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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奏

2011-09-30

雨花 2011年4期

● 杜 晗

双重奏

● 杜 晗

我想回去啦。

我想麦子。想地。想棒子。想去地里薅草。想拿着锄头锄地。想去种大蒜。去撒菠菜种子。去割韭菜。想给菜地里的黄瓜、西红柿、辣椒浇水。我想看看村里傍晚是否还有炊烟升起,就像小时候天天看到的那样。

十五年了,我没有一天不想回去。

你有没有设想过假如回去做什么呢?

当老师,去俺们镇上。你知道吗,长这么大,我最快乐的时光在哪里?就是在我的小村,在我上学的小学、初中。那些老师多淳朴啊。在城市里是无法找到他们身上的那股淳朴味儿的。他们的笑容也不一样,你见了,心里觉得那么踏实、熨帖。有一次物理考试中有一道题我做错了,在上厕所时碰到物理老师,她竟然在厕所里面就给我讲解起来。你知道,我们的镇在我们县里,是数一数二贫穷的乡镇,我们的宿舍那时都是平房,窗户连玻璃也没有,是用砖头封起来的,十几张大通铺摆在屋子里,三十多个同学一起住,吃饭、睡觉全在里面。那时也没有专门的食堂。有时候天气好,我们会在宿舍外面吃,把饭菜放在自行车上,站着,边聊边吃。夏天,从家里带菜容易坏,我们经常吃咸菜。吃酱豆子。我们那时没有麦当劳,也没有冰激凌。但是我一辈子不吃也无所谓。一辈子吃酱豆子才好呢。为什么我少年时吃的那些东西现在都消失了?为什么我那些可爱的老师们,我几年无法跟他们见面?我要回去,回到他们身边。跟他们一起工作。跟那些淳朴的人一起。为什么我为了生存,必须背井离乡,离开这么多我深爱的人,跟我的童年完全隔离,把根拔起,插到了一个陌生之地?

回去吧。去过你真正想过的生活。别勉强自己。

我好像已经回不去了。有时候,我发现自己在暗下决心,要在这里落地生根。这里有我喜欢的工作。偏偏三百六十五行我只喜欢这一行。这个世界上能赚钱的门道很多,但没出息的我只喜欢这一个。这个职业,除了北京、上海,再没有其他地方能找到合心意的平台。北京太庞大、太威严了,我一直觉得只有气场很强大的人才能压得住,呆得起。上海相比之下,清淡飘逸一些,闹中取静,没有那么压人的感觉,大隐隐于市,有时候反倒觉得在这里过得像个隐士。要做大人物,要成名成家,还是要去北京。但我没有这个野心,只想做一份喜欢的工作,清清淡淡,散散漫漫地生活。上海的地气湿润、柔和,有种润物细无声的化育之功。流水不言,落花不语。在这里,仿佛被催眠了,与过去的生活切断了,像新生了一般。过去恍如前世,而这里,是今生。

我内心深处对这方土地,好像开始产生一种叫爱的东西。一切都是在无意中悄然发生的。正如当初我无意中进入这个城市一样。我从未想过能来到这里。仅仅是两三天内,我就完成了从北方小城转移到上海的变化。我并没有加入自己太多的意志,都是顺其自然完成的。然而,一不小心来到这里,渐渐地却发现,这里是适合我呆的地方。我爱我的工作,爱我的那个十几层楼里的小小工作格子间,爱单位所在的那条车水马龙的大马路,五六年来我一直在这条路上上下班;爱黄浦江边那个小房子,里面还有一个我最爱隐身其间的书房,我爱书房的格子门,我爱房间里的任何东西,地板,旧旧的沙发,“曲径通幽”的卧室;我爱我的邻居,每到下雨天,门经常就咚咚响了,门外邻居在叫:“下雨了!”于是我马上飞奔向阳台去拾外面晾晒的衣被。我爱那些门面很小,却很整洁精致的小店铺,那些密密麻麻、遍地皆是的便利店。我爱黄梅天淅淅沥沥的小雨。我爱走在瑞金二路、永嘉路那些许多闹中取静、长满了高高的法国梧桐的小路,走累了,进到一个不大的面包店,要一杯咖啡或奶茶,坐在临街的小凳上,静静地看一会街景,听一听公交车、出租车、自行车、摩托车交织而成的市声;我爱这里的公园,中山公园、鲁迅公园、复兴公园,爱坐在里面的长凳上,听发烧友尽兴地引吭高歌,此一处,是唱流行歌曲的,彼一处,是拉二胡唱京剧或黄梅戏的,还有拉管风琴的,拉小提琴的,打鼓的。偌大的公园,处处是弥漫在梧桐树下的歌声。我也曾想过,也许有一天,我会像在其他呆过的城市一样,呆几年就动了离开的念头;但至今快十年了,仍然没有,反而在不知不觉中产生了依恋。每次去外地出差回来,或者从老家回来,出了火车站,当出租车驶上了高架路,一种尘埃落定的感觉就升起来了,心踏实了,感到奔波几日,终于到自己家了。

现在我的家在哪里?有时候,我觉得就是脚下的这方黄浦江畔的水土;有时候,我恍惚觉得仍然逃不脱童年时生于斯长于斯的小山村。

也许我是个顽固的人。我的双脚,就想踏在有泥土的地上;我的眼睛,方圆几里之内,就想看到庄稼地;我就是喜欢去赶两天一次的乡镇集市,去看那些为一毛两毛精细计算的穿着老土的乡亲,熙熙攘攘的集市,那是最生动活泼的语言。菜摊就在地上摆着,摆摊的都是十里八村的人,于桥的,马集的,杜庄的,鸭子李的,有时候还能碰到几个邻村的熟面孔。推着自行车的人,会停下来,闲聊几句。我最盼望的集市,是临近春节的那一个。我和弟弟一大早,就兴奋地骑自行车从家里出发。两里路,十几分钟就到了。我们身上揣着钱,那是我单位年终发的奖金,有一千多块,我带了两百块在身上,其他的大部分给了妈妈。集市最南头,是一溜排开来卖春联的。对于过年,这是最能起到画龙点睛、点燃节日气氛的重要的道具。先买好大门上的,是一个金光闪闪的大“福”字,然后再加一幅对联;再买影壁上的,只需要一个大的倒“福”;堂屋、东屋、西屋各买一对。另外,我们也给爷爷奶奶家买了几幅。对联买完,一半的任务已算完成圆满,接着就是去买一二十斤新杀的猪肉,热腾腾的,还淌着鲜红的几滴猪血;羊肉到了年关太贵,只买几斤;买几条大鲤鱼;蘑菇、蒜薹、白菜、大葱,新鲜的蔬菜一样买一点。我们还捎了一些零嘴,其中新炒出来的瓜子、花生必不可少。我和弟弟带了一个大绞丝袋子,这些零零碎碎的东西,一股脑都收入绞丝袋囊中,放在自行车后座上,仍然是兴冲冲的,满载而归。

如果再回到出发的原点,我是否还是原来的那个我?十多年的岁月,我的身体里,是否已经随着四季更迭,更换了细胞和血液?打道回府,我是否可以一走了之、一无挂牵?

凌晨四五点钟的光景,我被一声鸡鸣叫醒了。赶紧一骨碌翻身起来,屏息静听。这不正是我在家乡生活时天天早晨最熟悉的声音?再仔细一听,原来是“咕、咕、咕、咕”的布谷鸟叫声。大都市哪来的鸡鸣呢?

在家乡时,听着鸡叫起床,是多么惬意的事情!不用看钟点,没有比鸡鸣更准时的钟表了。

如果我是个男孩子,就可以从出生到老,一直守着自己的家。即使不读书,不出门远行,仍然可以理所当然、理直气壮地守着自己的老屋,自己的庄稼地。从小到老,什么都不会改变。若是个女孩子,豆蔻年华,仍然要出嫁离家,不得不离开自己出生长大的地方,比起去远方漂泊,这也算是一种放逐了。女孩子无论是否去远方,一生中都注定要被放逐一次。要在一个陌生的地方,再次建立一个新的家。我一直觉得自己生错了性别。有时候我坏坏地想,老天让我是个男孩多好,这样的话我读小学时就学会偷懒,故意使功课差些,稀里糊涂地敷衍父母和老师,然后读完初中,就可以顺利地找借口退学回家。去学一门手艺,打石雕也好,做木匠、瓦匠也好,只要是靠双手吃饭的都可以。家里的几亩地种着,秋天种上小麦,夏天种上玉米、大豆,春种秋收,秋种夏收,吃面吃菜,都是自家地里长的。讨一个老实贤惠的老婆,生两个虎头虎脑的儿子。冬天下雪了,就撂下手里的活,什么也不干了,窝在家里学动物冬眠;春暖花开的时候再出来。当然,那只是假设而已,站在父母的角度考虑,哪个父母不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满足于“老婆孩子热炕头”的小农生活,当自己有了孩子以后,还会希望他们像自己一样,只想无所作为,像棵小草一样生活,安然做一只井底之蛙吗?

奈保尔离开了印度,在英国乡村找到了栖身之处;库切离开南非,辗转英国、美国,后来定居澳大利亚,教书为生;朱德群从大陆到台湾,从台湾到法国,在巴黎画了半辈子画;托宾从爱尔兰去了美国,在普林斯顿大学教书,每年回爱尔兰住一段时间。

很多作家选择了移民,选择了自我放逐。有的自愿去西方“朝圣”,有的是迫不得已。然而,更多的时候这是一个主动的选择。从此处到彼处的迁移中,他们发现了什么?他们的内心发生了什么?

奈保尔说,如果我一直留在特立尼达岛,我会傻死的。一个移民去英国的中国作家回到家乡后说,我得到了天空,却失去了大地。就像一株花,从泥土里移植到花瓶中,死不了,也活不好。昆德拉离开布拉格成为法国的昆德拉,赫拉巴尔选择了和那些他喜爱的底层的“珍珠”日日相守。福克纳终其一生不愿离开他的邮票大小的小镇;刘亮程守着他“一个人的村庄”,迟子建在《额尔古纳河右岸》中借主人公之口,说她无法在城市的水泥地上走路。在去与来之间,在守护与离开之间,到底有着怎样的张力和维度?

被食物喂养着。熟悉的食物的清香,最能安抚神经。地瓜干,在田垅上晒好后,装入袋子里,冬天熬粥,也许是玉米粥、白汤或麦仁粥,抓一把放进去,吃起来,津津的,软软的,比糯米更清淡、天然。天天吃地瓜粥的话,一辈子呆在村里也乐意;天天吃酱豆子,一辈子呆在村里也愿意;天天织布,梭来梭往,手脚并用,一行行行进,美丽的织锦渐渐成形,最单纯的体力劳动,这个时候的世界里,只有一架老旧的织布机,五颜六色的毛线,一把梭,世界简化为梭来梭往的寂静和单纯。一双手,如果能一辈子只抚摩一件东西,那会是怎样的感觉呢?木匠,日日与锯为伴,锯成为他的第三只手;瓦工,只顾用他那一把不大的铲子,在水泥和砖头间抹来抹去;甚至一个小提琴手、钢琴家也是一样,全部工作就是拉他那把小提琴,或在钢琴的琴键间,十根手指穿梭来去。外面的声音化有为无,世界是如此的寂静。你只看到自己的一双手在自由飞舞。你在世界中要扮演的角色,只是指挥自己的这双手,与其他任何人无关。指挥好了,你的世界就成功了,圆满了。

一天,我在一家毛线店门口看到里面两个人在对坐着织毛衣,羡慕地驻足下来,看了一会子。这个工作符合我的理想。一,店里架子上是单纯的毛线,不杂不乱,店内清净,没顾客的时候,只有飞针走线的声音,和两个人的闲聊声;二,工作单纯,没有复杂的工序,“只是指挥自己的一双手”;三,这样的毛衣小店,店里通常只有两三个人在照看,人际关系单纯。倘若和搭档能够谈得来,东一句西一句地闲扯,也是一大乐趣。

一双手,一小块舞台,至多,再加一件道具,就可以组成一个丰满的世界,可以自给自足,自得其乐。在东方艺术中心听一场音乐会。厅内的灯光熄了,只有舞台上空洒下来一缕柔和的光。一千多人的厅,寂静无声。钢琴家侧对观众,这是个很好的角度,他的眼睛面前只有一架钢琴,看不到观众的脸,免除了分神和干扰。弹到忘我之处,他甚至可以忘记、忽略周围这个小世界。因为下面完全是暗的,成了一个淡淡的背景。然而,他又知道下面不是空的,满满地坐着想听他弹奏的观众。他不是孤独地在演奏,心里是踏实的,温暖的。

钢琴家开始用双手说话了。好像演了一出哑剧,但是我可以确认,没有比这一个半小时的“哑剧”再生动的了,他酣畅淋漓地表达了自己,他心里的情感,他想说的话,都在这个过程中倾泄出来了。

最重要的路走在心里。在被思乡和怀旧的情绪缠绕了十多年之后,在十月的一天,我坐在从老家回上海的火车上,从小看我长大、我深爱的奶奶离我而去,走过了在这个世界的八十八个年头。心里有一种钝钝的,说不出的痛,我知道,要过很多年,我才能在时间的流逝

中,慢慢消化、抚平它。奶奶走了,我的童年也在内心深处终结。奶奶的爱,从此我包裹在心里。就在这趟旅程中,我好像一下子想通了,从此以后,我将不再想回老家,而是真正开始睁开眼睛,深情地看着脚下这方沉默的土地。长长的思乡路,在心里辗转走了十多年,从十八岁去省城读大学的时候开始,伴随了整个二十几岁的十年,直到经过了再一次的迁徙,迈过了三十而立的坎,到快三十五岁的时候才结束。仿佛一个艰难的“断奶”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