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对外贸易的影响
2011-08-15□文/王旭
□文/王 旭
绿色贸易壁垒属于非关税壁垒的一种,作为一种全新的贸易保护手段,已日益成为国际贸易中最隐蔽、最难跨越的贸易障碍之一。当前,很多国家采用绿色贸易壁垒来保护本国贸易,对我国的对外贸易产生了很大影响。
一、绿色贸易壁垒提高产品成本,降低我国出口企业效益
(一)环保标准提高了出口产品成本。绿色贸易壁垒的推行要求企业将环境保护纳入产品的出口过程,将环境科学、生态科学的基本原理运用到产品的生产、加工、贮藏、运输和销售等过程中去,进而形成一个完整的无公害、无污染的环境管理体系。因此,产品在流通过程中,生产制造商为了达到进口国对商品的环境保护标准,不得不增加有关环境保护的检验、测试、认证和鉴定等相关费用。产品的外观包装、出口标签和商业广告宣传亦会有大幅度的调整,出口产品的各种中间费用及附加费用也相应增多。由于目前国际上对产品的环境保护标准尚无统一规定,因此各国对进口商品的环保要求亦不尽相同,在满足了一个进口国环保要求的同时,可能仍达不到另一个进口国的环保要求,导致出口商品成本的不确定性和国际竞争力的降低。
(二)繁琐的检测使出口产品成本增加。为满足进口国对产品的环保要求,我国企业需要对产品进行检测,投入的设备、人力、昂贵的检测费已经增加了出口企业的成本,又由于我国的检测设备较之于发达国家有一定差距,国内商检部门和企业自身都不同程度地缺乏检测的方法、技术和标准样本,不得不大量进口检测设备;更有一些进口商不承认我国的检测结果,必须由指定的外国认证机构认证,而这些机构的认证费非常高。如绿色标志制度所带来的直接费用就是收取标志申请费和标志使用年费。这些费用的数额一般是根据标志产品年销售量的百分比进行计算,对国内和国外的申请者是一视同仁的,但是它对于小型生产企业和资金实力薄弱的企业而言是个负担。通常,出口企业不得不将较大份额的环境费用在内部消化,由此增加了生产成本、提高了产品价格,使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被削弱。
由于我国出口的多为劳动密集型中低端产品,廉价的劳动力是我国企业的比较优势所在,出口产品在国际市场上享有一定的价格优势。而绿色贸易壁垒抬升了我国产品的价格,尽管一些绿色贸易壁垒措施没有对市场准入直接设限,但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我国出口产品的比较优势,使其竞争力下降,从而影响了出口企业的效益。
二、绿色贸易壁垒不利于我国产品进入国外市场
随着绿色贸易壁垒的增加,我国部分出口产品的市场迅速萎缩,甚至被挡在进口国的门外。我国的出口市场主要集中在发达国家和部分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它们约占我国外贸出口总额的90%。在我国出口的前10位国家和地区中,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和地区,包括日本、欧盟、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均为世贸组织中“贸易与环境委员会”的重要成员,这些国家实施环保行动较早,公众环保意识强,环保技术先进,其国内市场严格的环境要求与标准正逐步形成形形色色的壁垒,而且他们的行动往往得到一些新兴工业化国家的积极响应。我国许多产品由于环保、安全因素无法进入这些市场或被迫退出市场。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有三:(1)我国出口产品不符合进口国的标准要求,被拒之门外;(2)贸易对象国任意提高标准,致使出口企业无法达到;(3)标准提高增加了出口成本,一些出口企业无法承担费用,不得不退出市场。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每年有80亿美元的出口商品受到国外绿色贸易壁垒的影响,240亿美元出口产品因达不到发达国家环保包装要求而受到影响。如果绿色贸易壁垒在上述国家和地区不断扩张,那么我国的出口市场将会面临十分不利的局面。
三、绿色贸易壁垒的需求引导效应减少了我国产品出口
发达国家的许多绿色贸易措施,如环境标志制度、环保技术标准认证制度等,其实施的重要目的是提高消费者的环保意识,引导消费者在做出购买决策时更多地考虑获得绿色标志或通过绿色技术标准认证的产品,从而最终促使生产商提供对环境有益的产品和服务,达到环保的目的。虽然这些措施中绝大部分都是非强制性的,进口产品可自由申请,但是由于我国主要的出口贸易伙伴都是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这些国家经济发展水平高,消费者的环保意识非常强烈,上述环保措施能在相当程度上影响消费者的购买决策过程,引导消费者对产品的环保偏好,因此此类措施能在相当大程度上影响进口国消费者对进口产品的需求。而且,为了促使厂商进行环保技术创新,这些国家制定的此类措施的环保标准一般都比较高,这就使得本已处于环保技术劣势的我国出口产品更是难以达到其标准。因此,在进口国市场中,此类措施对我国出口产品的影响就更为显著,消费者对缺少此类标志或达不到标准的我国出口产品的偏好降低,表现为需求下降,从而减少对我国产品的进口。
四、绿色贸易壁垒引发的贸易摩擦日益增多,严重影响我国对外贸易关系
基于国际环境贸易关系的不平等,以及在国际贸易中对绿色技术理解的不一致,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环境问题上存在严重对立。20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以来,发达国家基于自身的利益,屡屡打着环保的旗号,采取单方面的贸易措施,限制外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产品的进口,频频引发双边和多边贸易摩擦和纠纷。我国是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的差距是明显的。出口商品经常受到进口国,特别是发达国家设置的绿色贸易壁垒的冲击。许多出口商品被销毁、退货、禁止进口,不仅使我国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引发我国与进口国间的贸易摩擦和纠纷,严重的引发贸易战,对双边、多边贸易关系,甚至外交关系产生极为消极的影响。
五、绿色壁垒使国外污染产品和产业向我国转移
由于发达国家的环保标准越来越严格,发达国家的一些污染产品及污染产业通过贸易和投资向我国转移的事件屡屡发生。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发达国家可利用的贸易机会明显增多,加之我国的环境标准较低,保护法律体系不完善,执法机制存在明显缺陷,发达国家通过贸易、投资形式或技术转让形式实现污染转移的可能性增大。因此,在对危险废物的越境转移和污染密集产业引进的控制和管理方面,我国将面临十分严峻的形势。发达国家向我国输出污染物和污染产业的形式主要有:
(一)发达国家利用贸易向我国输出污染。主要方法有:
1、以兜售“资源性”废物为名,通过直接贸易形式把“洋垃圾”转移至中国。如1991~1993年,美国向中国出口有色金属废液及废旧汽车蓄电池等废物达122,884吨;1996年3月美国以“一号废纸”名义输入630吨城市生活垃圾进入北京。上海也曾经发生类似“洋垃圾”进口的事件。全国各地新闻媒体上经常有洋垃圾入侵当地的新闻。据绿色和平组织的一项调查报告,中国废物入境数量巨大,而且增速惊人。1990年进口量99万吨,进口额2.6亿美元;1993年进口量828.5万吨,进口额15.75美元;1997年进口量1,078万吨,进口额29.5亿美元。洋垃圾的大量进口加剧了我国的生态环境危机,危险废物的堆放、拆解、处置等过程严重污染了当地的水质、大气和耕地。
2、通过提供假检验证书或其他欺诈手段,向我国输出在本国禁止生产和流通的有害产品。
3、发达国家向我国销售低于本国技术标准的产品。由于我国能够直接拿来作“绿色贸易壁垒”的环境保护法规、标准数目很少,环境保护门槛低,必然造成低标准的外国产品大量涌入。过去多次市场抽查表明,许多进口食品的卫生质量低劣,如欧洲牛奶二噁英含量与法国洋酒牛血粉事件。大量低劣产品的进口既危害人民群众的健康,又冲击了国内市场,必须引起足够重视。
(二)以投资形式将高污染产业或者项目移至我国。以投资的形式向我国转移在本国禁止生产的石棉、铸造、有色金属冶炼、化工、医药、纸浆生产等高污染产业或者项目。我国有些地方制定了各种优惠政策以吸引外资。一些外商以此为机会,在不少地区投资兴建污染治理费用高、处理难度大、易给我国带来严重污染和危害的生产性企业,以获得高额利润。20世纪九十年代初,某些跨国公司利用本国产业调整之时,将一些在其国内已被法律禁止的污染型产业或大量浪费资源的夕阳产业转移到我国。例如,一些世界知名洗涤用品公司就曾经将在其本国内已禁止或即将被禁止生产和使用的高磷洗涤用品转移到我国生产和销售,不仅给城市水质带来严重污染,而且破坏了邻海的海洋生物资源。
(三)以“技术转让”的形式将国际公约禁止的落后淘汰工艺输入我国。最典型的例子是:根据保护臭氧层的《维也纳公约》、《蒙特利尔认定书》,发达国家对使用氟利昂的产品已于1996年禁止生产和销售。一些外商利用我国有些地方政府官员和企业负责人对国际公约内容不了解,把生产或使用受控物质的大批企业转移到我国。
[1]王金南,夏友富,罗宏,葛察忠.绿色壁垒与国际贸易 [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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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余鹏.浅析绿色贸易壁垒及其对策[J].世界经济情况,20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