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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谁

2011-11-20王勉

延河 2011年2期
关键词:猪草头发儿子

王勉

我是谁

王勉

我是谁?

我端详着浴室里的镜子,看了良久,发现镜子里的人穿着奇怪。我穿着时髦的帽衫,这使我看起来至少年轻了五岁,这正符合一个学生的身份。可是,在帽衫里面又穿着衬衫,笔挺的,我无法在帽衫里面直接光着脖子或者带上骷髅头一类的项链,因为,我同时又是一个老师——一个有了五年教龄的高中语文老师,我多么想挂一个骷髅头,但我必须穿衬衣。我的脚上穿着棕色的皮鞋,与腿上蓝色的牛仔裤有一点点不和睦,我很想换上一个铆钉十足的靴子,可我依然穿着棕色的皮鞋,原因很简单——我是某个人的儿子。

每次我穿上这个棕色皮鞋,她总是含情脉脉的看着,眼神中充满了自豪甚至是敬佩,仿佛我的鉴赏水平已经超越世俗。再说了,一个穿着铆钉靴子的家伙,怎么看也不像某个人的儿子,尽管,每个人都是某个人的儿子。但是,情况却千差万别,有的儿子完全属于那个人,有的儿子已经失去那个人,有的儿子在那个人的视线下,有的儿子正在流浪…….我属于哪种情况呢?有点复杂,反正,我不能穿铆钉靴子就是了。

那么,我是谁?

我端详着浴室里的镜子,看了良久,发现镜子里的人是别人。假如一年前的那天我没有辞职,也没有考研究生,那么我是小白领吗?假如五年前的那个下午我没有去应聘当一个高中教师,那么我很可能去了隔壁的应聘,隔壁是一个安全部门的应聘,那么现在我很可能根本不会教书,却是一个间谍,那么,我是一个间谍?又假如,我不想这样去想象,但这种事情永远都会发生,我老了之后,我失去了某个称我为儿子的人,那么我也就是去了“儿子”的头衔,那么,此刻,我原来是儿子?即,我等于儿子?

究竟,我是谁?

我端详着浴室里的镜子,我看了良久,发现镜子里的人很陌生。我脱了所有的衣服,包括六年前我那个可爱女友送我的内衣,包括我为了表示性感而穿的假名牌内裤,甚至是外婆给买的厚袜子和那块表示我很有品位的皮链手表。我把学生、老师、儿子、情人、外孙统统从我身上脱掉了。我剩下一个让我有点羞涩的肉体,这就是我吗?如果这是我,为什么看起来很有些陌生呢?哦哦,大概是我对于“我”来说,本来就陌生的很吧。

或许,我就是这堆肉。

头发

头发很密,很厚,黑色,略带卷曲,发质似乎很桀骜,显得有点乱。

我也许原本是个秃子。别的小孩都长头发的时候我得了阿Q那种可怜的病,我头上长了癞疖一类的东西,我妈妈听了别人的土方子,说割槔树的汁液可以治这种病,我就被妈妈一次一次提着后脖颈,杀猪般的嚎叫到那棵可怕的树跟前,一菜刀砍下去总是流出些黏稠的白色浆液,然后妈妈就丢了菜刀(她一只手始终死死的提着我),徒手去抹那浆液,重重地涂在我不长头发的部位。听那个提供方子的人说,最好是把头上的癞疮蹭破,效果就更好,我妈妈总是咬着牙齿,狠狠地来回使劲涂抹,那双可怕的手让稻子割破了,被冬天刺骨的化肥水浸泡了,被光溜溜的锄头把磨起了茧子,被过年各种热气腾腾的猪肉烫软了,被藏在柴草堆里的一条花蛇咬伤了……它现在已经变得锋利无比,在我头上狠狠地蹭着,它的主人还咬牙切齿地配合着:“怎么会是秃子呢?不可能的,我家三代都没有秃子,一定治得好。”可怕的不是那刀子般的手让我的头皮像火烧一样,而是那刀子上还有毒。

我那时才三岁,什么都不知道,只知道嚎。

我那时才三岁,不记得提供土方子的那个人,否则一定会报仇。

后来我的头发就长得出奇的密,而且黑。妈妈就很乐意把我的头发留长。在那个所有小孩的头都属于他们母亲的时代,所有的男孩都是小平头,我却鹤立鸡群地留了长发。可我的头固然也还属于我的母亲。我母亲很喜欢把我打扮成女孩子,她有了兴致会忽然将我的头发扎起来,形成一个朝天冲的鸡毛毽,这种发型配合比较清秀的五官,总令不知情的人夸奖我:“这女子长得真好看。”有时候,她会把我头发洗的干干净净,趁没有干的时候就整整齐齐地为我梳一个三七分的“少爷头”,满意地让我去上学。在很长一段日子里,我的性格里有种固执的孤独感,这种孤独感有时候让我感觉自己非凡的优秀,有时却令我感到不合群的沮丧。我想,一切都源自这个令人满意的“少爷头”。我昂着头走在上学的路上,我昂着头坐在教室的凳子上,我昂着头站在女生面前……因为我头上顶着和所有男生都不同的头发,他们那种常常能沾着尘土和汗珠,草屑和鸡毛的单调的小平头看起来多么可笑。我因此卓尔不群。这是妈妈的杰作,我爱她。

可是,我和妈妈的蜜月期到头了,我要夺回我的头。

战争发生在一个黄昏。我站在妈妈的面前时,她眼神里充满不解和厌恶,努力站起来,健步如飞地走到我跟前,拨弄着我的新发型。她的愤怒被压在喉咙下面,咕哝着说:“什么时候理的?谁给你理的?为什么不给我说就理发?怎么理得这么难看?”我一扬手,打开了她的手,退后一步,怨毒地看着她。此时,我回忆,在夕阳还未落下去的那个黄昏,我立在我家盖的楼房门口,个子已经超过妈妈了,头上顶的是当时最流行的郭富城的蘑菇头。

“你过来!”母亲目露凶光,手里已经多了一把剪刀。

“我不过去!”

“你过不过来?”母亲眼睛里几乎要憋出眼泪。

“这是我的头。”

我跑了,兴奋地跑了,留下母亲渐渐远去的哭诉声:“真是越大越不听话了……”

我跑向了一个美好的空间,我无法形容这空间的美好,因此只好反复这个蹩脚的形容词。我只记得高中班主任说:“有的同学头发留得很长,跟地痞流氓一样(那时候正流行郑伊健)。”我甩一甩长发,看看同班那几个“地痞流氓”,嘴角露出光荣的微笑。第二天,全班的“地痞流氓”全部以光头示人,以表示对老师的“尊敬”。

“毕竟光头也是一种发型,而且这种发型怎么也不算长。毕竟,这下不像地痞流氓了,而是罪犯了,更厉害,哈哈哈哈。”我当时,已经学会说这些既有些哲理,有很能引起女孩子好感的话了。

经历了蘑菇头、长发和光头之后,又是碎发、中分、染黄、挑染、齐刘海、斜刘海……在我层出不穷地鼓捣自己战利品的同时,母亲渐渐老了。

去年回家,我问母亲:“我去理发,你说,弄个什么发型好?”

母亲眯着眼睛,羞涩地说:“我说不来,你自己看。”

眉毛

我有一双刀眉。

如果爷爷那双浓眉是青龙偃月刀,那爸爸也算是对鬼头刀了,而我的只能算是雁翎刀。一代比一代要弱些,好比现在的很多男性很少胡须。

可是它们毕竟还是刀眉。这双眉毛让我看起来永远是好人。

大学参加话剧社,导演说:“卢嘉川,就是你了。”

我说:“让我试试余永泽吧。”

导演皱起他没有几根眉毛的“眉头”歪着脑袋看着我,说:“你这造型,这辈子注定是正面人物。”

导演的评语并没有让我感到丝毫快乐。我在舞台上不断重复着正直侠客、民族英雄、爱国学生等等需要一副真正刀眉的形象。可是,我的时代一片祥和,我当不成那些人。好比一把冷兵器。

我喜欢突然皱紧双眉,这样眉间就成了一个完美的“川”字,而两撇刀眉也就有点上翘的感觉,真好比两把出鞘的刀。我常常在别人诉说委屈的时候,或者谈论时弊的时候露出这样的表情。这样让我看起来古道热肠、嫉恶如仇。当我一遍遍重复这种舞台下的表演时,我的同情心与日俱增,总是在脑子里一遍遍练习行侠仗义的画面。有一次在公交车上看见一堆醉酒汉围着一个姑娘说些挑逗的话,姑娘很害怕。

我看见我双眉一挑,走到他们中间,一字一句地说:“几个大男人欺负一个女孩子,是不是活得不耐烦了?”一个大汉二话没说一拳挥来,“啊”的一声惨叫,那大汉满嘴是血,一头撞在车窗上,我双眉微舒,像两把不需要出鞘的刀,随意放在我的额头,那神情是说:“你们几个一起上吧,别浪费时间。”可是几个废物看到我露了这一手,好像一群偷食的老鼠听见猫叫了一样,四散逃窜了。我双眉一展,看起来悠闲极了,声音很温柔地说:“姑娘,你受惊了。”

“小伙子,你是不是在双水磨下车?都坐过了!”售票员吼着,露出鄙夷的神情,好像我是她那不争气的儿子。

我看着那姑娘和几个大汉打情骂俏,无比热闹,才觉得我的刀眉真是可笑,我抱头鼠窜,听见售票员的嘟囔:“一看就是个念书念瓜了的,瓷在那儿了……”

我的手一伸出来有点不好意思。

因为小,像女孩子的手,可是又粗壮,像老农妇的手,可是皮肤又细嫩,像婴儿的手:总之是很怪。小时候,手比同龄人都大些,每次冬天围坐在一起烤火,大家伸出不同的手来,品评一番关于手的哲学。我听得最多的就是——手大抓金银。所以,我的一双“大手”伸出来总是赢得一声声喝彩和赞叹。

“怪不得这娃学习好,你看看这一双大手。”

“你王家的门风要改了!”

“玉琴你真有福了。”

妈妈在红红的火光里眯起了眼,用她那粗糙干燥的手摩挲着我的胖胖的“大手”,说着言不由衷的话:“一顿吃两大碗米饭呢,饿死鬼投胎一样……这会考试又考了第一……”

后来,大家都长个子时,我不长,我还是一双小朋友的“大手”。

去年冬天回老家,突然停电了。没事干,我提议:“烤火吧。”

舅舅说:“火盆都不知道扔哪儿了,好些年没烤过火了。”

但经过一番努力,一家人终于在锈迹斑斑的火盆边又伸出了各自的手,手被红红火烤得暖暖的、红红的。大家就七嘴八舌地聊开手了。

我正在上大学的小表妹说:“勉哥的手原来也这么小啊。”

我苦笑说:“手大抓金银,勉哥手小,在西安奋斗这多年,还是个穷人。”

外婆笑着说:“那都是淡话,没有科学根据。”

舅舅说:“你一个月收入等于我们农民一年的收入,还说是穷人。”

舅妈说:“邓小平个子小,手也大不了,那也是伟人哩。”

妈妈没说话,还是她那干燥而粗糙的手一遍遍摩挲着我的手,还是用那火光中眯起的眼睛看着我的手。

……

有一次在西餐厅浪漫的烛光下,我跟女友依偎在一起,她拉起我的手想鉴赏古董一样的看着。

“指甲怎么都长弯了。”

“缺钙。”

“明天给你买钙片。”

“吃了不少,补不上来,小时候缺的。”

“怎么每只手指头上都有疤痕呢?”她露出的表情仿佛那疤痕现在还留着血一样。我给他讲着疤痕的来历,她瞪大眼睛听着,仿佛在听《一千零一夜》里面的故事。

“那是八岁的时候,妈妈要忙所有的农活,插秧、拔草、收割、锄地、放水、灭虫、播种、施肥……而家里的一切就归我了,什么鸡鸭鹅猪狗猫。这里面最难伺候的是猪,猪食量大,每天都要跟小朋友一起早早出去,提了竹筐,到田间地头去寻猪草,割回来后一脚泥巴,一手露水,然后要把这些草剁碎,就像吃西餐要用刀子一样,可是猪太笨了,只好我来代劳。八岁时候我第一次剁猪草,其实好多农村孩子比我早就拿起猪草刀了,但是母亲心疼我那双秀才手,才吩咐我等她回来再说。她每次回来,急急忙忙喝碗凉菜豆腐,就还是剁起猪草,一边歇斯底里骂着猪圈里的那头猪。那天,没等妈妈回来,我就准备自己操刀。一手摁起猪草,瞄准,一刀下去,效果不错,但同时看见,左手食指汩汩得地开始流血,于是去房间拿了块干净的布,将手指缠好,外面用细线捆绑,翘起食指,继续剁。剁着剁着,一刀砍中中指,于是又如法炮制,包扎完毕。继续剁,剁着剁着,不争气的拇指被砍中,一怒之下,拿来一堆布和线,放在脚下以备不时之需,剁一个,大不了我包一个。”

女友家里富有,喜欢听我讲农村的故事,对她来说,我的讲解简直比武侠小说还要惊险,她不时惊呼,面无血色,钻到我怀里。

“你不哭吗?”

“大人都忙去了,家里没人,哭也没人听见,没人听见就不必哭了。”

“你妈回来一定心疼死了。”

“没,我妈打了我一顿。”

“啊?你妈真残忍!”

“不许这样说我妈!”

女友的手干净白嫩,晶莹剔透,喜欢带珊瑚手链,五颜六色的,衬得那双手更加美了。我喜欢把她的手放在灯下细细端详,有时候那剔透的样子几乎能看到血管,美极了。

我们三年后分手,原因不明。

我双腿不粗不细,长满虬曲的腿毛。

曾令医生大吃一惊:“这是一双十三岁孩子的腿?发育太快。”

也令妈妈调侃我:“给你拿毛线签子织一织。冬天不用穿毛裤了。”

我以此为傲,这是典型的雄性标志。

右小腿上有一溜地方毛很少,那是伤疤。小时候,一群小孩找我寻仇,我正买了醋往回赶,我面不改色,像电视里成名的大侠那样,脱了新衣服,放下醋瓶。从容地走到他们跟前,讲好规则,通常是不许抓挠,不许打脸,不许吐口水之类的。然后开打,等我把他们打得落花流水之后,我瞅准一个水泥台子,想“忽”地飞上去,然后做一个亮相,这样才够大侠风范。结果差了一点,小腿硬是被水泥台子锋利的边缘刮下一层血肉来。小孩们哈哈大笑,很够豪气的样子。我恼羞成怒,却也不能失却大侠风度。强忍疼痛,单手拿起衣服甩了几圈,面不改色的走了。回家后不敢对大人说。等到晚上脱裤子时发现秋裤和伤口黏成一块,撕下来后迅速流了一些血。于是,找来红领巾,随便包扎一下了事。可怜的是第二天还要走亲戚,我既想去又怕腿疼,最后还是咬着牙去了,走在路上,趁大人不注意就一瘸一拐。最后吃中饭的时候,疼痛难忍,躲到一个僻静的柴草堆里,脱下裤子发现,腿肿的像酸菜坛子。但最后不管怎样,大人还是不知道。伤口最后溃脓,实在难忍后,找到一同放牛的一个大哥哥,他帮我胡乱处置了一下,最后慢慢好了。

那阶段好几次差点突然在大人面前哭起来,可是忍过一时就好了。因为这伤口对我来说是耻辱,但更耻辱的是在大人面前哭诉。

二十岁时的一个夏天,爸爸突然盯着我的腿,说:“你什么时候受的那伤?”

我笑笑说:“早了吧,大概十岁那年。”

前年我的心情跌倒谷底,辞职,一个人躲在家里,头发已经花白的父亲连夜跑上西安来,看着我憔悴的脸说:“娃,你是咋了?”那神情跟看见我腿上的伤一样。十几年来我保持着报喜不报忧的习惯,可这次,父亲跟我整整谈了几个晚上,躺在床上聊,由眼前的事情一直聊到小时候,聊他这辈子受的苦以及给我带来的苦,我也将十几年间他们不知道的事情一股脑倒给他。

父亲躺在床的另一头,黑暗中摸着我的腿,说:“还疼吗?”

我说:“早就不疼了。”

责任编辑:胡晓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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