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可持续的全民医保制度
2011-10-14全国人大常委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
全国人大常委、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郑功成
建设可持续的全民医保制度
全国人大常委、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郑功成
转变发展方式,实现可持续,不仅是指经济建设以及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而且包括社会建设的各个领域和各个方面。其中,医疗保障转变发展方式尤为必要和迫切。
中国初步实现的全民医保,让世世代代老百姓病有所医的梦想变成现实,成为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伟大创举。但是,目前的全民医保还不是制度统一、机制健全、保障适度、高效便捷的完善体系。概括起来,有五个“缺乏”:一是缺乏人人普惠。我国目前参加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城乡总人数为12.6亿,距13.3亿的全国总人口尚有几千万人的巨大缺口,说明目前的全民医保并未实现应保尽保,人人享有。二是缺乏制度统一。目前的城乡医疗保险依然处在制度分设、管理分离、资源分散状态,缺乏统一的制度设计和制度整合安排,直接导致公平的普惠目标难以实现。三是缺乏健全的机制。特别是医药价格不合理甚至失控,医疗保障对医疗服务的监督制约作用没有得到发挥。四是缺乏适度的保障水平。一方面,一些地方盲目提高待遇水平和扩大保障范围;另一方面,对大病、重病的保障依然不足,城乡居民的医疗负担依然过重。五是缺乏高效便捷的管理服务体系。老百姓参保缴费、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和异地就医等还存在诸多不便,垫钱看病、报销周期过长等现象普遍存在。
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的现状,要求我们不可把某一项制度的比较稳定视为各项制度的全面稳定,不可把一段时间的稳定视为长效性的稳定,不可把几个地区的局部稳定视为全国范围的全面稳定。应该看到,建立完善的全民医保制度,我国尚处在初创阶段,仅仅基本解决从无到有的问题。要实现从有到好,需要解决的新课题特别是难题很多,城乡差别、地区差别导致的制度政策差异,需要通过相当长的时间和渐进的方式逐步缩小。同时,初步形成的制度框架亟待注入强基固本的营养,即以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方针为指导不断完善。因此,“十二五”时期医疗保障制度转变发展方式只能选择定型、稳定、可持续之路,着眼于公平、统筹和绩效。
定型,就是变由下而上的试点为由上而下的顶层制度设计。正反两方面的经验证明,试点是必要的,但不可长期试而不定,否则就会导致一地一策、各行其是的惯性,改变惯性是很难的。顶层制度设计是转变发展方式、实现可持续的必然要求。如果总是试而不定,难有转变发展方式、实现可持续可言。
稳定,就是巩固已经取得的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扩面成果,稳定已经出台实施并被实践证明的有利于转变发展方式的创新机制和政策措施,稳定已经实现的保障水平。要树立稳定就是内涵发展的理念,把稳定作为“十二五”期间转变医疗保险发展方式、实现可持续的重头文章来做。
可持续,是指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都有不尽完善的方面,都需要完善。在完善中,要把整合城乡医保制度作为重中之重,加快推进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制度的并轨和一体化管理。医疗保障的城乡统筹,既是公平的要求,也是风险分担和提升资源效率的需要。世界上没有哪个国家是按照农村和城镇来划分的。城乡分割的医疗保险制度设计,是违背规律的,是不可持续的。所以,从“十二五”开始,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应该从普惠的目标转向公平的普惠,这个公平就落脚到城乡统筹上。只有通过城乡统筹的制度安排,才能够逐步体现制度的公平性,并且在现在普惠的基础上,使制度建设产生质的飞跃,即实现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