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2010 年第四季度北京市药品质量公告的通知
2011-10-30
根据《2010 年北京市药品抽验工作计划》,我局组织各有关单位在全市范围内对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进行了抽查检验,现将2010 年第四季度药品抽验情况及对不合格药品的查处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0 年全年药品抽验情况
2010 年,各分局、各级药品检验所共完成药品抽验任务10747 批次。其中完成监督性抽验3219 批次,不合格31批次,不合格率为0.96%。
二、本期公告概况
2010 年第四季度,全市共完成监督性抽验743 批次,其中不合格8 批次,不合格率为1.08%(结果详见附件:药品质量公告)。
三、不合格药品的处理
各分局应加大对本期公告中不合格药品的查处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进行处理,并加强对公告中所涉产品的跟踪抽验。
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若有公告中涉及批号的产品,应及时封存,并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附件:《药品质量公告》([2010]第4期,总第33 期)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1 年1 月11 日
附件 药品质量公告([2010]第4 期,总第33 期)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保障首都人民用药安全有效,根据北京市药品抽验计划,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在全市范围内对药品生产、经营、使用部门进行质量监督抽验,现将结果予以公布。
2010 年第四季度,全市共完成监督性抽验743 批次,其中不合格8 批次,不合格率为1.08%(具体品种见附表)。
对公告中的不合格药品,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并根据情况在本辖区内继续进行跟踪抽样检验。
附表:北京市2010 年第四季度药品抽验不合格品种汇总表
附表 北京市2010 年第四季度药品抽验不合格品种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