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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人物,有时也犯傻(外二篇)

2011-09-30

雨花 2011年4期
关键词:谭鑫培公仆大人物

● 高 深

大人物,有时也犯傻(外二篇)

● 高 深

胡适可谓大人物吧?他就犯过一回傻。

谭鑫培是上个世纪初著名京剧演员,幼年随父谭志道自湖北省进北京学戏,十一岁入金奎科班先学武生,后改学老生。1900年后,谭鑫培演技愈趋成熟,被京沪两地称为伶界大王。1905年,庆丰照相馆老板任庆泰在北京为谭鑫培拍摄了中国第一部电影《定军山》,也是世界首部京剧电影。

当时谭鑫培的戏风靡北京,各大学都有一批谭的粉丝。有一天课间休息,北大师生们谈起谭鑫培的京剧表演艺术,尤其谈到他的《秦琼卖马》。这时胡适先生插话:“京剧太抽象,太落伍,拿一根马鞭就算骑马了,用两面画着轮子的旗帜就代替车了,应该用真车真马才真实……”在场者洗耳恭听胡适先生的高论,没有谁提出反驳。这时突然站出一人,他是位在经学、文学、哲学各方面都有很深造诣的学者、号称“国学狂人”的黄侃,他慢条斯理地问:“适之,适之,那要是唱《武松打虎》可怎么办?”

人非圣贤。不管是讨论问题、撰写文章,或平时聊天,谁都可能说错话,或出现语误、笔误,不可能句句是真理、字字值千金,在场的人应当予以正面指出并加以纠正。

这些话放在普通人身上,不难理解,也不难做到,若是面对一个大人物,例如像胡适这样的顶尖级学者,敢于当众指出其谬误,就很不容易了。先秦时期的古语中,曾有过“千人之诺诺,不如一士之谔谔”的格言,那时人们很看重直言争辩,哪怕持不同意见者只是一人。待到后来,就少有这种谔谔之士了,邀欢取悦尚且来不及呢,谁还有直言惹人的想头。据说北宋时范仲淹曾有妙语:“凡为官者,私罪不可有,公罪不可无”。我理解这句话,相当于现在官场上有人说的:“宁肯犯政治性的错误,而不可犯组织性的错误。”说白了就是,兵要跟着上级领导走,走错了自己也担不着多少责任;相反若是逆行,不要说错了就可能有灭顶之灾,即使是对了,也会招来意想不到的烦恼。

凡是对京剧艺术略有常识的人,对“真车真马”的高论,都会提出疑义。然而这种高论出自泰斗级学者之口,人们就只好“洗耳恭听”了。幸好在场者有位“国学狂人”黄侃,比较婉转地反驳了胡适。这位黄侃先生也算个拨乱反正的“一士之谔谔”吧。

《荀子》中有这样两句话:“君子赠人以言,庶人赠人以财。”“赠人以言,重于金石珠玉。”当今社会是敬重伟人、要人、阔人的社会,尤其敬重官员,俗话说“官高一品压死人”。依我看,不论对多么高贵伟大的人物,热爱、景仰、尊重他们的最高洁的方式,莫过于把他们错误的东西,像宣扬他们的优秀品质、高明见识一样直率地指出来。我们应当有这样的信心:虽然有的人不容易改变自己的决定,不会在众人面前接受下级或别人的正确意见,但他们却渴望态度和蔼又出于公心的善意批评。

“公仆”与“父母官”

从前做地方官的人被称为“父母官”,现在凡官者统称“公仆”。从字面上看,两者区别很大,前者辈份高,有权威,是一家之主、当家人;后者则是“仆役”、“下人”,处于被支配的地位。记得漫画家方成画过一幅县太爷坐着四抬大轿的漫画,轿夫唤:“老爷……”县官忙制止说:“不要叫老爷,要叫公仆。”其实后者只是让老百姓听着舒服些,实际上并没有多少真正的意义。

有的人只抠名词儿,不考虑实际内容,或是用名词儿掩盖实际,不敢道出真相,实际上是蒙人。

民国初期,有个叫孙传芳的北洋军阀曾一语道破了天机。

那时候,刚刚推翻了皇帝制度,建立起民国政府,于是乎,许多大人物及媒体都反对称各级官员为“父母官”,倡导官员要做人民的“公仆”,连袁世凯也成了“公仆合唱团”里的高音儿。而那个身为东南五省联军总司令的孙传芳却大不以为然,说那些争当“人民公仆”的是骗子,是伪君子。他主张要当官就当“父母官”,普天下父母爱自己的子女,都是真心实意的,任劳任怨,不讲任何条件;而仆人中多数总在算计主人,非拐即偷,好心眼儿的很少。这个大军阀的行为可能作恶多端,但是他这句话或许道出了几分真实。

这里涉及到事物的名与实,也就是事物的本质。有些东西名字很好听,实际上名不副实,甚至给人带来危害。比如有些台风的名字温文尔雅,听起来让人赏心悦目,实际上台风所到之处,令人惊恐万状,破坏力不亚于战争。所以名字、称谓、牌子,都不是多重要的,重要的是实际内涵,如各国领导人,有的叫总统,有的叫主席,有的叫首相,有的叫国王,这些称谓都不足以说明一个国家的性质与制度,关键还在于他们对国家和人民的感情及行为。

有的人很在意称谓,倒是往往忽略了实际内容。有人著文批评把地方官员称作“父母官”,也有人对直呼领导人的官衔大惊小怪,甚至反对管领导人叫“官”,说我们的领导都是为人民服务的,叫“官”就疏远了干群关系。难道因为人们叫了“某书记”、“某县长”,就冲淡了干群之间的鱼水情了?傻子也不会相信这话。

话又说回来了,当了官,就以为自己是人民的“父母”了,把老百姓真的当作“子民”,那是很坏的作风,反对是情理之中的事。但是是不是叫了“公仆”,人民就真的成了主人呢?我看不一定。那些已经揭露出来的贪官污吏,事发前,哪个不是擂胸发誓表示要当好人民的公仆?哪个不是疾恶如仇地反对贪污腐败?他们真是说得比唱得还好听,上台之初表示,决不给人生留下败笔,其实他们何止是“败笔”,而是满篇皆错,败了终生。

孟子在《尽心下》中说:“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又在《梁惠王下》中说:“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只要做到像孙中山说的那样:“国家之本,在于人民。”称谓也就不是个问题了。“鱼失水则死,水失鱼犹为水也。”一个国家的价值取向,归根结底,在于组成这个国家的人民的价值。说白了就是人民是不是真正当家作主人了?经常听取人民的意见,每做一件事情,一定要想到人民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不为不可成者,量民力也;不求不可得者,不强民以其所恶也。”对这样的领导者,或称“公仆”,或称“父母官”,大多数人是不会计较的。

谦虚切忌过头

谦虚是中国人的美德。但谦虚不是一种装模作样,更不是贬损自己,矮化自己。说白了,谦虚就是实事求是。

大凡一个民族的美德,几乎都是多少代人、数百年、甚至上千年养成的。比如谦虚,上自孔子,下至当代伟人,都告诫我们“谦虚使人进步”。可有的人把不实事求是当作“谦虚”,有时甚至把谦虚变成了表演,给人一种虚伪的感觉。

清朝李鸿章的“谦虚”就在西方遇到了一次麻烦。当年他访问美国,在一家相当豪华的酒店招待美国官员,席间说了几句口不对心的客套话,诸如“略备粗馔,没什么可口好吃的东西,请诸位包涵……”不料这番虚伪的客套话,引起酒店老板的极大不满,他认为李鸿章的话损害了酒店的声誉,向李提出严正抗议,并要求他当众道歉。

在国与国的交往中,特别像宴会、文艺晚会一类活动,把某些“谦词”当作外交辞令也是可以理解的。但要有一个“度”,一是不能有表演性质;二是不要矮化自己,矮化自己也是矮化对方;三是不得有贬损第三方的含意。

虚伪与谦虚背道而驰。虚伪是情感的假面具,是一种为着掩饰而硬装出来的假象。就如同皮肤不白不美的人,用艳丽的化妆品遮盖起来;身材不苗条的人,用肥大华贵的衣裳包装起来一样。这些美白的化妆品,这些华贵的衣裳,就是代价极高的虚伪包装。在一些人的身上所以不见其精神,大多是“虚伪包装”导致的。

宋人程颐说:“以诚感人者,人亦以诚而应;以术驭人者,人亦以术而待。”待人接物,谦虚与诚实密不可分,真诚是一个人最好的名片,给人的印象最深刻。有了真诚,谦虚才是朴实可信的,丢掉表演的心态与行为,放弃虚伪的自尊心,便可以给亲人、朋友、同事一个真实的自己。别人对你也会“投桃报李”。

还有一种可怕的谦虚,在大人物与人多势众的压力下,明知自己持有真理,但为了保持什么,或达什么目的,不仅放弃真理,还伪装谦虚而大作检讨。

与此相反的人是马寅初。1960年3月18日马寅初已被迫辞去北大校长职务,告别了北京大学燕南园43号的校长办公室,回到东总布胡同32号家中,可是还保留着全国人大代表资格。1964年12月人大通知他参加浙江小组的筹备会,并给他一个在会上作检讨的机会。他反复思考:认为自己的“新人口论”是正确的,检讨正确的思想,批判真理,刀架在脖颈上也不干。他不顾友人相劝,对“傲慢”、“不谦虚”等说词置之不理,断然拒绝参加会议。从此他的人民代表资格也被取消了。

马寅初坚持真理才是真诚可贵的谦虚。那种过头的演员式谦虚,不是表演说台词,就是放弃了原则,或背叛了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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