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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的犯罪原因与心理矫治对策
——以一起未成年犯罪案件为例

2011-11-02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安徽合肥230031

关键词:王亮王强罪犯

姚 峰(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安徽合肥,230031)

未成年人的犯罪原因与心理矫治对策
——以一起未成年犯罪案件为例

姚 峰(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安徽合肥,230031)

通过未成年人犯罪个案分析,运用心理学的理论分析得出早年接触与爱的缺乏等问题会导致问题儿童的产生,甚至这类问题可以追溯到家庭结构问题的传递,而父母早期的管教方式不当会加剧孩子早年人格畸形发育并且一直重复传递。从而进一步提出相应的对策,即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关键途径就在于婴儿早期爱的给予,而矫治未成年罪犯的关键则在于监管机构建立起家庭治疗模式,提供爱的场所。

未成年人;犯罪;原因;心理矫治

一、对一例未成年犯罪案件的简介

该案为合肥市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调查员所调查的案件,调查中深入了解了三名未成年人的家庭、学校和社区,并在看守所和三名未成年人进行了会谈。由于篇幅所限,以下仅列出这三名未成年人的基本资料。

(一)基本案情

案件为团伙抢劫,犯罪嫌疑人为王亮(化名),1991年11月出生,初中文化;王强(化名),1991年7月出生,初中文化;李店(化名),1992年6月出生,案发时三人均未满18周岁。

(二)三名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介绍

王亮的基本情况:母亲因丈夫经常酒后殴打自己,在王亮不到6岁时离家打工,自此再没回家,2003年两人正式离婚,王亮被判给父亲照顾。王亮初三毕业后未能考上高中,自此开始了打工生涯。到合肥先后做过饭店服务员,学过厨师,拘留前还在一饭店打工。王亮在打工期间结识了同乡的李店等人,李店当时有前科,因为参与抢劫而被判缓刑,王亮很听李店的话,几次抢劫都是由李店主使,在2007年4月后,伙同李店等人再次连续作案3起,直至案发。

王强的基本情况:父亲在2003年开始出外打工,母亲喜欢打麻将,经常在外打麻将,很少管王强,2004年12月其母因有外遇和另外一个男人不辞而别。王本人陈述母亲离家出走对他打击很大,经常受到同学的指指点点和挖苦讽刺,非常痛恨母亲,也不再想上学。初中没毕业辍学后,先后在昆山、温州、河南等地打工,案发前从昆山回来,遇到李店等人,将打工挣的2000多元钱和王亮、李店等人共同挥霍完后,李店等人劝说王强参与抢劫,头两次王亮等人作案王强并没参与,但是第三次未能抵御住劝说,一方面经济困窘,另一方面感觉可以“玩一次,不会有什么事情”。后案发,被拘留。

李店的基本情况:父母由于忙于生意,平时与李店的沟通较少,疏于管教,以致其缺乏良好的家庭教育。2005年李店就读于寄宿制的高中,开始与社会上的不良青年有了密切地接触,加上学习成绩较差,产生了厌学情绪,在2006年高二开学时自动辍学。辍学在家其间,李店的思想极不稳定,想走捷径赚大钱的念头愈加强烈,于2006年11月因抢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此次被捕之后,李店虽有悔悟之意,但并没有痛改前非,在执行缓刑期间仍然在社会上游荡。父母为了能够帮助李店,在亲戚开办的旅行社里为其找了份工作,但李店不到一个月以没兴趣为由就离开了。之后又瞒着父母在苏州与一些不务正业的人混在一起。这些经历都为李店第二次抢劫埋下了隐患。

二、对该案件发生的社会环境的反思

(一)缺乏社会关爱

家庭教育的缺失导致了问题行为,而且学校对于这类学生基本上听之任之,甚至有些歧视。在对家庭学校的调查中,他们的班主任均对他们没什么深刻印象,而且知道他们经常旷课,但是不管,学生则因他们的家庭歧视他们。王亮在汽配城打工期间还遭到老板娘刻薄对待,仅干了一个月便辞职了。

(二)过早地走上社会

3人除李店高中辍学外,均初中辍学便外出打工。在身心还未发育成熟的时候过早地接触社会,特别是初中阶段属于逆反和反抗期的孩子,本身就容易出问题,加上无人管教,过早走上社会,危险系数加大。

而在日前进行的一项某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在校学生犯罪文化程度调查中,未成年犯中未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在校学生犯罪比例(不含初中已毕业)达49.6%,主要辍学原因是家庭贫困或是自身原因,具体见表。由此可见,该案件并非是个案,而是一个已形成的严峻的社会问题。

表1 某省未成年犯管教所犯罪文化程度分类对比图

(三)未成年犯罪社会原因均是家庭环境的折射

有学者认为,“社会环境如果是健康正常的,犯罪的可能性会大大减少,犯罪率也会大大降低”。但对青少年来说,在这个年龄段应该是在学校接受教育,社会对他们的影响不应该成为主要因素。而事实恰恰相反,违法违纪青少年往往过早地步入社会,过早地接受社会阴暗面的影响,酗酒、吸毒、盗窃、抢劫、强奸、杀人,根源通向哪里呢?其实仔细分析一下,在他们从家庭步入社会之前,这些孩子在心理上就已出现了个性扭曲,在不良诱因作用下,走向犯罪是必然的事了。

虽然当前影视文化中充斥暴力、凶杀、色情,但为什么大多数孩子能在学校安心学习,有理想、有抱负,没有去沾染这些不良消极文化呢?究其原因,影响他们的不良影视书刊,有的是父母带回家的;有的是在家庭中感受不到温暖;有的父母缺乏责任感放任自流等等。由此可见,追根溯源,不良的家庭因素,才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首要因素。

三、对该案件的家庭环境的反思

(一)父母教育缺失

王亮与王强尽管父母健全,但是父母疏于管理或者缺位,造成了两人均缺乏应有的家庭教育。在某市工读学校对处于犯罪边缘的青少年群体进行的调查显示,父母教育缺失型家庭占到了问题青少年家庭的大多数(详见表2)。

表2 某市工读学校部分学生家庭结构统计表

事实上,即使父母双全的也可能会成为这个群体里的一员,据了解,目前中国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农村留守儿童约3000多万,这个庞大的群体从小缺乏父母关爱、教育缺失,他们的家庭结构和缺失型家庭结构没有本质区别。法国著名儿童精神分析家多尔多(dolto)认为父母应该尽到责任,即使长期外出,也要让孩子感受到父母的存在,时常的关心、联系是必不可少的,可以弥补一些父母缺位带来的问题。

(二)家庭氛围差

王亮母亲没有出走前,其父亲实施家庭暴力,经常殴打妻子,王强母亲出走前经常彻夜不归打麻将,并和同村一男人私混在一起。孩子在这样的家庭里感受不到家庭的温暖,加上正处于叛逆期,所以很容易与“志同道合者”纠结在一起,相互支持,寻求理解,这也是未成年犯罪的一个显著特点。某省未成年犯管教所的调查显示,2009年,团伙犯罪占押犯总数的73.8%,其中5~10人的团伙竟高达30.8%。

该起案件也为团伙犯罪,在团伙犯罪里,一个团伙的“头”起到了关键作用,往往他能够影响团伙其他成员的思想和行为,在这起案件里,李店就是“头”,李店因为参与抢劫而被判缓刑,不到几个月,便作为团伙组织者连续作案,而且他的劝说和鼓动,也是另外2人犯罪的重要因素。团伙成员有共同特点:年纪相仿,无人管教,玩世不恭,缺乏良好教育,有一定的血脉联系(3人均为同乡),贫穷,欲望未能升华,身体欲望强烈(从身体—心理—精神的层面上来说,属于停留在极端身体层面,这其实还是与缺乏早期教育有关系),法制道德意识差(缺乏良好早期教育),讲义气(王强就在辍学后帮同学打架而被派出所处理过,被罚了1500元)。

(三)父母责任意识差

在本案例中,王亮和王强的家庭有个共同特点,就是母亲的不辞而别。王亮母亲因为家庭暴力,王强母亲因为私奔,均没有正式离婚(王亮母亲离家8年后才离婚)便离家出走。

法国著名儿童精神分析家多尔多(dolto)就曾提到,关心子女,不让别人取代双亲的角色,这是父母一方不在家时应该履行的情感和象征义务,如果父亲常年在外,如果他能按时通信或者打电话,这样会让子女感觉到他(她)仍然履行着教育子女的义务。而母亲的离去加重了父亲的负担,孩子既会怜悯父亲的不幸,同时也会感到自己加重了父亲的负担会有一种自责感,而母亲的离家,则更是否定了自己的存在,这在王强身上表现的尤为突出,“母亲出走后,我感觉活的没什么意思,也不想上学了”,这一点在他班主任那里也得到了证实。母亲不辞而别,在没有正式离婚的情况下不尽任何责任和义务会更加导致孩子的负罪感加强,责任感降低。这种负罪感的加强,会让他无意识地追求惩罚,而责任感降低则会在追求惩罚的无意识心理支配下作出一些违法的事情。

四、对未成年人犯罪原因的两点心理学阐释

(一)早期接触与爱的缺乏导致问题儿童的产生

法国著名精神分析学家拉康(lacan)详细阐述主体与自我得以形成的过程,孩子为了留住母亲而认同于母亲的要求的对象,母亲让做什么就做什么,但是渐渐孩子发现即使这样母亲还是会离开他。懂事之后的这些主观看法显然来自于早年与母子关系互动所产生的问题之中,即母亲对孩子爱的缺乏,孩子按照母亲的要求却无法得到爱以证明自己来到这个世界所存在的价值,在满足母亲的要求之后母亲仍然不爱自己。

通过以上对案例的分析,王亮与王强由于母亲在家庭结构中过度地背离,于是转爱为恨,并有强烈的自责和自我惩罚心理。三人均存在报复父母的同时获得父母关心的心理,并且犯罪本身对于他们来说也是在寻求惩罚。所以美国精神分析学家梅宁格才会认为反社会行为首先是一种自杀,因为他们是一群在爱中迷失的孩子,他们由于找不到爱,攻击父母,攻击社会,最终攻击自己,完成死的冲动的目标。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仅满足儿童生理需求是远远不够的,我们应该给孩子更多的接触与更多的爱。拉康对于克莱因派的进步在于提倡了母亲离去的积极意义,然而在犯人家庭中我们看到的是这种过度的背离,所以成功养育的关键在于接触与爱,而不仅仅是哺育的能力,从这个角度来说,单亲和孤儿孩子的养育者也能在养育儿童方面起到相同的作用。单亲、孤儿或者贫穷家庭本身并不必然产生“问题儿童”或者罪犯,但是在这样的家庭里,他们的养育者没有真正地爱他们的孩子,而仅仅是哺育他们,就会造成一种“爱的缺失”,显然单亲、孤儿或者贫穷家庭更有可能会造成“问题儿童”的产生。

(二)重要关系人(父母)早期的管教方式不当导致儿童问题行为的产生

西方国家对虐待儿童问题进行研究发现,被虐待的孩子似乎很依恋那些虐待他们的父母,如果依恋是最强烈的基本需求,那么它的作用将远远超出虐待惩罚。也就是说,暴力培养了暴力,目前未成年犯罪也普遍呈现出暴力性的犯罪特点更加突出地说明了暴力型家庭的普遍存在性。通过调查,2009年某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在校学生犯罪中主要罪名排前五位的分别是抢劫、盗窃、故意伤害、强奸、故意杀人,共占押犯总数的100%,无其他罪名犯罪(详见表3)。

表3 某省未成年犯管教所犯罪类型结构图

除暴力型家庭以外,溺爱和冷漠型的家庭环境也容易由于缺乏爱(溺爱不是真正爱)和亲人过度地背离,造成儿童的怨恨与自责,导致孩子的负罪感加强,责任感降低。而这种负罪感的加强,会让他无意识地追求惩罚,而责任感降低则会使其在追求惩罚的无意识心理支配下作出一些违法的事情。

五、未成年罪犯的心理矫治对策

(一)未成年罪犯心理矫治的关键在于爱的给予

正如法国精神分析学家拉康所说:“精神分析学解决了犯罪学中的两难困境:它将罪行非现实化,但又不将罪犯非人化。”不良的情绪以及心理问题(内因)加上诸多社会问题(外因)导致了犯罪。作为外因的社会问题在任何阶段都会以不同方式表现出来,并对个体产生影响,因此我们更应该在个体早期进行干预与预防。由此看来预防犯罪的关键途径就在于婴儿早期爱的给予,同时也取决于其父母或监护人的人格及其欲望机制的成长与完善。然而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恰恰是由于其早期爱的匮乏,因此监管机构(未成年犯管教所、劳动教养所、工读学校等)所体现出来的不应该仅仅是冷冰冰的制度,而是对其施与更多的爱。通过爱的转移(注:转移是精神分析临床的一大技术,其机制就是爱,所以著名精神分析学家Gibal又说:精神分析是用爱来工作的)就会打开通向罪犯心灵的入口,而对罪犯来说这也是重回现实世界的一扇门。

(二)未成年罪犯心理矫治的途径在于矫治人员要树立起家庭治疗模式观

未成年人罪犯和成人罪犯的一个很大区别就是未成年人在进入监管机构之前往往并没有脱离家庭环境的约束,在心理上也对自己的父母等的重要关系人有依赖感,这个心理上的依赖感会很快的转移到监管人员身上。精神分析的客体关系理论认为,凡被视为权势重的、地位高的人,往往会在潜意识里被认为是早期客体关系中的重要人物。在未成年犯管教所这个特殊环境中,管理警察和罪犯朝夕相处,对罪犯实施管理教育,罪犯往往会把原始客体关系(童年和重要关系人的关系)转移到现在和干警的关系中。因此要改变当事人的病态行为,只有把眼光放在整个系统中,以“家庭系统”的观点与取向,来了解当事人的心理与行为,运用家庭结构、沟通、角色扮演等方法来改善人际关系,以达到使未成年罪犯健康成长的目的。应该说这是一种更加有效的方式。

1.从“家庭”这一宏观体系去分析未成年罪犯的心理问题

未成年人身上出现的各种偏差甚至是犯罪,常常是由于自身的不良个性所导致的。但他们的不良个性常常是因为家庭环境的各种问题折射到其身上所致,因而监管机构要以“家庭”系统为着眼点,去分析未成年罪犯问题的症结,监管人员往往会被未成年人在潜意识里替代为父母的角色,管教人员在管理未成年罪犯时如果能够充分了解到罪犯的早期客体关系,如:父母在早期是如何教育他们的?该未成年犯对父母报有什么样的感情?和父母有没有发生过冲突行为?是什么样的冲突行为?等等,并做好记录进行分析,就可以有针对性地管理未成年犯及对他们的心理、行为进行把握和预测。

2.心理矫治未成年罪犯要以“情”为重

身处有问题的家庭,由于长期的冲突,未成年人往往情绪、情感很恶劣,面对矫治者会争着数落、说理,要求评断是非。而矫治者决不能充当法官,判断出谁是谁非,这样反而更伤感情。要想办法让他们去注重解决眼前矛盾,尽量避免翻旧帐,要淡化缺点,发现闪光点,树立当事人的自信心。

3.积极引导,充分促进矫治主体间的沟通与交流

家长对子女要求过严、子女对家长逆反,常常是由于互相缺乏理解所致。而缺乏理解的根源就是当事人之间缺乏沟通和交流,不能了解彼此的所思所想及行为。在监管场所,这种情况同样存在,管教民警和未成年罪犯之间缺乏沟通,会加剧本来就存在于未成年人内心的与成年人的鸿沟。而矫治人员和未成年罪犯之间最好的沟通方式莫过于对未成年罪犯耐心的倾听。“家庭治疗模式”最突出的优点也是诱发当事人倾诉心声,在矫治者的帮助和分析之下获得更多的理解。

[1] 张利兆.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政策研究[M].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06.

[2] 未成年人保护司法解释及相关法律规范[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3.

[3] 陆志谦,等.当代中国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研究[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

[4] 孙云晓.当代中国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和原因及预防对策[EB/OL].http://sunyunxiao.youth.cn/.

[5] 阿德勒.挑战自卑[M].李德明,译.北京:华龄出版社,2001.

[6] 张春兴.犯罪心理学[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2.

[7] 龙勃罗梭.犯罪人论[M].黄风,译.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

[8] 林崇德.发展心理学[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5.

[9] 姚峰.对一名服刑人员心理动力学分析与启示[J].犯罪与改造研究,2004(7).

[10] 姚峰.罪犯心理与矫正[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9.

[11] 姚峰.早期环境对于犯罪心理形成的影响——对犯罪原因的一个精神分析学阐释[J].精神分析笔记,2006.

[12] 姚峰.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原因及预防对策[J].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9(1).

The Causes and Psychological Correction Countermeasures of Juvenile Delinquency——A Case Study of Juvenile Delinquency

YAO Feng

Based on the study of a juvenile delinquency case and the application of psychological theories,it is concluded that the causes of children problems are the lack of love and the separation from their mothers during their early life,and these problems have their origin in the transmission offamily structure.Itis revealed thatthe inappropriate parenting style will aggravate abnormal development of children's personalityandwillcontinue fromone generation tothenext.Accordingto this conclusion,countermeasure has beenbrought up in this paper.It is believedthatthekey issue of preventing juvenile delinquency is to provide care and love to infants.The crucial method of correcting juvenile offenders is to set up a family therapy model by the regulators and provide the places suffused with love.

juveniles;delinquency;cause;psychological correction

D669.5

A

2010年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监狱罪犯心理矫治体系的构建”(2010sk619)

姚峰(1973-),男,硕士,讲师,研究方向为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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