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化妆品出口贸易受阻原因及应对策略
2011-09-29应珊婷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
应珊婷 郭 彬 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
浙江化妆品出口贸易受阻原因及应对策略
应珊婷 郭 彬 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
近年来,我国化妆品产业的蓬勃发展日益受到各界关注,在全球市场占据重要位置。统计数据显示,近年来我国化妆品市场销售快速增长。浙江省是化妆品的生产及出口大省,尤其是义乌已跻身为与广东、上海并列的中国三大化妆品产业基地,产业集聚特色明显,生产的香水、护肤品、眉笔、指甲油等产品远销美国、欧盟和拉美等国家,占浙江省化妆品出口总量的80%,整个行业的年出口额超过2亿美元。在出口形势总体乐观的背景下,化妆品出口被扣现象依然存在,企业仍需高度重视化妆品的安全生产和质量。
一、浙江省化妆品出口总体情况
浙江省化妆品生产企业340家,有卫生部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证书310张,普通化妆品3215个,化妆品从业人员8442人;2005年销售收入在500万元以上的规模企业66家,年产值47.12亿元。目前浙江省化妆品业数居全国第二。产品区域性分布明显。以外资独资和合资企业为主的杭嘉湖地区以生产护肤类化妆品为主;以生产彩妆为主的义乌民营企业,产品出口为主;台州地区以生产发用类化妆品为主。
其中化妆品出口企业60余家,主要分布在杭州、义乌、温州、金华、台州等地,出口化妆品种类主要为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和肤用化妆品。据杭州海关统计,2008年浙江省化妆品出口总额达1.68亿美元,2009年达1.86亿美元,同比增长10.7%,2010年依然保持持续高涨的发展势头,上半年浙江省化妆品出口总额已达1.10亿美元,同比增长18.9%。其中,美国、欧盟、日本是浙江省化妆品的主要出口市场(见表1),三大市场出口额占总出口额的70%左右。
在出口化妆品企业的类型构成方面,浙江省化妆品出口仍以私营及国内其它企业为主。根据数据统计,2010年,我省私营及国内其他类型化妆品企业出口化妆品出口货值达 12054.6658万美元,占所有出口化妆品企业出口货值的84.81%。中外合资企业出口化妆品货值达1432.8364万美元,占所有出口化妆品企业出口货值的10.08%。外商独资企业出口化妆品货值为 725.8855万美元,同比增长450.64%,占到所有出口化妆品企业出口货值的5.11%。
在浙江省,义乌是化妆品的主要生产和出口基地,2008年出口额占全省化妆口出口总额的60%,主要销往美国、拉美等地,出口产品以彩妆为主。据海关统计,2008年,义乌化妆品出口美国金额为1417万美元,出口阿拉后联合酋长国645.6万美元。
表1 浙江省化妆品主要出口
二、浙江省化妆品出口受阻原因及其典型案例分析
根据国家WTO-TBT通报咨询中心(www.tbt-sps.gov.cn)数据统计,2005年1月1日至2010年6月31日,我省化妆品出口欧美被扣65批,占全国化妆品被扣总批数的28%。其中,在美国与欧盟市场被扣批数比例为6:1,出口美国的产品质量形势更为严峻。在我省被扣的化妆品出口产品中,以彩妆为主,占61%。通过对被扣批次的具体分析,发现我省化妆品出口被扣的主要原因有“含有不安全色素”、“标签不正确”、“含有有毒有害物质”、“微生物超标”及“注册认证”等五方面,其中前3页被扣的比例占绝大多数,达88%(见图1)。
(一)典型案例1:标签不正确
2009年10月,义乌市某化妆品公司的口红产品因标签不合格被美国通报,并作销毁处理。通过跟企业人员沟通,发现标签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化妆品成分信息未按相关规定进行标示。在美国,《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FD&C)规定,禁止不规范和错误标签的化妆品在市场上销售及在各州间交易。美国有关化妆品标签的法律法规主要是FD&C法规及FP&L(公平包装及标签法)法规,化妆品成分标签在20世纪70年代初正式出现。根据法规,在化妆品中除了香料、香精和商业秘密成分之外,成分声明须按成分含量从大到小降序排列:首先将含量高于1%的非色素添加剂成分按含量降序排列,而后将含量不高于1%的非色素添加剂成分按任意顺序排列;在非色素添加剂的成分之后,可按任意顺序列出色素添加剂。
同时,若化妆品具有药性成分,在美国也属药物范畴,则FD&C法规规定活性药物成分声明必须写在化妆品成分声明之前。
标签是告知消费者产品信息的重要载体。企业对产品标签应高度重视,以免因产品标签信息错误阻碍产品顺利出口而得不偿失。
(二)典型案例2:重金属含量超标
2010年1月,杭州某化妆品公司的眼线液出口英国因锑超标被扣不准出境,义乌某化妆品公司眼影粉出口意大利因铅超标而不准出镜。究其原因,主要存在以下两方面的问题:(1)信息获取不对称。对于目标市场的重金属限量标准尤其是欧盟成员国、美国各州的相关信息掌握不全。欧盟统一化妆品框架指令76/768/EEC规定了部分色素的原料规格,参照食品级要求;又规定欧盟成员国在合理范围内,可以制定严于框架法规、指令的要求。比如意大利要求对化妆品中的8种重金属做含量检测,其中铬(5ppm)、镍(5ppm)的限量要求已经超过欧盟化妆品指令中对原料的要求,同时增加了对钴的检测;而在英国,化妆品的重金属检测项目为10项。这也就意味着销往不同地方的产品其检测项目及限量的要求不同。(2)我国现有的原料规格标准甚少,无法满足行业需求。在无标可依情况下,企业难以对原料质量进行有效控制,导致最终产品有可能存在重金属超标的隐患。
(三)典型案例3:微生物污染
根据出入境检验检疫系统提供的数据,2010年我省化妆品因微生物污染而被扣不准出境的共有7批。化妆品是直接与人体相接触的产品,美国、欧盟、日本等发达国家都将化妆品的管理上升至与食品、药品一致的战略高度。卫生状况是化妆品的基本要求与首要要求,企业尤其是中小规模企业应予以高度重视。化妆品从生产、灌装、包装到运输,每个环节都可能受到微生物的污染。因此,化妆品生产企业应严格按照卫生操作规范进行生产,鼓励企业积极按GMP生产,采用国际先进管理体系,在卫生监督管理中引入HACCP,对原料、关键生产工序及影响产品安全的人为因素进行分析,确定加工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建立、完善监督控制程序和监督控制标准,采取规范的纠正措施,实现全过程监控,提高企业关键环节的管理水平。
(四)典型案例4:注册认证
图1:口红错误标签标例
2009年3月,浙江某外贸公司出口美国的口红、洗手液、沐浴液等3批化妆品连续被美国食品药品管理(FDA)通报,产品被扣留在港口无法入关,企业损失惨重。原因是产品在进入美国境内前没有在美国FDA注册登记,根源是企业没有完全理解、掌握美国化妆品管理法规的相关要求,最主要是美国对化妆品的分类监管要求。根据对化妆品的定义,美国将化妆品分为两类:其中一类是普通化妆品,另一类是具有特殊功效的化妆品,也就是俗称意义上的“药妆”。某些药妆属于药品的范畴,如具有去屑功效的洗发水、具有止汗功效的除臭剂、具有防晒功能的润肤品、具有保湿性能的护肤品等等。由于该公司出口的口红标签声明中具有防晒功效,洗手液功效说明中具有杀菌效果,产品属于化妆品和药品的双重范畴,因此在符合化妆品法规要求的基础上,同时必须符合药品的相关要求,包括药品的强制注册要求及OTC药物标签、OTC药品专论中的相关规定。
三、浙江省化妆品出口企业的应对
第一,领导充分重视,制度保障工作落实。化妆品生产企业的领导层要高度重视技术壁垒应对工作,在企业内部建立预警和快速反应系统,指定专人详细了解出口产品目标国之技术法规和标准的内容,注意从专业网站收集类似案例,避免因信息渠道不畅而导致产品出口受阻。
第二,及时了解和掌握各种信息,紧抓各国监管重点。通过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专业机构等各种途径,及时获取出口国家的化妆品法规信息及TBT通报最新动态,读透和理解各国化妆品法规的具体要求,应特别关注各国化妆品的分类、禁限用成分要求、原料规格、重金属限量、微生物指标、注册认证及标签、包装要求等。还要掌握各国对化妆品的监管要点,根据分析,欧盟国家对重金属含量、微生物监管比较严格,而美国对色素的安全使用、标签等监管比较严格。企业应特别关注目标市场的监管重点,紧抓化妆品质量。对于难以判断、难以解读的事例或法规,企业应加强外联,及时通过TBT专业应对机构与专业研究机构联系,寻求专业研究人员的帮助和支持,尽量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第三,重点关注风险环节,各个击破。根据化妆品出口受阻的典型案例与原因分析,化妆品出口企业应重点关注标签、重金属、色素、微生物污染、注册认证等要求,各个击破。包括:(1)标签。重点关注全成分标注,成分标注的顺序,要求标注的信息及含量,对于同属于药品范畴的产品,还需符合相关药品法规的标签要求;(2)重金属、色素,应准确掌握国外目标市场对化妆品原料使用的禁限用规定,特别是重金属和色素,以及时调整原料种类。在目前我国缺乏原料规格标准的基础上,建议企业借鉴国外先进标准,构建适于企业自身的原料合格供方评价体系,从源头控制卫生安全;同时,加强对原料质量的检测与管理。(3)注册认证。全面把握、领会各国化妆品管理法规对化妆品分类和定义的诠释,合理判别化妆品的分类。针对具体产品,企业必须明确定位产品功效,在标签上合理标示产品功效信息,并按要求确定是否需要履行注册认证的义务;(4)微生物。加强企业的内部管理,在卫生监督管理中引入HACCP,对原料、关键生产工序及影响产品安全的人为因素进行分析,确定加工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建立、完善监督控制程序和监督控制标准,实现全过程监控。
第四,积极采用GMP生产,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欧盟、美国等发达国家非常重视化妆品GMP生产,GMP管理系统的目标是消除和防止产品在制造过程中的质量缺陷,避免化妆品产品对使用者的潜在危险。GMP认证的最大优点是:证实生产企业的厂房、人员、设施、材料的采购和使用及产品制造过程控制、工厂和人员卫生管理、质量管理体系均达到了世界先进水平,有能力向顾客提供可靠产品的安全保证,让顾客放心使用其产品。尽管欧、美等发达国家对化妆品的GMP认证均采用自愿自主的原则,但是通过GMP认证的产品无疑在市场上占据优势。目前,我国尚未对化妆品作GMP认证要求,但是诸如浙江欧诗漫集团等少数化妆品生产企业已经通过了欧盟或美国的GMP认证,而东盟国家也于2009年开始实施化妆品GMP认证。可见,推行化妆品GMP认证将是必然趋势。在实施GMP规范管理后,企业的生产及管理水平、产品的质量安全将会有较大幅度提升;同时,获取GMP认证证书对企业在国际市场的业务拓展将会起很好的促进作用。
10.3969/j.issn.1003-5559.2011.04.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