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2011-08-15周桂君
□文/周桂君
一、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背景及基本思路
2009年5月3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通知》以及此前的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中纪委提出的关于贯彻落实《意见》的任务分工要求,分别将加强村级财务审计工作以及建立和完善农村基层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进一步明晰化,这为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提出了新要求,同时也使这项工作在制度上有了支持和保障。
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相对来说还是个新生事物,在审计的组织、实施以及审计报告所反映的内容及评价方面都没有规范性的操作规程,所以应该坚持本着经济责任审计“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指导原则,在计划安排上慎重考虑,既要积极应对,更要加强风险控制,在审前调查阶段一定要把工作做细做实,尽量考虑村级组织财务管理方面的特殊性,不可依照常规性审计去推断并据以制定审计重点。在制定审计实施方案时,更是要突出保证其财务收支的真实性这一根本点,做到严谨细致,力求审计结果客观公正,最大限度地降低审计风险。
另外,《山东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条例》第八条明确规定,乡镇农经部门对村干部经济责任实施审计,但村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势必要涉及村级经济,所以审计的法律依据必须主要依靠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地方人大或政府制定的法规、规定、办法、制度等,这就要求在审计思路上一方面更加慎重健全,做到师出有名,有理有据。同时,也呼唤着相关法律法规的跟进,积极赋予农村集体经济审计主体具有执法权,并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以及农村集体经济有关管理规定的单位或个人,依法做出处理、处罚。
二、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内容
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涉及很多方面,根据现阶段实际应包括村干部财经法纪执行情况,集体资产、债务及权益的完整性、真实性,任期岗位目标完成情况及经济责任评价。
1、村级财务收支情况。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账,有无坐收坐支;是否超标准发放村干部工资、奖金和补贴;有无违规开支应由个人承担的各种费用;有无虚报、冒领、套取集体资金的问题。
2、村级债权债务情况。是否存在利用职权长期占用集体资金问题。村里举债是否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按规定审批程序办理;是否存在以兴办公益事业为由擅自高息借款;是否擅自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抵押,导致新增债务。
3、村级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惠农补贴资金的发放情况,有无违规使用、截留、挪用等问题。
4、村集体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发包管理以及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情况。是否公开招投标,有无暗箱操作,“人情”承包和“以权”承包,徇私舞弊等问题。
5、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使用情况。有无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和私设“账外账”、“小金库”的问题;集体企业改制、“撤村建居”、合并村、集体资产管理与处置等工作中,有无非法转让、转卖和侵吞集体资产的行为;集体土地、“四荒”等资源的承包、租赁、担保和出让,是否履行民主程序,实行公开协商和招投标,签订规范的承包合同;征地补偿费使用、分配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6、任期经济责任目标完成及经济责任评价。任期内农民人均纯收入等经济指标是否增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否完成;村级集体资产是否增值、债务是否下降;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落实是否到位;有无违规决策,给集体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7、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村民要求审计的其他事项。
三、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原则
村干部经济责任评价是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环节,应把握以下原则:
1、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不能主观臆断,妄加猜测。
2、评价简明扼要,定义准确精炼,不能似是而非、模棱两可。
3、妥善处理好个人与集体关系,分清个人责任与集体责任,界定明确,责任明晰。另外,只对审计涉及范围内的事项进行评价,不可越权以及超范围对应由组织人事部门给予评价的方面予以评价。
4、对于无碍大局的一般性问题和不足,并不作原因剖析,也不宜进行审计评价,而宜作为审计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应把握住对事实不清的事项不评;证据不充分的事项不评;政策法规界限不清的事项不评,从而增强审计评价的客观性和准确性以及安全性。同时,也要严格执行四个界限,即要全面地、辩证地评价是前任责任还是后任责任;是直接责任还是间接责任;是个人决策还是集体决策;是主观原因还是客观原因,准确划分责任,增加审计报告的说服力。在评价内容上要突出财务收支、债权债务的真实、合法性,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涉农政策的执行情况,重大经济决策的形成情况以及领导干部本人遵守廉政规定的情况,切实保证审计效果。
四、完善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后续制度
一是应坚持审计查出问题通报制度。根据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查出的主要问题和典型案例,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并出台相关措施规范村级财务核算方法、加强财务管理、保障集体资产安全完整、维护村民的利益。
二是应坚持审计信息披露制度。应定期召开村干部有关会议或交流会的形式披露经济责任审计查出的专业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探讨实践问题,推广先进村财务管理工作经验。
三是应稳妥有序地推进村级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示制度。应像村务公开一样在一定范围内实施审计结果公示制度,从而维护广大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决策权,以促进社会和谐,保持农村稳定。
四是将“村干部经责审计”结果作为对村干部调整任用的重要依据。通过对审计结果的运用,加强村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完善村级领导的考核办法,并及时调整配备领导班子,保证农村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及有序进行。
[1]周朝显.走出乡镇领导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误区.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0.10.
[2]虞国庆.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体系.农村财务会计,2011.6.
[3]山东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条例.
[4]陈琛凝.加强村级集体经济审计的几点思考.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