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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化创意产业研究的偏颇与平衡
——基于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文献的量化分析

2011-11-01石长顺景义新

河南社会科学 2011年3期
关键词:范畴建构文化

石长顺,景义新

(华中科技大学 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湖北 武汉 430200)

中国文化创意产业研究的偏颇与平衡
——基于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文献的量化分析

石长顺1,景义新2

(华中科技大学 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湖北 武汉 430200)

通过对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文献的量化分析,对文化创意产业的研究进行了理性反思和前瞻。我们发现,中国文化创意产业的研究范畴重宏观发展范畴、轻传媒产业研究;研究建构整体分布较为合理,但具体不同范畴的建构明显失衡,以“发展宏观分析”和“产业经济”为重点,大众传媒作为文化创意产业中的重要领域并未得到应有重视。后续研究应本着理性态度进行学术思考,并在理论和实践的关联中找到研究的平衡点。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提升中国文化创意产业的研究水准,彰显研究的价值。

文化创意产业;大众传媒;创意产品

文化创意产业作为一项“软实力”,对于任何国家和地区而言都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中国是目前世界上发展速度最快和发展趋势最平稳的国家之一,作为典型的发展中国家和社会转型国家,在加强国家硬件建设的同时,努力使国家的“软实力”快速提升,将成为中国持续发展和保持竞争力的关键。从国家发展战略看,作为核心“软实力”之一的文化创意产业极受重视。再从世界产业发展变革大趋势和中国产业发展升级现实需求看,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是一个极优选项。理论研究与实践发展总是相互激荡与促进的,因此在中国文化创意产业实践的促动下,理论研究得以蓬勃开展并直接或间接作用于产业实践。

面对当下中国文化创意产业研究的现状,本文力求从宏观视野上探讨其研究格局与脉络,主要研究内容包括中国文化创意产业的研究范畴、研究类型和对相关观点的理性反思。

一、研究问题

(一)概念界定

关于“文化创意产业”的概念,国内有众多不同的见解,很不统一。因此,在回顾研究之前,对“文化创意产业”进行界定,是本研究的基础。

首先,必须区分与“文化创意产业”相关的几个概念,即“文化产业”、“创意产业”和“文化事业”等,然后才能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文化创意产业”的意义及其内涵。

“创意产业”,源自英国创意产业特别工作组提出的“Creative Industry”,其定义为“源于个人创意、技巧和才华,通过知识产权的开发和运用,形成具有创造财富和就业潜力的行业”[1]。

“文化产业”,文化部文化产业司的定义把它阐释为“从事文化生产和提供文化服务的经营性行业”,是与“文化事业”相对应的概念[2]。

“文化事业”,较有代表性的定义为:“没有生产收入,由国家经费开支、不进行经济核算,从事文化服务的事业。”[3]

上述三个代表性定义都有一个共同点,即都具有行业性、文化性和服务性,但在本质上三者截然不同。

首先,对于“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而言,虽然我国自从改革开放以来实行的是“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但这只是文化事业变革的过渡状态。随着国家政策的逐步调整,一部分文化事业向企业化转型,使得公益性“文化事业”与经营性“文化产业”分离,两者开始有了清晰的界限,其中“经营性”成为区分的标志。

而“创意产业”则强调经由“创意”带来的财富和就业,其核心是“创意”,即“创造力”,包括物质实体和精神文化的创造力,如创造建筑属于物质实体创意,制作电影属于精神文化创意。本文关于“文化创意产业”中的“文化”应为“精神文化”层面的文化。这样看来,“文化创意产业”实际上是一个由“文化”、“创意”、“产业”三者链接组合的概念,它的核心是“文化创意”,即要求在文化上有创意,而且这个创意是用来经营获利的。

据此,本文将“文化创意产业”界定为:“借助科技和知识产权,并通过个人或群体的创造力将精神文化转化为商品或有偿服务的产业。”

(二)研究问题

根据目前掌握的文化创意产业研究的大致情况,本文提出了如下研究问题:

一是中国文化创意产业的研究范畴如何分布,主要分析相关论文文献涉及的研究内容及范畴。本文将研究范畴归纳为:大众传媒、政策法规、休闲娱乐、创意人才、创意设计、发展宏观分析、产业经济以及其他等8个大类。探讨这些研究范畴的总体分布情况,可以比较客观地了解各个方面研究的关注程度和深入程度,以此给予后续研究以比较合理的研究建议。

二是中国文化创意产业的研究类型与建构状况如何。主要分析相关论文文献的类型属性,是理论(史论)研究还是应用(对策)研究,是全方位(概括)研究还是单一(具体)研究。分析的目的在于考察研究类型与建构状况是否合理。因为这是一个紧密联系产业实践的大课题,它应该更加侧重应用研究和单方面(具体)研究,以求对产业实践有更强的指导价值。

三是中国文化创意产业有哪些主要学术观点。此部分试图从中国文化创意产业纷繁的学术观点中梳理出具有代表性的观点,从中基本摸清目前学界对中国文化创意产业的理论贡献,然后对这些基本观点给予反思。

二、研究方法

(一)数据样本

本研究的分析数据来源于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的论文文献。以“文化创意”为题名关键词在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中进行检索,共检索到1266条文献记录,这些文献即是接下来进行分析的数据样本。

依据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进行分析,有一定代表性,也顾及全面性。它能够反映出学界围绕这一主题研究的基本面貌。至于围绕本主题的其他方面研究,如学术会议、专著、论文集、学位论文等并不涵盖在本研究的范围内。

(二)类目建构

本研究在尽可能弱化误差和保持严谨性的基础上,本着方便研究的原则,进行了如下类目建构。

1.研究时间:2006年9月前与2006年9月后

2006年9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首次正式提出“文化创意产业”的概念。鉴于中国政府在产业实践和学术研究方面的重大引导作用,本文将2006年9月作为中国文化创意产业研究的分界点,学术研究在此前、后的研究状况应当呈现出不同的面貌。

2.研究类型:理论(史论)研究与应用(对策)研究

理论(史论)研究包括对中国文化创意产业的理论建构、历史研究以及中外比较理论研究等,应用(对策)研究包括产业实践中实际应用层面的具体问题分析与解决策略。

3.研究建构:全方位(概括)研究与单方面(具体)研究

全方位(概括)研究,即围绕中国文化创意产业这一主题从宏观层面上概括论述,是对整个文化创意产业全方面问题的思考;单方面(具体)研究,即从中国文化创意产业的某一个方面或某一个范畴出发探讨问题,相对比较具体。

4.研究范畴:

大众传媒(报纸、期刊、广播、电视、电影、新兴媒体、出版发行);

政策法规(政府作为、配套政策、法律法规);

休闲娱乐(动漫、娱乐、旅游);

创意人才(人才需求、培养教育、人才测评);

创意设计(产品设计、服务设计、广告设计、品牌设计、公关策划);

产业经济(产业集群或园区、产业融资、产品营销);

发展宏观分析(国家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研究、区域性发展战略研究);

其他(不包含在上述主要范畴的其他方面研究)。

(三)资料统计与分析

本研究主要采用SPSS for Windows 17.0对所有论文文献进行量化统计分析,分析方法主要采用频率分析和交叉表分析。对中国文化创意产业的研究范畴、研究类型与建构直接进行量化分析,而对中国文化创意产业的主要观点方面则是依据主要文献进行归纳分析。

三、研究发现

(一)研究范畴:重宏观发展范畴、轻传媒产业研究(见表1)

表1 中国文化创意产业研究范畴统计表

由表1可见,中国文化创意产业的研究范畴分布很不均匀,各个研究范畴在整个研究领域里所受到的重视程度和研究热度差距较大。

研究范畴中的“发展宏观分析”占研究总量的40%,成为文化创意产业研究中最热门的主题,而研究范畴中的“大众传媒”却遭到冷遇,只占研究总量的3%。大众传媒作为文化创意产业中的一个重要领域,无论是在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产业布局中,还是在我国的文化产业发展现状中,都占有相当的比重,占据突出的地位,理应受到重视,理应加以充分研究,但结果则相反。

对此,我们认为,在中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初始阶段,可以偏重对文化创意产业全面分析的研究,以便于人们把握中国文化创意产业的总体趋向。但是随着文化创意产业的深入发展,应该将注意力更多地放在大众传媒等关系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关键领域,揭示出这一研究领域的多面性和复杂性,从而有助于更深刻地认识并解决这一领域的相关问题,以增强研究的有效性。

(二)研究类型与建构

1.研究类型:重应用、轻理论(见表2)

表2 中国文化创意产业研究类型统计表

由表2可见,中国文化创意产业的研究类型有着明显的“重应用、轻理论”的偏向。应用(对策)研究占了研究总量的绝大部分(86.1%),而理论(史论)研究仅占13.9%。这一方面可能是因为文化创意产业本身就是应用性很强的研究领域,重在实用,实践指向明确,目的是推进中国文化创意产业实践的发展。另一方面,理论(史论)的研究也有待于实践的丰富发展,为其提供充实的研究案例。尽管如此,理论研究也必须得到一定程度的重视,因为它是应用研究的进一步升华,对实践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理应随着研究的深入不断呈上升之势。从2006年9月之后与之前的理论研究所占比例看,前者增加了约10个百分点,这是一个进步,但仍然远远不够,还需增强对这一领域的深入思考和探讨。

2.研究建构:总体分布较合理(见表3)

表3 中国文化创意产业的研究建构统计表

由表3可见,在中国文化创意产业的研究建构方面,“单方面(具体)研究”比“全方位(概括)研究”得到更多关注。“单方面(具体)研究”占研究总量的58.1%,“全方位(概括)研究”占41.9%,两者相差16.2个百分点。从总体看,分布还是比较合理的。

中国文化创意产业研究应用性强的特点,自然直接影响到研究建构偏重“单方面(具体)研究”,而在“全方位(概括)研究”方面相对较弱,这与研究类型的分析是比较匹配的。从2006年9月之后与之前的研究比较看,研究建构差异加大,这说明单方面(具体)研究在后期日益受到重视,研究越来越具体,有了更强的针对性。

(三)不同范畴之建构:以“发展宏观分析”和“产业经济”为重点(见表4、5)

表4 中国文化创意产业不同研究范畴的研究建构统计表

由表4可见,中国文化创意产业不同研究范畴的研究建构情况有着相当大的差异。“全方位(概括)研究”建构以“发展宏观分析”为主,而“单方面(具体)研究”建构以“产业经济”为主,“大众传媒”等研究范畴在两种研究建构方面都是非常弱的。在“全方位(概括)研究”建构中,“大众传媒”、“政策法规”、“创意人才”等方面研究显示为零,与“发展宏观分析”范畴占绝大部分(87.9%)形成天壤之别。即使是在“单方面(具体)研究”建构中,“产业经济”范畴也占了近1/3(32.7%),而最弱的仍是“大众传媒”的研究(5.2%)。

这一发现或许跟研究范畴属性有直接关系,如“发展宏观分析”范畴更适合做宏观的全方位(概括)研究,而“产业经济”范畴因为涉及具体经济运作与针对性的经济策略,更适合于单方面(具体)研究。但是对于“大众传媒”这一重要领域的两种研究建构都明显不足,这非常值得注意。

再从不同研究范畴的研究类型统计表(表5)可以看出,“发展宏观分析”范畴在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两种类型上仍然是一家独大。

表5 中国文化创意产业不同研究范畴的研究类型统计表

由表5可知,“发展宏观分析”范畴中的“理论(史论)研究”占48.3%,“应用(对策)研究”占38.7%,而其他范畴均呈明显弱势。这个比例是让人吃惊的,这对于中国文化创意产业研究总体来说不太合理,它表明我们过去的大量研究只停留在宏观发展的务虚层面,而较少注意到具体研究范畴。由此可推断,我们对中国文化创意产业还未做到多维度的研究。

另外,在理论(史论)研究类型方面,“其他”范畴占据第2位,所占比例达到32.4%,这主要是因为它包含了众多关于基础概念和基本理论方面的研讨。在“应用(对策)研究”方面,“产业经济”范畴占据第2位(20.6%),也明显高于其他各个研究范畴,这说明文化创意产业在“产业”层面受到社会的重视。

(四)中国文化创意产业的主要观点

文化创意产业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已成为当代学术界研究的热点话题,研究领域涉及文化创意产业的历史变迁、基本属性、研究范式、研究对象和发展趋势等。现从理论研究文献中梳理出代表性的主要观点,以更加深刻地理解文化创意产业。

1.关于文化创意产业的本质属性

一般认为,文化创意产业具有双重属性:一是文化创意价值属性,特指文化创意产品所表达的人类精神活动内涵及其影响;二是经济价值属性,包含文化创意产品所带来的经济效益的总和[4]。其基本特征表现为:具有双重质量标准,即物质形态的产品质量与非物质形态的内容质量评价;具有公共品的消费特征,即有某种程度的非竞争性和排他性;文化创意产品的创意性及对知识产权的高度依赖性;文化创意产业组织的空间集聚化等。

文化创意产业究其本质属性,完全可将其看做“文化+创意+产业”,即“文化属性”、“创意属性”和“产业属性”三者的相互融合,构成了文化创意产业的范畴。同时由此衍生出文化创意产业的其他非本质属性,如“产业属性”可衍生出“产业集聚化”和“高营利性”等非本质属性。

2.关于文化创意产业的主要研究内容

有研究者归纳梳理了相关研究成果,集中反映了文化创意产业的主要研究内容[5],包括:

文化创意产业特质的研究。由于文化创意产业的存在和发展均由创意驱动,因此,比较一致的看法是,文化创意产业的内涵应着眼于整个产业链,通过整体来认识。

文化创意产业的特质,应厘清文化创意产业和文化产业、传统产业的关系,并从它们之间的联系与区别来认识。

文化创意阶层的研究。著名经济学家理查·弗罗里达(2002)提出了“3T模型”,即创意人才的培养、创意技术的培育和城市文化的包容。相关研究基本上围绕这个模型展开。

文化创意城市的研究。创意产业的发展与区域经济发展程度相关,特别是与城市的经济发展程度相关,创意已是当今城市发展的大主题。有专家将创意城市分为四种类型:技术创新型、文化智力型、文化技术型和技术组织型。

文化创意产业集群的研究。创意产业集群是指以创意产业为主的多元文化生态和创意服务产业链的一个特定的区域。目前,国外关于此项研究较为成熟,国内处于刚刚起步阶段,集中在创意产业集群的特征、外部环境及个案的研究。

3.关于文化创意产业的支撑体系

中国文化创意产业的支撑体系可概括为三大体系:政府政策支持体系,知识产权与版权法保障体系,人才发展教育规划体系。创意产业最初是在英国作为一项重大国家政策提出来的,英国政府当时专门成立“创意产业特别工作组”,开始了极具历史开创性的工作。但在国内,涉及政策性的研究完全集中在创意产业集聚园区发展方面,其后果很可能催生的不是创意产业,而是房地产业的恶性膨胀。

在知识产权与版权法保障体系方面,众多研究对完善版权法体系都给予了一致肯定。人才教育发展规划体系在世界各国都被放在十分突出的地位,中国也不例外。有研究提出分层次、分阶段地建立不同面向的文化创意人才教育体系。

4.关于大众传媒文化创意产业的研究

在高度媒介化的时代,人们面对的社会生存方式是一种媒介化生存,大众传媒的影响力几乎无处不在,传媒产业理应成为中国文化创意产业研究中的重点领域。有的研究倡议用文化创意来引领传媒产业,使传媒融入文化创意产业之中,从而使传媒“产业经营向整个文化创意产业集群靠拢”[6],而且传媒文化创意产业具有十分强大的调节组合作用,既可调节组合传媒产业,又可调节组合非传媒产业,比如农业和制造业。由于传媒创意产业传播的是一种新的理念和方案,这样就导致各行各业的操作方式、管理办法、经营策略等都必须发生相应的变化[7],此外还要求冲破传统的产业模式,实现从产业链到产业丛的转变,推动传媒业与其他行业的互动融合。发掘传媒业中的创意因素并优化其配置,可从生产、流通、消费、劳动等方面分别定位传媒业发展创意的举措,进而将其具体化为管理程序和细节,实现传媒业的创意导向式发展[6]。

与之相对应,有些研究对大众传媒创意产业进行了反思,如有学者提到党政喉舌、公共服务、商业运营三位一体的媒介现实使其不可能走上平衡调和之路[8]。只有靠不断改革才有出路,改革的前提是要使传媒文化创意能够贯通于“传媒创业产业经营主体”和“传媒创意公共服务主体”的双主体,这样才能避免传媒创意产业发展的偏颇。

5.关于文化创意产业的未来发展研究

文化创意产业是非常有潜力的现代朝阳产业,而且将深刻影响现代产业的结构调整和升级。在中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路径上,大多数研究能够从提升内容创意、加强人才培养、完善政策法规、强化产业运营等方面给予发展建议。在中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方向上,研究认为将朝着融合的趋势发展,文化创意产业要凭借自身很强的渗透力和广泛的融合性,与各行各业相互融合、渗透,尤其将技术、文化、制造和服务融为一体,从而有利于产业链的延伸和空间的拓展[9]。还有研究指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根本策略在于民族的创新意识,应坚持鼓励创新,保护原创,鼓励竞争与融合”[10],“以本土化、国际化和专业化的发展理念为引领,走中国特色的发展道路”[11]。

此外,有关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宏观分析”、“产业经济”分析和“休闲娱乐”的研究在我国成为热点。相比之下,其他内容如文化创意产业的主体、文化创意产品的生产消费、文化创意产业的经济政策研究等较少涉及。如能兼顾主次分析所涵盖的各方面内容,就能对这个领域的全貌形成比较完整的理解。

四、结论与讨论

以上分析,大致描摹出了中国文化创意产业研究的脉络。总体看来,研究范畴重宏观发展,轻传媒产业研究;在研究建构方面,偏向“发展宏观分析”和“产业经济”研究,明显呈现出失衡状况。尤其是作为文化创意产业的大众传媒,没有得到充分的关注,这种状况亟须改变。

文化创意产业是“文化属性”、“创意属性”和“产业属性”三个本质属性的联合体,因此,在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中,政府政策的鼓励支持、知识产权与版权法的保障以及人才发展教育规划等三个支撑体系均需强化。

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既需要理论的观照,又需要能引领实践的系统研究。英国政府为推动“创新式文化”产业发展,于2001年作出《文化与创新:未来十年的规划》(绿皮书),我国是否也需要作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十二五”规划呢?

本研究选取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中以“文化创意”为题名关键词检索到的文献,基本反映了中国文化创意产业研究的概貌,但也窥见相关研究领域的局限,这为进一步的讨论研究提供了可发展的空间。建议今后在如下方面展开研究:

第一,文化创意产业的研究类别与模式研究;

第二,文化创意产业的法规政策与机制研究;

第三,文化创意产业的微观层面与创新研究;

第四,文化创意产业的大众传媒与突破研究;

第五,文化创意产业的生态环境与集群研究;

第六,文化创意产业的知识产权与保护研究;第七,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趋向与多元研究;第八,文化创意产业的学科交流与沟通研究。文化创意产业在发达国家正迅速成长为支柱型产业,理论研究也相对走在学术研究的前沿。我们应当借鉴国外的先进成果,结合我国文化创意产业的实践,加强跨学界、跨领域的学术研究与交流,真正做到能引领文化创意产业的健康发展。

[1]李彦来.文化创意产业在中国方兴未艾[EB/OL].http://www.cida.gov.cn/news_page.asp?newid=1316.

[2]吕学武,范周.文化创意产业前沿理论:碰撞与交融[M].北京: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8.9.

[3]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现代汉语词典[Z].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

[4]魏鹏举.文化创意产品的属性与特征[J].文化月刊,2010,(8):51—53.

[5]黄志锋.创意产业理论研究综述[J].延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5):43—47.

[6]喻国明,王斌.创意:传媒业的空间重构[J].新闻与写作,2007,(3):15—17.

[7]周鸿铎.积极构建传媒文化创意产业体系[J].广告大观(媒介版),2006,(6):3.

[8]尹鸿,杨乘虎.文化·创意·产业:中国电视的三维空间[J].现代传播,2007,(1):61—65.

[9]厉无畏.发展创意产业是实现“蓝海”战略的一种手段[J].中国高新区,2008,(3):16.

[10]哈艳秋,桂清萍,张琳.中国广播电视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策略研究[J].现代传播,2007,(5):105—109.

[11]胡智锋,李继东.中国影视文化创意产业的三大问题[J].现代传播,2010,(6):62—64.

G124

A

1007-905X(2011)03-0160-06

2011-02-10

1.石长顺(1952— ),男,湖北钟祥人,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广播电视传播学研究;2.景义新(1982— ),男,河北巨鹿人,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广播电视传播学研究。

责任编辑 宋淑芳

(E-mail:hnskssf@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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