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谋杀了爱情?
2011-11-20*叶哲
*叶 哲
谁谋杀了爱情?
*叶 哲
半月前飞赴北京,与新婚老公卿卿我我之外,猪朋狗友们闻声而来,难免一通好聚。茶余饭后,庸俗的我们开始大侃八卦。凤姐也罢,小月月也罢,神马神马都是浮云,真正让我们唾沫横飞,指手划脚,捶胸顿足的,还是同胞们自己的血泪故事。
小富姐上个月离了婚,小北炒了变态老板,李哥相亲第十次失败,还有还有,阿罗的婚事告吹了。
抵制不住众人绵长的好奇眼神,阿罗仰头喝光雪碧,装出全世界最轻描淡写的语气告诉我们:前未婚妻要求婚前必须购房。
天地良心,阿罗真的不是买不起房的经济适用男。虽然目前并非腰缠万贯,但博士在读,且尚有家底。中国的父母嘛,家里的钱不留给独生子花,又能给谁花?
可问题出在哪里呢?这前未婚妻太着急啦!阿罗还有半年毕业,虽然留京的希望很大,但到时也要看各单位提供的福利再作考虑不是?将来在哪座城市工作都未定,谈何买房?
任凭阿罗磨破嘴皮,前未婚妻仍不依不饶,说什么没房子没安全感,没爱,没家,没面子,对家里人怎么交代啊!虽然多年来阿罗一直百依百顺,但对方的不信任终于让他火山爆发,杠上了!
如此这般,原定于今夏的婚事终于无限期推后。
这年头,因为谈不拢“房事”而一拍两散真的不是什么新鲜事。为阿罗死去的爱情默哀两秒钟之后,八卦姐们忍不住开始“新闻链接”。
汪MM说,我的师兄,就那个长着一张倒霉脸的那个,也失婚啦。女方家买了房子,不过男方也出钱装修了,可房契上写的却是女方父母的名字。谁说中国人都是法盲,这不是懂法得很吗?他们是怕到时候小夫妻闹离婚,师兄占了便宜还要分房。可师兄父母当然也不乐意啊,这亲还没结呢,怎么能想着离的事儿!
阿罗一听,蒙雾的双眼开始闪出一点儿光来。安慰他人最好的方式,永远都是让他们知道,这世上还有惨得多的人。为了进一步“唤醒”阿罗,我果断地趁热打铁。
我爸同事,终于把女儿嫁出去了。一打听,女婿却不是去年爱得蜜里调油的那位青年才俊。原来,前准女婿家虽然“财富五车”,但据说是买了超大豪宅,宫廷式装修,摊子铺太大,周转不灵,遂要求女方家帮着出点装修钱。我爸同事——准丈人一听怒了!说买房装修天经地义是男方的事,怎么能让我们出钱呢?不成,这人不能嫁。于是火速棒打鸳鸯,另攀高枝,于今年年初把女儿成功嫁给一个对房契、房价、装修都绝无怨言的“新才俊”。据说海拔低了点儿,五官还是挺端正的。
说到这里,阿罗终于嘿嘿冷笑两声:财富五车的人家,还差那点装修钱?
谁知道呢,这故事出自那位老丈人之口。与前亲家未起冲突之时,他是一副得意老丈人形象,说对方家里又有钱,又是楼中楼,如此这般那般。即使后来如意算盘落空,也不能推翻自己之前的说法不是?那不是打自己嘴巴子嘛!
阿罗长叹一声:面子害死人啊!
如果说,是超高的房价让我们没有安全感,而没有房子的婚姻不足以为家,那为何我和我老公,以及天下超半数的无房情侣,仍旧可以勇敢地期待天长地久?
有房即成功,有房即可靠,这是谁给予我们的价值观?是有经验的过来人,还是万恶的旧社会?汪MM后来补充说,虽然双方家长不共戴天,师兄和女友仍不时偷偷往来,不过他们心里也有矛盾。
阿罗又说,如果她足够爱我,就一定可以顶得住压力。汪MM抢答道:如果你足够爱她,那你是不是可以无条件答应她的要求?阿罗又傻了。
(刘霞摘自《当代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