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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以农村水电建设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011-08-30

中国水能及电气化 2011年1期
关键词:水能水电资源

刘 启 华

(湖南省水利厅水电局,长沙 410007)

今年是“十一五”的最后一年,也是即将拉开“十二五”序幕的一年,在过去的5年里,我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为指导思想,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积极做好水能资源的开发和管理,大力加强农村水电建设,以农村水电建设带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以后的工作中,我省将继续以服务“两型社会”建设、实现富民强省、建立人水协调现代水利体系为目标,进一步振奋精神,坚定信心,不断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开创农村水电工作新局面,为湖南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一、“十一五”取得的成绩

“十一五”期间,在省委、省政府的关心下,在水利部的指导下,我省严格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村水电建设发展的宗旨和目的,加强水能资源的开发和管理,同时进一步完善电网结构,提高供电能力、供电可靠性,提高农村用电水平,改善农村能源结构,促进农村水电发展,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服务三农,以农村水电事业建设带动农村经济的发展,较为圆满的完成了“十一五”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是水能资源政策法规体制逐步健全。2007年省人大常委会通过《湖南省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条例》。2009年,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工作的意见》。此后,我厅起草了《湖南省水能资源开发利用权出让办法》,并组织了公开听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办法》已提交省法制办备案。在出台政策法规的同时,我省还积极开展水能资源有偿使用试点工作,目前水能资源有偿使用逐步得到社会大众的认可。

二是违规水电站清理整顿达到了预期目的。全省共清理出违规水电站2003处,目前已经基本整顿到位。在清理整顿过程中,省水利厅联合省发改委、省经委、省安监局、省工商局、长沙电监办等5个部门,共同下发《关于开展“四无”水电站整改督办工作的通知》,从开展整改督办工作的必要性,各职能部门整改工作分工,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规范水电建设管理四个方面对整改督办工作进行了明确。对在规定期限内未整改到位的,经委暂停下达其年度上网电量计划,并取消其上网资格;工商暂停办理年检手续,吊销营业执照;电监办不办理发电许可证,不予组织电网安全评价,不得允许其进行商业化运营;水利查处涉水行政审批、工程质量监督及整改验收等,省直六单位共召开了8次联席会议,开展了6次联合督查。这些措施和做法得到了水利部领导的高度赞扬和充分肯定,并被水利部作为经验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推介。

三是惠农工程项目实施顺利。“十一五”国家分别下达我省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项目145个和25个,这些惠农工程项目均按要求基本完成投资计划和建设任务,38个水电农村电气化县也已全部通过省级验收。这些惠农工程项目的建设实施,带动了全省农村水电事业的蓬勃发展。“十一五”期间,我省农村水电装机容量由2005年底的315.898万千瓦增加至2009年底的488.72万千瓦,年发电量由96.2亿千瓦时增至134.96亿千瓦时。充足的电量、优质的电能、低廉的价格,有效缓解了近年来农村供用电紧张局面,推动相关产业的发展,促进了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极大地改善了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四是农村水电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农村水电安全分类年检、防汛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检查等专项行动,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提高了安全生产监管效果,促进了农村水电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目前全省有185个装机5000千瓦以上的水电站防汛“三个一”责任制均已建立档案和数据库,并编印成八大册。市、县按分级负责的原则对其它电站也建立了防汛“三个一”责任制台账。

农村水电快速发展提供充足底价的电能,电器普及到农村千家万户

五是“抗冰保电”和抗震救灾圆满完成。2008年元月我省发生罕见的冰雪灾害,灾情发生后,我们积极组织人员,加班加点,昼夜奋战,全力以赴投入抗冰救灾工作,先后派出近50人次赴灾区指导救灾,并派出专人参加省政府组织的工作组,到郴州、怀化等重灾区督查指导灾后重建,及时制定地方电网和农村水电灾后重建方案,同时积极汇报灾情,争取国家支持,先后分三批获得国家对我省的地方电网和农村水电下达救灾资金达3.1亿元,对促进地方电网和农村水电灾后重建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经过艰苦努力,实现了在当年春节所有县城和乡镇恢复供电的目标,4月上旬地方电网的24个县416个乡镇5809个村已全部恢复供电,圆满完成了抗冰保电和灾后恢复重建任务。

2010年4月14日,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发生强烈地震,水利水电设施损毁严重,玉树州21座水电站构成的4个地方电网因部分电站震损、线路损毁而基本瘫痪,电力供应全部中断。在这危急时刻,我厅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青海玉树抗震救灾工作的一系列部署,积极响应水利部党组的号召,大力弘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传统美德,迅速从湖南省水利电力有限公司、怀化市电力集团公司、郴电国际等有关单位抽调24名工程技术人员组成湖南水电抗震救灾抢险队,并星夜兼程赶赴玉树灾区,投入到繁重的抗震救灾工作之中。救灾抢险队克服困难忘我工作,奋力抢修,顺利完成了重灾区结古镇-歇武干线段分支线路的电力设施巡查和部分设施抢修任务,为学校、医院、救灾指挥部、玉树敬老院和临时安置点架设低压入户线路,解决了部分灾区群众的照明困难,圆满地完成了各项任务,为青海玉树灾后重建工作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2008年冰灾炎陵县地方电力职工抢修线路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体会

“十一五”期间,虽然我们在农村水电法规建设、水能资源管理、惠农项目实施、安全监管、抗震救灾等方面取得一些成绩,但是,在这5年的建设中,我们也清醒地感觉到,农村水电发展还面临着诸多新的挑战。一是水电建设与管理亟待规范。我省大多数中小河流没有编制流域综合规划,也未制定河流水能资源开发利用专项规划,加之过去一段时间里管理职责不清,导致行政监管不力,曾经出现了大量违规水电站。二是水电发展面临诸多政策问题。目前,小水电开发项目行政审批事项繁多、上网电价偏低、银行贷款门槛高、项目筹资难度大,水电项目建设难度和成本大幅提高。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实施条件和标准要求高,特别是借网供电时与大电网的协调难度大,项目实施非常困难。此外,因政策原因,我省地方电网新一轮农网改造完善工程迟迟不能启动。三是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由于农电管理体制没有完全理顺,部门“职能交叉、政出多门”的问题没有根本解决,特别是在水电建设监管和安全监管方面相关部门的规定不一致,导致管理工作不好开展,监管难以到位。近年来一些地方违规建设行为屡禁不止、安全隐患突出,有的甚至酿成安全事故。

尽管农村水电建设还面临着种种问题,但我们更充分认识到农村水电的重要作用及其面临的发展机遇。实践证明,农村水电在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在促进山区经济发展,服务“三农”,增加农民收入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随着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农村水电也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督促着我们在十二五期间继续努力,推动农村水电快速健康的发展,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打下笃实的基础。

三、“十二五”工作思路及目标

在全面总结“十一五”工作的同时,针对农村水电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我们按照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要求,理清发展思路,努力推进农村水电发展方式转变,以推动农村水电更好更快发展。

一是转变水电开发观念。2006年温家宝总理批示“小水电开发应该确定正确的方针和政策,使其与农民利益、地方发展、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结合起来,走科学、有序、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因此,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水能资源开发利用将从充分开发利用向科学合理开发利用转变,在开发资源的同时,注重保护资源和生态环境,注重协调发展,努力实现科学、有序、可持续发展。

二是转变水能资源管理思路。水能资源管理从传统的工程管理向资源管理转变,按照《湖南省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条例》赋予的职责,从规划、有偿使用、行政许可到工程建设监管,依法依规进行全方位管理,以实施《湖南省水能资源开发利用权出让办法》为契机,全面推动水能资源有偿使用,实现水能资源统一管理。

三是转变惠农工程建设理念。目前,国家把实施小水电代燃料和水电农村电气化项目,作为贫困山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的重要手段,作为增加山区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因此,我们将按照这一指导思想进一步转变建设理念,切实把小水电代燃料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程建设转变到为“三农”服务上来,狠抓落实。通过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扩大农民直接受益面、改善农村能源结构、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四是转变安全生产监管方式。安全生产监管要从被动防范向主动监管转变,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理念,做到警钟长鸣,增强安全生产使命感和责任感。坚定不移地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主动抓、抓源头、抓预防,把好事前监督关,抓好常态化管理,最大限度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对于2011年的工作重点及打算:一是彻底摸清农村水电基本情况。全面了解和掌握本地区农村水电的基本情况,是开展农村水电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基本前提。针对当前少数地区基本情况不清的实际情况,我们专门制定了一套摸底调查表格对相关情况进行统计,督促市县进一步摸清情况,并根据各地上报的情况进行核实汇总,形成一套完整准确的农村水电基础数据系统,为以后的管理打好基础。二是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针对当前农村水电所面临的重大问题,有针对性地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深入基层深入实地,力求通过调研,找准制约行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创造性地制定出解决困扰农村水电发展的政策措施,如解决上网电价过低、贷款难、安全监管难等政策方面的问题,为转变农村水电发展方式,促进持续发展创造有利条件。三是认真抓好水能资源管理。严格按照《湖南省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水能资源管理。加强水能资源开发基建程序管理和水能资源有偿使用的管理,规范开发利用权出让方式、出让程序和出让金的收取、使用及监管等工作,加大对水能资源出让金的收缴力度,做到应收尽收。下一步要开展水能资源开发权证的发放工作。四是切实搞好惠农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严格按照新增项目的要求实施,严格履行基建程序,严格实施“四制”管理,积极探索和创新有效的建管模式,建立多层次的质量监管体系,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要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格实行财政专户储存制、专款专用制、项目报账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资金监管。同时加大资金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努力做到“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和干部安全”。五是着力抓好农村水电安全监管。农村水电安全监管要突出“三狠一落实”,要狠抓安全责任制、狠抓预案管理、狠抓监督检查,落实责任追究。切实抓好农村水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认真做好农村水电安全度汛工作,严格落实农村水电站防汛“三个一”责任制,同时加强与省安监局、长沙电监办的协调和配合,全面开展水电站安全管理分类和年检工作。六是切实加强机构队伍建设。我省省级政府机构改革已经到位,省政府明确了水利厅在水能资源和水电管理方面的职责职能。下一步重点是各市(州)和县(市、区)在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中,按照上下对口的原则,进一步理顺农电管理体制,明确职能职责,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在明确了我省“十二五”农村水电工作目标和任务后,我们全省水利系统工作者将抓好落实各项重要工作,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振奋精神、勇于实践、大胆创新,为推进我省农村水电事业再上一个新台阶,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而努力奋斗。

|湖南省“十一五”农村水电大事记|

1、2007年7月28日,湖南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湖南省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条例》。这是全国第一部水能资源管理地方性法规。

2、2008年1月12日至2月5日,通过全省水利部门的扎实工作和艰苦努力,取得了抗冰救灾的全面胜利,圆满完成了党中央、国务院下达的在春节前实现全省100%的县城、80%的乡村正常供电的任务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3、2008年9月28日,湖南省水利厅联合发改委、经委、工商局、安监局和国家电监会长沙电监办等六部门对“四无”水电站清理整顿工作进行联合督办,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并下发《关于开展“四无”水电站整改督办工作的通知》(湘水农电[2008]35号)。

4、2010年4月14日,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发生强烈地震,湖南省水利厅积极响应水利部党组的号召,迅速成立了湖南水电抗震救灾抢险队赶赴灾区执行抢险救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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