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电视严肃起来
2011-11-07韩永
韩永
贵州卫视和山东卫视都在筹划新栏目。而制作团队中都有从湖南卫视跳槽的员工。前者主要来自《8090》,后者主要来自《快乐大本营》。这两档湖南卫视倾力打造的当家节目,针对青少年观众,以青年情感、综艺时尚为主题。而现在看来,节目创意团队正在一点点流失。一位资深业内人士表示,“在未来的几个月,业内的这种流动还会继续。”
这样的情形与近期出台的一部行政命令有关。近日,国家广电总局颁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管理的意见》(下简称《意见》),对卫星频道的节目构成做出强制性规定。其基本要求是压缩各台娱乐节目时间,加強新闻报道力度。这迅速被公众简单地归纳为“限娱令”。
这份被官方定义为“剑指过度娱乐”的命令,与广电总局此前发布的各种限令一样,引发如潮热议。
“不多于”和“不少于”
“限娱令”目标明确。
主要针对七类娱乐节目:婚恋交友类、才艺竞秀类、情感故事类、游戏竞技类、综艺娱乐类、访谈脱口秀、真人秀。客观地讲,这已经涵盖了娱乐节目的绝大部分形式。
像之前发布的大部分行政命令一样。此次的“限娱令”用“不多于”“不少于”这样的强硬措辞列出娱乐节目和新闻节目在一个地方卫视中所占的比例。
如果按照《意见》规定严格执行,从明年1月1日起,中国的电视上将呈现出这样的局面:每晚19:30~22:00,全国电视上星综合频道播出上述七类娱乐节目的总数不会多于9档;每个频道每周播出的娱乐节目不会超过2档;每个频道19:30~22:00播出的上述类型节目时长不会超过90分钟。
与此相反,更多的时间空白将会被新闻类节目填补。每家卫视每日6:00~24:00,新闻节目不会少于2小时;18:00~23:30,必须有两档以上自办新闻类节目,每档新闻节目时间不会少于30分钟。
“限娱令”公布几天后,新华社发表了一篇“广电总局新闻发言人专访”。这位在文中一直没有出现具体姓名的“发言人”做出解释称,之所以出台这样的规定,是“因为在这些频道中,新闻节目占比偏低,而娱乐节目占比偏高”。
据统计,目前34家电视上星综合频道中,日播新闻类节目时长达到2小时以上的只有15家,占比44%;每日18:00~23:30自办新闻类节目达到2档以上的有23家,占比为68%。而这34个电视上星频道,在晚上黄金时间段(19:30~22:00)内播出的娱乐节目每周有126档,每个频道平均3.7档。这是个可以理解的数字,原创严肃新闻的采编需要经验丰富且受训严格的专业记者,无论人才储备或者采访资源,各地卫视基本都无法与庞大的央视构成竞争关系。而由于娱乐节目的可复制性、制作简单、欣赏门槛低的特点,易于获得最广大受众群和广告商的青睐。市场经济背景下,各地卫视必须考虑收视率和广告收入这样的实际问题。选择增加娱乐节目似乎是提高收入最简单的方式。
而一切似乎都将改变。每档卫视黄金时间段平均下的3.7档娱乐节目,将被削减至最多不过2档。
这还是全国的平均值。对于某些卫视频道,影响更为明显。比如湖南卫视。虽然湖南卫视对外声称自己一贯“新闻立台”,但毋庸置疑的是让这个电视台声名鹊起的却是娱乐综艺节目。湖南卫视似乎一直有着自知之明,广电总局此次的“限娱令”尚未正式下达的9月份,他们就自觉推出了“中国第一档代际沟通伦理道德节目”《那是我妈妈》,并强调了节目的“道德建设性”。但这一切并不能改变“限娱令”出台后的命运。其台内人员的出走,似乎从侧面预示着一些娱乐节目被压缩甚至撤掉的可能。
“在这个问题上,要理直气壮”
其实,“限娱令”正式颁布之前并非没有相关的传言。比如,湖南卫视著名综艺栏目《天天向上》的台湾主持人欧弟,突然从几期节目中消失。外界纷纷猜测“广电总局禁止港台主持人出现在大陆舞台”。
9月14日,国台办新闻发布会上,发言人范丽青被问及相关传闻,首度给出官方回应:“这可能是一个误传。非常理解艺人的关切,经过我们向有关主管部门的了解,目前台湾广播电视从业人员参与大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的有关规定,没有新的变化,还是原来的规定。”
而在此之前的8月10日,在全国广播影视局长座谈会上,国家广电总局局长蔡赴朝说,该局正在深入调研,准备出台加强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管理的意见,以纠正有些广播电视节目过度娱乐化的问题。
在这次座谈会上,蔡赴朝阐述了“限娱令”出台的基本逻辑:“作为大众传媒,必须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我们明确,上星综合频道的定位是新闻综合频道,不是专业频道,更不是娱乐频道,不能办成‘空中大舞台”。“总局和各级广电行政部门,在这个问题上要理直气壮。”
最终,10月下旬正式颁布的《意见》将地方上星综合频道的主要任务归纳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宣传地方成就,展示区域特色,反映社情民意,引导社会热点,传播主流价值”。
实际上,对于各地卫视进行如此定位,有一个更大的背景。10月19日,在广电总局“学习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会议”上,该局局长蔡赴朝说,“当前,既是中国的战略机遇期,又是社会矛盾凸显期。社会思想多元多变,杂音噪音时有出现,以一元指导思想引领多样社会思潮的任务十分艰巨。对此,广播影视系统要始终把坚持正确导向放在第一位,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着力壮大主流舆论。”
在《意见》出台前,广电总局除了组织相关研讨会,也曾让有些地方卫视呈报材料。
重庆广播电视集团总裁刘光全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在“限娱令”出台之前,广电总局就曾让重庆卫视提供有关的资料——从2011年初开始,重庆卫视着手打造中国第一个“红色频道”,比广电总局提前10个月开始“自觉限娱”。
刘光全说,广电总局“限娱令”颁布后,他发现重庆卫视几乎不需要做什么调整。“我们的卫视形态,和他们的规定是完全一致的。它对7方面的节目做出限制,我们甚至做的更多。”
但并非每个电视台都能像重庆卫视一样淡定。“限娱令”颁布后,江苏卫视相继宣布《老公看你的》《不见不散》等几档综艺节目停播。有些地方卫视开始重新考虑用电视剧抢夺观众。
在本次被解读为“限娱令”的《意见》出台后。《中国新闻周刊》记者从10月27日到31日,多次拨打广电总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电话,均无人接听。
程序之疑
对于广电总局的各类“限令”和“禁令”,公众并不陌生。2002年3月8日,广电总局发文要求暂停播出台湾青春偶像剧《流星花园》。两年后的4月至5月,四个文件相继发出,分别对电脑网络游戏类节目、黄金时段的凶杀暴力剧、动画片和红色经典剧进行不同形式的限制、要求和指导,并且还曾叫停各地地方方言节目。据不完全统计,从2002年禁播《流星花园》开始至今,广电总局针对影视节目的行政指令超过20个。
而对这一次“限娱令”出台的程序,有些人提出了质疑。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副院长喻国明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表示,“限娱令”的出台,缺少一个对娱乐的总体评估。
“‘限娱令针对的是‘过度娱乐。那你得先说明现在娱乐是否‘过度了。另外,你还得说明,这种‘过度产生了什么样的不良后果。第三,‘限娱令是否能消除这样的不良后果。这是决策应有的逻辑链条,但我现在没看到这些。”喻国明说,“没看到这些的可能性有两个:一是根本就没有评估;二是有评估却没有公开。如果是第一种,就是拍脑袋,就算是第二种,也得允许大家讨论。因为这是一项公共政策,针对的是老百姓的收视权。”
在描述“限娱令”出台的初衷时,《意见》用了“当前群众反映强烈”“不少观众对此很有意见”等措辞。“这些人到底是谁?”中山大学传播与设计学院院长助理张志安对此提出疑问。
對程序的另一质疑,是央视在其中扮演的角色。作为广电总局的党组成员,央视的台长有权参与“限娱令”的决策。而“限娱令”的作用对象,恰恰又是其竞争对手。从程序上似乎应该有所回避。
张志安认为,程序上的瑕疵,部分抵消了“限娱令”在实体上给人的积极印象。他说,从内容上看,“限娱令”至少有两点值得肯定:一,向“过度娱乐化”开刀。二,改革目前电视评价体系的初衷是好的。
一位省级卫视导演对《中国新闻周刊》记者坦承,“从收视规律上看,观众通常会在娱乐节目上停留的时间长一些,也就是收视率会高一些。但这种停留有时候是低效的、表面的、浅层次的,对观众的影响也大多浮在面上。这是一种不过大脑的收视率,容易把观众引向集体无意识。”
“市场反馈最好的,往往是那些通俗甚至有些低俗的产品。这里有个金字塔理论。低层次的需求往往位于底端,受众的规模很大;而高品质的需求位于顶端,但往往曲高和寡。这是一个‘劣币驱逐良币的过程。市场对此无能为力,只能依赖于有关部门的引导。”
张志安说,这种引导应该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内部的评价机制,二是外部的评价机制。前者由单位内部各部门人员组成,后者由监管部门、各个卫视和专家学者组成。
在参与一些节目制作时,张志安深深体会到收视率至上给节目的制作带来的危害。“它让一个本来具有创造性的文化产品,变得完全依赖于市场评价。”
这种市场导向的评价机制,曾在体制转型初期给电视节目的多样化变革带来新鲜力量。但不可否认也带来了功利。
在评价体系上,《意见》提出了“三不”,即“不得搞节目收视率排名;不得单纯以收视率搞末位淘汰制;不得单纯以收视率排名衡量播出机构和电视节目的优劣”。中央电视台在今年7月1日起实施的新考核办法,就被广电总局赞为典范。这个新的考核机制包括4个一级指标:引导力、影响力、传播力和专业性。
在张志安看来,除类似的内部机制考核外,外部考核应由独立第三方提供意见。“比如,你可以成立一个改革委员会。三分之一公众代表,三分之一卫视代表,另外是三分之一是专家学者。这个机构拿出来的东西,大家就没话说。”张志安对《中国新闻周刊》记者说,“现在没有这样一个机构,电视出了问题,谁来矫正呢?媒体自己不行。公众对媒体的影响又是间接的。又没有一个真正的行业协会。这样转了一圈,到最后,还是得交给行政权。”
(实习生蒋肖斌对本文亦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