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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余波未平

2011-10-14本刊实习生刘芯邑

民生周刊 2011年47期
关键词:新婚姻法婚恋观婚姻法

□ 本刊实习生 刘芯邑

新婚姻法余波未平

□ 本刊实习生 刘芯邑

在新婚姻法出台后的一个月里,今年40岁的黄女士与丈夫10年的婚姻走到了尽头。此前,如中国大部分女性一样,婚后,黄女士选择照顾家庭、操持家务,放弃了自己原本待遇良好的工作。

“十年青春和爱情,折合人民币就是14万。”黄女士来到律师事务所要求重新上诉。

原来,当初结婚时,黄女士和丈夫买了一套100万的商品房,丈夫付了首付30万,产权属于丈夫,余下的70万,丈夫一人还贷,每个月5000元。10年过去,房子增值到300万。

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黄女士除了得到丈夫偿还的4万贷款和10万元的感情损失之外,一无所有。

黄女士的离婚案件作为中国新婚姻法出台后第一个实施案例,在全社会引起多方争议。现代女性结婚时,是选择爱情,还是选择房产?是选择感情,还是选择物质?

自今年8月《婚姻法》第三次司法解释实施以来,历经数月,热议未止,余波未平。近日,本刊记者走访相关人士,倾听来自各方的声音。

中国石油大学大三学生小邢则认为自己将来结婚的压力更大了。他说:“像我们这样的学生,毕业几年也买不起房,如果只靠夫妻两个人打拼,对于男生的压力会更大。”

“我觉得还不错,能迫使女方独立起来。”今年20岁的在校大学生李璐璐则保持中立态度,但她表示感情上不太支持,“有点儿不靠谱,感觉男人出轨成本更小了。”

在采访中有不少年轻的女大学生表示会做读研、甚至读博的考虑。她们认为提升自身的竞争力才是正道,不管将来怎样,靠自已是没错的。

很多网友认为新婚姻法偏袒男性,有网友表示,新婚姻法似乎在鼓励养“小三”和离婚,这可能会改变女性的择偶观念。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古小丹也认为这个新解释比较偏向于经济实力较好的一方。比如说买房,并不是说每个人都出得起这笔钱,那么经济条件好一些的就可以多出甚至全出,这样一来一旦婚姻产生了问题,直接后果就是在经济上处于弱势的一方会比较被动。她还表示,我国国情、文化底蕴比较传统,人们还比较难接受契约化的婚姻。

公众热议新婚姻法

王晓刚刚结婚,和爱人是大学同学,对于新婚姻法的内容他表示难以理解。

“还没结婚就先想到离婚善后的事了,这个世道是怎么了?真让我感到难过。”王刚的爱人王芬也赞同他的说法,“我以前只是在电视新闻里看到过,外国的明星们会签订婚前协议,没想到这么快就发生在我的身边。”

新法出台背后

有数据显示,2008年,全国法院一审受理婚姻家庭纠纷案共1286437件,且呈逐年上升趋势。案件相对集中地反映出婚前贷款买房、夫妻之间赠与房产等争议较大的问题。基于上述背景,应运而生的新婚姻法将更有利于解决离婚诉讼中的房产纠纷。

古小丹解释说:“在经济社会的今天,大家的法制意识、财产所有权意识逐渐完善,催生了这次的新解释出台。这次的婚姻法解释,是给婚姻法一个具体的可操作指南,将财产所有权划分得比较细致,也是符合这样一个时代大趋势的。”

采访中记者发现,很多人在被问到为什么而结婚时,都把感情因素放在了首位。可见,虽然有房价等现实的压力,但没有感情的婚姻并不被大多数年轻人所接受。

北京市妇女法律咨询服务中心的吕孝权律师认为,本次婚姻法第三次解释可能会造成中国人的传统婚恋观和婚恋心理发生波动。但人的婚恋生活是有其发展变化的特殊规律的,说一项法律法规或社会政策就能改变这种规律和婚恋观显然是过于夸张了。以后年轻人的择偶观、婚恋观也会受到一定冲击,但是可以肯定的是,法律是严肃的,婚姻应该是温暖的,单纯靠着物欲建立起来的婚姻,必定不能长久。

同时,可以预见的是,今后传统的全职太太会变少,职场女强人、不婚、晚婚者会更多。“剩男”、“剩女”将成为非常普遍的存在。

在记者走访过程中,多位受访者表示,婚姻最重要的基础是感情和人,作为新时代的女性一定要经济独立,感情才不会变质。

□ 编辑 陈 晓 □ 美编 阎 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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