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011-10-19贾建
辽宁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十一五”以来,辽宁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将发展县域经济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载体
2006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意见》下发后,辽宁省委、省政府即于2月27日召开专题会议。3月23日,又召开全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会议。会上,时任省委书记李克强、省长张文岳作了重要讲话。李克强指出:“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城乡发展全局,以推动经济发展为中心任务,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的,以发展壮大县域经济为重要载体,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努力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发展、农村和谐,为辽宁全面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3年后,即2009年,上任不久的辽宁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珉再次强调,要以更加创新的思维、更加务实的作风,全力推动全省县域经济发展新突破。发展县域经济是进一步做好“三农”工作、加快辽宁全面振兴的重要途径。提升县域经济比重,将为辽宁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两届省委、省政府领导都把发展县域经济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载体,进一步深化了对建设新农村新理念、新举措、新内涵的认识。
为推进新农村建设,辽宁省委、省政府根据中央的统一部署,结合辽宁省的实际,出台了《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辽委发[2006]8号)。随后,又出台了《关于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辽委发[2006]9号)、《关于扩大县域经济重点县(市)经济管理权限改革试点意见》等一系列文件。
部门配合形成新农村建设合力
辽宁省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四项工作制度,明确了省直有关单位任务。各部门密切配合,积极主动工作。省委宣传部启动了《辽宁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宣传方案》;省委组织部以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为推进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省发改委加大了向国家争取资金的力度,积极调整投资结构,增加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比重;省建设厅选择200个村开展以“六项整治”和“八项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村庄整治试点;省人事厅安排了500名应届高校毕业生,实施了“三支一扶”计划,并继续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省国土资源厅在全省确定100个村实施了土地整理“兴农富民示范村”工程;省民政厅大力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省林业厅启动了以“绿化村屯、美化家园”为主的村屯绿化活动……全省各部门积极配合,形成辽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合力。
全方位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支持
为推进新农村建设,辽宁省与农业部共同对1个示范村、3个联系点,进行了调研,编制了建设规划,开展了省部共建活动。省农委以农村能源建设为切入点,在全省树立了20个新农村建设典型。各市、县(市、区)、乡(镇) 普遍开展了示范村建设活动,全省共建设新农村建设试点、示范村730个。
“多予、少取、放活”,辽宁省严格按照这“六字方针”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向农业、农村的投入力度不断加大,各项财政支出优先支持农业和农村发展。“十一五”期间,从中央到地方对全省农林水事务支出的财政投入达到700多亿元。全省仅粮食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就超130亿元。2010年,新增农业、农村贷款达到500亿元以上。
辽宁新农村建设成效显著
“十一五”以来,辽宁以发展县域经济为重要载体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十一五”期间是辽宁省农民收入增长最快的时期之一。辽宁省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2.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5%),在相继突破4000元、5000元大关后,2009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958元,高出东北三省平均水平500元以上;201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6908元,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1000多元,实现了连续五年稳定增长。
“十一五”期间是辽宁省农村民生条件得到明显改善的时期之一。新建农村户用沼气池26万个,饮水安全工程2640处,全省100%行政村通油路,广播电视综合覆盖率达98%以上,93.4%的行政村通上了宽带。
“十一五”期间是辽宁省农村社会事业加快发展的时期之一。义务教育提前实施了“两免一补”,全部取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住宿费;建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参合农民1958万人,占常驻农业人口的99%;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试点工作也正式启动。
“十一五”期间是辽宁省县域经济发展最快、县域综合实力显著增强的时期,是农村改革不断深化、各项事业全面进步的时期,是各项政策向农村倾斜和农民得到更多实惠的时期,是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改善的时期,是新农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的时期。辽宁省农业经济发展实现了历史性的跨越,新农村建设已经成为辽宁全面振兴的鼎足之力。
(文/贾 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