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流与非主流之间——从《酒徒》说到《孽子》
2011-11-16深圳大学文学院李俊熹
深圳大学文学院 李俊熹
主流与非主流之间
——从《酒徒》说到《孽子》
深圳大学文学院 李俊熹
刘以鬯的《酒徒》与白先勇的《孽子》产生于不同背景之下,并且二者的行文风格与表达方式也不尽相同;但是这些差异并未掩盖两部作品的内在一致性——在主流文化中坚守个人立场,关注思考人的生存境遇和生命意义,呼唤人性尊严。正因为有了对人的本真存在的言说,也就使得这两部作品具备了不断被言说的可能性。
主流 非主流 《酒徒》 《孽子》 主体存在
传统的所谓主流就是建立在一系列既定理论体系之上的大众化观念,亦即一种中心、一种群体意识。而随着人们对自我认知不断深入,发现某些主流的理念逻辑根本靠不住,至少没法确定主体的身份问题。主体的身份问题实际上就是个体的存在问题,而个体想要确定自己的存在,往往就会显得与主流格格不入,从而被称为所谓的非主流。在《酒徒》与《孽子》中,作者以自己的生存体验为根基,写出了非主流的个体试图突破主流文化的艰辛,包含着作者对作为个体的人的价值的关怀和追问。正是“酒徒”与“孽子”作为主体而存在,才使得作者在肯定个体自我的叙述中对当今主流文化的是非黑白给予正确的判断。
一、《酒徒》:主流世界的无意义书写
刘以鬯的《酒徒》于1963年出版,当时香港正处由传统向现代工商社会转型期,处身于这样的环境中,严肃文学没有生存空间,作家若想坚持己见,强调个体价值,则只会像“酒徒”一样,不断被主流折磨,最终变成自己对自己的亵渎。
《酒徒》中除“酒徒”外还有各色复杂人物,俨然一个香港的小历史。年轻漂亮的张丽丽“是一个势力的女人”,她“固体的笑犹如冰块一般”,她衡量爱情的惟一标准是金钱;表面纯洁的杨露也一样,不知情为何物,全身上下都是“庸俗的色彩”;而文中唯一坚守严肃文学的麦荷门却根本不懂文学,他只是想给后人保留点什么,希图“获得百年后的认知”……小说中几乎所有人物都失去了存在意义,作者以“酒徒”的视角体察出了人生的荒谬,直接给主流世界以无意义书写。
“酒徒”作为一个想坚守严肃文学的作家,总在醉与醒之间徘徊。他每次买醉后,对现实的不满和对人生的无奈倾盆而出:“这是一个吃人的世界!这是一个丑恶的世界!这是一个只有野兽才可以居住的世界……”[2]出自“酒徒”之口的呐喊,与鲁迅一样,是要“引起疗救的注意”。然而,文中的“呐喊”已被淹没,就连“呐喊”者本人也没法摆脱这个“丑恶的世界”,最终只能以酒度日。这里,现实的荒谬性被一层层揭破开来:“意志现象愈臻完全,痛苦也就愈为显著;智力愈发达,感觉痛苦的程度愈高;认识愈明晰,意识愈高,痛苦也跟着增加。”[3]这个世界已完全反过来了,知识与力量不能同存,这个世界还有什么意义。
如果刘以鬯的《酒徒》是给主流世界以无意义的书写来达到肯定非主流的目的,那么到白先勇的《孽子》,作者已换了一种方式——直面非主流世界。
二、《孽子》:非主流世界的正面直视
白先勇的《孽子》1977年开始连载于《现代文学》复刊号第一期,1983年由远景出版社出版。与《酒徒》一样,《孽子》也是对作者生命体验的直接呈现,只是这种呈现在具有新意和颠覆性的论述中少了些许批判,多了一份敢于直面非主流的勇气。小说写的是李青等同性恋少年被家庭和学校放逐后逃入新公园的生活。“从根本上讲,同性恋者的形象,长期以来基本上是由主流社会‘塑造’出来的。”[6]而如何从根本上认识同性恋,改变这种被“塑造”的形象和地位,就成为作者的首要任务。
首先,作者要为同性恋者“正名”。在白先勇看来,“不论一种感情是发生在同性还是异性之间,只要它是‘发著自然的’,是纯真的、诚实的,就‘都是可爱的’,因而也就是道德的。”[7]同性恋者不是心理变态,这是他们“血里带来的”,他们“血里头就带着这股野劲儿”,是一种天然的宿命。人生而平等,“人既不是这种人也不是那种人,既不是同性恋者也不是异性恋者。我们称之为性行为的东西有一个无限广阔的范围。”[8]而由文本可以得知,阿青们也无不具有真诚的感情。作者正是“向人们展示同性恋者的感情世界和日常生活,呈现同性恋者‘正常的’‘人’的一面,……昭示人们‘孽子’其实是被看成了‘孽子’,只要转换观念,换一个角度看待他们,‘孽子’实际上与‘人子’无异,他们就是‘人子’。”[9]
其次,作者期望同性恋能得到主流社会的认可。《孽子》饱含着作者对同性恋者的理解与同情。同时,作者也希望主流社会能给予同性恋者以理解和宽容,改变长期以来对同性恋者形成的偏见。在《写给阿青的一封信》中,作者对阿青说:“你这一生的路都不会好走,……但你接受了你不平常的命运,接受了你自己后,至少你维持了你为人的基本尊严,因为你可以诚实、努力的去做人。”[10]这是在鼓励阿青,只要你“维持了你为人的基本尊严”,只要你“诚实、努力的去做人”,你也必将会赢得社会的尊重。相信终会有一天,“‘你是同性恋吗?’这个问题,将显得如同‘你是个独身’这个问题一样自然。”[11]文中的傅老爷子和“孽子们”最后的和解就很好地表达了作者的心愿。
可以看出,《孽子》包含着作者敢于直面非主流的勇气,也表现了作者宽广的“人道主义胸怀”和悲天悯人的道德良知。同时,作者也很理性地看到,同性恋者要想完全得到主流社会的认可,将是一个艰难的过程。
三、从《酒徒》到《孽子》:主体存在的“迷失”与“重建”
从刘以鬯和白先勇的作品中可以看出他们深受西方现代文学思潮的影响。就刘以鬯来说,“无疑地在他面前,卡夫卡、普鲁斯特、乔伊斯、弗吉尼亚•伍尔夫、劳伦斯、福克纳等一大批西方现代小说艺术家以及加西亚•马盖斯等拉丁美洲小说艺术家早已为他提供了学习的样板。”[12]其实“酒徒”就是卡夫卡笔下的那只甲虫,在庞大现实的重压下,人显得非常卑微、渺小。刘以鬯正是意识到了这一点,他才要批判主流现实。但是,“酒徒”意识到社会的荒谬和主体存在后,最终也没能找到实现自我价值的出路。“上帝死了”也即旧的文化价值体系已崩溃,但“重估一切”的文化价值体系还没成型。因此,处在新旧两种文化价值体系的夹缝中,人就容易产生一种自我定位的困惑。“我是谁”这个问题“酒徒”没法回答,但这之后的“孽子”却回答了。
白先勇受存在主义的影响很明显。他主持的《现代文学》第一期就刊出“卡夫卡专辑”,第九期又刊出“沙特专辑”。白先勇说:“那时,文学院里正弥漫着一股‘存在主义’的焦虑,……‘存在主义’一些文学作品中对既有建制现行道德全盘否定的叛逆精神……正对了我们的胃口。”[13]随着对存在主义认识的深入,白先勇对存在主义的行动观念也逐渐有了清晰的认知,他认为“存在主义不是悲观哲学,更不鼓励颓废,存在主义是探讨现代人失去宗教信仰传统价值后,如何勇敢面对赤裸孤独的自我,在一个荒谬的世界中,对自己所做的抉择,应负的责任。”[14]因而在《孽子》中,白先勇敢于承担,建立起他自己的“道德标准”——不管是同性恋还是异性恋,只要符合人性,就是正常的,就是道德的,也就该被认可。这与萨特的观点相吻合:世界上不存在一个道德的客观标准,道德标准是由人的主观性的自由选择所决定的;而对于这种自由选择的道德标准,又必须包含一种人道主义责任感。
从萨特的存在主义角度来看,人把自我意识作为存在的核心,在认识到世界的荒谬后,要通过行动,才能使存在获得意义。这样,萨特就主张人应积极行动起来,通过行动来改变自己的命运,即通过自身的行动和主体的建构,把非主流从传统的主流中拯救出来。从《酒徒》到《孽子》,也正好体现了这样一个由意识到主体存在到主体行动的过程。因此,在对主体存在的认知上,《孽子》较之于《酒徒》似乎又更进了一步——前者在认识中有行动,在反抗中有建构,具有一种人道主义责任感。
结语
《酒徒》和《孽子》自初版后得以一版再版,有关《酒徒》和《孽子》的话题似乎并没有结束。随着对主体存在的重视,人们“要求人在‘物’的奴役压迫和束缚下解放出来,要求人掌握自己的命运,成为自己实践活动的真正主宰,因此都提出了人的存在价值和意义的问题。……应该看到个体存在的巨大意义和价值将随着时代的发展而日益突出和重要,个体作为血肉之躯的存在,随着社会物质文明的进展,在精神上将愈来愈突出地感到自己存在的独特性和无可重复性。”[15]正是在这一点上,《酒徒》与《孽子》就具备了不断被言说的可能性——主体存在本身就具有无限价值和意义。
注释
[1][2][3][12] 李今编,《刘以鬯实验小说》,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4年,第153页、第191页、第158页、第325页
[4][5] 白先勇,《白先勇精选集》,北京燕山出版社,2006年,第111页、第112页、
[6][7][9]刘俊著,《情与美——白先勇传》,花城出版社,2009年,第121页,第122页、第123页
[8][11] 李银河,《李银河自选集——性、爱情、婚姻及其他》,内蒙古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372页、第372页
[10] 白先勇,《写给阿青的一封信》,《第六只手指》,上海文汇出版社,2004年,第43页
[13]白先勇,《不信青春唤不回》,《秉烛夜游》,《第六只手指》,上海文汇出版社,1999年,第190-191页
[14] 刘俊著,《悲悯情怀——白先勇评传》,尔雅出版社,1995年,第90页
[15] 李泽厚,《中国现代思想史论》,北京:三联书店,2008年,第218页
10.3969/j.issn.1002-6916.2011.13.043
李俊熹(1987-),男,湖南常德人,深圳大学文学院中国现当代文学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