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拥抱“后非遗时代”

2011-08-22郭文岭刘贤

当代人 2011年6期
关键词:产业化文化遗产物质

郭文岭 刘贤

2011年6月11日,将迎来中国第6个文化遗产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以下简称《非遗法》)也将于6月1日正式实施。我们河北是“非遗”大省。两个日子的来临,可谓双喜临门。

为此,我们独家专访了中国民协副主席、河北省文联副主席、非遗保护专家郑一民。

记者:

能否请您谈一谈,这些年来我们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一些基本情况,比如做了哪些基础的工作,已经列入国家、河北省保护名录的项目有哪些?对非遗传承人的扶持情况?

郑一民:

根据国家的统一部署,近年来我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非遗工作的大普查、大评定工作。工作细致、深入,可以说是“地毯式”的。通过普查、评定,目前已有两批共117项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列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项目是400多项。第三批全国“非遗”项目进入公示阶段,河北有15项。

在普查中,我们深深感到,我省的文化资源非常丰富。虽然不少原生态的文化由于历史的种种原因已经消亡或遭到了很大破坏,但是现在依然存在或活跃在民间的东西还是非常多的,非常令人震撼的。当一个文化工作者置身民间文化海洋时,会感到自己很渺小。我们知道的比不知道的少得多,这是个痛点。

当下,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型,我们更有条件、有能力把老祖宗留给我们的文化财富整理挖掘出来,传承后世。这是历史赋予当代文化工作者的一种神圣使命,是应该做的,是必须做的,是千方百计要把它做好的。

现在我们国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实行四级保护: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都有“非遗”名目申报制度、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制度。但这还远远不够。在田野走访中,我们发现,依然有很多散落在民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亟待抢救和保护。

记者:

《非遗法》已经出台,今年6月1日将正式实施。这对我们河北有什么独特的意义?

郑一民:

我认为把“非遗”保护提高到国家立法的高度,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体现。国外也有一些文化保护法,但是他们的法和中国的有区别,比如说法国、日本,虽然政府也出台了一些措施,但是是以民间为主的,我们国家是以政府为主的。政府是保护的第一责任人。

对文化工作者来讲,《非遗法》出台以前,主要工作是抢救、保护,《非遗法》颁布实施后可以说进入了“后非遗时代”。

《非遗法》,是我国“非遗”保护的一个里程碑或者叫作转折点。有这么几个特征其一是有大批“非遗”项目已经采取了保护措施;二是各级政府,广大民众对传统文化空前觉醒,各地都在整合自己的文化资源,抢占文化高地,用文化打造软实力,有些“非遗”项目已经走上产业化的道路。

进入“后非遗时代”,文化工作面临如下问题。

对于学者来讲,要继续站在“非遗”保护观察和认识的前沿,去发现问题,研究问题,引导社会用科学的理念对“非遗”进行保护。再个很重要的使命是,绕开市场,直奔源头。现在市场红红火火,每挖掘出一种“非遗”项目,都有人热衷于衡量它的市场价值,但古人创造一种文化不是为了挣钱,是为了传承民族文化和血脉。现在还有很多的文化资源有待发掘,如果只是把文化搞成一种挣钱的东西,我认为就亵渎了祖宗留下的文化的神圣。《非遗法》的出台,使文化保护有法可依,我们专家学者要做执法的典范,并对法律中不完善的地方提出意见。

对社会来讲,对“非遗”要按照其自身规律进行科学的保护。所谓规律就是一种文化要有它的生存条件和环境,如果把它的生存条件和环境破坏了,他就要消亡。对政府来讲,千万不要把文化搞成政绩工程,要把它作为提高人民生活幸福指数的工作来抓。尤其不要强迫一些项目走产业化道路。有些“非遗”项目是可以搞产业化的,但不是所有的都可以搞产业化。比如剪纸艺术,就可以走产业化道路,但女娲祭祀可以吗々显然不行。再方面,在产业化过程中,不仅要传承文化的外形,进行商品的销售,更重要的是弘扬文化的内涵。精神的东西,才是文化的要害和核心价值所在。在科学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中,河北做了大量的探索性工作,比如蔚县剪纸的原生态保护和产业化发展,就是卓有成效的。

记者:

您对非遗项目的退出机制有什么看法?

郑一民:

《非遗法》中对于有些非遗项目如果保护不好,传承不好,有一个退出机制。这个措施就是提醒各级政府、所有的文化工作者,“非遗”传承人,必须坚持原生态保护,必须传承其文化的内涵。如果你把它唱歪了,变了味了,那就不叫非物质文化遗产。在非遗文化保护上有的人提出来要“与时俱进”,我认为是值得商榷的。有些东西是可以与时俱进的,有些是不可以的。同样一种文化,比如说这有一个古村落,我在这里生存,是代表这里人的历史和精神面貌的,如果把它拆迁到另一个地方,就消除了这一文化生存的根、生存要素,这就是对文化进行破坏。《非遗法》中的退出机制,是科学保护非遗的重要措施,要求我们必须尊重文化的传承规律。

河北对《非遗法》的出台作了很大的贡献,很多专家学者的意见被吸纳进《非遗法》。同时《非遗法》对河北“非遗”项目的生存和发展,将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很多民众希望运用《非遗法》作为一种武器,来保护活态的“非遗”文化。对于这个法的宣传,省里也出台了一系列的措施,如“非遗”项目展演进高校、各种纪念活动、科学文化讲座等。

记者:

河北省的“非遗”保护工作,下一步还存在哪些困难和问题?

郑一民:

我以为主要是两个方面

一是经费不足。国家对非物质文化保护的力度越来越大。比如,以前对国家级的传承人每年有8000元资金支持,现在是1万元,有的市、县也有专项补助资金。但我们省,省级的传承人到目前还没有补助资金。财政在这方面不应该吝啬,应该大方一些。因为老祖宗留下的东西,是多少金钱都买不来的,是盖多少新建筑都不能与之比拟的。我们作为一个文化大省,虽然出台了很多政策、措施,但是在落实上,尚嫌硬度不够,力度不足。

二是一些县乡镇在对待“非遗”项目上,总是与“产业”俩字相联,热情可嘉,效果却往往正好相反。所以,对不符合文化传承规律的,要有制裁措施,这种奖励和制裁要列入各级党政干部的政绩考核指标。

记者:

请您谈谈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前景。

郑一民

对于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未来,我非常乐观,充满信心。

我以为,很重要的一点是要加强对非遗保护队伍的培养。包括两方面,一是文化工作者。好多人年事已高,已经离岗,而年轻人对文化认识不足,这是非常令人堪忧的一件事情。二是传承人。传承人本身是“非遗”项目的活体代表、承载者,起着其他任何人所不能起的作用。在这种情况下,传承人有义务培养自己的再传承人。而“非遗”项目很多是从农耕时代形成发展来的,小农意识是个潜在的桎梏因素,比如说传男不传女,传同姓不传外姓,传本村不传外村等。我认为,只要是有志于“非遗”事业的人,都可以培养为再传承人,传承人首先要提高认识,解放思想。加强文化队伍的培养这方面,可以和大学生就业联系起来。比如人家韩国,毕业生就跟着某个老艺人学,国家每年给发工资,必须学两年到三年才能离开这个行业,这样他又就了业,又传承了文化。大学生有知识有文化,对“非遗”的认识更全面、深刻。

(责编:宗荷)

猜你喜欢

产业化文化遗产物质
我国氢能产业的发展现状及对策建议
经受市场考验,汉服步入产业化进程
World Heritage Day 世界遗产日
Task 3
Tough Nut to Crack
聚焦物质的分离与提纯
八大突破口攻克物质推断题
论国产青春片的青春消费与怀旧叙事
抓物质特征 巧解物质推断题
文化遗产与我们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