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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年终奖金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

2011-10-09牡丹江医学院吴长海王伟刘刚

财经界(学术版) 2011年2期
关键词:年终奖金应纳税额速算

牡丹江医学院 吴长海 王伟 刘刚

浅析年终奖金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

牡丹江医学院 吴长海 王伟 刘刚

国家税务总局颁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新规定的颁布及实施,大大拓展了年终奖税收筹划的空间。年终奖的税收筹划涉及亿万工薪阶层的切身利益,因而具有广泛的实际意义。

年终奖 纳税 筹划

年终奖金是企业激励职工的主要方式,年终奖金的支付比例不同,支付时点不同,支付形式不同,那么其税负就会有很大的差别。仅从降低税负的角度来看,企业在支付年终奖金时,应综合考虑,精心筹划,以使纳税人获得最大的税收利益。

1.奖金平均到每月发放;2.年中与年终各发一次;3.年底一次性发放年终奖。例:2010年,李先生每月工资为4500元,该年奖金预计共有36000元,下面我们按上述3种方式来计算和对比结果。

方式1.奖金按月发放,每月发放3000元。则李先生每月应纳税额为 (4500+3000-2000)×20%-375=725 (元); 年应纳税总额=725×12=8700(元)。

方式2.年中7月份发放一次半年奖10000元,年末再发放一次全年奖26000元;除7月外,李先生每月应纳税额=(4500-2000)×15%-125=250 (元)。 7 月份发放半年奖时, 应纳税额=(4500+10000-2000)×20%-375=2125(元);年终奖金为26000元,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分别为 15%和 125此时,年终奖金应纳税额=26000×15%-125=3775(元)。年应纳税总额=250×11+2125+3775=8650(元)。

方式3.年终一次性发放36000元。

李先生每月应纳税额=(4500-2000)×15%-125=250(元);年终一次性发放奖金36000元,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分别为15%和125,于是,年终奖金应纳税额=36000×15%-125=5275(元)。年应纳税总额=250×12+5275=8275(元)。

从上面3种方法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一:为降低税负,应采用发放年终奖进行筹划纳税。但是,我们再看一种发放方式。

方式4.年中7月份发放一次半年奖12000元,年末再发放一次全年奖24000元;除7月份外,李先生每月应纳税额为(4500-2000)×15%-125=250(元);7 月份发放半年奖时,应纳税额为:(4500+12000-2000)×20%-375=2525(元);年终奖金为24000元,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分别为 10%和25,于是,年终奖金应纳额税为:24000×10%-25=2375(元)。 年应纳税总额=250×11+2525+2375=7650(元)。

我们发现,与方式3相比,方式 4又少纳税 8275-7650=625(元);而且与方式2相比,虽然两种均为分两次集中发放奖金方式,但方式4比方式2少了8650-7650=1000(元)。为什么方式2和方式4均为年中发放一次、年末发放一次,由于发放数额的不同,两种方式的纳税数额又有不同。在方式4中,我们看到,在确定年终奖金的适用税率时,24000÷12=2000(元),而2000元刚好是适用税率10%的临界值。但方式2中 26000÷12=2167(元),虽然刚超过 2000没多少,但仍应按 15%的税率计征年终奖,从而使得整个应纳税额一下子增加了不少。

于是,我们又得出结论二:通过合理分配奖金,尽可能降低年终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尤其是在求得的年终奖金除以12的商数高出较低一档税率的临界值不多的时候,减少年终奖金发放金额,使其商数调减至该临界值,降低适用税率。这种节税效果极为明显。至此,好像这个筹划方案很完美了,方式4将是最好的选择,那么我们再看一种方法。

方式5.奖金分12次发,其中每月发1000元,年末再发放一次全年奖24000元。

这样,李先生每月工资与奖金合计为5500元,则每月应纳税额为(5500-2000)×15%-125=400(元);年终奖金为 24000 元,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分别为10%和25,于是,年终奖金应纳税额为24000×10%-25=2375(元)。 年应纳税总额为 400×12+2375=7175(元)。

我们发现,与方式4相比,方式5将少缴500元(7675-7175)。此间的筹划技巧又在哪里呢?原来方式4中7月份一次性发放12000元,使得7月份适用税率被抬高到了20%,而方式5则将12000元平均分配到了全年12个月中,使得全年每月的适用税率还保持在15%水平上,因而达到了更加节税的效果。

于是,我们又得出一个重要的结论:通过合理分配奖金,在尽可能降低年终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的同时,应该注意每月的适用税率,在采用发放半年奖、年终奖的方式筹划纳税的同时,我们应与奖金按月发放筹划方式相结合,从而达到最佳的组合。

通过以上事例说明:企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应认真学习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及有关通知精神,灵活运用税收优惠政策,结合单位的薪酬体系、价值理念、职工偏好等因素,合理设计方案。合法规避年终奖金的个人所得税款,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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