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职教兼职教师的特点及启示
2011-09-24谷丽丽
谷丽丽
近几年来,由于国家对职业教育的大力支持和广大职业教育界人士的共同努力,我国的职业教育获得了很大的发展。但职业教育在大力发展过程中一直没有摆脱师资力量不足的限制,师生比差距较大、专业教师和文化教师比例失调、专业教师实践经验不足等问题严重影响了职业教育的发展。放眼国外,在德国,职业教育师资队伍中有大量的兼职教师,兼职教师大多来源于企业,而且在兼职教师的任职资格和招聘中都有严格的要求,因此形成了科学合理的师资队伍,大大促进了德国职业教育的发展。其经验也为我国职业教育师资配备提供了很好的借鉴与启示。
德国职教兼职教师现状
兼职教师数量多在德国的职业学校中,聘任兼职教师较为普遍,专职教师通常只占到教师队伍的40%,而兼职教师占60%,有的学院甚至达到80%,兼职教师承担的课时量约占总课时量的80%。尤其是在高职院校中,例如德国柏林应用科学大学,兼职教师是专职教师的5倍多,再如斯图加特职业学院,专职教师80人,而兼职教师1600人,并承担了60%以上的教学任务。
兼职教师大多来源于企业由于德国实行“双元制”培训制度,重视兼职教师制,以充分发挥社会上各种专门人才在培养职业技术工人中的作用,所以德国兼职教师除一部分来自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外,绝大部分来自企业界。他们可以将生产中的最新技术引入教学内容,保证高职教育与技术进步挂钩,还可以加强校企合作,协助解决生产实习、毕业设计和毕业生就业等方面的问题。
由于德国“双元制”的职业教育特点,企业对职业教育大力支持,并且直接参与职业教育。在企业内,实训教师的地位和待遇要比一般员工高,因此培训企业能在较大范围内挑选素质高、业务好的员工进行关于教育教学方面的培训,考试合格者颁发合格证书,正式成为实训教师。在实训教师从事企业培训工作的过程中,企业还会提供很多继续教育的机会,以提高实训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企业选拔专业技术人员到职业学院担任兼职教师,不但有利于宣传企业产品、选拔优秀毕业生进企业,还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知名度、更新专业技术人员的理论知识。所以通常企业对到职业院校担任兼职教师的人员采取鼓励和支持的态度。
兼职教师任职资格严德国对兼职教师的资格要求总的说来是学历高、实践经验丰富、懂得教育科学。在德国,国家对于从事职业教育的教师学历有严格的规定。文化理论课教师必须大学毕业,且接受过一定的专业教育与师范训练,掌握教育理论;实践教学教师必须职业学校毕业,具有两年以上的实践经验,同时还须有经师傅学校培训获得的有关证书;所有教师必须通过规定的资格考试。学院在聘用教师时要求兼职教师必须补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课程,接受一定的专业教育与师范训练,掌握一定的教育理论知识。德国高职院校的兼职教师不仅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工程及师傅证书,并有相对长的企业工作经历,能把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及技术改进方面的最新情况与学生所学内容紧密及时地结合起来,真正体现理论联系实际,让学生学以致用。从学生反馈的情况看,来自企业第一线的教师往往最受学生的欢迎。德国对兼职教师的这种高要求保证了师资质量,从而确保了高职教育的质量。
兼职教师招聘严格德国教师社会地位高,待遇优厚,招聘的地域广,一个岗位的招聘可能引来几个、几十个甚至更多人的应聘。评聘分离,保证质量,德国高职院校教师的聘任是一种超越本校范围的、在全国甚至欧共体范围内、所有有关专业学校都可以参与的公开竞争的招聘,这种聘任方式既保证了教授的质量,也保证了教学质量和科研质量,又避免了人际间因此产生的摩擦。德国各高职学校的教师招聘程序大体相似。以高等专科学校招聘教授为例,一般要经过五个程序:刊登招聘广告,成立由教授及学生代表组成的聘任委员会,应聘者面试并参加试讲,聘任委员会对应聘者进行审核、确定三名候选人报专业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认可后由校长呈报文化部长,由州文化部长确定最终入选者。
兼职教师有继续进修的机会由于大多数兼职教师担任的是实践课程的教学,科学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更需要实践课程教师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在德国,根据各联邦州的法律规定,职教师资要不断接受新技术知识、新规范的继续教育。德国各州普遍设有职业教育师资进修学院,负责在职教师的进修培训。教师进修有全州集中、地区性和学校内部三种。第一种由州文化部组织,每个课程培训时间为一周左右。第二种由区政府组织,每个课程时间为一至两天。第三种由学校组织,较灵活,根据学校的发展,缺什么补什么,时间也是不定的。德国除了正规的职教教师进修以外,职教师资在职继续发展的渠道还有:职教教师联合会、教师自我发展研讨中心和企业。此外,进修培训机构总是力求将一些新的跨学科的科技知识纳入学习计划,使技术教学人员能及时拓宽知识面,适应新工作岗位。
我国兼职教师队伍问题
在我国,兼职教师在职业院校师资队伍中的比重越来越大,但还不能满足需求,而且我国职业教育和企业的关系没有德国那样密切,企业一般不支持员工到企业任教,怕兼职影响本职工作。另外,因商业或技术秘密等原因,企业也会限制或不允许技术人员到外兼职。所以,中国大多数兼职教师都是在本单位不知情的情况下来学校兼职的,如果遇到本单位临时有重要任务或工作时,调课、串课的现象就会时常出现,非常容易打乱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我国对兼职教师的管理也不到位,大部分教师都不是经过招聘和选拔来的,而是通过熟人介绍来的,一部分兼职教师的质量不高。招进来之后的管理也不严格,教师流失很严重,随意性很大。
借鉴与启示
为此,借鉴德国的兼职教师管理经验,我国应该合理配置兼职教师的数量,稳定兼职教师队伍的来源,加强对兼职教师的管理,给予兼职教师继续受教育的机会。
合理配置兼职教师数量兼职教师数量过少,就会造成教学同社会和行业联系不紧密;兼职教师过多,其流动性会造成一定的教学管理难度。高职院校应该把兼职教师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做,应有师资队伍建设的整体规划,根据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专业建设和课程改革的需要,以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为目标,专兼教师合理搭配。兼职教师队伍规划应具有前瞻性和超前性,追求长期的稳定战略伙伴关系,兼职教师队伍形成合理的年龄结构、学历结构、专业结构,使师资队伍向整体优化的方向发展。
校企合作为兼职教师提供有力保障在中国,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比例较少,与职业学校的联系不紧密。对此,既需要政府的宏观指导、组织与协调,也需要行业、商会等组织的指导。政府可以从政策、资金、税收减免、资源分配等方面采取措施,引导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同时也需要行业机构牵线搭桥,使高职院校与企业的合作有效地展开。
严格聘任管理机制为了确保聘用的兼职教师质量,聘任工作要严格。学校应该把聘任工作由被动转为主动,采用社会公开招聘与进入企业聘请人才相结合的方式。加强与企业合作,到企业中选聘优秀人才,与企业建立人才合作机制。这种方式有利于学校在招聘中发挥主动性,有利于学校了解企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也有利于校企双方实现深度合作。
兼职教师的性质决定了做好社会兼职教师管理工作比聘任工作还要重要。在聘任前,要对兼职教师进行充分了解,对拟聘人员的学识水平、教学能力、技术水平和工作业绩进行全面评估和论证。考查后,与经过考核的拟聘教师签订较为长期的聘任合同,明确兼职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地位和责任、资格和任用、待遇等事项,为其颁发聘书,建立业务工作档案。在教学过程中多征求其他教师和学生的意见,结合教学评估和院系的使用情况,考核兼职教师的业务水平、教学质量,将考核结果记入业务档案,及时将考核结果反馈给兼职教师。
重视对兼职教师的继续培训兼职教师入校后,学校应对其进行培训,使教师作用得以充分发挥。这些兼职教师有丰富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但对教育工作不是很熟悉,缺乏一定的教学经验,对现代教育技术了解不多。因此,要对他们进行教育论、方法论、心理学等相关培训。教学和师资管理部门要通过举办高职教育理论专题讲座、教育经验交流会、座谈会、学术报告会和开展课题研究等形式,对兼职教师进行必要的培训。
重视兼职教师队伍的稳定及继续教育培训是高职院校发展的长久之计。兼职教师的继续教育培训是建立在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上的,因此,还应想办法与优秀兼職教师签订长期聘用合同,对兼职教师加强情感投资,生活上关心,思想上沟通,多征求意见,把兼职教师当做主人翁看待,营造相互尊重、诚信融洽的人际关系,逐渐形成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