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体育类专业招生考试内容调整的思考
2011-10-25刘泽林
刘泽林
(天津体育学院,天津 300381)
理论与方法探索
天津市体育类专业招生考试内容调整的思考
刘泽林
(天津体育学院,天津 300381)
通过对我国和天津市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考试进行历史性回顾,并对天津市近年来体育类招生进行深入分析,提出对天津市体育类专业招生考试内容进行适当调整。
体育类;考试;身体素质;专项技术;调整
体育类专业招生考试作为国家选拔体育人才、培养体育师资以及学生深造学习的重要途径和主要手段,是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工作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1 我国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招生考试的历史回顾
1.1 我国体育类专业招生专业测试的历史沿革
自1977年恢复高考至今,体育类专业招生术科考试项目设置经历了30年的演变,基本形成了一套相对标准和规范的实施办法,其发展大致经历了以下3个阶段,即各省自定内容和评分标准阶段(1977 ~ 1985年)、全国统一内容和评分标准阶段(1986 ~ 1988年)、各省在全国统一内容和评分标准的基础上有所选择阶段(1989年至今)。如表1所示,体育类专业考试项目随着社会发展在不断的补充和完善,体现了历史沿革性。在身体素质测试项目中,100米、立定跳项目一直被沿用至今,同时又适当的增加了其他项目。在专项技术上逐步体现时代性,在第三阶段增加了艺术体操、举重这些新兴项目。对于身体素质和专项技术的比例问题没有一成不变,而是分阶段、分步骤有所侧重,较好的体现了科学性,反映了体育的基本规律和特征。
但是,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从精英教育向大众教育转变的形势下,在推广素质教育和全民健身运动的大背景下,目前各高校招生使用的部分内容仍是延续1989年制定的标准,已相对滞后于体育教育发展的潮流与趋势。
1.2 近几年全国部分省市考试项目设置和评分方法的调整
近几年来,全国部分省市的体育类专业考试内容与项目设置以及所占比例较之以前都有不同程度变化和调整。归纳起来大体上分为三大类(截止到2010年),第一类,仅测试身体素质,以安徽、河北、福建、广西、山西、湖北等为代表;第二类,身体素质+专项测试,如北京、天津、上海、山东、广东、四川、江苏、江西、河南、海南、宁夏、甘肃、新疆、内蒙古、黑龙江等;第三类,身体素质+专项+辅助(基本或非专项)技术测试,如辽宁、湖南等采取的测试内容。这表明各省市在充分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因地制宜地采取了各种测试办法,即使测试项目相同的地区,在各项目分值所占比例方面也具有很大差异性,均体现出各自不同的特点。
表1 全国体育考试项目设置演变的3个阶段
表2 天津市体育类专业测试项目沿革表
表3 2008~2009年天津市体育类专业考生体育专业成绩表
2 天津市体育类专业招生现状分析
2.1 天津市体育类招生专业测试项目历史沿革
纵观天津市体育类招生专业测试的发展历史,1980年至今主要经历了5次大的变更(表2)。其中,在1998年,天津体育学院在充分进行调研的基础上对部分内容进行了重新修订,即取消专项,身体素质由4项增至5项,各项目的权重有所调整。2003年,又根据当时的特定环境,对身体素质的部分内容进行了删减,对专项进行了恢复,同时在两者比重上又进行了合理调整。体育招生考试项目的设置是考试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关系到能否全面考核考生身体素质和专项技术能力,真正选拔合格人才。天津市高校招生的体育专业测试项目设置的沿革,较好地反映了体育发展规律和教育教学发展规律。
2.2 天津市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考试现行项目设置分析
2.2.1 身体素质测试身体素质测试主要反映考生在运动时所表现出来的力量、速度、耐力、灵敏、协调及柔韧性等机能能力。目前,天津市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考试身体素质项目设置的5个大类7个小项,这些项目虽然还欠缺反映考生柔韧性素质水平的指标,但总体上还是比较全面的测定了考生的综合素质。
目前,考试规定在身体素质5大类项目中随机抽取其中3项作为当年身体素质考试内容,体现了公平、公正性,减少了学生考试的强度。但另一方面也缩小了考试范围,在更加全面、有效地检验考生身体素质状况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例如,2006 ~ 2010年天津市抽取的3项素质均为100米跑、立定跳远和原地推铅球,这些项目能有效地测定考生的速度和力量。同时,上述3项素质测试在一定程度上对田径等体能类项目有利,而对体操、乒乓球等一些技能类、技巧型项目考生在身体素质测试中难以发挥优势,导致一些技能型项目的考生,其专项技术非常突出,但由于其自身所从事专项的素质要求与特征和目前考试所涉及素质测试项目相同而造成身体素质测试分数较低。因此,身体素质测试指标的选取仍需按照“兼顾各类专项”的原则进一步完善。
2.2.2 体育专项测试目前,体育专项测试设有田径、游泳、足球、篮球、排球、网球、乒乓球、跆拳道、健美操和武术共10个大项。除田径项目之外,其他9项均不同程度地选取了相关测试指标进行考试,如足球专项考试中的脚背正面颠球和20米运球过杆射门,篮球专项考试中的投篮和往返运球投篮,排球专项考试中的扣球、发球等。这些技术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学生的运动技术水平,但还不能全面反映考生的专项实际水平。而且在球类专项考试中忽略了对考生技术实际运用能力和场上意识的测试,而这对于球类运动是至关重要的。因此,专项测试在减少人为因素的影响而尽量进行量化考核的基础上,应根据专项特点进一步制订模糊量表,适当增加技评考试内容。
2.3 天津市体育类专业招生考试分专项专业成绩分析(以2008~2009年为例)
如表3所示,无论2008年还是2009年,除田径专项中一部分项目外,只有篮球项目体育专业成绩平均分较接近总体平均分,其他项目如足球、游泳、跆拳道、乒乓球、武术、排球、网球、健美操在总体水平附近波动(在这里排除2009年健美操,此项目只有1人考试具有很大的随机性)。即使是在田径项目中也显示出较大差别,只有100米、200米、标枪、三级跳项目超过总体平均成绩,而且成绩较2008年有较大提高,铁饼、铅球、1500米项目明显低于总体平均成绩。
究其原因,主要是田径专项考生身体素质较好,这与田径项目本身属于体能类项目,在体能方面具有一定优势有关,此外还与田径项目报考人数较多有较大关系,同时其他项目考生的整体水平相对田径处于较弱地位。另外,目前的身体素质测试项目更利于体能类专项考生发挥优势。
2.4 体育专业排名分析
通过对体育专业排名的比对,发现处于前30名的考生主要集中于2008年田径项目22人,其中100米为13人,篮球8人;2009年田径21人,其中100米为13人;篮球9人,这样的项目分布值得我们思考。在录取的学生中,各体育专项分布的不均衡性进一步得到体现,田径基本上占70%以上。田径项目具有很大优势,基本上可以说处于绝对的领先地位。而足球、排球这些传统项目以及跆拳道、网球这些新兴项目都没有入围。
分析主要原因,一方面是当前的基础体育还没有摆脱以高考为指挥棒的局面,在面临高考这根“独木桥”的考验下,往往以开展见效快、成本小、训练难度小的体育项目训练为主,造成项目开展的不均衡;另一方面有些项目受场地、器材等影响因素较大,有的学校不具备开展条件。另外,目前各中小学的体育教师中,自身是田径项目的占据多数,由于其本身对田径项目的偏好以及对其他新兴项目的不熟悉等原因,都导致了基础体育教育在开展田径项目上处于较大优势,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进行深入思考与研究。
就目前整体情况来看,天津市体育生源人数趋于稳定,生源质量有所提高。但是在性别、项目方面具有一定分化,在报考人数和录取人数上男生占绝对优势。田径、篮球等传统项目在所有考生报考项目和最终录取项目中占有较大优势。
同时,还有一个值得我们关注和思考的问题,天津市体育类专业招生考试专业课合格的考生可以报考全国任何一所招收体育类专业的高校,而对于一些高校而言,该招生选拔评价内容与所设专业的培养目标并不十分相符。因为随着体育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许多高校设置了社会体育、旅游管理专业(体育旅游方向)。专业培养目标为既掌握相应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又具备专业指导和市场开发能力的人才。但是,现行体育考试中的身体素质测试、专业技术测试的内容比较适合培养师资人才的选拔需要,不太适合社会体育、旅游管理(体育旅游方向)等专业所制订的教学与培养方案,不利于人才培养。因此,从目前体育类招生情况看,现行招生中使用的体育考试评价标准与办法与各专业培养目标之间的矛盾冲突愈加突出。因此,迫切需要对体育院校招生选拔评价内容、评价办法进行调整、改革。
3 对策与建议
3.1 加强对体育类专业招生特点的研究
体育类专业招生作为全国招生的一部分,具有鲜明的体育特点,作为一种强身健体、娱乐身心的活动,体育的特点随着社会、时代的发展也在不断变化。因此,加强对体育专业招生特点的研究,对于建立科学、完善的体育类招生考试体系具有重要意义,它是高校招生考试的需要,是建立全民健身体系的需要,更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3.2 适时调整选拔评价内容,完善考试标准
体育是包涵众多文化元素的人类活动,既有传统项目,如田径、足球、篮球等,又有新兴项目,如跆拳道、网球、健美操等。这些项目既有体育的共性,又相互区别,具有鲜明的个性特征。因此,在身体素质和专项测试内容指标设置与考试标准上,既要考虑全面考核考生的身体素质,又要体现不同项目的个性特点,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整合考试内容,完善考试标准,在量化考核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定性考核内容,全面反映学生运动技术水平和综合能力。建议适当调整身体素质和专项技术所占比例。将原来身体素质考核分值所占比重从70%调整为60%,专项考核分值所占比重相应从30%提高到40%,旨在重视身体素质的基础上,注重考生专项能力。同时,根据民生质量的迅速提升,公民文化娱乐需求强劲,建议增设一些专项测试内容,如羽毛球、攀岩、高尔夫等项目,使之更加适应社会体育、旅游管理专业(体育旅游方向)培养目标的要求,更有利于专业人才的培养。
3.3 进一步制定完善录取办法
对于体育高等院校而言,继续深入推进高校招生制度改革的根本任务,在于尽力提升高等学校的招生能力。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充分发挥教授在录取评价中的作用。招生学校应该设置由专家教授为主体的招生录取常设组织,全面审核每一个考生的综合素质,以保证录取新生的质量,使真正令热爱体育事业,并且确实学有专长的考生进入高校深造。
[1]邵民和,王健,杨晓爱.普通高校体育教育专业招生体育测试项目设置思考[J ].天津体育学院学报,1998,13(1):65-69.
[2]沈巧儿,李建设.我国高校体育专业招生考试项目设置与评价标准的综述[J ].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01,24(4):525-527.
[3]应淑娟.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考试模式的研究[D].南昌:江西师范大学,2006.
G812.5
A
1674-151X(2011)10-134-03
投稿日期:2011-06-27
刘泽林(1973 ~),助理研究员,硕士。研究方向:体育管理。
10.3969/j.issn.1674-151x.2011.10.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