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的敲诈
2011-10-30严爱华
文/严爱华
情人的敲诈
文/严爱华
新闻背景
一对有家室的男女,在一次家长会上相遇,成了情人。两年后,陶怡内心承受不住对丈夫的愧疚,向对方提出分手。迟焕在苦苦挽留不成后,便以补偿精神损失费为由,向陶怡索得人民币1.3万元,并采取威胁手段先后敲得人民币8.5万元,直至陶怡与丈夫向公安机关报警而案发。日前,奉贤区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依法判处迟焕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生活倦意,埋下出轨伏笔
案件判了,被迟焕敲诈的8.5万元钱也已到手,陶怡终于从噩梦中醒来。然而,笼罩在她内心深处的阴影却难以消除。一个相貌平平、又无工作的外地男人,怎会与他对上“号”,成了他的情人?陶怡一直在为自己的愚蠢失足而痛悔不已。
三十出头的陶怡,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儿子活泼可爱,在读小学一年级。她与丈夫同在一家外资企业工作,每月收入颇为可观且稳固。与大多80后的年轻妈妈一样,陶怡除了工作,家务无需操心。儿子从呱呱落地起,就由父母一手带大。一日三餐的买汰烧都由父母承担。陶怡与丈夫的小日子过得十分轻松。
生活没了压力,就缺少奋斗的动力,人的激情也就趋于淡薄。
每天的日子平平淡淡,陶怡感到乏味无趣,时常为琐事与丈夫争吵不休。有时,丈夫被她“作”得难以承受,就干脆冷处理,将她晾在一边,不理不睬。在她看来,丈夫对她已没了恋爱时的那股激情,埋怨、责怪成了陶怡对丈夫的发泄。
当一个人处于空虚无聊之际,情感往往处于最脆弱之时,一旦受到外界诱惑,最容易出轨。
2007年4月的一个傍晚,陶怡到幼儿园参加家长会。路途遇到熟人说了几句话,耽搁了时间。等她匆匆赶到时,教室已坐满了家长。后排有位男子朝她示意了一下,挪动了座位,陶怡便走到其旁入座。
“你也住在康苑新村吧!我们是邻居,我叫迟焕。”那男子轻轻地作了自我介绍。陶怡点点头看了一眼,似曾见过。
家长会结束时,外面下起了小雨。
“你拿着撑吧!”正当陶怡为出门没带雨伞犯愁时,迟焕将伞递给了她。陶怡推辞了几下,迟焕干脆打开伞替她撑着。陶怡不好意思拒绝,就随他一起走。善交谈的迟焕幽默风趣,一路走一路谈笑风生,那富有磁性的声音很性感,吸引着陶怡。不知不觉,迟焕将陶怡送到了她家楼梯口。分手时,他要了陶怡的手机号码。
短信引线,燃起浪漫激情
临睡时,陶怡突然收到了一则短信,一看是迟焕发来的,夸陶怡美丽温柔,与她相处很愉快,还特意关照,有困难需帮忙,尽管找他。
一个陌生的男人就这样闯进了陶怡的心怀。第二天,陶怡又收到了迟焕的短信,约她晚上看电影。自从结婚后,陶怡与丈夫从未跨进电影院。有几次,陶怡想去逛逛电影院,却遭丈夫反对,说是在家看看电视休闲休闲蛮好的。
迟焕的邀请,燃烧起了陶怡内心的激情。迟焕那充满性感的男中音顿时回荡在陶怡心坎中。她仿佛又回到了过去与丈夫的热恋期,看电影,游公园,逛商店,卿卿我我,情意缠绵。
电影还未结束,他俩就提前出场。沿着路边的绿荫小道,他们边散步边聊。陶怡情不自禁地倾诉丈夫对自己的冷战,迟焕也趁机叹息自己与妻子感情不和,经常吵架。两人俨然成了同病相怜的情侣。到了小区门口时,谁也没有停下脚步,继续漫步至渡口。
“今晚咱俩不分开了!”迟焕用他那很性感的音色动情地说着就将陶怡紧紧地搂住,登上了轮渡。在对岸的一家旅馆,他俩开了房间,度过了一个激情浪漫的良宵。
有情人的生活似乎更有色彩。最初的日子,陶怡一直沉浸于兴奋中。迟焕时不时地发来短信,倾诉衷肠,或偷偷约会,找旅馆开房间。然而,偷情的日子也不好过。每次与迟焕激情过后,陶怡内心就会涌现一股内疚感,尤其与丈夫在一起,负罪感加重。激情与负罪交叠,打破了她平静安逸的生活。陶怡时常在担心哪一天被丈夫发现了,这个家还能保住吗?
情人患病,了断暧昧关系
婚外恋的情感是脆弱的,一旦受到意外的影响,就容易被摧垮。陶怡与迟焕的情人关系在维持了两年后,情况发生了突变。
前年5月,迟焕在一次体检时被查出患上淋巴癌。这一沉重的打击,让迟焕的情绪一落千丈。他害怕生命的消失,想从陶怡处获得更多的爱,便加快幽会频率,引起了陶怡的反感,好几次被她婉言拒绝。
在担惊受怕中过日子的陶怡,决定中断这种偷偷摸摸的“地下情人”关系。去年元旦刚过,陶怡打电话给迟焕,提出要分手。迟焕一听,心凉半截,苦苦恳求陶怡不要离弃他。但陶怡快刀斩乱麻,态度坚决。
说分手就分手,往日的恩恩爱爱烟消云散。迟焕顿时火冒三丈,在电话中威胁道,要分手,就将他俩的丑事告知她的丈夫。
陶怡一听心里很害怕,万一丈夫知道她有“地下情人”,会饶过她吗?家人及周围人又会怎样看她?为了封住迟焕的口,陶怡试探性地说,给他一笔钱,两人的关系从此就一刀两断。想不到,迟焕一口同意,让陶怡拿8000元钱给他作为精神补偿费。
给了8000元钱后,陶怡卸下了压在心上的石块,以为可以与家人轻松过日子了。想不到,时隔两个星期,迟焕又打电话给她,说再给5000元,要不然就将丑事抖出去。又气又恨的陶怡无可奈何,只得忍气吞声又在他的卡中打入了5000元。为了避免迟焕日后纠缠,陶怡让他写一张收条及一封保证书,明确两人关系彻底结束,不再有任何瓜葛,保证以后不再找她麻烦。此时的迟焕在陶怡心中已变得十分可恶,她不想再见到他。保证书和收条分两次通过邮寄送达的。
得钱容易,演变要挟敲诈
人的变化是难以捉摸的。有时为天使,有时却成魔鬼。
这么容易就得到了1.3万元钱,迟焕的胆子变得更大了。只要抓住陶怡的软弱点不放,钱就会自然到手。没过几天,迟焕又打电话给陶怡,假惺惺地说很想念她,想与她重温旧情,要跟她上床。
“无耻,卑劣无耻!”陶怡气得连骂他。
“不上床,可以,再给一笔钱!”迟焕毫不在意地说。
“你是在敲诈,没钱!”陶怡立即挂断手机。迟焕哪肯罢休,他再次拨通手机恶狠狠地说:“不给钱,就到你家及单位大闹,让所有的人都知道你是一个放荡的女人,要将你搞得身败名裂,不能做人……”
这招令陶怡惊恐万分!她怎么也未想到迟焕竟会做出如此下三烂的事,为了保住自己的家,保住自己的名声,陶怡只得打断牙齿肚子吞,在迟焕的威逼下答应再拿3.5万元钱给他。这些钱是她瞒着丈夫悄悄取出的家中积蓄。
给了钱,陶怡心里仍不踏实,害怕迟焕还会继续敲诈。果然不出所料,三天后陶怡又接到了迟焕打来的敲诈电话,索要数额加码到5万元,并恐吓她别不识相,自讨苦吃!
害怕自己的裸照被公布,她只得咬咬牙向亲朋好友借了5万元钱,分六次将钱款存进了迟焕的卡中。
在短短的三个多月,陶怡先后共给了迟焕9.8万元钱。本以为,迟焕拿了近10万元钱该罢休了。
贪得无厌,步步相逼案发
“我要的是15万元,你却只给了三分之一的钱。给你两天时间,必须拿出10万元钱,要不然,有你好看!”第二天一早,即“五一”休假日,可怕的手机声像催命鬼似的骤然响起,迟焕贪得无厌的敲诈已到了疯狂之地,陶怡被他逼得无路可走,在5月3日早晨,她泪流满面地向丈夫忏悔了自己的婚外情及被迟焕的敲诈。
陶怡的丈夫李林较为理智,他强压内心的愤慨,让妻子打电话约迟焕在车站见面。
当迟焕得意洋洋赶到车站时,发现陶怡的丈夫在其身边陪着,知道坏事了,赶紧拦了一辆出租车溜走了。李林立即拨打手机,迟峰吓得不敢接。第二天,李林查到了迟焕妻子的手机号码,打电话对她说了这件事,让她转告迟焕,赶紧退还钱,要不就报警!
迟焕的妻子恼羞成怒,在与丈夫大闹一番后逼着他赶紧退钱。迟焕只得将最后收到的5万元及3.5万元分两次打入陶怡的银行卡。
到了嘴里的肉又给吐出,迟焕越想心越不甘,就再次打电话威胁陶怡,要他们拿出3.5万元钱,不然就要他们家好看。
怕迟焕狗急跳墙对孩子下毒手,李林动员陶怡干脆到所在地派出所报了警。
去年5月26日,迟焕在小区门口被警察抓获归案。面对人证物证,迟焕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日前,奉贤法院经开庭审理了此案。
审判长钱东君说,被害人前后拿出了9.8万元,通过银行存款机打入被告人的卡内。其中1.3万元是被害人提出分手后,被告人要求补偿其精神损失费,被害人分两次自愿给予,不属敲诈勒索钱款。因此,法院认定被告人敲诈勒索钱款数额是8.5万元人民币。
“分手费”无合法性
有情人终成眷属,这句千年流传的佳话,表明相爱者最终会结为夫妻,白头偕老。从另一角度理解,有情人只有成为合法的夫妻,情感有了婚姻的保障,才可能稳固维系和发展。随着传统的恋爱、婚姻和家庭被不断冲击时,“情人”这个来自西方的舶来词逐渐渗透至国内,成了“第三者”、“婚外情”的专用词。“情人”与传统的“有情人”也就成了天壤之别。“情人”——无婚姻保障的“第三者”、不受法律保护的“婚外情”,其脆弱的生命经不起风吹雨打,随时会夭折,由此引发的“同居分手费”纠纷逐年增多。
据奉贤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有着20多年民事审判工作经验的顾学锋法官分析,这类案件的基本共性:一是当一方提出分手时,为防止对方纠缠不休,或出于良心愧疚,主动以书面形式承诺给予补偿精神损失费。二是女方在同居期间作了人工流产,男方在分手时给予经济补偿。三是双方同居期间产生的共同财产,在分手协议上写明对共有财产的一次性厘定。
对于“同居分手费”法院该不该支持,顾法官认为,我国法律目前并无明确规定“分手费”的合法性问题,因为牵涉道德、情感、伦理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各地司法实践的裁判结果也大相径庭,并无统一标准。一个民事行为是否被认定为民事法律行为,从而受到法律的保护,得到法院的支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符合法律所规定的形式要件。
编辑:靳伟华 jinweihua1014@soh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