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工程建设投资失控的原因及对策
2011-08-15于慧斌
于慧斌
在近几年的工程建设中,经常会出现工程结算超概算、超估算的现象,究其原因主要是施工图设计深度不够、合同签订不严、现场签证管理不慎等原因造成的。2011年是我国“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建设项目多、投资大,也是各项基础设施建设的关键一年。现就如何规避投资失控,有效控制工程造价,谈一些粗浅认识。
1 造成投资失控的原因
1)图纸设计深度不够。工程建筑规模、结构形式、建筑造型、装修标准方面直接决定了工程投资大小,图纸设计完成后就决定了70%~80%的工程造价,所以图纸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一个阶段。部分建设单位在图纸设计前自己没有一个明确的建设意向和标准,由设计单位随意设计,由于设计单位不能准确理解建设单位意图,部分设计人员缺乏施工经验,加之图纸审查不细等原因,致使图纸设计的精度不高,施工内容设计细度和深度不够,图纸完成后又缺乏详细审核,施工中发现问题再进行补救。例如一个工程项目还没有正式开工,往往在开工前的图纸会审中就会发现多项设计上存在的缺陷、漏洞和相互矛盾的设计内容,在施工中还会陆续发现很多与实际不符、各专业相互影响无法施工的现象,不得不进行设计变更;部分建设单位在施工图设计时不确定装修标准和材料款式,主体结构完成时才调整确定材料颜色、档次、规格、款式,不利于事前准确计算工程造价。
2)招标把关不严。由于对投标单位资质审查不严,一些资质低、信誉差的承包商或者挂靠单位,往往采取“压价中标”的投标策略,中标后寄希望于工程变更、追加投资或采取不正当手段等方式谋求营利。在评标阶段,往往评标工程中以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专家居多,缺少工程造价方面的专家,另外由于评标时间短,致使投标书中的一些造价方面的问题不能及时发现,为施工单位结算索赔留下伏笔。由于建设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少、经验不足,不能有效控制工程变更项目和费用。
3)合同签订不细。近年工程结算纠纷时有发生,很大原因是因为合同款项不明确、双方对合同条款理解有差异造成的。合同签订中的常见问题有:前后矛盾、用词模棱两可、变更索赔和材料差价调整不明确等,例如通用条款约定为固定总价合同,专用条款又约定以实结算;不明确材差是否调整,或者约定调整却没有明确调整方法、依据;使用“除另有规定的除外”“视具体情况而定”等含混不清的词语,容易引起索赔纠纷。
4)变更签证监管不到位。部分单位对现场负责人的变更签字权不明确,常随意签证、越权签证,甚至出现谁想签证就签证、谁想变更就变更,一个部位多次反复变更的现象,结算时由于变更费用大而投资失控。另外个别工程项目负责人缺乏相关业务知识,在施工签证中,同时对隐蔽工程不注意留存书面、图片、影像资料,不利于竣工结算时变更费用的确定。
2 相应措施
1)明确设计标准。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是事前控制,是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要阶段,设计内容要力争做到明确、详细、全面,才能有效控制工程投资,真正做到按图施工。首先要采取限额设计,强化经济理念,限额设计就是设计时要按照初步设计总概算来控制工程造价。建设单位要向设计单位明确本项目的投资限额、工期、质量、装修等方面的要求。其次要细化标准、精度设计,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说明自己的功能要求,尤其是一些特殊功能和要求,最后要聘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详细的图纸审查,通过对施工图纸反复审核以减少漏洞,并及时发现纠正。装饰部分是施工中变更最多见、随意性最大的部分,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建设单位进一步完善、明确使用功能和确定装饰工程的细部做法。确定内外墙、防水、屋面工程做法,确定地砖、墙砖、成品门、外墙装饰材料的款式、颜色、规格、价位。
2)严格进行资质审查。为防止不良单位中标,可以通过严格的资格预审,采取工程担保和工程保险来加以防范。首先要严格落实资格预审制度,在资格预审中选择信誉度高、有类似施工经验、工程质量优良的施工单位作为潜在投标人,主要查看投标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投标单位在本地建设部门的有关评优、惩罚记录,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项目经理近三年完成的主要业绩及信誉情况。还可查看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在施工单位的聘用合同、工资开支情况,通过以上方法甄别出的联营、挂靠、声誉差的施工单位要坚决剔除。另外可以通过缴纳投标保证金(一般为概算的2%)方法来有效约束投标单位的行为,降低建设单位的招标风险。同时实行履约保证金制度(一般为概算的5%~10%)和工程担保制度来规范中标单位施工期间的行为。
3)严密拟制招标文件。在招标文件中要明确工程承包的内容和范围,对投标单位报价中的漏项或工程量少算的项目应视为已包含在报价内,结算时不予调整。应明确说明工程承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和招标施工图纸上的所有内容,图纸上有而招标工程量清单上没有,或者招标工程量清单上的工程量与投标报价中工程量不符的地方,均视为已含在总报价内,对这些人为错误不作为结算依据,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索赔。
4)严格审查投标文件。主要是通过对投标文件的严格评审来实现,包括符合性评审、技术性评审和商务性评审。符合性评审又包括商务符合性和技术符合性鉴定,投标文件必须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无显著的差异或保留,这样可以淘汰恶意低价竞标者。技术性评审主要是方案的可行性评估和关键工序评估,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商务性评审主要是对投标报价校核,审查报价数据的正确性和分析报价构成的合理性,并与标底价格进行比较分析,以淘汰严重失衡的“不平衡报价”投标者,经修正并确认后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防止低于成本价或不合理的、对招标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中标,给工程质量造成严重的质量安全隐患。
5)合同签约要细致严谨。首先要明确合同价款的形式,是固定合同总价还是固定合同单价、可调价格合同。其次要明确施工过程中发生变更和签证工程量引起的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方式。对报价中已有适用于变更项目的单价,应按报价中的单价结算。对报价中已有类似变更项目的单价,可参照此价格确定单价。对报价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项目的,合同中要明确新增项目按何定额和取费标准进行结算。再次要明确材料价格的调整方法。建议对施工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应有承包商承担由于通货膨胀引起的材料价格上涨的风险。对工期超过一年的,对工期较长而必须对材料价格进行调整的,应在合同中明确物价波动到何种程度才可以调整。建议材料价格波动幅度超过10%时才进行调整,同时要确定考察材料价格的地点和时间。还要明确调整方法,一般有按实调整和按系数调整两种方法,前者适用于投标报价中缺项的材料,后者适用于投标报价中已包含的主要材料,系数应以投标价为基础,乘以调查期市场价除以基础价格作为调整后的材料价格。以前我们调查期的市场价是以“定额站”公布的材料价格文件为准的,但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定额站”公布的材料价格文件逐步由指令性向指导性转化,有时公布的材料价格要比市场价高,所以建议我们在施工时就搞好材料价格的调查,以当时的市场价为依据进行最终结算,这样可以进一步减少招标方的费用支出。
6)强化签证管理关,变更签证一般应由承包人根据变更情况提出申请,经现场监理工程师认可,建设单位确认后方可作为结算依据。建设单位要指定现场专人负责签证事宜,根据工程投资大小明确其签字权限,签证要签明时间、地点、事由、数据、部位,要标明几何尺寸,必要时要绘制简图和留存影像资料。
7)严把结算收口关,工程结算是控制工程投资的最后一道闸门,必须把好收口关,主要是对签证、计价依据、取费标准等内容进行审核。首先要搞好计价依据、取费标准、材料差价的审核工作,看定额套用是否准确,材料差价调整方法是否与合同约定相符,所用材料规格品牌型号是否与信息价一致。其次搞好工程量审核及变更签证的审核。第一要查看变更签证的真实性。按照会议纪要、招标文件、变更设计、竣工验收资料、施工合同有关内容,结合现场实际,分析工程施工与竣工图的出入,核对签证的真实性。第二查看签证要素合法性,签证单必须得到承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同时认可。第三要核对变更价款的合理性,通过计算和核对定额套用情况,看工程量是否属实。对照施工合同,看取费标准是否正确,有无错套、高套和重复取费现象。
通过以上几个阶段的控制,投资失控现象能得到及时规避,工程造价基本得到有效控制,从而使基础设施建设更加正规有序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