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丑而德美 细节显真情
——饰演扬剧《酒葫芦》主人公酒葫芦的体会
2011-11-17王正东
■王正东
扬剧《酒葫芦》是一部“小丑挑大梁”的新编大型历史故事剧。我们仪征扬剧团自2008年首演以来,一直将其作为保留剧目,常演不衰,受到社会广泛欢迎和好评。究其原因,除该剧主题以古喻今,呼应了当今社会关注的“青少年教育”和“权与法”这两大热点问题外,更在于其主人公——酒葫芦这一“亦醉亦醒、亦喜亦悲”的人物形象得到观众充分认可、喜爱和赞赏。本人有幸在剧中饰演这一角色,为了塑造好这一形象,我在认真研读剧本的基础上,着力从以下两方面下功夫:
一.着力刻画酒葫芦“形丑而德美”的性格特征
酒葫芦在剧中的形象虽然是丑角,但却是一个正面文丑(如按身份划分,应属袍带丑)。虽然在他的鼻梁上有小小一片葫芦形白粉,而且也确实存在着两个不大不小、令人捧腹大笑的缺点:嗜酒如命和惧怕老婆,但其“形丑而德美”,“老酒越喝越清楚”,正是这“亦醉亦醒”的性格特征构成了全剧“亦喜亦悲”的艺术风格。形丑是其“醉”、德美是其“醒”,抓住了主人公这一性格特征,也就抓住了成功刻画人物形象的关键,也为全剧演出成功奠定了基础。
“情节是人物性格发展的历史”。《酒葫芦》情节曲折离奇,特别吸引观众眼球,看似案情所致,其实不然。因为自古以来,衙内不端、横行不法的案例,无论是现实还是文艺作品中均不鲜见,然而该剧演绎出的跌宕起伏情节、石破天惊的矛盾冲突,及至最终结局,从根本上来说,主要是因酒葫芦“亦醉亦醒”的性格而变化、发展的。因为他酒醉不糊涂、惧内不枉法、憨厚之中有灵性、心地耿直又善良,他爱妻爱儿子,但爱民又胜子,因而,他才会在看似滑稽可笑的“形丑”表象下,做出一系列官场上常人难以做到的“德美”之举:初审此案时,因他循常情而误判,又欲刑讯逼供,导致美貌温存的少妇桃花于公堂上大喊“冤枉”,并指斥他审案“也靠着一哄二诈三用刑”,而他不仅不怒不恼,反而认为“话虽难听,道理蛮深,公堂用刑,确要改正”,遂率众衙役亲往经花坞查勘现场;随后,在他初步判断是金花树毒蕊致死桃花丈夫,而鸡鸭猫狗又不肯吃试验用有毒面条时,为证实案情,他不让衙役代冒风险,自己亲口尝毒;最终,他在经受过剧烈的是放是杀的灵魂煎熬后,拒绝妻求,又将已经放走的老来所得独生儿子捉拿归案,等于挥泪斩子。不仅如此,剧终前我又以大段悲怆激越、荡气回肠的改编“老汉调”反思了酒葫芦对儿子因“惧内不曾管教严”的失误,和“不能以权违律典”、“护子执法难两全”的痛苦心灵历程。至此,全剧达到高潮,酒葫芦“审子、放子”又“抓子、哭子”的鲜明性格发展过程也自然引起观众强烈共鸣的掌声和拷问自我的深思,深刻展现出该剧的现实主义生命力。
二.着力通过细节展现酒葫芦形象的真实可信性
戏剧中人物的性格必须通过一个个具体的行为表现出来(即恩格斯所说的“怎样做”),而展现人物行为,又主要靠一个个鲜明、精彩且又符合艺术真实性原则的细节,它们不仅使人物性格的发展更具有生动性,而且使人物性格发展更具合理性,从而使得人物形象丰满充实、真实可信。苏联著名作家阿·托尔斯泰说过:“如果把我的作品比作编织好的生活网,那么细节就是网中的结点。”可见细节对于文艺作品成功塑造人物形象的重要性。
我在饰演酒葫芦的过程中,特别注重按照剧情发展的要求,表演好一系列具有典型意义的细节,从而使主人公“形丑而德美”的性格特征在合乎逻辑的发展中生动展现出来。如:在第三场“喝酒断案”中,衙役偷偷拿来老酒和狗肉后,酒葫芦不是自己一个人喝,而是按“老规矩”,招呼衙役们一起在公堂上席地而坐,边喝边吃边谈,当衙役称他“从来不摆老爷的架子”、“对我们总象亲兄弟一样”时,酒葫芦脱口说道:“我们都是爹娘所生,还分什么高低贵贱”,这个看似漫不经心的细节,实际上透射出他爱民如子的朴素的人际平等思想,很自然地为他平日之所以能够秉公执法、不草菅人命,“县衙之内无冤民”做了思想根源上的交待。而当其在公堂上偷喝老酒行为被夫人发现后,堂堂一个县令,辩驳不过老婆,只得自己搬下堂椅,趴下身子乖乖接受夫人“打三十记屁股”的家规处罚,这个看似戏谑的细节,实则为他此后能够大义灭亲做了合理铺垫,试想,一个因小过错而甘受老婆打屁股处罚的堂堂县令,在国家律典面前,怎能不心存敬畏、秉公执法?最终,到第七场“哭子别子”,在独生儿子画供后,酒葫芦默默伏地,让儿子“服刑前再在爹爹身上骑一次马”,以喜剧性的松弛强烈反衬出悲剧的效果,“此时无声胜有声”,其内心深处的激烈情感搏杀达至巅峰,撼人心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