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支持廊坊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研究
2011-08-15田彩瑞
□文/陈 萍 李 冬 田彩瑞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十二五”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要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形成先导型、支柱型产业,切实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和经济效益。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能够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和有效的风险管理,对于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的进程、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将发挥重要作用。
一、廊坊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现状
在“十二五”开局之年,廊坊市市长王爱民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未来五年,我们将加速构建高端产业结构,基本建成新型产业体系。坚持以电子信息和休闲商务两大标志性产业为引领,加快培育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新型农业,做优做强传统优势产业。到2015年,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0%,以现代服务业为主导的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42%”。这一规划,将为廊坊市以电子信息和休闲商务两大标志性产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带来巨大的历史机遇。近几年,按照“京津冀电子信息走廊、环渤海休闲商务中心”发展定位,廊坊主导产业实现历史性变化:富士康、华为、润泽信息港等一批投资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科技含量高的产业龙头项目落地建设,电子信息产业增加值达到98.4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7.4%。会展旅游、休闲商务、金融服务、健康医疗等现代服务业发展迅猛,服务业增加值达到461.5亿元,科技创新能力明显提高,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193.5亿元。廊坊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开发区,燕郊开发区被批准为国家级高新区,新兴产业示范区建设加快推进;“5·18”展会成功升级为国家级展会,全市已拥有14处国家A级以上旅游景区、42家星级酒店和国内一流的高尔夫球场。建设了燕达医疗健康城、汇福健康城,电子信息、商务休闲产业已形成强劲发展势头。
围绕构建以“京津冀电子信息走廊、环渤海休闲商务中心”为标志性定位的现代产业体系框架和城乡发展格局,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立足区域经济特点,改进金融服务,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支持,金融对经济的支撑作用进一步增强。截至2011年6月末,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1,496.2亿元,比年初增加153.8亿元,增长11.5%,高于全省平均增幅2个百分点。廊坊市获得“2010中国金融创新城市”、“2010中国最佳信用环境城市”称号。
二、金融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和发展是一个长期、持续的过程,初期高投入、高风险的特征十分突出,需要大量长期稳定的资金投入,离不开金融的大力支持。虽然金融在支持廊坊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间接融资困难。廊坊市目前的融资体系仍以银行信贷等间接融资为主,但是战略性新兴产业一方面由于经营的时间短、风险高、业绩不稳定,很难获得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信用贷款;另一方面这类企业主要依赖研发人员的创造性劳动推动企业发展,其用于生产经营的固定资产相对较少、金额较低,可用于抵押、质押的资产有限,从而也难以获得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抵押、质押贷款。据统计,截止到2011年6月末,全市金融机构房地产类贷款余额达645.2亿元,占全市贷款总量的43.9%,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7.6个百分点。贷款过度集中于房地产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二)直接融资比例过低。资本市场在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具有重要的作用。一是资本市场可以为其筹集急需的发展资金,推动科技成果向现实的转化;二是资本市场可以优化治理机构,推动有竞争力的企业迅速形成竞争优势;三是资本市场为各类资金提供了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机制,让市场去帮助发现、筛选和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目前,廊坊市有4万余家企业,但是上市公司只有7家,直接融资比例过低,且在7家公司中,只有新奥控股、德利国际新能源算的上是新兴产业,其他5家为传统行业。
(三)融资体系不完备。目前,廊坊市融资体系尚不完备,各商业银行在廊坊市的分支机构较少,针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信贷产品缺乏;缺乏创业投资基金等机构投资者。据统计,科技部、财政部通过引导基金出资3.09亿元参与设立了14家重点投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业投资公司,带动社会资金20.43亿元,但廊坊市尚没有成立创业投资、风险投资、产业投资基金,与经济发展严重不匹配。此外,专业担保机构规模较小等问题,也亟须完善。
三、金融支持廊坊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对策
应通过加大信贷支持、加快金融产品创新、健全多层次金融组织体系、鼓励企业多渠道融资等方式,解决廊坊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面临的融资问题。
(一)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通过信贷结构的调整,推动廊坊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围绕“十二五”战略部署,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条件的项目建设。重点支持对完善投资环境,提升区域竞争力、服务功能和水平的基础性、公共服务性重大设施项目;紧盯为域外市场服务、能够确立更大更高区域产业分工地位的重大产业项目;加大规模型同类产业和同一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信贷支持;加大对企业自主创新的信贷支持力度;优先支持重大科技产业化项目、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等。
(二)鼓励企业上市融资。鼓励战略新兴产业优先上市,加大对拟上市条件企业的辅导和培训力度;进一步增加服务功能,对于拟上市公司的资产置换、土地出让、剥离、财产过户登记等提供“绿色通道”;对于上市成功的企业加大奖励和补贴力度,积极推动廊坊支柱产业、新兴产业中的龙头企业积极介入资本市场。
(三)建立创业投资基金。一是建立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由廊坊市政府出资,设立廊坊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充分发挥引导基金对风险投资、民间资本和新兴产业的导向作用。二是大力发展创业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出台财政、税收、金融优惠政策,鼓励设立创业投资基金,制定创业投资章程、合约等文件规范性指引,保护创业投资者合法权益。加大对创业投资人才的培养力度,吸引具有实践操作经验的专业人才从事创业投资事业。
(四)建立区域性担保体系。紧密契合廊坊经济发展需求,建立高新技术、园区建设等专业担保公司;建立跨区域担保机构,增强担保实力,放大担保倍数;完善担保体系,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信用担保公司,完善信用担保风险补偿和风险分担机制。
(五)积极发展债券融资。广泛宣传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产品及政策,做好企业发行前的辅导和相关服务工作,引导企业运用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等多种债券融资工具,鼓励多个企业联合,或以产业集群、工业园区企业打包方式发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中小企业集合债券融资。
(六)加大产业园区金融支持。在继续做好廊坊开发区、燕郊高新区等既有园区和产业聚集区信贷支持基础上,抓好河北廊坊新兴产业示范区、临空经济区等重点园区金融扶持,充分发挥现有孵化器的综合服务优势,增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金融支持能力。相对集中在科技园区和新兴产业示范园区的新兴产业,应以园区为载体,通过发行联合信托、联合债券、联合票据等方式来解决融资难题。
(七)加强金融与财政等政策性手段的配合。通过政府采购或政府补贴消费等手段积极培育市场,引导金融支持。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金融机构要研究实行税收优惠,规范财税部门对银行科技贷款坏账的核销程序。对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股权转让,应研究减免资本收益所得税。对涉及到国家重大利益和安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如重大科技专项等,可考虑由政策性银行按政策性项目帮助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