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丹麦成为世界首个签署接受2010HNS议定书的国家

2011-08-15刘昭青

世界海运 2011年6期
关键词:装运议定书船东

随着其大使馆公使参赞代表该国于4月14日在IMO伦敦总部签署《国际海上运输有害有毒物质责任和损害赔偿公约2010年议定书》,丹麦已成为世界上第一个接受批准该公约议定书的国家。IMO秘书长Mitropoulos参加见证了签字仪式。

2010年HNS议定书于2010年获得通过,旨在使该HNS公约生效,解决阻碍许多国家批准原公约的实际问题。其将在满足下列条件之日起18个月后生效:

a.至少12个国家表示其同意遵守,其中包括4个各有不少于200万总吨单位的国家;

b.按照第20条第4节和第6节规定,秘书长已经收到信息,即在这样的国家里,其将依照该议定书修订的公约第18条第1节(a)和(c)规定应分担摊款的那些人,在前一个日历年期间已经收到总量至少4000万t摊款于总账户的货物。

HNS公约于1996年获得通过,使得涉及HNS物质如化工产品事故的受害者有可能得到迅速和适当的补偿。该公约涵盖不仅限于污染损害,还有火灾和爆炸的风险,包括生命损失或人身伤害以及财产损失或损坏。

HNS的定义参照包括在IMO各种公约和规则中列表的物质。这些物质包括油类、其他定义为有毒的或危险的液体物质、液化气体,闪点不超过60 ℃的液体物质,包装形式装运的危险、危害和有害物质,定义为具有化学危害性的固体散装物质。该公约还包括先前所装运HNS的残留物,包装形式装运的除外。

根据该2010年议定书的规定,如果损害是由散装HNS所造成,赔偿将首先向船东索取,至最大限额为1亿特别提款权(SDR)。如系包装HNS造成损害,或由包装HNS和散装HNS两者造成,则船东最大责任限额是1.15亿SDR。一旦达到该限额,赔偿将由第二层HNS基金支付,最高额达到2.5亿SDR,包括第一层规定支付的赔偿。

编译/刘昭青

猜你喜欢

装运议定书船东
新年港口装运忙
你应该知道的船东那些事儿
反倾销“替代国”方法的适用条件及滥用情况下中国的应对策略
美国对华反倾销中非市场经济地位认定方法及我国的应对策略
2万t重载运煤列车装运一体化管理技术研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第三议定书
基于船东满意度的船舶售后服务探索
“分期装运”还是“分批装运”?
信用证项下分批装运条款的实际应用分析
《京都议定书》的废止与再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