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011-09-24叶告字20114号
叶告字〔2011〕4号
叶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叶告字〔2011〕4号
经叶县人民政府批准,叶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两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出让面积(m2)规划用途规划指标要求竞买保证金(万元)容积率 建筑系数 绿化率投资强度(万元/公顷)出让年限起始价(万元/亩)增价幅度(万元/亩)2011-04号 龚店乡竹园五路西侧 67457.88 工业 不小于0.7 不低于30% 不大于20%2011-05号 龚店乡竹园五路西侧 64548.26 工业 不小于0.8 不低于30% 不大于20%不低于470 50 8.4 1 900不低于780 50 8.4 1 880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3月9日至2011年4月11日,到叶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获取。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3月9日至2011年4月11日,到叶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及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4月11日10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4月11日1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在叶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为2011年3月30日9时至2011年4月12日10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如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报价时,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按照本公告第三条的规定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及银行账号
联系地址:叶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联 系 人:程延斌
联系电话:0375-3312960
开户单位:叶县非税收入管理局
开 户 行:建行叶县支行
账 号:41001582610050202245
叶县国土资源局
201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