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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成绩斐然任重道远

2011-08-30

中国水能及电气化 2011年1期
关键词:小水电电气化水电

吴 克 昭

(江西省水利厅地方电力局,南昌 330009)

江西,因公元733年唐玄宗设江南西道而得省名,国土面积16.69万平方公里,素有“物华天宝、人杰地灵”之誉。省内水能资源丰富,全省水能理论蕴藏总量为684.56万千瓦,所有河流单站100千瓦及以上技术可开发量633.0万千瓦。目前,全省已建成农村水电站近4000座,装机258.85万千瓦,占技术可开发量的40.89%,2009年发电量63.09亿千瓦时,占全省销售电量的10%,为我省国民经济发展提供了有效的能源保障。特别是2008年冰雪灾害,我省多条输电线路因覆冰发生大量断线、倒塔事故,在13个县大网供电中断、县网与大网解列的情况下,小水电在冰雪中点亮希望,承担起了保障电力供应的重担,如资溪县在大网不能供电,鹰厦铁路面临中断、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面临严重困难的时刻,农村水电不顾自身经济效益降低,低水头运行,每天向县电网输送1.2万千瓦时电力,支撑县网供电。赣州、抚州两市依靠农村水电,保证全市人民度过了一个祥和的春节。

一、回顾“十一五”,成绩斐然、迎来新起点

“十一五”期间,在水利部的关怀和指导下,在江西省委省政府的有力领导下,我省水利部门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正本清源,坚持农村水电工作为“三农”服务,认真实施水电电气化县建设和小水电代燃料工程,理顺落实农村水电行业监管职能,切实抓好农村水电站的安全度汛工作,成绩斐然。

瑞金留金坝上游

(一)职能回归,队伍建设上台阶

2000年的机构改革,我省小水电行业管理职能从水利部门划出,而划入的部门一直未配备相应的管理机构和技术力量,导致小水电行业管理缺位。水利部门从保障度汛安全角度出发,面对无编制、无经费的重重困难,多年来主动担责,肩负起小水电建设管理的职责。“十一五”期间,江西省水利厅在积极争取农村水电监管职能,落实编制、人员和经费方面做了大量工作。2008年,江西省机构编制委员和江西省人事厅分别以“赣编办[2008]45号”和“赣人字[2008]213号”文明确江西省农村水电电气化发展局为江西省水利厅下属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在2009年的省级政府机构改革中,明确了省水利厅“按规定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组织实施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负责农村小水电的管理和监督。”的职能。 至2010年底,全省市级水利部门的农村水电行业监管职能也得到落实。

新职能的赋予,意味着我省长达10年水电行业监管缺位状况的结束,也让我省水利部门在新的社会形势下,开展农村水电行业监管工作站在了新的起点上。

(二)认真清理违规水电站,为防汛安全保驾护航

跨入新世纪以来,我省各地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农村水电项目开发成为新的招商热点,省内外各种渠道资金纷纷涌入,带动了我省农村水电事业的大发展,有力地促进了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但小水电无序开发现象也十分突出,出现了一批“无立项、无设计、无验收、无管理”的违规水电站,不仅造成水能资源浪费、生态环境破坏,还留下不少安全隐患,严重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为了保障我省水工程安全、防汛安全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水利部关于清查违规水电站总体工作部署,自2003年以来,我省大力推进违规水电站清查整改工作。各级领导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2007年11月,分管副省长熊盛文出席在赣州市召开的全省清理整顿“四无”水电站现场会并作重要讲话,要求各地逐级落实地方行政领导责任制,限期整改。这次会议对清理整顿工作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相关职能部门积极联动,以工程安全为目的,以拉闸解网为手段,不断采取“回头看”措施,确保不留死角,成效明显。7年来,全省共分类清查违规水电站947座。

(三)严格农村水电基本建设程序,切实加强行业建设管理

五年来,依据有关法律和政府规章,我省把严格农村开发建设程序放在突出位置,认真把好水电开发建设规划同意书、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审批和下闸蓄水、竣工验收关,全省水利部门以既定的水能资源开发规划指导农村水电开发项目的审批,严把水电站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审查、规划同意书和初步设计审批关,确保水能资源的有序开发、水电站工程安全以及征地移民补偿到位。

新职能落实后,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农电开发建设管理,切实抓好水电站的运行管理,在认真贯彻国家四部委《关于加强小水电站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精神和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省情实际,明确了新职能下农村水电工作思路,我局以水利厅名义草拟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小水电站监管工作的意见》,并主动与有关部门汇报、沟通。2010年9月,江西省政府办公厅以“赣府厅字[2010]151号”文转发了该《意见》,文件要求各地切实明确小水电监管职能,加强建设环节的监督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监管措施,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四)摸清家底,重视前期工作

水利前期工作,是水利工程立项和实施的基础和前提,我省历来十分重视。五年来,由于领导高度重视,工作经费得以落实,加上精心组织、科学安排,各项水利部部署的农村水电前期工作都如期完成。2008年,如期完成了全省20092015年小水电代燃料工程规划编制工作,如期完成了《江西省水能资源调查评价成果报告》;2009年,如期完成了江西省“十二五”水电新农村电气化规划编制工作;2010年如期完成了江西省农村水电站增效减排工程规划编制工作。不仅为我省河流综合规划修编奠定了基础,也为日后的水能资源开发建设和农村水电站监督管理的科学决策提供了主要支撑。

(五)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圆满完成

2007年3月,国家发改委、水利部正式明确井冈山市、崇义县、铅山县等24个县(市)为我省“十一五”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县,至2010年11月我省全面完成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任务。“十一五”期间,我省24个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市)批复新增水电装机容量33.06万千瓦,实际完成新增水电装机42.49万千瓦, 2010年末水电装机达132.82万千瓦,年发电量42.29亿千瓦时;累计完成投资58.19亿元,其中电站投资33.76亿元、电网投资23.57亿元。

通过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促进了各地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民生活质量以及生态环境的改善。与2005年相比,到“十一五”末,全省24个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县(市)国内生产总值、县财政收入总和分别为974.31亿元和105.29亿元,增幅为105.29%和188.39%;农民人均纯收入达4359元,增加了1593元;累计解决无电缺电人口27万人,转移农村劳动力78万人;平均森林植被覆盖率由73.12%提高到75.97%,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98万亩、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1366480万公斤、减少烟尘等污染物排放量42692万公斤,新增改造乡村道路2500千米。

(六)小水电代燃料工程稳步推进

“十一五”期间,我省的小水电代燃料工程也在稳步推进。2006年,我省开始实施列入全国《20062008年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规划》的浮梁、婺源、奉新、铜鼓、崇义县等5个代燃料(扩大试点)项目,建设规模10720千瓦,总投资6378万元,解决10540户、40226人代燃料,2010年12月已完成崇义、奉新、铜鼓三县的项目验收,浮梁、婺源两县的项目也即将完成。2009-2010年,我省又在芦溪、修水、宜黄等县实施了9个代燃料项目,建设规模1.9万千瓦,总投资1.6亿元,项目建成后可解决1.2万户、4.8万人代燃料。现已完成投资7635万元,占下达投资的69%,其中芦溪县代燃料项目已基本完成,并基本实现了预期目标。

二、走进“十二五”,任重道远、大有可为

水电是清洁可再生能源。大力发展农村水电符合我国能源战略、也符合我省低碳经济发展和未来能源结构调整思路,农村水电行业前景光明。“十一五”期间,江西农村水电在行业监管、工程建设管理方面显然取得了突破性的成绩,但水电站日常监管形势依然严峻,水能作为资源仍未实行市场配置。从根本上解决影响农村水电健康有序发展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如上网电价偏低、公益行为得不到公益补偿等任重道远。

展望“十二五”,江西农村水电机遇与挑战并存,机遇大于挑战;困难与希望同在,希望大于困难。我们必须保持冷静的头脑,清晰的思路,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服务“三农”和社会为目标,以农村水电站的安全度汛和安全生产为中心,以理顺并落实农村水电行业监管职能为主线,以实施农村水电站增效减排、水电电气化建设和小水电燃料三大民生工作为重点,以规范农村水电建设管理和运行管理为抓手,保持和发展我省农村水电工作良好势态,为实现我省农村水电健康有序和可持续发展而努力。我们必须立足实地,下大力气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下源电站运行人员在认真工作

(一)强兵秣马,加强队伍建设

要在设区市一级全面理顺并落实农村水电行业监管职能的基础上,下大力气理顺县级农村水电行业监管职能。结合属地实际,进一步落实市、县两级农村水电专管机构、人员、编制和经费。做到有机构管事,有人做事,切实担负起全省近4000座农村水电站的日常监管任务。

(二)建章立制,规范监管体系

一是大力推进农村水电监管地方法律规章的出台工作,明确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监管主体和处罚依据,明确各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尽快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二是建立农村水电站年检和分类制度,对不满足安全运行要求的水电站强制限期除险加固。三是争取出台省政府规章——《江西省水能资源开发管理办法》。四是尽快制定农村水电站运行规程规范和行业标准。

(三)服务“三农”,实施三大民生工程

一是认真抓好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建设,确保完成我省水电新农村电气化140座规划水电站,新增装机容量29.01万千瓦。二是认真实施小水电代燃料建设,确保完成46个规划项目,装机6.96万千瓦,解决6.98万户、27.91万人代燃料用电的既定目标。三是通过大力争取水利部支持、多方筹资,积极开展农村水电站增效减排工程,通过技术改造,新增优质农村水电装机17.15万千瓦。

|江西省“十一五”农村水电大事记|

1、2008年10月,江西省人事厅以“赣人字[2008]213号”明确我局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2、2008年11月,江西省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全面完成。

3、2009年底,全面完成违规水电站清理整顿工作,7年来共整改947座。

4、2010年7月,江西省政府办公厅下发《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水利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赣府厅发[151]号),要求各地切实明确小水电监管职能,加强建设环节的监督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监管措施,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5、全面完成“十一五”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任务,24个县顺利通过省级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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