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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高校学生管理中清缴欠费工作浅议

2011-10-18梁金如

大众科技 2011年5期
关键词:民办高校心理工作

梁金如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广东 广州 510540)

民办高校学生管理中清缴欠费工作浅议

梁金如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广东 广州 510540)

作为民办高校,几乎全部的发展及运作的资金都来源于向学生收取的相关费用, 因此民办高校的学生在大学生活中所负担的物质成本则要高出公办院校,由于地区差异、家庭环境等因素,民办高校中部分学生难以按时、足额交纳相关费用。对此需要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采取有效的措施,即保障民办高校的稳定发展,又使欠费学生能够健康成长,顺利完成学业。

民办;高校;学生欠费;清缴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的改革开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人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得到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但是同时人口众多,贫富差距较大,各种资源分配不均衡等问题,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各项事业高速发展的同时,也逐步突显。“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事业的发展关乎一个国家和民族兴衰成败,为缓解教育资源的分配不均衡和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民营资本逐步进入到了教育领域之中,各类民办高校如雨后春笋般建立、发展和壮大。据调查,2010年广东某高校同一专业,本部(公立)学费为 3800元/年,该学校的二级学院(民办)学费为15000元/年,这就使得就读于民办高校的学生及其家庭面临着更大的经济负担,同时,由于地区收入差异,家庭教育观念等原因,使得学生欠费的清缴工作成为民办高校在稳定和发展过程中,不得不面对的问题之一。

(一)依法办学、依法治校,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教育和其它领导部门对于贫困大学生的各项帮扶、资助和奖励政策及措施

首先,在学生欠费清缴的工作中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教育行业的规定。作为以民营资本为基础所建立的民办高校,对于资本的趋利性和教育的公益性要有明确、清楚的认识,教育可以带给资本投入的回报,但是办教育更要着眼于教育的公益性,所以在民办高校的发展、运行中,要以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接班人;以完成党、国家和社会所赋予的教育任务和使命;以全心全意为人民的教育事业服务为宗旨和根本。不能因为急于收回办学成本或增加盈利等目的而采用违法、违规手段,如:因欠费问题而扣发毕业证、学位证;不允许欠费学生参加各种评优及校园文化活动;欠缴学费的学生无法办理学习证明等。采取这种手段和措施,所造成的无论是对于学校本身,还是对于社会,后果都是得不偿失的,更是违犯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根本原则和宗旨的。

其次,大学生群体的学习、生活状况如何,是否稳定,是我们的党和国家以及上级教育领导部门一直以来都非常关心和重视的,特别是对于贫困大学生,每一年度都会有各种奖学金,助学金,减交学费、免交学杂费和助学贷款等相关的鼓励政策、帮扶措施等,对于上级领导部门的相关文件、会议精神的要求、措施,作为民办高校要更加认真的学习和坚决的执行。以班级为基础单位设立助学工作委员、以系部为单位建立助学工作小组,在学院一级成立专门的助学机构,如:助学中心等,建立完整的助学工作组织架构,可以为助学工作的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最后,要认真细致的做好民办高校的奖、助、减、免、贷工作。由于资金总额有限、评选或分配名额限制等客观原因,在奖、助、减、免、贷工作的资料审查和评审过程中,往往出现申请人数多、申请对象评比条件差别小等情况,致使最终减免、帮扶人员难以确定,影响了奖、助、减、免、贷工作的顺利开展。对于此种情况,参与该项工作的辅导员老师和财务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在对于申报材料进行详细审核的同时,还要了解并结合申请学生的具体家庭经济情况,一是防止发生错报、漏报情况,二是对于谎报、瞒报的学生一经发现,要及时给予严肃的批评和教育,在有限的物质条件下,使那些那些真正有需要的学生得到帮助。同时,在工作中还应做到公平、公正,但值得注意的是,可以根据情况的不同,决定是否采取公开的形式进行信息的公布,以免对个别贫困学生在造成负面心理影响。在资金的发放过程中,应加强监管,确保及时、足额的发放到学生手中,不能将该专项资金挪作它用或减发、缓发相关资金。

(二)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和改善有利于学校、有利于学生的相关缴费规章和制度

民办高校由于发展模式、管理体制、生源结构等方面与公办高校存在着一定的差异,这就使得民办高校不能照搬公办院校的管理制度、方法和措施,但是可以在学习公办院校比较成熟的管理制度、方法和措施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加以改造和创新。民办高校的学生欠费清缴工作亦是如此。如:制定财务奖励制度,奖励单位以班级、系部和学院分单位为三个层次,根据年度应缴学费的总金额,设置一定的欠缴比例,达标的班级、系部和学院相对应有一定的奖励等。但是在制定相关财务制度的过程中要注意如下几点:一是要根据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欠缴比例和奖励标准。制定的欠缴比例过低,容易引起学生的反感情绪,成为学校稳定工作的负面因素,使系部、班级等基层单位工作的开展面临较大工作压力和难度;制定的欠缴比例过高,则容易使学院的实收金额不足,从而影响学院整体发展。而奖励制定过高,容易使基层单位的工作重心发生转移;制定得过低,则难以调动相关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二是学生欠费清缴工作,要以减免、帮扶为主线,不能以制度和规章作为主要的强制手段和方法,学生欠费相关财务制度的制定,只能作为一种辅助手段或方法来进行引导。否则会适得其反,容易造成学生反感心理加剧,甚至出现群体性事件。三是注重财务制度执行过程的信息沟通和反馈渠道的建设和畅通,及时收集制度执行的情况信息,为制度的调整和完善积累创造良好的条件,以期通过实践,使制度得以发挥良好的作用和效果。四是在对欠费原因进行甄别的基础上,对于无正当理由的故意拖欠费用与因家庭经济困难或发生重大变故等原因的非故意欠费采取不同的规章和制度。

(三)将校内自订的减免、帮扶措施,作为民办高校学生欠费清缴的工作内容之一

根据上级领导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并结合民办高校自身的实际情况,在本高校内采取一定程度的减免和帮扶措施,作为学生欠费清缴工作的辅助措施,可以体现出民办高校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和增加民办高校教育和管理过程中的人性化关怀因素,使民办高校的学生欠费清缴工作得以和谐有序的进行。民办高校自订常用减免、帮扶措施主要有如下几种:

1.在落实国家颁布、实施的相关高校减免收费规定和措施的基础上,民办高校再自订减免费用措施。即以年度为单位,在民办高校实际应收入的总费用中,结合学生总人数、资金总收入、贫困学生人数比例和学生欠费总金额等因素划出相应的专项资金,参照国家减免学费的相关条件,给予本校学生以学费、住宿费、杂费等相关费用的减免。

2.将鼓励学生克服困难、努力学习的校内奖学金作为国家奖、助学金的一种补充。如新生入校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自强之星奖学金等。通过这些形式的评比与资助,引导学生在克服艰苦生活的同时勤奋上进,努力学习,将对生活中的压力转化为对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的动力。

3.创造勤工助学岗位。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的设立,如:校园内公共区域的卫生打扫、校园网络的维护、后勤维修;校园外的餐饮服务、销售等,不仅可以缓解欠缴学费学生的经济压力,同时还能够使参与相关工作的学生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得到锻炼。但在此项工作的开展过程中,应当注意工作岗位的合法性和安全性,要使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保障。

(四)注重欠费学生的思想状态和心理辅导

欠费学生个体由于欠费原因的不同,在欠费清缴工作的进行中,会产生各种各样的心理,为使民办高校学生欠费工作能够顺利开展,对于在学生欠费清缴工作中出现或可能出现的问题,都要引起参与该项工作人员的高度重视,及时的对产生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引导和帮助。在学生欠费清缴工作中部分常见消极心理问题如下:

1.自卑心理

确因经济困难而造成欠费的学生在自卑心理的影响下,一般会有如下几种表现:一是将自卑心理表现为勤奋学习的行为,以在学习中取得的成绩来弥补因经济的贫困给自己带来的自卑心理;二是将自卑心理表现为与身边的同学进行盲目的攀比的行为,希望通过一些与自身经济状况不相符的行为来取得别人的认可或尊重;三是将自卑心理进一步恶化为悲观厌世、仇视社会和他人的情绪,甚至将心理上的这种情绪表现在站在学校、社会、他人的对立面,做出违犯校规、校纪或违法犯罪的行为。

对于因欠费而形成的自卑心理及其行为表现,在进行学生欠费清缴工作的过程中,应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意识,引导欠费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增强他们对于学习、生活和未来的自信心,尊重欠费学生的人格、情绪和情感,关心、关怀欠费学生在学习、生活和其它方面所遇到的困难,注重欠费学生思想上的沟通与交流,减轻或消除欠费学生的不良情绪,不以是否欠费为标准,在校园中平等的对待每一位在校求学莘莘学子。

2.自闭心理

欠费的学生在自闭心理的影响下,一般会有如下表现:.孤独离群,兴趣狭窄,面对具有竞争性的活动选择退缩、逃避开展的各种群体活动,沉迷自我,交际困难,甚至有言语障碍,难以正常与他人沟通、交流等。

对于因欠费而形成自闭心理的学生,在进行学生欠费清缴工作的过程中,应注重通过耐心、细致的引导和沟通,对学生情商的培养,提高其社会适应的综合能力,使其养成良好的性情和情感;同时在建立相互尊重、相互关心、相互体贴、相互帮助、团结友爱的系风、班风和舍风的基础上,鼓励其参加各种集体活动,教给他交友的方法和技巧,使其感受到来自他人和集体的关怀和温暖,尽快融入到集体生活中。

3.消极对抗心理

民办高校学生欠费清缴工作中,大多数情况下,非经济贫困原因造成的欠费情况,如:挪用学费购买奢侈品,用学费来进行金融投资等,较容易形成消极对抗心理,该类学生对于欠费清缴工作采取消极对抗的态度,甚至认为“能拖一天是一天”,对于欠费清缴相关政策和辅导员老师的沟通、催缴措施采取躲避、拖延等行为,使欠费清缴工作不能顺利开展,并造成较坏影响。

对于上述具有消极对抗心理的欠费学生,可在了解详细情况的基础上,将其欠费情况通告家长,并对该类欠费学生进行专门教育,说明缴纳学费的意义,同时给此类学生建立诚信档案,对于有类似行为记录的学生,在入党、培训和助学贷款申请等方面进行斟酌。

4.焦虑心理

民办高校欠费大学生承受着来自于家庭的期望、又要面对学习生活的压力,同时还面临着各种竞争和经济上的贫困,他们中的很多人希望通过发奋成才来彻底改变自己、家庭的贫困境遇和现实命运。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许多问题是难以通过他们自身的努力和拼搏得到解决的。社会竞争剧烈,发展机遇不公平现象的客观存在等,容易使欠费学生产生对个人生存和未来生活危机的持续焦虑感,表现为行为的无所适从、无法正确评价和认识自己。

对于具有焦虑心理的欠费学生,在引导其发挥自身的积极因素,敢于面对现实,树立战胜困难自信的同时,鼓励其积极参加有利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如:听轻松音乐、打球、跳舞等,以缓解或消除焦虑情绪。

5.偏执心理

由于经济上的贫困所带来的挫折感,使得因家庭经济条件较差而产生欠费的学生对自身以外的人和事物都存在着一种戒备心理。看问题容易以偏概全,以点概面,认为同学和老师只看自己的不足之处,而忽视自己的优点和长处,会形成消极的自我评价。这种错误认知,使他们表现出较强的狭隘心理,遇事不理智。

对于具有偏执心理的欠费学生,首先要与他们建立信任的关系,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与他们交流情感,并使他们对自己有一个正确、客观的认识,并自觉产生要求改变自身人格缺陷的愿望。在与别人的交往中通过微笑、倾听和忍让,学会尊重、耐心和包容。

(五)在学生欠费清缴工作中的其它辅助措施

1.建立欠费学生档案,对欠费学生的自然情况、欠费情况、后续缴费记录情况、接受帮扶情况、相关家庭经济证明等进行详细的记录。通过这些资料的积累和情况的了解为学生欠费清缴工作的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也有利于欠费清缴工作的连续性。

2.通过与欠费学生的家长、亲戚、朋友、同学等人的沟通与交流,全面掌握和深入了解欠费学生的家庭和社会关系,有利于把握欠费学生的心理状态,以便在相关政策和措施的要求下,对欠费学生制订具有针对性的清缴工作方案。

3.建立清欠工作应急机制,使在清欠工作中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或特殊情况能够得到及时的讨论和处理。以降低或消除在学生欠费清缴工作中产生的负面影响和矛盾。

4.协调好校内外财务部门和金融机构的关系,使得银行划扣、电子汇款等缴费方式得到进一步的完善与发展。

5.对学生欠费清缴工作进行定期的交流与总结活动,使民办高校学生欠费清缴工作在实践中得到不断的完善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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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1151(2011)05-0216-02

2011-02-23

梁金如(1983-),女,广东湛江人,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管理系辅导员,研究方向为高校学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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