人类社会走向低碳经济*
2011-11-20刘小云
王 远 董 梅 刘小云
(1国家建筑卫生陶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陕西 咸阳 712000)(2西安市热力公司 西安 710032)(3咸阳陶瓷研究设计院 陕西 咸阳 712000)
人类社会走向低碳经济*
王 远1董 梅2刘小云3
(1国家建筑卫生陶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陕西 咸阳 712000)(2西安市热力公司 西安 710032)(3咸阳陶瓷研究设计院 陕西 咸阳 712000)
从工业革命开始,人类进入了经济迅速发展的轨道。同时,因煤、石油等化石能源的开采利用,使温室气体迅速增加,也给地球的气候带来了恶劣的影响,从而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造成了严重威胁。为了应对气候变化和可持续发展,世界各国从1992年开始了艰苦不懈的低碳减排的努力,并从认识和行动上也取得了一些重大成果。未来虽然困难重重,但是相信世界各国一定会团结协作,共同促使人类迈入低碳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气候变化 二氧化碳 低碳 碳排放
1 高碳工业带来的气候变化与环境污染
进入21世纪以来,因为气候变化引起的自然灾害越发频繁。2009年,全球共发生大规模的自然灾害245起,其中90%的灾害是由气候变化而引起的。2010年共发生自然灾害273起,经济损失达1 100亿美元,受灾人数超过2亿人,其中,洪水灾害就有182起,受灾人数比2009年增加一倍,而且2011年保持了这种洪涝灾害频发的趋势。南亚美丽的岛国马尔代夫是世人向往的旅游胜地,其平均海拔只有1.2m,可是海平面每年以2cm的速度上升,预计该国将在50年后在地球上消失。2008年11月11日,新任的马尔代夫总统纳希德就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海平面上升已经令整个国家岌岌可危,政府决定从每年的旅游收入中拿出一部分资金用于购买新国土,用于建设一个在岛国消失时国民可以栖息一个合适的新家园。气候变暖已经由区域性问题逐步演变为全球问题,正在给全人类的生存带来严重的挑战。除了直接的气候灾害频发以外,还有山脉变高、物种消亡、更多疾病等诸多方面的威胁。
导致气候变暖的直接原因是大气中温室气体浓度的增大。温室气体主要包括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亚氮(N2O)、氢氟碳化物(HFCs)、全氟碳化物(PFCs)及六氟化硫(SF6)等。自19世纪开始工业革命至今,人类为了发展经济,对煤、石油、天然气等化石能源的开采和利用是温室气体增多的直接原因。化石能源,是由数10亿年前埋在地下的动植物残体经过漫长的地质变化形成的,主要成分是碳氢化合物或其衍生物。在200多年的工业文明史中,化石能源在能源消耗中始终占据主导地位。据2008年的统计,煤、石油和天然气三者的消费占据全部能源消耗的83%以上。化石燃料燃烧后可产生大量的能量,为汽车、船舶、航空、机械、电子和建筑工业等提供了能源基础,同时,化石能源中的碳氢分解也产生了大量的二氧化碳(CO2)等温室气体。工业革命以前,大气中的二氧化碳(CO2)浓度基本稳定在270~290ppm,但经过自工业革命以来200多年的发展,二氧化碳(CO2)的浓度已经达到了380ppm,较200多年前增加了33%(如表1所示)。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的认识到,化石能源的储量是有限的。按照目前的开采速度计算,目前已经探明的煤的储量为15 980亿t,可供开采200年;探明的石油储量为1 211亿t,预计可供人类开采40年;探明的天然气的储量为119亿m3,预计可供开采60年。据估计,全球化石能源的储量仅够维持人类消耗一两百年时间。
表1 1850~2005年部分国家能源利用温室气体累计排放表
面对气候变化和环境污染带来的对人类生存环境的双重挑战,我们到了必须对高碳经济的发展模式进行反思和采取行动的危机时刻了。为了减少因碳排放增加温室气体而引起的各种气候灾害和环境污染,就必须用可持续发展的低碳经济模式取代高污染、高碳排放的化石能源的高碳经济模式。
2 人类走进低碳时代的进程
1992年6月,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在巴西的里约热内卢召开,与会的183个国家和联合国及下属的70多个机构讨论通过了世界上第一个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国际公约《联合国气候变化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公约》指出,控制大气中温室气体浓度的上升,减少二氧化碳气体的排放是国际社会的共同责任和义务,同时确立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的重要原则,为人类孕育和发展低碳经济迈出了重要一步。
1997年12月,在日本东京召开了《公约》缔约方的第三届会议,会议通过了旨在限制发达国家温室气体排放量以抑制全球变暖的《京都议定书》。《京都议定书》主要包括3个方面的内容:①规定了缔约方具体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温室气体的减排目标,如要求发达国家和经济转型国家在2008~2012年,相比1990年排放总量减少5.2%;②明确减排的6种温室气体,包括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亚氮、氢氟碳化物、全氟化碳和六氟化碳;③引入清洁发展(CDM)、排放贸易(ET)、联合履约(JI)3个灵活机制,允许发达国家以成本有效方式在全球减排温室气体,即如果某国的排放量低于条约规定的标准,可将剩余余额卖给未完成规定义务的国家,冲抵后者的减排义务。
但是《京都议定书》生效必须满足两个条件,即批准议定书的国家达到55个以上和批准议定书的38个工业发达国家的1990年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占总量值达到55%以上后,《京都议定书》将在90d后自动生效。此后,国际社会为使《京都议定书》生效作了不懈的努力。
1998年11月在布宜诺斯艾利斯通过了《布宜诺斯艾利斯行动计划》;1999年10月波恩会议,通过了完成《京都议定书》相关谈判的时间表;2000年11月在荷兰海牙会议讨论了实现减排目标的细则;2001年3月,美国布什政府以“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和全球气候变化的关系还不清楚而履约将对经济增长不利”和“发展中国家也应该承担减排和限排温室气体的业务”为由,单方宣布退出《京都议定书》。美国的这一举动,对日本等其他发达国家产生了消极影响,阻碍了《京都议定书》的顺利实施。2001年10月,在摩洛哥的马拉喀召开了第七届会议,77国集团、中国和欧盟在碳汇、遵约等问题上对日本、加拿大等国做出了较大让步,通过并落实了一系列决定,统称《马拉喀协议》。2004年11月,俄罗斯同意在《京都议定书》上签字,2004年11月18日普京签字的批件正式提交给了联合国秘书长安南。2005年2月16日,《京都议定书》正式生效。
2007年12月15日,联合国气候变化会议在巴厘岛召开。大会对近60项议题进行了讨论,包括加强公约实施,《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发达国家进一步减排承诺、IPCC第四次评估报告、技术开发与转让、资金机制、适应基金、国家信息通报、国家温室气体清单、研究与系统观测、教育培训与公众意识、清洁发展机制等内容,制定了具有深远意义的“巴厘路线图”。作为全球第一大发展中国家的国家,中国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的原则,为了切实推动“巴厘路线图”的进程,中国制定和发布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成立了应对气候变化的专家小组,提出了5年内实现节能20%的节能目标等一系列措施。相反,作为地球上最大的发达国家的美国——曾以含混不清的理由退出京都议定书的惟一发达大国在此次会议的最后一刻终于赞成了“巴厘路线图”。巴厘路线图的意义重大,其切实解决了《公约》遗留的相关问题。签约各国要依照《公约》的原则,特别是“共同但有区别的原则”,为实现减排温室气体的全球长远目标共同行动、共同努力、共同合作。美国的转变和大会达成的共识也证明了全球齐心致力于解决大气变化问题的乐观形势。
2009年12月7日至19日,联合国气候变化会议第十五届缔约方会议在哥本哈根举行。此次会议共193个国家参会,包括110多个国家的领导和5 000多名记者参加会议,盛况空前。但是,这次会议因为发达国家极力要求发展中国家与他们承担同样的减排任务而遭到发展中国家的集体反对,100多个发展中国家曾一度退出会场而暂停会议。此次会议的分歧主要集中在3个方面:①美国等发达国家不愿意承担大规模减排,却要求发展中国家的减排目标应受到国际监督;②发达国家在控制温室气体的技术转让等问题上,以知识产权私有为由,不愿无偿转让给发展中国家;③在资金问题上,美国和欧盟等发达国家都没有明确其承担的资金数额。预先准备的3个草案因各方分歧过大均未获得通过,最终只通过了一个不具法律效力的《哥本哈根协议》。虽然达成的协议未如各方所愿,但通过激烈的谈判、环保组织的积极关注,发达国家也认识到,低碳减排是签约各方特别是发达国家的不可推卸的历史责任,不能在气候问题上傲慢地要求发展中国家;发展中国家也认识到,发展中国家必须团结起来,在低碳减排问题上和发达国家据理力争,争取更多应有的权利。
3 低碳走进中国
作为一个有着全球人口1/5的、负责任的发展中的大国,中国高度重视全球气候变化的问题。1992年8月,我国发布了《中国环境与发展十大对策》,其中特别强调“要逐步改变我国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加快水电和核电的建设,因地制宜地开发和推广太阳能、风能、地热能、潮汐能和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1994年3月,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强调了“可持续的能源生产和消费”。以下简单列举了中国在“十一五”期间关于应对气候变化的重大举措:
2006年1月1日颁布和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2007年5月30日国务院审议通过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
2008年8月12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白皮书;
2009年8月27日全国人大审议通过《关于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决议》;
2009年11月6日国家林业局发布了《应对气候变化林业行动计划》;
2009年11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到2020年单位GDP的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要下降40%~45%。
任何国家面对气候变化都不可能独善其身,也无法单独承担应对气候变化的重任。应对这一挑战,国际社会需要同舟共济、齐心协力。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的国际合作方面,我国也进行了一系列重要行动。我国是碳收集领导人论坛、甲烷市场化合作伙伴、亚太清洁发展和气候伙伴计划的正式成员,是八国集团和5个主要发展中国家气候变化对话以及主要经济体能源安全和气候变化会议的参与者;与欧盟、印度、日本、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建立了气候变化对话和合作机制;积极参与外国政府、国际组织、国外研究机构开展应对气候变化的合作领域;积极推动和参与低碳技术转让等。为了体现中国作为负责任的大国,我国向世界郑重承诺,到2020年GDP的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要下降40%~45%,将此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制定相应的统计、考核办法。到2020年我国的非化石能源占一次性能源比重将达到15%,通过植树造林和加强管理,森林面积比2005年将增加4 000万公顷,森林蓄积量比2005年增加13亿m3。
4 结语
从1992年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公约》的出台到2009年《哥本哈根协议》生成,世界各国为了气候变化问题召开了数10次重大的会议。虽然各方分歧较大,但是通过这18年来积极努力,世界各国开始对传统高碳经济模式进行全面反思,也不同程度的探索和发展低碳的经济模式。在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的今天,相信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一定会从人类长远发展的大局出发、坦诚交流、积极合作,为人类社会走进低碳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做出各自的应有贡献。
X22
A
1002-2872(2011)09-0011-03
王远(1975-),本科,工程师;主要从事建筑卫生及五金配件产品的检测,标准咨询,客户服务工作。E-mail:wangyuanxy@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