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规范室内环境检测
2011-08-15霍小林
霍小林
1 何谓“室内环境”,室内环境检测的概念
“室内”顾名思义就是对人们生产和生活的居住环境的总称,大致有工用建筑和民用建筑之分,在这里所谈到的室内环境指的是民用建筑方面的环境,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随着社会的进步、科学技术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越来越注重生活及办公环境的改善。因而也就有了家装这一概念的出现,可是在美丽舒适的家装背后,就隐藏着“杀手”,这就是由家装所带来的室内环境污染。同时也就应运而生了室内环境检测,就是对人们周围生产、生活的环境做一个科学合理的鉴定和建议,并对家装的各个环节起到一个约束的作用,同时针对这些情况给大家一个明确的预防措施。
所谓的室内环境,是相对于室外环境而言的。这里所说的室内不单单是指家居住宅,还包括了工作、学习、娱乐、购物等场所的办公室、学校教室、医院、大型百货商店、写字楼和交通工具等相对封闭的各种场所。从环境检测的概念讲,室内环境的内容大致有两种说法:1)国际性的概念,室内空气质量(IAQ)的概念是在20世纪70年代后期在一些西方发达国家出现的,我国制定的这个标准引入了室内空气质量这个概念,并借鉴了国外的相关标准;2)综合性,室内环境污染的控制指标更多了,标准中规定的控制项目不仅有化学性污染,还有物理性、生物性和放射性污染。化学性污染物质中不仅有人们熟悉的甲醛、苯、氨、氡等污染物质,还有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等13项化学性污染物质[1]。
据国家卫生、城建和环保部门对室内装饰材料所做的抽检表明,有68%的装饰材料能产生对人体有害的物质,挥发甲醛、苯等300多种有毒有机化合物,造成呼吸系统、消化系统、血液循环系统、内分泌系统、神经系统等30种以上的疾病。有专家说,在经历了工业革命带来的“煤烟型污染”和“光化学烟雾型”污染后,现代人正进入以“室内空气污染”为标志的第三代污染时期。人的一生大约有3/4的时间在室内度过,因此室内环境质量的好坏将直接影响人的身心健康。长期工作和生活在污染的室内环境下,大多数人会出现不适感,症状最多的是头痛、胸闷、易疲劳、烦躁、皮肤过敏等反应,世界卫生组织将此种现象称为“致命建筑物综合症”。目前,许多人认为如果室内没有气味,污染就不存在。但日本的一项研究表明,室内污染能滞留长达15年之久,人们是“身在毒中不知毒”,于是各种疾病就悄然而生了。人们想了解室内环境污染状况,最有效的途径是通过先进的检测仪器和国家规定的标准方法进行室内空气质量检测,然后经过科学的分析,做出科学的评价,找出室内污染的根源,有针对性地解决室内环境污染问题[2]。
根据有关权威部门统计,人的一生有70%的时间是在室内度过的,而在首届全国室内空气质量与健康学术研讨会上,中国室内装饰协会环境检测中心公布了惊人的事实,全国每年由于室内空气污染引起的死亡人数已达11.1万人,平均每天约死亡304人,所以为了保障人体健康,进行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刻不容缓,国际经验表明,加强室内空气质量的控制,通常情况下所增加的费用并不多,就可以达到提高劳动生产率的目的。因此,室内环境的好坏已直接关系到我们的健康、经济等重要问题,值得我们对其给予足够的重视了。
随着国务院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的落实,目前我国室内环境保护行业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包括室内环境污染检测、工程验收、室内环境污染净化治理产品和技术以及室内环境污染检测仪器在内的室内环境保护事业发展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因而随着发展的需要就必须对室内环境检测进行规范化管理。
2 如何对室内环境检测进行规范化管理
2.1 制订相应的政策、规范
室内环境问题的出现,就应运而生了一些室内环境检测治理机构,根据国家关于室内环境检测的一些政策,现行的室内检测规范仍然是:国家质检总局、卫生部、国家环保部发布的GB/T 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与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的GB 50325-2001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物控制规范两种,二者在现实实践中还是有一定区别的,区别在于GB/T 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实质上是一个健康人居环境的基本标准,目前对建筑开发商、装修商、家具商并没有强制约束力。GB 50325-2001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物控制规范则是在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对建筑商和装修商具有强制性的工程验收标准。GB 50325的检测条件比GB/T 18883的检测条件宽松,尽管前者的污染物浓度限值略小于后者,但检测前关闭门窗的条件只有1 h,而后者是12 h。因此,按GB 50325标准竣工验收的民用建筑工程和室内装修工程的房屋,不等于达到人居健康的充分条件,如果在房屋中引入了家具,无论新居还是旧屋,室内空气质量很可能进一步下降,为生命健康着想,依据GB/T 18883进行的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才是衡量房屋是否符合健康人居环境标准的根本依据,因此,现行的室内环境检测仍停留在指导或给人们一个知情权的基础上,不能对与室内环境相关的各个环节在行政上进行干预或者规范化管理,为了人们有一个更舒适的居住、办公环境,相关部门应该出台更适合现实的国家规范,在行政上能更合理的操作,还人们一个健康的人居环境[3,4]。
2.2 室内环境检测标准实验室的建立
作为检测部门,特别是室内空气检测机构,与现场采样数据分析是必不可分的,规范的采样过程当然是严格的,在做好室内环境采样的基础上,对采集样品的分析化验工作更是重要的一部分,分析化验数据的科学化与化验室标准化建设情况是有必然的关联的。实验室的规范化建设对以数据分析为主的室内检测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不但在实验仪器等硬件上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标准化实验室建立,还应该在实验室操作人员的业务工作能力上进行强化培训,相关部门进行必要的监督,提高实验室认证的门槛,对申请单位检测能力进行验证检测,同时通过文件的流转和报告的形式对其质量体系控制进行有效性和复合型验证[5]。实验室内部在自身的建设上,还应该在实验室工作流程上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
作为出具检验报告的检测单位,认真做好实验室的质量控制是计量认证的一项重要的技术管理工作。如果获得准确可靠的监测数据,根据实验室建设的相关要求,必须对室内环境检测的全过程实行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室内环境检测质量保证是对整个检测过程的全面质量管理。环境检测质量控制是环境检测质量保证的一部分,它包括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和实验室外部质量控制。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是实验室自我控制的常规程序,它能反映分析质量稳定性状况,以便及时发现分析中的异常情况,随时采取相应的校正措施,这是室内环境检测实验室建立的最基本条件,同时出具的检验报告才更具有科学性、可靠性。
2.3 制定相应标准改变室内空气质量无法可依的状况
国家的相关部门制定的可控标准首先应该把百姓投诉热点的室内环境质量正式纳入竣工验收的范围,这样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室内空气污染对人们健康造成的威胁。对室内检测实验室的资质认可与计量认证进行严格审查,对实验室工作人员采用现场人员平行比对,规范现场测试的方式。对取得资质的检测单位在技术人员、仪器设备、管理制度上严格要求,都应在有关部门的受控范围内。通过科学有效的检测从源头上把住建筑材料关,对于有环境要求的建筑材料进入施工现场的,必须查验检测报告,符合国家的绿色环保要求,并按照规定进行甲醛、氨、苯、氡等有害气体的检测。对于所有的新竣工项目竣工后,一律由建设单位组织进行室内环境验收,并委托检测单位对室内环境质量进行检测。凡按照规定检测不合格的工程,不得竣工,备案管理机关也不得准许备案。那样的话从事室内环境空气检测的单位就有法可依了。
3 改变室内空气检测中的几个观点
随着人们的健康环保意识的增强,室内空气检测市场越来越成为一个热门行业,难免有许多的鱼目混珠的情况产生,因而我们在做好实验室硬件管理的同时,还应该对市场行为进行规范化引导,让人们做到明明白白消费,清清楚楚检测,我们也应对以往的一些错误观点加以纠正,所以应该做到以下几点:1)伴随着各种检测机构的应运而生,大家发现眼前的室内环境检测市场却愈加让人看不懂。明明新装修的房子有异味,可是检测机构检测之后却显示空气质量没有问题。究其原因许多检测单位都是既搞检测又搞治理,走“检测—治理—再检测合格(其实并不一定合格)”的路子,自己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坑骗消费者,因而必须改变以往室内环境检测机构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情况,还大家一个公正明白。2)当谈到室内空气环境,大多数人想到的都是自己居所的空气质量。然而事实上,商场、宾馆的空气质量好坏也直接关系到人体的健康。改变以往公共场所空气质量无人管的境况,建立公共场所室内环境空气日报制度,将公共场所环境质量纳入管理轨道。3)改变以往的室内检测漫天要价的情况,对各家检测单位的检测价格进行审核或者统一,在网上公开,从根本上规范市场。4)如果对检测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国家相关检测机构(如:环境监测站或分析测试中心)申请仲裁,进行全方位的管理监督,解除大家的后顾之忧。
室内空气污染不仅影响人们的工作和生活,而且直接威胁人们的身心健康。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环保意识的逐步增强,大家对室内空气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自己花钱进行空气检测,这已经成为民生问题,提高室内检测的整体水平,规范化管理室内环境检测,是一切一切的基础。
[1]吴慧山.室内环境污染的概念与问题[J].世界核地质科学,2004(3):52-57.
[2]宋春生.室内空气污染的来源及危害[J].福建环境,2001(5):50-55.
[3]沈骥忠.如何做好民用建筑室内装修工程室内环境监控与防治[J].广东科技,2006(8):163-164.
[4]张爱华,王淑丽.浅谈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及防范措施[J].赤峰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05(3):90-97.
[5]朱 立,裴志刚,张 辉.室内污染监测和评价[J].实验技术与管理,2006(6):127-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