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明清剑侠小说的情节模式
2011-11-19罗立群
·罗立群·
在明清剑侠小说中,有一些情节单元被反复运用,构成小说文本中相对稳定的故事情节,形成剑侠小说文本的基本叙事规范。它既彰显了剑侠小说这一文学样式的文化内容,同时也体现出其叙述方式。基本叙事规范会随着时代的变迁、作家的学识和修养以及关注点的不同而发生相应的变化,但是,决定这些基本叙事规范的“质”的“恒定因素”还是大致稳定的①。正因为其“恒定因素”有相应的稳定性,剑侠小说这一文学样式的基本特征才得到确定和维持,作家的模拟创作才有所依据,研究者的探索才有脉络可循。本文试图描述明清剑侠小说基本叙事规范的特征、演变趋势及文化意蕴。
一、几种基本情节模式
剑侠小说的基本情节模式主要流传于文言小说,历代文言小说家承袭旧制,略加变易,反复使用。当然,此类情节模式也会渗透到白话小说中,用一种新的眼光重新改造、复制,将原本精炼含蓄的内容加以渲染铺排,使其更加精细生动,意趣盎然。剑侠小说的基本情节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炫耀剑术
“炫耀剑术”的情节模式在明清剑侠小说中经常见到。清乐钧《耳食录·王黄胡子》写王黄胡子自诩剑仙,目中无人。一次,在酒席间自吹自擂,见末座一客衣衫褴褛,木讷无言,便出言讥笑。末座客请求比剑,王黄胡子道:如何比法?客曰:用剑刺飞鸟。王不敢比,诡称天色已晚,何来飞鸟。客请登高舞剑,一决雌雄。王又推辞。客“于是搴袖离席,挟王以出,如提婴孺,履墙缘拱,如步康衢,径跨檐牙,升于屋脊,坐王于鸱吻之上而抚之曰:‘此地平旷,聊可栖息。君请匡坐,仆便来迎。’言已复下,神气洒然。堂下观者,无不色飞口哆,啧啧称神。客便索酒连罄数觥,颓然就舍。主人命支梯树架,哄扰终宵,王始得下。天明视客,已豹隐矣”②。剑侠略施本领,轻狂的王黄胡子便受到了惩罚。
“炫耀剑术”的基本情节模式为三段式:某人逞强(或自负)——剑侠施展剑术(对狂妄者施以薄惩)——对方惊恐谢罪。剑侠施展剑术的目的是用武力威慑轻狂者,使其认清形势,不要目中无人,这是“炫耀剑术”情节模式真正注目的中心。同类题材的作品还有《秋灯丛话·箍桶翁》、《凉棚夜话·剑术》、《广虞初新志》所收徐雄飞的《义侠传》、《续剑侠传·袁客》等。
2.寄柬示警
“寄柬示警”的情节模式以清王士祯的《池北偶谈·剑侠》为代表。小说叙述某中丞巡抚派遣下属护送金银进京,途中被劫。中丞大怒,严令追还,否则下属赔偿。官吏遍寻,茫无头绪。此时一位算命的瞎子声称稍知踪迹。在路上走了三日,将追查此案的官吏带到一个大市镇。在一大宅内,官吏见到一伟男子,谈了几句后,便让官吏住下来。当晚,月明如昼,官吏推开后门,只见墙上挂满了人的耳朵,官吏大惊。第二天,伟男子给了官吏一封信,打发他回去复命。官吏不敢多言,回见中丞,历述经过,将信呈上。中丞看信后大惊,绝口不提失金之事。原来信中提醒中丞某月某日中丞夫人头发被剪短三寸,并斥责其过于贪纵。中丞从此收敛了许多。
“寄柬示警”的基本情节模式为:失金——追金——寄柬——收敛,其中官府的追捕和剑侠的寄柬是情节的重心,突出剑侠本领的不同凡响与行踪的诡秘。与王士祯同时代的作家蒲松龄所著《聊斋志异·王者》一篇,与《剑侠》情节相同,但蒲氏擅长描绘,故在细节的渲染铺排方面更见神采。其后,吴雷发《香天谈薮·浙中宦者》、朱翊清《埋忧集·空空儿》、吴陈琰《旷园杂志·瞽女琵琶》、王韬《遁窟谰言·相士》、丁治棠《仕隐斋涉笔·剑仙国》、黄轩祖《游梁琐记·龙门鲤》以及陈世箴《敏求轩述记》中所辑宋和著《隐侠传》等均叙述此类故事。清代何守奇在《王者》篇末评道:“此事累见他书,不无少异,要是剑客之流。”③
3.隐居复仇
剑侠隐居复仇的故事在清代很流行,且以女性居多。蒲松龄《聊斋志异·侠女》、曾衍东《小豆鹏·齐无咎》、汤用中《翼马同稗编·隐娘尚在》、乐钧《耳食录·水先生》等篇均以剑侠隐居复仇为题材。《齐无咎》篇写一少妇身负奇冤,委身贡生齐无咎,隐居在里巷中,料理其生活起居,并为他生下一个儿子。一天夜里,女子突然失踪,回来时逾墙而入,疾如飞隼,装扮如男子,右手持匕首,左手携两颗人头。女子向丈夫说明实情,声称大仇已报,就此分别,便逾重垣而去。不久,女子又返回,说要给孩子喂奶,良久,飞檐而出,不见踪迹。齐无咎入室查看,见婴儿已身首分离了。此情节模式大致如下:婚配——隐居(生子)——报仇——杀子——消失。
同类题材的小说《侠女》与《齐无咎》有些不同。《侠女》中侠女与老母亲度日艰难。邻里顾生是一个读书人,与老母相依为命,时常照顾侠女母女。顾生家贫,娶不上妻子,顾母深为顾家祧续忧虑。侠女为报恩与顾生私会,为顾家产下一子。侠女的母亲去世后,侠女每夜潜出。一日夜半,侠女手提革囊而入,声称大仇已报,特来道别。临行前嘱咐顾生:“所生儿,善视之。”说完,“一闪如电,瞥尔间遂不复见”④。小说中侠女没有婚嫁,她之所以自荐枕席,是为顾家“延一线之续”,以报答顾家的恩惠,并非为了隐藏身份。蒲松龄将报恩与复仇同时描写,既扩展了小说的情节内容,也突出了侠女的性格特征。这篇小说的情节模式大致为:隐居——私会——生子——杀仇——消失。与《齐无咎》相比,隐居、杀仇、消失等关键性情节没有改变,删除了婚配、杀子等情节,增加了私会、生子等报恩内容,侠女的“不近人情”之处大为减弱,再加上蒲氏对侠女“为人不言亦不笑,艳如桃李,而冷如霜雪”性格上的渲染,女剑侠神秘、模糊的面容变得可爱可敬了⑤。
4.试道坚心
“试道坚心”是剑侠小说常见的情节模式,即描述主人公在修炼剑术的过程中必须经受各种考验,以确认他是否有资格成为剑侠。清代唐芸州《七剑十三侠》第64回描述焦大鹏跟随师父玄贞子在鹤岭山上修炼剑术,炼至紧要关头,心魔来犯,幻想纷呈,好友、死敌、妻妾纷至沓来,功名富贵、贪嗔痴念不断袭扰,焦大鹏始终道心坚定,摒除杂念,终于功行圆满,修成剑仙。玄贞子事后解说道:“此所谓功名富贵、贪嗔痴爱,皆是人生魔障。若将此等缠绕在心,不能看破,剑术就不得成了。”⑥
“试道坚心”的情节模式在多种剑侠小说文本中出现,如《绿野仙踪》第93回“守仙炉六友烧丹药,入幻境四子走旁门”,叙述剑仙冷于冰在福建九功山文笔峰上为六位弟子设立了六座丹炉,命其看守,以考察他们道心坚定的程度。王韬《淞隐漫录·廖剑仙》也有此情节。此情节模式为:修炼剑术——心魔考验——功行圆满。其中心魔考验是情节的重心,而情欲的考验更是重中之重,能否迈过“情爱”这道坎,关系着修炼的成败。
二、情节模式的传承与变化
明清剑侠小说的基本情节模式大多是唐人开创的,明清小说家在传承的过程中,不是简单地进行模仿,往往加以变化,推陈出新。
“炫耀剑术”的情节模式首见于唐代剑侠小说。段成式《酉阳杂俎·兰陵老人》写京兆尹黎干出巡,行人皆让道,“独有老人植杖不避”。黎干怒打老人,“如击鞔革”,老人“掉臂而去”。黎干察觉有异,派人探知住处,登门谢罪。老人于酒席间演示“剑术”,黎干惊叹拜服。《酉阳杂俎》另一篇小说《京西店老人》,也记叙了剑侠展演“剑术”使狂妄自负者跪拜谢罪。上述《王黄胡子》、《箍桶翁》等篇便是这一情节模式的延续。
这一情节模式在流传的过程中逐渐产生变异。明李昌祺《剪灯余话·青城舞剑录》中真无本、文固虚两位剑侠,因世道险恶,命途迍邅,遂隐居青城山中习剑,间或下山行侠。一日,在途中遇见困境中的旧友卫君美,两人邀卫入山一游。卫君美在山中看到美女如云,珍宝无数,又在后山一山洞里看见数百骷髅,真、文二人告知:这些都是世间的恶人。两人送卫君美下山,分手时,侍女碧线取出四个鸡蛋大小的白丸,刹那间化作雌雄双剑。两人挥剑起舞,大展剑术:
须臾,天地晦冥,风云惨淡,惟于尘埃中见电光翕歘,交绕互缠。君美股战,行不成步,回望其居,皆陡壁穹崖,殊无有路。俊美乃气不得出,目不得合,常若刃在其颈,心胆俱落。舞罢,失二人所在。⑦
卫君美吓得“股战,行不成步”,“心胆俱落”。从本篇描写来看,卫君美既不邪恶,也不轻狂,而且是真、文两人的知交,所以,真、文施展剑术决不是向卫君美示威。联系小说中两人的抱负及郁郁不得志的命运,此举实为抒发心中之悲愤,是对世道不平的嘲讽与抗议,其中更有英雄末路的苍凉。而卫君美的观后表现,只是在衬托“剑术”的威力。类似借展演“剑术”或抒怀或泄愤的作品还有《淞滨琐话·粉城公主》、《秋灯丛话·王姓客》等。
“炫耀剑术”的情节模式在白话小说中也时常出现,但只是作为整体故事中的一个细节或插曲而已,三段式已不复存在,如《七剑十三侠》第13回“警奸王剑仙呈绝技”,描写宁王与谋士设计欲加害徐鹤等英雄,此时,剑侠一尘子突然现身,用“剑术”吓退宁王:
把口一张,霍地吐出一粒银丸,如弹子模样的悬在空中,晶莹夺目。转瞬之间,烁的一声变成一道电光,飞绕满室,犹如电掣风行,映得眼花缭乱,好似近在耳目之际,觉得面上冷气凛然,使人寒噤。吓得遍室之人,个个心惊胆碎,魂飞魄散。⑧
“寄柬示警”的情节模式起源于唐代剑侠小说《甘泽谣·红线》,成熟于清王士祯《池北偶谈·剑侠》。《红线》描写潞州节度使薛嵩的侍女红线,为了帮助薛嵩解除魏博节度使田承嗣的威胁,挫败田企图吞并潞州的阴谋,深夜潜入田承嗣的住处盗取其枕边的金盒。薛嵩随后派使者快马加鞭将金盒送回魏博,使田承嗣“惊惮绝倒”,不敢轻举妄动。红线盗盒消弭了一场战争,保全了两地城池,救了万人性命。王士祯《剑侠》一篇显然受其影响,但细节、旨意都有变化,笔法也不相同。
两篇小说一为盗盒,一为寄柬,但叙事题旨都指向警示。在叙事策略上,《红线》以“盗盒”为主要情节,通过红线自述的方式描绘盗盒经历,细述出入田承嗣寝所的细节,以及归途中的快乐心境,从正面渲染铺排了红线的神奇本领。《剑侠》则以“追金”为主要情节,通过寄柬的方式虚写“截发”之事,以凡人的视角讲述故事,用权贵看信后的反应来加以衬托,使整个故事蒙上了一层高深莫测的神秘色彩。
“寄柬示警”的情节模式在流传的过程中也有所变异。《浙中宦者》篇中剑侠是一位骑驴的老翁,他与护送财物的权贵公子、勇士同行,谈笑甚欢。到了晚上便劫了财物。权贵派人四处追捕,老翁再次出面教训公子,并在夜里截断权贵父子的枕头示警,令权贵父子“竦然自戢”。小说中的剑侠从容不迫,谈笑风生,一派挥洒自如的大侠气度,其神秘性有所减弱。《隐侠传》剑侠不劫财,专杀官吏。小说开篇道:“侠行天下,多贼达官与有权力之人,若无势而非所名称者,则不手屑也。”⑨此篇中剑侠杀了赃官后,官府严令缉拿,捕快遭受牵连。剑侠现身投案,为捕快开脱,并向州官示警,随后不见踪迹。这篇小说将基本情节模式演变为:杀官——追捕——现身示警——消失。《龙门鲤》则更为有趣,剑侠受到县令陷害,投诉无门,只得逃遁。官府四处追捕,剑侠被逼无奈,出手为己伸冤。他夜入官府,出示证据,陈诉冤情,并且扬威示警,终令巡抚惊悟,撤销了追捕令,又罢免了县令。这篇小说的情节模式又有变化:遭诬陷——追捕——现身示警——平反。《瞽女琵琶》情节与此篇相类似,剑侠出手也不是为别人打抱不平,而是拯救自己。
“寄柬示警”的基本情节模式在流传过程中虽有变化,但追捕、示警、收敛等恒定因素却没有改变,变化的只是追捕的事由、人物的身份、示警的方式等可变因素。由于作者叙事角度的差异,作品呈现出的审美情趣也有不同,《剑侠》与《王者》篇中弥漫的那种神秘氛围在其后的作品中便很难见到了。
女侠隐居复仇是唐代文言小说的热门题材,李肇《唐国史补·长安妾》、皇甫氏《原化记·崔慎思妾》、薛用弱《集异记·贾人妻》以及崔蠡的《义激》等都叙述此类故事。
此类故事中的剑侠均为女子,她们与异性的结合基本上没有爱情可言,只是以婚姻作为掩护,其目的就是为了有效地杀掉仇人。她们在男女关系上“特立独行”的表现,以今天读者的眼光来看很有点“不近人情”,除了在婚姻问题上过于草率之外,临行“杀子”的举动更是近乎残忍得让人无法接受。女剑侠的行为特征曾引起一些研究者的兴趣,崔奉源结合唐代社会环境、贞节观念等方面进行探讨,认为女侠的异性观过于随意,不守礼节,“她们嫁人的方式太随便,尤其丢弃丈夫也犹如反掌一般容易”⑩。龚鹏程在《大侠》一书中认为,这是受到了唐代广为流行的佛道思想的影响,所谓“恩爱害道,譬如毒药”,所以唐代的女剑侠根本不看重爱情⑪。陈平原则从唐代小说体式的建立与叙事策略来论述,认为作品“故意渲染女侠在男女关系上的‘不近人情’,更容易突出其‘神秘感’,与其奇异的本领和隐晦的身份相吻合”⑫。上述观点都有合理之处,然而,在我看来,小说家对此类故事的叙述和渲染,或许与唐代的侠义观念密切相关。在唐人眼里,侠分为两类,一类是豪侠,一类是剑侠。豪侠疏财仗义,藏亡匿贼,饮酒嫖妓,使气斗勇;剑侠韬光敛迹,行踪诡秘,或混迹于市井,或隐遁于山林,感恩杀仇,剑术非凡,自掌正义,独往独来。隐居复仇的女剑侠异于常人的行为举止,正是唐人侠义观念在文学中的反映。
“隐居复仇”的故事发展到清代有所变化,《聊斋志异·侠女》是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作品。与唐代同类题材的小说相比,《侠女》不但在情节模式上有所变化,且情节的发展更合乎情理。唐代剑侠小说中隐居复仇的女侠都具有超人的剑术,然而她们隐居、结婚、生子,数年之久,大仇迟迟不报。除蜀妇人交待当年“幼,力不任其心”外,各篇皆无说明。《侠女》则交待先有老母在堂,老母死后,又怀了孕,所以延缓了报仇时间,合情合理。从结局来看,唐代女剑侠杀子弃夫,斩断情累,非同俗流,但过分突出“断爱”,毕竟忍性寡情。侠女不然,她与顾生结合纯粹是报恩,是为顾家延续香火,本无身家之累。她是“恩仇了,飘然去”,既不为儿女私情左右,又不乏扶危济困、成人之美的侠义光采和女性的内在柔情。
“隐居复仇”的情节模式也影响到白话小说的创作。文康《儿女英雄传》中侠女十三妹的身世、经历等内容都明显采用了“隐居复仇”这一情节模式,只是作者慧心独运,巧妙构思,善于叙事,遂使这一情节内容波澜起伏,悬念迭起,扣人心弦,产生了更加独特的叙事效果。
“试道坚心”的情节模式也承袭唐代小说。裴铏《传奇·韦自东》、李复言《续玄怪录·杜子春》、薛渔思《河东记·萧洞玄》、康骈《剧谈录·说方士》以及段成式《酉阳杂俎》续集卷四所记载顾玄绩事均属此类题材。这类小说的主要情节是:一位壮士受道士的委托,为其仗剑守护丹炉,以防妖魔破坏。壮士在守护过程中经历了多种考验,最后关头,却为妖魔所乘,以致前功尽弃。其中《杜子春》和《萧洞玄》两篇突出“心魔”之害,尤其强调护丹过程中的“去欲修心”,对明清剑侠小说的影响更为直接。
唐代小说中,此情节模式为:寻找烈士——守护丹炉——经受考验——功败垂成;而在明清剑侠小说的文本中,情节模式为:修炼剑术——心魔考验——功行圆满。最明显的变化是“试道”的目的不同,不再是为别人守护丹炉,保护别人炼成仙丹,而是为了考察修道人的道心是否坚定,是否已经具备成为剑仙的品格。清李百川《绿野仙踪》第93回“守仙炉六友烧丹药,入幻境四子走旁门”,写剑仙冷于冰在福建九功山文笔峰上修建了六座丹炉,命六位弟子分别看守,以考察他们的道心坚定的程度。结果连城璧等四人道心不够坚定,被幻境所迷,所守护的丹炉毁坏,遭到师尊重责,推迟了数百年方能得道成仙。
除了“试道”目的有所变化外,在一些小说表述中“试道”的方法也有不同。如清代李澄《梦花杂志·珠儿》写富户吴生欲师从剑侠珠儿学习剑术,珠儿致函告知修炼之法,吴生喜悦非常,构静室,备法器,依法练习,将近四十九日,怪风陡起,静室爆炸,烈焰冲天,吴生侥幸不死,但染成狂疾。其父为之“招黄冠,设醮忏”,不但没有治愈儿子,自己也得了狂疾。父子二人几乎将家中资产耗费殆尽,父亲病逝,吴生康复。经过此番周折,吴生看透世情,将家中余资散发给乡亲,自己隐入深山。此时,剑侠珠儿出现,对吴生说:从今以后,你可以修炼剑术了。这篇小说旨在说明要修成剑术,就要斩断世情,散尽家财,摒除一切世俗杂念。珠儿对吴生的考验不是幻境中“心魔”挑战,而是现实生活中的苦难经历。
三、情节模式的文化意义
剑侠小说的基本情节模式有着相对稳定的叙事框架,它既彰显了剑侠小说这一文学样式的文化内容,也体现出其独特的叙述特征,表达了创作者和阅读者共同的文化心理诉求,成为沟通作品文化特征与读者审美体验的桥梁。
复仇是一种复杂而广泛的文化现象。作为一种文化心理,复仇意识由来已久,深藏于人们的心灵深处,在世界各个民族的文学作品中均有所表现。按照精神分析学的理论,人类的复仇意识可以称之为人类的“集体无意识”,是由遗传保留的无数同类型经验在心理最深层积淀的人类普遍性精神。它隐藏在一切人的心中,带有普遍性。它是原始的,包括本能和原型,以一种不明确的记忆形式积淀在人的大脑组织结构中,在一定条件下被唤醒、激活⑬。因此,复仇意识超越了民族和时代,是人类稳定而持久的文化心态。
如果从文化的视角来考察女剑侠复仇题材小说的话,我们可以发现,“隐居复仇”的情节模式包含着深层的中国传统文化的基因,它凝聚着中华民族的审美情趣和价值取向,是中国传统文化基本伦理准则在文学中的反映。
中国古代社会是一个有着几千年历史的封建伦理道德社会,非常重视人际关系,君臣关系、父子关系、夫妻关系、兄弟关系、朋友关系便是全部人际关系的核心。在这五伦关系网中,每一个人都是一个特殊的社会角色,都为对方和社会承担着必尽的义务。“为人君者止于仁,为人臣者止于敬,为人子者止于孝,为人父者止于慈,于国人交止于信。”⑭君仁、臣忠、父慈、子孝、夫倡、妇随、兄友、弟悌、朋友之间讲信义,所谓君臣有义,父子有亲,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这是封建社会中每一个人所要达到的完美的道德标准。在这种人伦关系的社会制度里,家族中有人被害,其亲人理应为之报仇。《礼记·曲礼上》曰:“父之仇弗与共戴天,兄弟之仇不反兵,交游之仇不同国。”孔颖达疏云:“父之仇弗与共戴天者,父是子之天。彼杀己父,是杀己之天,故必报杀之,不可与共处于天下也。”⑮为家族亲人和朋友复仇的举动,白纸黑字地写在儒家经典中,成为人们遵循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在现实生活中,这种以暴易暴的复仇行为也得到人们的认同,并视同国家法律。《后汉书·张敏传》:“建初中,有人侮辱人父者而其子杀之,肃宗贳其死刑而降宥之,自后因以为此。是时遂定其议,以为轻侮法。”⑯相反,不为亲人报仇的行为会受到世人的唾弃,甚至受到官府的惩罚。如五代时期孙光宪《北梦琐言》卷十八“诛不孝”条记载了这样一桩事:“襄邑人周威,父为人所杀,不雪父冤,有状和解。明宗降敕赐死。”⑰
女剑侠生活在这样的社会制度里,自然须承担中国传统伦理道德赋予她们在纲常秩序中的权利和义务,亲人被害,她们所做的只能是尽自己的伦理义务——复仇。从唐小说中的贾人妻、崔慎思妾,到清小说中的齐无咎妾、侠女、吕四娘,这些青春少女在有生之日,与杀害亲人的仇家不共戴天。她们义无反顾地改变自己的生活,在如锦似玉的年华里,委身事人,长期隐居,历尽艰辛,窥伺复仇良机。一旦报仇成功,使命完成,便果断而又忍情地抛开一切,飘然远逝。封建纲常的伦理道德决定了她们在亲人遇害后的生活态度,她们的权利和义务促使其投身中国传统道德中最有光彩的献身事业,而无视这种献身对人的个性自由的抹杀。她们是中国传统文化孕育出来的一群既让人同情又令人敬畏的复仇女神。
世界上的事物不是单一的,而是复杂的。我们在认识到中国伦理文化不尊重个人价值和个人的自由发展,抹杀人性的同时,也应看到其精华的一面。这种文化曾是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积极力量,并在特定条件下成为鼓舞人们自觉维护正义、忠于民族、国家的动力。在民族面临危难、暴君佞臣肆意专行的时期,她曾造就出许多崇义尚节的民族英雄和为民请命的仁人志士。当恶人制造人世间的悲剧、好人含冤无处伸已是社会普遍现象的时候,自掌正义、以暴易暴的复仇就成为黑暗社会的一线光明,复仇意识便成为百姓的迫切心理要求和理想的精神寄托,复仇的怒吼就是发自受压迫的穷苦百姓的心灵深处的呼喊。如此复仇之举,铲奸除恶与替天行道相辅相成,在向邪恶势力讨伐的同时也蕴含着对公平、正义的执著追求。它既是杀戮,也是同情;既是幻想的消失,也是理想的憧憬;既是果断的否定,也是热烈的肯定。在这个意义上,复仇意识是一种向不合理的社会、体制奋起抗争的精神。清末许指严《指严笔记三则》说:“清初相传多侠女,盖专制杀戮之戾气所激而成也。”⑱我们以此视角来解读复仇女剑侠形象,就可以获得较为亲切的审美感受和艺术魅力。
“试道坚心”的情节模式虽始于唐代小说,其源头或可上溯至佛教典籍。《大唐西域记》卷七“烈士池及传说”记载:某隐士得一仙方,筑坛诵咒一夜,黎明即可登仙。但诵咒时,需一烈士执刀守护,且不能出声。隐士遍寻此人。后遇一人,被主人逐出,悲号于路。隐士援手护救之。此人感恩,愿为隐士执刀护坛。护坛期间,幻想纷呈,遭受杀身、转世、丧亲、生子诸般经历,备受苦厄,始终不言,后因爱子心切,忽发叫声,至功亏一篑。
从《大唐西域记》记述的故事来看,作者重在表述“心魔”对修炼的危害,而“爱”念尤其害道,因此,修道人必须“断爱”。中晚唐文人袭用此情节创作出《杜子春》、《韦自东》、《萧洞玄》等篇,其结局、题旨都极为相似,却变佛为道,加以铺陈渲染,增添波澜,具有浓郁的宗教色彩。
明清文人将此故事情节予以移植,演绎为固定的剑侠小说的情节模式,叙述重心亦演变为修炼剑术者必须经历的一种道心考验,它所强调的是修炼剑术一定要心诚,心不诚,炼不成剑术。在此叙事框架中,修炼剑术是与道教养生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小说家将道教的炼养方技诸如集中意念的守一、存思,顺畅血脉的服气、胎息,效法乾坤的金丹大道等,全都予以吸收融合,尤其注重“内丹”的修炼,强调识心见性的内在修行。情节模式中所描述的剑术修炼,是用特殊的艺术语言来体现道教的养生理念,将道教养生术加以夸饰和神化,所以,修炼剑术就是修真养道。可以说,“试道坚心”的叙事模式表现出明清剑侠小说一个重要的文化特征,即道侠一体化。
注:
①弗·普罗普(V.Proup)在对童话故事形态进行研究时,提出“恒定因素”与“可变因素”,认为前者维持了童话故事的基本形态,是恒定不变的,后者则可以出现相应的变化。参阅弗·普罗普《神奇故事的转化》,《俄苏形式主义文论选》,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
②此篇收入《续剑侠传》,更名“末座客”。《剑侠图传全集》,河北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129页。
③④⑤[清]蒲松龄《聊斋志异》(会校会注会评本),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 1491、216、211 页。
⑥⑧《七剑十三侠》(附《仙侠五花剑》),岳麓书社1991年版,第192、38页。
⑦[明]李昌祺《剪灯余话》,《传世藏书》(子库小说第3册),海南国际新闻出版中心出版,第19页。
⑨陈世箴辑《敏求轩述记》卷五,《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编》第767册,台北文海出版社1980年版。
⑩崔奉源《中国古典短篇侠义小说研究》,台湾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6年版,第174页。
⑪龚鹏程《大侠》第三章“唐代的侠与剑侠”,台湾风云时代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版。
⑫陈平原《千古文人侠客梦》,人民文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57页。
⑬参看《荣格文集》,改革出版社1997年版;申荷永《荣格与分析心理学》,广东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
⑭《大学》篇之传文解,转引自夏传才《十三经讲座》,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222页。
⑮《十三经注疏·礼记正义(上)》,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84页。
⑯《二十五史》(二),上海古籍出版社、上海书店1986年版,第935页。
⑰《唐五代笔记小说大观》(下),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版,第1948页。
⑱转引自王立《中国文学主题学》,中州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第16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