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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日无痕[中篇小说]

2011-08-31李晁

青年文学 2011年15期

文/李晁

怎么说呢,或者从何说起呢。

有时你确实想去一个地方,熟悉的、陌生的。无论何地,只要不待在眼下,哪怕是逃离一小会儿,你也会心情舒畅。你有没有这样的经历,比如说,在一列长途火车上,你路过一个小镇,那里山明水秀,或许是春天,各种花开了,当然为了便于想象,你可以认定那都是油菜花或者你愿意见到的花类,比如桃花?那里的屋子大多呈梯田状,沿河而立,像一座微型的山城,酷似你我生活过的地方。那么,你会不会有留下来的冲动?

……

你想回到那个小镇。其实我也这么想,可是你得有勇气或者一颗坚硬的心,不然就得有足够的年龄。六十岁怎么样?你能想象三十多年后我们回到那里的情景吗?我们从车上下来,班车或者轿车,随便什么牌子。我想以我们的身体,那时还用不着拐棍之类的东西,我们依然精力充沛,就像一个四十岁的人,但已退去中年的倦怠与力不从心,因而看起来平和、慈祥,我能这么形容你吗?

……

好吧,也许那时你看上去仍显锋利或者锐不减当年,像某个电影导演或遇刺前的约翰·列侬。你没有架子,只是看东西时显得漫不经心。喜悦当然是有的。我们说过要在那里觅一块地,修一栋带园艺栅栏的房子,三层,砖木混合结构,最好有一个顶楼花园,里面种满了我们不感兴趣然而女人们会感兴趣的花木。你会带你的妻子过来吗,还是独自一人?

……

你喜欢一个人,这也挺好。谁都无法预测自己未来的妻子。单身老头更可爱,当然也可能更令人警惕。

……

你说最后赴约的可能只有我和你,女人们会显得很麻烦。但我想,我们不能没有女人。

……

你别笑我有迫不及待变老的想法,我确实这么想来着。人越年轻活着越累,有太多的欲望或目标要去实现,外部或内部的压力像麻绳一样死死拧成一股,勒紧我们的喉咙。

人生干吗非得有追求呢?追求这东西难道不是自然而然生发出来的吗?它只有一个大概的方向,要为它下定义,很难。这不像我们遇见一个女人,萌生爱意,进而追求——

我是在一个新建的小区见到她的。此前,我刚从朋友那里看狼出来,真正的狼,俄罗斯狼,是以狗的名义从外地空运过来的,被养在一栋七层建筑的负一层中。与狼共处的是一只德国黑背。狼是姜坤一手带大的,通人性,但真正的主人却不是他,而是这个楼盘的开发商,姜坤叫他罗总。

他替那个叫罗总的人养狼。

我养过松狮,那是一种十分惹人爱的狗,事实上也是我前女友的所爱,是她把一条叫乔的松狮领回来的,为了那所谓的血统,她花了两个月的薪水。后来,我才喜欢上了这种狗,不是喜欢它们懒,而是高傲。它们无法与主人显得亲热,通常爱理不理,它有它的世界,一个人类无法进入的世界,对它来讲,那无异于一个王国,而它就是当之无愧的King。

说这么多关于狗的事儿,其实是为芳芳出场做铺垫,也算机缘巧合吧。

当时是下午六点的样子,天有些暗,正是晚饭后的光景,有一丝暖风,连空气也泛着黄昏的惬意。而几分钟前,我还处在身心的高度戒备中。在狼舍,那条叫“青青”的母狼一下子扑到了我的胸前,我抚摸它的背脊,由于带着防护手套,我无法感受它针尖般的毛发。

它见到生人十分兴奋,不厌其烦冲我扑来,含我的各个适合扑咬的部位,特别是手,但我感觉不到特别大的咬力,虽然狼牙尖锐。这应该归功于姜坤的调教,或者说狼的某种近似于狗的善良基因。和它待了大概两分钟,我就撤到了铁栏之后,以防夜长梦多。

即使我退到了栏杆之后,青青也试图冲过来,它时而像猫一样跃起,吊在栏杆上一动不动,时而用长嘴顶栏杆的门闩。这是只会开门的狼,嘴往外一顶,带着把儿一甩,门就开了,像个逃脱大师。看到这里,姜坤对着屋内某个角落比了个手势,说,那里被它刨出脸盆这么大个洞。

我就是在这么一种惊魂未定的情况下遇见芳芳的,我很确定在我和青青的最后一次亲热中,它湿热的大嘴抵达了我的喉部,甚至由于用力过猛,它泛着凉气的鼻尖狠狠撞了下我的喉结,我像被打了一拳。

由于第一次来,我并不知道小区大门该怎么走(虽然姜坤也向我交代了出门的路径,可在当时的情况下,我如何能记得住?),当我迷失时,芳芳出现了。当然,最初出现的是一只肥嘟嘟的萨摩耶,它带着放风的喜悦,一路颤颠颠地跑来,在我们彼此交会时,它像发现了什么,对我的脚踝一阵急嗅。我走一步,它跟一步,我都走出好几米了,它仍亦步亦趋地跟着,好像我成了块货真价实的筒子骨。

一个声音随后出现,回来,慢慢。

我没有回头,我不知道这只叫“慢慢”的狗是否也这样。接着,我听见了脚步声,一阵轻盈的慢跑。慢慢,你要跑到哪儿去,你这个憨憨。

我停了下来,实在是找不到路了。小区犹如西欧小镇的山寨版,连遍植的树木也很像。我所在的位置应该是小区中心,一旁有个广场,众多路径以此为中心向四面八方辐射出去。我索性蹲了下来,摸了摸这只狗。而当我站起来时,芳芳已走到了我面前。她抱歉地对我笑笑,然后顺手将小狗抱了起来。太不听话了你,下次不带你出来了。芳芳说。

挺胖的。我没话找话。

嗯,它特能吃。

多大了?

四个月。

看上去像七八个月了,它吃什么,狗粮?

狗粮拌饭加骨头汤。

不加蔬菜吗?这样对消化好,也不容易上火。我不知道为什么要和对方聊这个,干吗不直接问路呢?

你也养狗?芳芳眼中闪过一丝同道中人的友好。

养过,松狮。

哇。芳芳感叹道。

怎么?

我很喜欢松狮啊,肥肥的憨憨的,就是太掉毛了,不好打理。

萨摩耶不掉毛的吗?我反问。

芳芳笑而不答了。

它好像很喜欢你。芳芳一把慢慢放下来,它就冲我来了。

我又蹲下摸了摸它,说,也许是我身上有股狼味儿吧。

什么?

狼味儿,我刚和狼待在一起。小家伙嗅觉还挺灵。

你刚从动物园来吗?芳芳问。

简单相关分析结果显示,尿酸与身体质量指数、收缩压、舒张压、空腹血糖、甘油三酯、总胆固醇、低密度脂蛋白呈正相关,与高密度脂蛋白呈负相关。在控制其他危险因素进行偏相关分析后,仍与身体质量指数、收缩压、舒张压、甘油三酯、总胆固醇、低密度脂蛋白呈正相关,与空腹血糖、高密度脂蛋白呈负相关,详见表5。

不是,我笑了,我刚从我朋友那儿来,他养了条狼。对了,这小区大门在哪里?我找不到回去的路了。

往前拐,沿那条路走到底。养狼?这里有养狼的吗?芳芳不敢相信。

你想不想看?我说,此时我对离开这里变得不那么急切了,仿佛此前与狼共处的战栗在遇到芳芳后不翼而飞。奇怪。

婚礼嘈杂混乱。

在这个小镇上,你对这样的婚礼也许司空见惯了。新郎新娘都显得极不自然,表情扭捏,仿佛初次相识。也许这是婚礼带来的陌生感吧,从此以后,身边的人便非同以往了。我们应该好好审视这个场面,而不是光顾着喝酒。

我承认我有点儿醉了,尤其在众多老朋友聚会的场合。应该说是这场婚礼才让我们聚集一堂的,此前,大伙儿想聚一次有多难啊。人人都这么抱怨,好像就我一个人闲着,我怎么有了种自卑的感觉?

CC在新房内扎气球,这是婚礼前一天我见到她时的情景。新娘子咪咪把我拉到一边,说,待会儿你少说话就行,免得受气,都想给你开批斗会呢。

我点点头,表示绝不闹事。我是来喝喜酒的,不是来吵架的。事实上,我也没有什么想和CC说的。听我这么表示,咪咪反而显得忧郁,怎么回事呢?前段时间还好好的,说分就分啦——你们。

CC是去年提出要和我结婚的,甚至老早开始了对婚礼的种种幻想,要买多大的钻戒啦、婚纱照去哪儿拍啦、婚礼用什么档次的车、请什么人等等。而那时我对结婚丝毫提不起兴趣,只是搪塞她,直到她发出最后通牒:要么结婚,要么分手。她说,我父母都知道了,他们不也挺喜欢你的嘛,虽然我妈有点儿那个,但是完全可以忽略啊。

我说,不是这个原因。

对此,我还和朋友开过一个玩笑。有朋友问,你们怎么还不结婚?

我说,不是有阻力嘛。

什么阻力?

我说,CC家阻力是她妈,我家嘛——是我。

当时CC也在,她恨恨地看了我一眼,吞了我的心都有,但最后只是捶了我一拳。我承认自己有点儿混账加不着四六,但我万万没想到,不久后,CC真的离开了我。几乎是一夜之间的事,房间内关于她的一切都被抹去了,当然,消失的还有乔。

那以后,我一直没能见到她。曾经我也想鼓起勇气去找她,可能的话,再抱一束我极少为她买的玫瑰花,可是,我终究没有去。朋友们就差把刀架到我脖子上了,因为我和CC是他们唯一从小到大就认识的朋友。

我想起和CC在一起的这些年,十多岁时的事还跟昨天似的。我那时踢球、画画儿,日子过得没心没肺,但经常和CC在一起,碰巧她也是个球迷,碰巧我们都喜欢大罗。我和CC确立恋爱关系是在高三,那年我们十七岁,CC还比我大半年,她总自称姐姐,但我老是想表现得比她成熟,因而装了很长时间的深沉,以至于大家都认为我变了。

其实我什么都没变,还是从前那个样子,对什么事都无所谓,爱谁谁。尤其是这些年来,准确地说是六年,我和CC都腻死了,尤其是我,我讨厌过一种模式化的生活,但我也懒得去做一个嬉皮士或者旅行家,在路上也没意思,还不如歪在哪个角落读一本过时的小说。

谁说只有艺术家才能过一种自由自在的生活啊?我这么想,其实这句话也不是我说的,是一本叫《革命之路》的小说中的对白。

CC走得毅然决然,好像我和她从来没有在一起一样。

你有没有那种身体一半被硬生生拽掉的感觉?开头那几天,我还真不习惯,因为没人和我说话了,房间内空空如也,CC的各种味道都消失殆尽,甚至连乔身上那股口水味儿也无影无踪。

我有些魂不守舍的感觉,是心痛吗?我不知道。但我是这种人,能很快适应一种新的生活或者说新的环境。曾有朋友劝我搬出去跟他住一阵,被我拒绝了,我不想离开这间我妈花了一辈子心血买下来的房子。

朋友说,你每天待在屋里受得了吗?我说,习惯了。

于是我就又落了个“冰棍”的称号。冰棍的意思是,心冷得够可以的。

整个婚礼上我都没有和CC讲话,我连她哪一天来的都不知道,不然的话,我也许会和她搭同一班车。每当我有意无意靠近她时,她都会自动走开,无论手中干着什么活儿。她似乎是婚礼上除了新郎外最忙的一个人,简直闲不下来,新房的布置全部出自她的想法和行动。在此过程中,我只干了一件事,就是和新郎把巨幅婚纱照挂了起来,但是还钉歪了,一头高一头低。我准备重新来,可新娘说,算了,就那样吧。

我们都打算在小镇好好玩几天,因为咪咪是朋友圈中最早结婚的。

这段时间我参与最多的活动就是打牌了。我向来是不赌博也不抽烟的,这两样东西对我没什么吸引力。可是回到小镇后,我还是很快入乡随俗了,参与了一种叫“三宫”的纸牌游戏,输赢时大时小,但对我来讲纯属凑个热闹。当我扎在男人堆中,还信手接过一些递来的香烟时,我下意识地瞟了一眼同在屋内的CC,我发现她在用一种带有明显指责意味的眼神望着我。可我没管那么多,一开始我还摆了摆手,可随即一想,我是一个人啊,加上一屋子的老烟枪,我有什么不能抽的?可后来,当我再看CC时,她很快换了种漠然的神情,好像我整个人已经化作了空气。

大伙儿去泡温泉,在一个海拔相对较低的地方。我们的车一刻不停地沿着蚊香似的盘山路往低处走,一直开进了一片四周都是红土的山坳里。那里有一座全国总工会的疗养院,还有一口著名的氡泉。泉水对身体有何种好处,我还没来得及看宣传资料,只是久仰大名而已。

我和姜坤最先从更衣室出来,他一个鱼跃扎进了水里,满池氤氲的水汽,很快人就消失了。

姑娘们终于来了,CC在她们中间,披着一条深红色的浴巾,现买的泳衣还算合身。我远远打量她时才发觉,她的身材是她们中最好的。我还记得CC的体重吗?八十斤?还是七十斤?我总嫌她太瘦了……

就在我对CC的身体胡思乱想时,姜坤游了过来,拍拍我的肩膀,我们在岸边抽起了烟。

你还和那女的有联系?

哪个女的?我说。

就是带来看狼的那个。

你说芳芳?有联系啊,怎么?

没怎么,CC你打算怎么办?不能就这样把人家甩了!

我知道连姜坤也成了一个说客,真是懒得回答他,把烟一掐就跳进了水里。我狠狠地潜了下去,可池水并不深,我的脑袋很快就触了底。我想试试自己能潜多久,可由于水温过高,大脑缺氧加速,一瞬间就有了头痛的感觉。但那一刻我似乎很享受那样的状态,连自己在水底待了多久也不知道,只知道当我挣扎着好不容易浮出水面时,一头撞上了从对面游来的CC。显然她不知道我在水底,我的突然出现把她吓了一跳,好像还喊了一声,但她很快平静下来,看清是我,就装作什么也没发生一样从我身边游开了。我甚至忘了问她有没有事,只是傻傻地望着她游开的背影。

后来,我们合了影,我和CC在相片中的最两端,原本大伙儿是想让我们挤中间的,可CC极度不配合。于是你就看见这张我和CC的最后合影了。CC的表情极为冷淡,而我也摆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甚至还撇嘴笑了笑。

我的样子是不是触动了你?不瞒你说,就在此刻,我重温这张照片时,也恨不能抽自己一个大嘴巴。

婚礼后,大伙儿各奔东西,我也离开了小镇。

我从婚礼上带回来的唯一一个习惯就是抽烟。我研究了好几种烟,红双喜玉溪遵义万宝路什么的,最终发觉还是软云烟适合我。这烟不冲,香味沁鼻。我适应了好几天,认定了这个牌子。

我又开始无所事事了,整日在外乱窜,坐各种交通工具绕城,偶尔路过图书馆时会跳下来,进去享受一次与陌生书籍的邂逅。更多的时候,我无处可去。我熟悉的人跟CC也是朋友呀。这是我不愿过多联系他们的原因,不然,我的一举一动就会被汇总到CC那里去,不管她是否在乎。我甚至都不确定姜坤是否把我和芳芳认识的事告诉她了。我懒得问,也想让自己觉得这没什么,但潜意识里,我是不愿CC知道我和别的女人有来往的。

但我就是这样,说是无意,却总是一次次去姜坤工作的小区外溜达。我已经留了芳芳的联系方式,应该说,这是我唯一一次主动出击,接近女孩子。芳芳十分大方地把手机号告诉了我,还问,要QQ吗?

第二次见芳芳前,我试图回忆她的脸,印象中,她长着一张较圆的脸,脸色偏红。其他五官我就记不真切了,似乎有一双大眼睛,眼白过多的那种,头发也不长,蓬着,如同一个蘑菇。

芳芳漂亮吗?我这么问自己。如果按CC的审美眼光,芳芳绝不会好看到哪里去,更是没法和自己比。但我怎么就觉得芳芳有种独特的吸引人的气质呢?是她的嗓音吗?也许有那么一点儿。记得刚听到时,我是有些惊叹的。要知道我历来不喜欢这城市的方言,尤其是女人们那种把这种方言推向极致的口音。但芳芳略带沙哑的嗓音怎么就轻而易举打动我了呢?我无法解释我对那声音的思念,就像我无法解释我竟会和CC分手一样,这一切都像是着了魔,要不就是我疯了。

我在木椅上等芳芳,又是一个春日黄昏,我的球鞋上沾了一片嫩绿的小草,我把它摘了下来,捏在手里。按照佛家的见解,一棵小草也是一个世界。也就是说,眼下,我的手里正转着一个世界或者说微型世界。这难道不神奇吗?

芳芳来了,看得出她装扮了一番,没有了初次见面的随意。有人说这也是出于一种尊重(按此观点,我几乎没有尊重过任何人),我难以苟同。

我说,我正好路过,顺便来看看你。我说这话的时候颤抖了吗?我试图让自己放松下来,就像前一刻我手中还捧着世界时的样子。

你又来看狼了?

不是,我就是——

那狼还在吗?

在吧。

我还能去看看吗?

可以啊,不过得预约,这还是个秘密,你知道。要是小区的人知道这里养了一条狼,你觉得会怎么样?

也是。那好,下次你去的时候再叫上我吧。

行。我随口答道。

我们进了一家奶茶店,我不愿在这小区待太久,芳芳好像也急于离开这里,或许是急于摆脱某个亲人的视线。

后面的一系列谈话我已经无力复述了,过于琐碎,不外乎就是两个青年男女可能以及适宜谈论的问题,包括个人情况、对时下事件的态度,甚至是目前正阅读的一本书,当然,还有狗。

应该说我们是相谈甚欢的,我和芳芳都有些一见如故的感觉。芳芳是本地人,不像我是长大后才迁来的。

这也和CC的情况不同。我和CC都对“家乡”这个词抱有怀疑,我们的童年是一次次的颠沛流离,从一个地方迁往另一个地方,每隔两三年,就来上那么一次,几乎没有停歇。而最为悲哀的是,历经多次的迁徙和语言转换,已经分不清我们说的到底是哪一种方言了。

因此我和CC无论在哪里,看起来都更像是局外人。然而芳芳不同,她身上带有很深的地缘烙印,具有某种不可摧毁的安全感,看上去随意豁达,因而也更令人觉得亲近。

我很想念乔,自从CC将它带走后,我就没见过它,大概有两个月了。

我和乔更像是两个能玩到一块儿的儿童,但有时也显得疏离,亲切但保持距离。就这一点来说,孤独是同等的,我们无法进入彼此的世界。当乔趴在地上,眼望窗外时,你怎能体会作为一只狗的内心呢?

但乔的忧虑和人类的忧虑似乎有某种重合之处,我还得拿自己做比较。比如某些时候,我们真的是什么也不想干,我不再对着书或者电脑,而乔也对屋内的一切失去了兴趣,就那么趴着,半眯着眼,像打一个须经长途跋涉才能抵达的盹儿。这时的我们放弃了所有作为一个人或动物的警惕与紧张,进入一种玄思的境界。我在思考整个宇宙究竟是他妈的怎么回事儿。而乔或许在回忆作为一只狗的少年往事,在气味浓重的犬舍中,与抵足而眠的伙伴争夺母亲的乳头,乳汁的味道早已飘散在那不成熟的记忆中,而那些昔日的兄弟姐妹,今安在?

在与芳芳第二次见面后,我终于鼓起勇气打算去见乔一面了。但这意味着必须通过CC,这也是为什么这么多日子以来,我一直压抑着这个想法的原因。怎么开口呢?说我想见乔而不想见她?或者借见她的借口顺便看看乔?

我办不到。

我想如果有什么办法不通过CC就能见到乔该多好,那样我会轻松很多。我难以以一个负罪者的形象陪乔玩上一阵,想想也不行。

办法总是有的,但得说通别人,比如娟。娟是我和CC的朋友,当然她和CC的关系要好过我,她们可是在初中拜过把子的。我的计划是说服娟,让她下班后将乔带出来,当然必须得单独行动,不能和CC一块儿。

这能做到吗?CC放心别人带乔出去吗?

我十分苦恼,不过,这似乎是唯一可行的办法了。我期待娟能够说服CC不要跟着出门,我不用担心CC会猜到这是我的主意,因为就CC的反应来讲,她总是后知后觉的。也许乔和我见面后回了家,她才会想起问娟,你该不是让乔和那个人见了面吧?

想到这里我一阵得意,一定是这样的,找不到更好的结局了。

娟在数落了我一通后答应了这个请求,我早知道她还是那么好说话,是不是做医生的都这样?我早早来到了CC家的小区,那里离市中心不远,这给我藏身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我可以在一家书店边翻新上市的小说边等娟的消息。

我怎么也找不到那本叫《别的声音,别的房间》的书,询问店员,他们也一无所知。就在我打算把美国文学专柜重新翻一遍时,约定的暗号响了起来。

我又见到了乔,在娟的牵引下,它正飞奔向一棵茶花树,奋不顾身又急不可耐地高高翘起自己的左脚,尿完了才是一副得意扬扬的样子,近似于一个痞子。它还是那么贪玩,连我喊它的声音也没听见,直到喊第三遍,它才发现了我,继而向我狂奔而来。

我早早蹲了下来,以至于它差点儿把我撞翻在地。我搓着它的头,这是我对它表示亲昵一贯的方式。CC不止一次指出,这动作太糙了,会把乔的发型弄乱的。但今天没人这么说了,于是我便更加用力,乔的大脑袋在我的动作下几乎都变了形。

只用了不超过两分钟,乔对我的热情就退了下来,仿佛我就此已经回到了它的身边。此刻,我和那些树比起来,简直不值一提,它不厌其烦地前去浇树(我总把带乔出门的日子称为植树节,回想起来,我和CC似乎把好几辈子的植树节都过完了),偶尔才回过头朝我的方向张望,以确保我还在那里。

在此过程中,我和娟分享了两支烟,聊了聊天,主要是关于CC的。

我说,你怎么说的,她没跟来。

我就说,你别来了,我一个人就行。

没别的了?

没了。

那还挺容易。

我觉得,CC知道是你。娟说。

怎么讲?

凭感觉,CC你又不是不清楚,她的表情一看就是心知肚明的那种。

那还算她反应快。

什么反应快?

CC啊,平时她反应挺慢的,你不觉得?

那是跟你在一起,用得着反应快吗!现在不一样,多敏感的一个人啊,跟刺猬一样。娟分析说。

我承认娟说得有道理,但重要的是,我怎么就没有想到呢?我还在以从前的眼光看待CC,殊不知她已经脱胎换骨或者说重新焕发了一种生命力。也许她一直就是个反应很快、思维灵敏的女生,是我忽视了这一点,要不就是她把那种优点很好地隐藏了起来,在我面前。

后来,在我和乔玩耍的过程中,我始终感觉到有一双眼睛在哪个我不能察觉的位置望着我,带着冰的温度——

有空儿吗?带你去看比特,我老板要买一只。姜坤在电话中说。

我早听说过这种狗,只是一直未能得见。那是种极其凶猛的斗犬,耐力和顽强的性格据说是所有狗中最好的。我回答说,买大狗小狗啊,大的怕是不好养吧!

不大,三个多月,还没发性,不咬人。姜坤说。

我坐上了姜坤开来的标有他公司字样的商务车。我们去东站,那儿有个繁殖基地,但已经开始往外迁了,很多狗都运走了,只剩了一些。姜坤简短地介绍了情况。

我知道他或者他老板买比特是为了什么了,此前在咪咪的婚礼上,我就从另一个朋友口中得知了青青的情况。那只母狼竟被拉到外地打过比赛,当然是地下的那种,战绩是一胜一平一负,这让老板很不满意,于是他决定买只斗犬来激发它的野性。

要说几年前这类消息会让我萌发兴趣,可眼下我却很反感这类斗犬行为(有乔的原因)。这彻彻底底就是一帮人在闲极无聊中干的一件极其残忍的事。但我没有说破。

东站是整个城市的物流中心,从路面就能瞧出来,弹坑一样,伤痕累累,几乎全是重型货车的杰作。这里的空气也比市内混浊,大好的天气下仍有一层细腻的灰尘,像一张网。

狗场在一片参差不齐的山坡建筑的中段,我们将车停在下行路口,然后沿一条建筑中的缝隙前行。走上不远,就能听见嘹亮的狗吠声了,但这不是比特所发出的,只是一般的看家狼狗而已。

狗场负责人早早地等在路边了,彼此寒暄一阵后进了院子。一股浓重的臭味顿时扑面而来,呛得人快要窒息。我望了望二楼,几个装有钢筋的黑洞洞的窗口赫然出现,里面已无犬可寻了。

这里还剩一只“刀仔”,不然你还可以见到“马刀”,它连赢了十五场。狗场老板介绍说。

那“马刀”也迁到新地方去了?不打比赛可惜了。姜坤说。

没去,它才被人买走了。

买走了?那我那只是谁的崽?“刀仔”还是“马刀”?

都不是。“马刀”的倒还有一窝,不过还小,四十多天。“刀仔”嘛,你也知道,打废了,不能上场了。

很快我就见到了他们口中的“刀仔”,在二楼第一间阴暗的房间内。一只黑色的比特犬蹲在湿气漫漶的墙角,从污渍斑斑的玻璃窗望进去,已经看不见那传说中的凶悍之气了。在我看来它更像个老态龙钟的退伍老兵,在角落里默默舔着自己的伤口。

以他们的观点,“刀仔”已经不适合上场恶斗了,这是基于自身的老龄化或者说受伤程度。但在我看来,它仍不失为一个战士,关于这点你只要看看它的表情就知道了,任你千军万马我自岿然不动,这得有多大的霸气啊。

不知为什么,一见到他们口中废了的“刀仔”,我竟会有种百感交集的感觉,仿佛前世与它打过照面,一见如故。

我没有把这种感觉告诉姜坤,他知道肯定会笑我只知怜悯弱者。在比特的世界,只有强者才能得到尊重。

很遗憾的是,后来我们见到的那只小比特得了皮肤病。老板说是湿疹,擦点儿药或者打点儿针就会没事的。但姜坤看了老半天也不太满意,私下对我说,面积太大了,不好治,就怕不是湿疹这么简单。

那只小家伙虽还未发性,但面容已有神圣不可侵犯的模样了,头骨大,只是眼神略显迷茫,像个离家出走的孩子。你摸它的时候它就那么盯着你,毫无敌意,甚至有些傻乎乎的,任人摆布,不吭一声。如果不是那些大面积发红的皮肤,我可以肯定当天抱走的就是它了,我不知道这是幸还是不幸。

姜坤犹豫不决,请示老板后决定放弃。但是,在回城途中,一个电话又改变了我们的行程,原本我们是打算找个地方喝几杯的。电话指示说,有病的那只不要,就挑四十多天的。

我们折返,一瞬间我的热情又高涨起来,忘记了比特悲剧性的命运。我简直被这种看似丑陋实际蕴含着一种无法言说的美感的狗迷住了。

再次联系芳芳时,我向她提到了那次看狗之行,显然芳芳随即百度了比特犬,再和我谈时,心里就有数多了。她提出想去看看那只小比特,甚至还想去看一场真正的地下斗犬赛。我说,你来真的?你确定自己能接受那种场面吗?用血流成河形容一点儿也不夸张。芳芳好半天才回过一句话,哄你呢,我随便说说的。

我说,你这想法猛大了,一时间没敢往你身上扯。

那你认为我是哪种人,小鸟依人型的?

我不知道,也许有那么一点儿吧,没准儿哪个女人身上都有那么一点儿。

难道我某方面让你这么觉得?

这倒没有,不过就拿看比赛来说,你似乎——别生气哈——更像个男的。

芳芳笑了,然后转移了话题,其实只是又回到了之前的话题上来,你有没有看过那种比赛?

没有,没跟我朋友提,估计他也不会带我去,不是任何人都能去的。这是地下行为,见不得光,太多外人知道有风险,里面还牵扯到钱吧,有盘口的。我说。

哦。芳芳吐出了这个字,我感觉在这个字的背后隐藏了一种更深的失望。

后来,我们闲聊起来,比如我们谈到了电影《爱情是狗娘》,原本我以为芳芳压根儿就没看过这部有着血腥镜头的电影,可我错了。就某些细节来说,她甚至比我记得还清楚。

芳芳说,只是片名我有点儿弄不明白,干吗叫这名字?容易听成“爱情是狗粮”。

也许他们的意思是——爱情是狗娘养的,这样就没什么歧义了。

原来是种省略。芳芳说。

聊到这里,我不得不中断和芳芳的交谈,我觉得再这么聊下去我们会走上一条歧路。难道芳芳竟成了另一个人?还是此前我对她的判断完全失了效?我不敢想,也不愿想了,只是觉得在所有东西浮出水面之前,我该有所行动了。

但在向芳芳坦白之前,我犹豫了,我试图让自己说一些实话,哪怕只是一小部分。我真的那么喜欢芳芳吗?她哪一点吸引我呢?而关于看比赛的事,是否让她的形象在我心中打了折扣呢?

我试图回想第一次见到芳芳时她温柔随和的样子,这和CC的冷漠形成鲜明的对比。我想这是一个重要的原因,然而我不敢轻易下结论。我的矛盾心理在这一刻达到了顶峰。CC曾说我神经质,多久了呢,我语言表达吃力,正的说成反的,描述一件事已经不能用正常的语言了。

我曾拒绝把这类现象和精神紊乱扯上关系,对我来讲,我面临的只是一种语言的暂时无政府状态,或者说思维的暂时紊乱,就像电脑偶尔的死机。但CC不这么看,她曾想拉我去看心理医生,就这一点来说,足以使我寒毛倒竖了。

CC说,不只是说话的问题,你整个人就有点儿偏执加混乱。难道你不觉得?你对乔的行为和你对自己的行为,你想想?

我解释说,我只是有点儿苦恼而已,或许还有一点儿对生活的负面心态。表面上虽然这么说,但我无法保证自己是不是真的出了问题,我对自己好像失去了判断与控制,思维不听指挥了。

我没有问过其他朋友我看起来怎么样,当然是指精气神方面,或者说精神的外化——行为。我觉得我还算正常,是CC大惊小怪了。

后来我感觉好了一些,就是CC离开后的日子。我觉得在和芳芳的对谈中自己没出一点儿逻辑毛病,我适当且不乏嘲讽地表达了我对各种事物的态度,这是每个男人倾向的一种表达方式,我想芳芳是完全能体会出来的。

我还给我妈打过一个电话,以一种直接的方式询问她,你觉得我有毛病吗?

什么毛病?

就是想法方面。

你毛病不少啊,放着CC不要,你想干吗?你做错了什么赶紧给人家赔礼道歉,不小了,该成家了,还有,给我找个正经工作,别一天到晚晃来晃去,没个正形!你这些毛病全是闲出来的,你瞧你爸,一天忙到晚,哪有时间胡思乱想,你们这些破毛病,就是给惯的……

我迫不及待地挂了电话,不得不承认,即使一天没跟我妈联系,她的话也会这么多。我是不是从小听多了这样的唠叨才导致了如今的境况?心理学上是这么分析的吗?以一个横截面配上一条纵贯线,综合之后,得出结论?

在没有把所有事情理出一个头绪来之前,我暂停了和外界的一切联系。

几天了还是几个星期?我有些模糊,我不接任何电话不回复任何短信,甚至当有人来敲门时,我也一声不吭地躲在屋里,哪怕他们在屋外使劲喊:知道你在里面,都看过监控啦……没别的事,就是想确认你怎么样了,这也是你妈的意思……你不见我们没关系,但你得给他们报个信,免得他们担心……

我一听就知道是姜坤这小子,便更懒得答理他了,如果不是烟没了——可我又不能出去,我知道他们会以怎样的态度对待我,我不愿承受那种“为你担心”之类的赤裸裸的情感。我翻遍了垃圾篓也没能拣出一只烟头来,这让我很苦恼,也让我首次尝到了没烟抽究竟是什么滋味。

就在我发呆的间隙,我竟然听见了另一个人的声音——芳芳。她和姜坤什么时候搅到一块儿了?

李晁你出来,我有话对你讲!你怎么躲起来了,也不见我,你不想见我了吗?芳芳在门外喊道。我不知道这话是发自她内心还是姜坤打的草稿。你一个多月没消息,害我没法找你,不是遇见你朋友,我根本就不知道你住在这里,你怎么不早告诉我呢?

你开开门啊,我站得腰都酸了,不骗你,外面下着雨呢,冷死我啦,头发都湿了,也借条毛巾给我啊。芳芳这么喊着,我一听就知道是姜坤支的招,这是他的套路。

这样吧,我让姜坤先走,我留下来,怎么样?这样你可以开门了吧?他这就走,不信你看楼下的车,他们公司那辆,等他开走了,你开门吧,我不骗你。芳芳再接再厉道。

这招还差不多。我无声地笑了一下。显然我对芳芳说的深信不疑,一开始我还试图让自己稳坐在沙发上,哪儿也不去,可才过了一分钟我就迫不及待地挪动自己那两条不争气的腿了。它们把我带到了客厅边缘的落地窗前,在厚厚的窗帘一侧,我发现外面还真是下雨了,远一点儿的地方都起了雾,但我还是能看清楼下的那辆黑色本田商务车。大概过了一分钟吧,一个身影猴急地打开车门,钻了进去,迅速得我都没看不清那人是不是姜坤。车启动了,缓缓离开,仿佛知道我在看一样。

他走了,你可以开门了吧!芳芳果然还在门外,她怎么这么执迷不悟呢,对一个才认识不过两三个月的人真能这么好吗?

芳芳拍了拍门,我感觉门的轻声斥责:你就是铁石心肠也得给她开门啊,何况还是这么冷的天,你想把别人晾外面多久啊!

我照样闷不吭声,其实内心已经松动了,只差最后一丝力量,那里就将迎来一次大规模的泥石流。

那一刻总算到来了,芳芳放低声音说,我可以进来吗?我都没力气啦。

门应声而开。我看见芳芳蹲在楼道里,一手扶着墙,我差点儿就要抱住她了。

接下来的谈话我不想以一种一览无余的方式呈现出来,因为这里还牵涉一些隐私。但我可以负责任地告诉你们,我觉得我向芳芳坦白了。说了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结果。

芳芳拒绝了我,以一种极其随和但不容辩驳的态度,我想这也是为什么我喜欢芳芳的原因。

记得后来我又说了一通找补的话,不是为芳芳而是为了我自己。我说,也许你是对的,但我不得不讲出来,我想这样会比较好。

后来,芳芳说,你竟然不知道自己消失了一个月?

我说,我怎么觉得才过几天啊。

芳芳感叹了,也许你该出去散散心了,离开这里吧。

直到芳芳走,我才问出那个问题,你不答应我是因为我和CC的事吗?如果你知道她的话。

CC?我当然知道,姜坤把什么都告诉我啦,但不是这个原因,我保证。我们做朋友会快乐得多,如果你不介意的话。

我知道我和芳芳的事就此告一段落了,她圆满地完成了作为一个朋友的义务。我当然不后悔向她说出那些话,因为我觉得那都是我该说的,我确实喜欢她。

是什么时候呢,我从某个渠道得知她最终还是缠着姜坤去看了两场斗犬比赛,当然我没有问她观后感。不过从她一如既往的谈吐中我得知,她还是她,还是那个随和开朗的人,并没有因一场比赛而改变什么。难道我一直认为一场残酷的比赛就会改变一个人吗?那我也太小瞧人类了。

一时间我的生活又失去了目标,如同船迷失了航向,我究竟要过一种怎样的生活呢?我没有答案。

我又去了小镇,想暂时离开一下,咪咪夫妻在镇上接待了我。我又回到了阔别已久的家园,我能这么称呼曾经生活过的地方吗?

我们去吃酸辣烫,在沿河的一栋老式住宅内,从那里你能一眼望见远处大坝青灰色的身影及低沉的暮云。我还能想起很多年前我和刘川去那里看野鸭时的情景,如果赶上大坝开闸,那么我们还能享受一次细雨的滋润以及闭闸后捉鱼的乐趣……

吃过饭,咪咪邀我去玩,我想八成是打牌,就摇了摇头,说,改天吧。咪咪交代了一句,按时过来吃饭,我就不每次都通知了。我说,好。看着夫妻俩消失的身影,我觉得结婚也不是件难事。

我来了次长途跋涉,从餐馆门口往电厂的方向走,再沿着曾经的上学之路爬上了那些如今已野草遍地的台阶,最后抵达了那所子弟学校。那里已经人去楼空,三年前就整体迁往了市里,如今空留下鬼影幢幢的宿舍及教学楼。

学校在山坡上,有俯瞰整个小镇的最佳视角,操场尽头还有一架联通信号塔。没多久我就坐在了塔下,像多年前我坐在这里一样。

看着山坡下鳞次栉比的房屋及流萤般的灯火,还有更远一些的铁路桥,我似乎再一次陷入回忆,我和CC,我和所有人。

我不知道自己在那里待了多久,晚风很大,我一直搓着胳膊。后来风小了,夜晚浓重的湿气弥漫上来,我手中还未点燃的烟已被雾气浸透,轻轻一夹竟断了开来。我拍拍手,捋了捋头发,开始找下山的路。

回到家时,我确定自己已发起烧来。

高烧不退,在那个夜晚,我烧了一锅开水并喝下了其中的大半,但也没能缓解让我噩梦连连的症状。在梦里,我见到了久未谋面的CC,她似乎更漂亮了。她朝我走来,竟穿过一片开阔的水域而没有掉下去,水只是在她脚底泛起一层涟漪,我立即想起了《洛神赋》想起了曹植甚至白马王。

凌波微步。我说,CC,你什么时候学会了这招?

CC说,你从来不在意我。

我说,不对,我还是很在意你的,可是我竟不知道你会这招?

你也有疏漏的时候,你愿意跟我走吗?CC转了个身,她的大半身子就被弥漫上来的水汽遮盖了。

我不知道,CC。我试图抬脚跟她走,可是一触及水面,我的脚就掉了进去,湖水无情地吞没了我的脚踝,我立即又跳回了杂草繁茂的岸边。我无限悲凉地说,不行CC,我会掉下去。

CC没有看我,她停了停,最终消失在了我眼前。在这片盛大的水域,我和CC失之交臂。

我流着泪挣扎着醒来,还好是梦,我一身冷汗,但梦的强大感染力仍在我身上停留了片刻。我开始无限想念CC,她在干吗呢?应该睡了吧,做梦了吗?有没有梦到我……

这一刻,我有点儿无耻地想给CC打一个电话,如果她没有换号码的话。可后来我还是忍住了,手机被我扔出了窗外,随后我又下楼去捡。

我是三天之后恢复如初的,我把那个梦当作一个笑话讲了出来,可惜咪咪没有笑,而是既严肃又悲伤地望着我,我被她那专注的眼神刺了一下,暗想糟了。果然,在我询问下,咪咪面无表情地告诉我,难道你不知道CC要结婚了吗?

结婚?CC?开玩……

真的,CC这次动了真格的,对方是个公务员,他们计划这个夏天结婚。难道你一点儿风声也没听到吗?

我不敢相信这是真的。CC,那个曾经与我相濡以沫的女孩,竟要和一个认识也许不超过半年且大她五岁的男人结婚?今年夏天?

我从来没有如此绝望过,CC是在以这样的方式惩罚我还是她看破了一切?原来那个梦是真的,CC义无反顾地弃我而去了。

我什么也没有做,如你所知,后来我离开了小镇,直接去了父母的工地,显然他们也得知了CC的情况。

老妈见到从长途汽车上下来的我时,什么也没有说,只是默默接过我手中的背包,拎在手里,然后带我过一条长长的过江吊桥。老妈说,你走中间,别走边上,会有点儿摇,你要是怕就走快点儿。

我看着老妈在吊桥上娴熟地一摇一摆,我也跟着这种节奏摇摆起来。桥上只有我们母子俩,那块巨大的告示牌正插在吊桥的尽头,我瞥了一眼,告示上说,这是条年代久远的吊桥,严禁五人以上同时行走。走到一半,起风了,桥身摇摆得愈加厉害,老妈不时回头望我,抱怨起来,我跟你爸说了别住对面,每天过桥不方便,他偏偏不听。开始走是有点儿吓人,走多了就习惯了。

老妈把我当小孩一样鼓励,我不知道这背后是否有深层含义。也许她想说,既然一切都发生了,就顺其自然吧,路还得走。不能停下啊,孩子。

营地在一座土山后,山上是一片松林,松林后是一叠更高的山,直到那道巉岩出现。走在山腰的一条羊肠小路上,不时能瞧见沿途挂出的警示牌,上书:严禁带火种上山,谁烧山,谁把牢底坐穿!这类标语在来时的路上就有不少,比如:今日辍学,明日贫困户!这些被刷在土黄色墙壁上的、言简意赅而有恫吓意味的标语十分令人回味,我想写这些标语的都是乡村教育艺术家吧,如果有这种艺术家的话。

营地的简易组合屋出现在我视线里时,天空飘过一丝云翳,四周的山头似乎呼应般生出了雾霭,后来愈发浓重,以至于我都看不清沿河月牙般的庄稼都种了些什么。老妈说,那都是核桃。

宿舍在营地的前沿,临河又略高于河,视野开阔,能一眼瞧见对面国道上疾驰而过的车辆。而整个施工工地却在营地的背面,在那里,江水拐了一道漫不经心然而称得上优美的弯,这样的弯也给水电站的建造创造了有利条件。我不记得这是父亲修建的第几座水电站了。

在这个终年难见阳光的地方,我开始了一种生活。我不说它是新的,因为工地生活对我而言谈不上新鲜,当然我也不能把它和以往的生活相提并论。它似乎是一段尴尬的存在,是一杯介于水与酒之间的不醉人的饮料,我想将它一饮而尽。

我在门前的空地上读书,在天还没有暗下来前,我哪儿也不去。机器的轰鸣在山的背后大作,然而抵达我的耳边时却已是一道微乎其微的声响了。

我是不是在用书来分散自己的注意力,好让自己不去和母亲谈论CC?从她的表情来看,似乎已不记得有CC那么一个女孩的存在了。这可能就是所谓的天下父母心吧。

然而我怎么可能忘记她呢?如果有一天我忘记了CC,我不知道这是幸还是不幸。就像我不知道乔在面对一个全然陌生的男主人时,是否依然会表现得那么得体,毫无谄媚!我想我再也没有权利去见乔了,也许关于我的记忆已经消散,我的存在将被封存,不留痕迹。

我希望这样吗?

如果不是下雨了,我的思绪还不知道会飘到什么地方。我手中的书页上已经沾满了星星点点的雨滴,书面变得凹凸不平,像来时的道路。我无动于衷地抚摸着那一个个点,像抚摸一个个命运的轮盘。老妈早在身后喊了,傻了呀,下雨啦还不知道进来……

我想我在面对父亲时表现得有些木讷,也许你会把它归结为我们极少见面的缘故,那么暂且听你的吧。在我们的一问一答中,情感被表现得恰到好处,不显山露水,完全符合一对标准的老式父子的做派。

我想这就是为什么我总能和父亲处好关系,而和老妈偶尔势不两立的原因。她像一圈蛋清,总是裹住你。但在CC这件事上,尤其事到如今,老妈这圈顽固的蛋清也该破了缝,无法再笼罩住任何人。

在度过最初几天的无言期后,老妈在一个即将迎来日出的清晨对我说,你要不要我给CC打个电话?试试她的口风,能挽回尽量挽回吧,妈也只能这么做了,你看你消沉的样子。

当时我在剥一个熟透了的蛋,这也让我想起了CC。她从来只吃半熟的蛋,蛋黄要将化未化,呈流状。

跟你说话听见没有?老妈加重语气说。

你说什么?

给CC打电话呀,看能不能挽回,都到这一步了。

别打,你不要管我们。

你就忍心看CC和别人结婚?这么多年都是闹着玩的?啊!

你别管行不行,不然我走了。

你走,我不拦你,多大了还跟小孩似的,难怪CC受不了你,要嫁别人。你呀,活该——

我出了门,但没有背包,只是随便走走,以免和任何人发生冲突。我又一次来到了吊桥上,这次和我一同过桥的是一位从山上下来的年轻妈妈,她身后背着一个脑袋硕大的婴儿,手里拎着一筐鸡蛋,身上的民族服饰给她增添了不少意外的美丽。

我走在她身后,注视着婴儿,那婴儿也回视我,一脸好奇,甚至在她母亲加大步伐离开时,我仍能看见那个充满神秘意味的微笑。就在那一刻,我的脑袋嗡的一下,仿佛天旋地转,我知道它终于降临了。

坚持这么久,我真的累了。

后来,我总要提到后来,具体是多久我已无力分辨,你们就随意想象吧。据说我是在吊桥上发作的,对此我已没有什么清晰的记忆可向你们提供了,我只能从别人口中复述一些片段式的场景供你们想象。请别怪我。

人们说见到我的时候,我正在拆吊桥。其实我是拆不掉的,但凭着蛮力还是掰掉了其中一块木板,死死抱在怀里,时而匍匐前进时而手握钢枪般站立。人家说当我母亲赶来的时候,我还冲她大喊,嘿,妈,我像个军人吗?

后来的一切我只能断断续续向你们讲述,我被关在家里长达数个星期,后来我自杀过一次,你看见了吗?我手腕上的那道红色伤痕,没错,现在它已经愈合,但像条丑陋的蚯蚓一样留在了我的手腕上。我很讨厌这条蚯蚓,告诉你一个秘密吧,我打算除掉它。

好了,还是接着你们感兴趣的话题说吧,后来,看来我要用无数个“后来”才能把事情说清楚,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你们暂且忍耐吧。

后来,我就被送到了某家医院,在一位极其和蔼的医生的介绍下我就来到了这里,一座山中的疗养院,你觉得这里怎么样?是不是酷似当初我们去泡温泉的那个山坳?只是没有那些赭红的土地。当然你们的第一印象可能是这儿太像一座监狱或者说半监狱半医院的牢笼了。要我说我觉得它一点儿也不让人讨厌,我把这里看成一座巨大的乡间别墅,像那些真正的庄园,我想不是随便什么人都可以住到这里的。

从你们惊慌失措的眼神中我可以看出来,你们对这里仍然心怀戒备,生怕一不小心会被人留下来。当然没人能扣留你们,你们都是有着正当职业正当伴侣正当一切的人,谁也不会用奇怪的眼神打量你们,但你们打量我们时却用了一种不正常的神色,这公平吗?好吧,我们就不讨论这个问题了,因为你们也看见了我目前的处境,这出乎你们的意料吗?还是早有准备?

是我呀,李晁。

你是?

姜坤,怎么,不认识我了,开玩笑吧!

姜坤?名字挺熟,就算我认识你吧,你让我好好想想——算了还是不想了,你来段自我介绍吧,你可能不知道我经过了太多的Treatment,现在这里已经不好使了。我指了指自己的脑袋抱歉地说。

好吧,我叫姜坤,姓姜的姜,乾坤的坤,我是你小学到高中的同学。我们是哥们儿啊,怎么样?想起一些没有?男子逐渐加大音量,就好像我的毛病只是耳朵不好使。

暂时还没有,不过你介绍得太笼统了,你得说一些我们之间的事儿,比如说……

比如说你还记得那个约定吗?我们说等我们老了要回小镇去,在那儿买一块地,修一大栋房子,地势嘛要高,最好能俯瞰整个小镇,撒泡尿也能迎风起舞、随风飘散。这你该记得吧,你不是要亲自设计那栋屋子的吗?比如把一整面墙用来放书,还有在风景最好的地方开一扇巨大的落地窗,你说当夜晚来临的时候,你可以看见小镇的灯火,就像看见天上的星星……

坐在我对面的青年男子滔滔不绝地讲着,似乎是关于一个年代久远或者说未来的故事,他讲得眉飞色舞,十分具有感染力。我不记得自己认识这么有演讲才华的朋友了,不过他讲得太多,内容庞杂,我很快就要睡着了。最后见我仍没什么反应,他才颓丧下来,耷拉着脑袋,看来他也累了,不由得他不累,他一直从中午说到了黄昏。该是我们散步的时候了,他说他想请我抽根烟,这我就欣然接受了。

我们在一个花坛前漫步,不远处是一条林荫路,那里通往一个我爱去的草坪,斜的那种,不小心就会滚下去,但我平衡感很好,从没摔下去过。

我和那个男人好像都没什么话要讲,只是抽烟,不过我问了问他,这是什么烟,味道不错!

云烟,你以前最喜欢的牌子。

哦。我意味深长地说。

天色暗了,他说他要走了。我说,好,下次什么时候来,能不能给我带一包那种烟。

那一刻,他似乎很难过,随后才想起似的把口袋中的烟塞给了我,并友好地拍了拍我的肩膀。

保重。他说。

男子走后,日子依然云淡风轻,又是一年夏天。我发现我再也不用穿那么厚的衣服了,连我唯一的一件针织衫也被护士脱了下来。她说外面太晒了,你要不要进来?我说不用,我在等一个朋友,他说他会在一个天气好的日子来看我,你觉得今天天气怎么样?

棒极了!

我们笑了笑,她看上去心情好了许多,而一个星期前她还摔帽子不想干了。我很高兴人人都能冷静下来。

然而这天没人来看我,我都被太阳烤成了鱼干儿,以至于晚上睡觉时我还能感觉到阳光那无所不在的包围,我踢掉了被子。

第二天依旧是个晴好的天气,我又信心满满地站在草坪上了。就是那块斜斜的草坪,那是院子的边缘,最底下能看见一条蜿蜒的公路,它直通远处半山腰的高速公路,从那里可以抵达我曾经生活过的城市,但我没有一次想要离开这里前去寻找我以往的生活。我想我可能在别人眼里已成了异类。如果像我这样的人突然出现,势必会给他们的生活造成一些或大或小的干扰,他们该怎样向亲人朋友介绍我呢?

我在草坪边缘眺望那条川流不息的公路,当然我不再傻乎乎地站在有阳光的地方了,而是找了棵有刺人针尖的松树,在树底下我就舒服多了,我还可以抽一根烟。这是一个名叫姜坤的人寄来的,我想他肯定是我的一个朋友,不然不会对我这么好。我想有朋友真是一件惬意的事情呀。

后来,我坐了多久呢,也许是我睡着之后的事吧,我被那个有着迷人笑靥的女护士逮到了,她把我唤醒,并掸掉了爬到我肩膀上的一条毛毛虫。她像是要去度假一样兴奋地对我说,快起来,有个美女来看你了。

美女?你是说王祖贤?

不是,比王祖贤漂亮多了,她说她是——算了,还是你自己去看看吧,在会客室。说完,她蹦跳着打一条路上消失了。我还在心里嘀咕,比王祖贤还漂亮?怎么可能,天下有这样的女人吗?

其实说到女人,我反而不好意思了,我这个样子适合去见一个女人吗?还是一个美女?我审视了一下自己,一件条纹衬衫,上面有阳光和松针的味道,底下是一条青色卡其布裤子,加上软底布鞋,这就是我每天的装束。我这个样子是不是落伍了几个世纪?这样子适合见一个从外面来的女人吗?

我在那条路上走得极其艰难,甚至有一阵我都颤抖起来,还崴了一下脚。当我好不容易一瘸一拐出现在会客厅门前时,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一个女人正焦急地等在那里,手里牵着一条毛绒绒的大狗。那狗见我走近,兴奋地扑了过来,吓我一跳,但我很快就冷静下来,因为我发现这是条平易近人的狗,很帅,有着酷酷的外表。当我抚摸它时,它的尾巴摇得就好像要掉了似的。过了很久,等我和它旁若无人地玩过一阵后,那个女人才缓缓地走上前来,她用一种能融化冰山的口吻说,它叫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