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2011年第三期(总第三十四期)医疗器械广告监测结果的公告
2011-10-18
首都食品与医药 2011年21期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2011年5月至6月对本市27家电视媒体及16家报纸类媒体发布的医疗器械广告进行了监测,现将监测结果公告如下:
一、共监测到违规发布的医疗器械广告216次,均在报纸类媒体发布,涉及23种医疗器械产品,违规医疗器械广告中大多含有功效断言及保证、利用患者形象作证明等内容。此次监测到的“胡氏一绝耳聪贴”、“眼部冰贴贴”和“孝铭肛宝”三个产品的广告违规条数较多,广告中都含有功效断言及保证的内容。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将上述违规情况移交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查处理。
二、经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通过的医疗器械广告全部符合广告审查标准、并已在市药品监督局网站上进行公示。
在此,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大众,要注意甄别真假医疗器械广告,拒绝虚假宣传。特此公告。
附件:2011年第三期(总第三十四期)北京市违规医疗器械广告监测结果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1年9月19日
附件:2011年第三期(总第三十四期)北京市违规医疗器械广告监测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