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将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范畴
2011-11-10兰季初常德市工伤保险处
文/兰季初 常德市工伤保险处
常德市将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范畴
文/兰季初 常德市工伤保险处
近期,常德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伤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将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范畴,还进一步明确了老工伤人员统筹管理工作目标及因工染血吸虫病职工工伤保险工作。该文件的出台,不仅加快推进了高危行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工作,还为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提供了安全保障,力推全市安监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直以来,农民工安全保障、老工伤后期康复、生活保障,以及其他工伤后续问题都是常德市落实安全工作的瓶颈。为了解决这一系列问题,该市经过多层调研,根据《社会保险法》、《建筑法》、《工伤保险条例》、《血吸虫病防治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当地实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伤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将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在工程项目开工前一次性缴纳工伤保险费,并且实施重点工程招用农民工工伤保险补贴制度。高危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后,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要如实出具《工伤保险参保证明》。高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在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手续前,应认真审查申请单位提供的《工伤保险参保证明》,对不能提供有效《工伤保险参保证明》的企业,不得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高危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有关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中断缴费、瞒报工资总额和职工人数的行为,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依法实施处罚;逾期不改正的,依法按企业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处理,由《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暂扣或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通知》还明确了老工伤人员统筹管理工作目标。要求在今年11月底前全面解决老工伤统筹管理问题,采取工伤保险基金、用人单位和政府共同承担的方式统筹解决资金问题。《通知》还要求切实做好因工染血吸虫病工伤认定工作,提高工伤保险缴费费率,解决血吸虫病工伤保险费用,重点血防区和一般血防区血吸虫病纳入工伤保险的缴费标准在原费率基础上分别提高0.8%和0.5%,职工因工染血吸虫病住院治疗(含旧病复发治疗)费用对医疗机构实行定额管理。
为切实加强对工伤保险工作的组织保障,充分发挥“全国工伤保险重点联系城市”的作用,常德市建立了工伤保险联席会议制度,确定分管副市长为联席会议召集人,市人社、财政、民政、发展改革、安监、住建、交通、水利、卫生、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研究、指导、检查、协调全市工伤保险工作。
该文件出台后,常德市人社局、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通知》:从2011年7月1日起,常德市市直及市以下所有机关单位、社会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全体在编在职工作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参保范围。另外,机关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社会统筹之前已确认为工伤和因工染血吸虫病的人员,经当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纳入统筹管理,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责任编辑 林 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