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我国高职教育校企合作办学面临的问题分析

2011-08-15李慧英

河北职业教育 2011年3期
关键词:职业院校校企院校

李慧英

(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江西 南昌 330013)

我国高职教育校企合作办学面临的问题分析

李慧英

(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江西 南昌 330013)

深入分析了目前我国高职教育在校企合作上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推动高职教育校企合作办学的政策措施和建议。

高职教育;校企合作;问题分析

进入21世纪以来,伴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缺乏的局面越来越严重。因此,人们再一次把目光投向职业教育,对职业教育寄予厚望,希望职业教育能在我国新一轮经济腾飞的过程中发挥出积极的作用。2006年3月,教育部印发了《关于职业院校试行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的意见》,要求各职业院校坚持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培养模式,逐步建立和完善半工半读制度。这标志着校企合作培养模式已经正式铺开并步入实施阶段,校企合作是当前职业教育的方向性所在。本文根据《道路与桥梁专业校企合作共建实践教学基地研究》课题团队成员近一年来对我国高职教育校企合作现状的调查资料,分析了当前我国高职教育校企合作办学面临的问题及其原因。

一、我国高职教育校企合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各高职院校通过多年的努力,在校企合作方面取得了不少的成绩,也涌现出许多与当地发展相适应的校企合作模式。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我国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教育也存在许多问题,特别是政府制度保障的欠缺,从而导致在功利性目标驱动下,校企合作存在明显的短期行为特征。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校企合作欠缺动力驱动和制度保障,企业参与积极性不高

我国高职教育目前在校企合作上,既欠缺国家出台的相配套的法规体系等制度保障,也欠缺地方政府为推动高职教育发展所制定并实施的鼓励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各种优惠政策,导致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不高,在参与合作的过程中带有明显的功利色彩,与学校是否合作均会放在“是否能给企业带来利润”这一标准下决策,如果与校方的合作无法为其实现“赢利”的目的时,校企合作无疑就会面对“校方热企业冷”的尴尬局面。

2.校企合作形式化

我们观察到大量以下现象:有些职业院校将校企合作工作停留在学校与企业的协议书上,认为协议一旦签订,就有了向上交待、向各种教育教学检查组交差的资料;有些职业院校对产教结合工作认识十分肤浅,仅将其工作理解为请由企业专家组成的专业指导委员会代表来学校进行专业咨询讲课。

3.校企合作层次定位低

校企合作已成为高职发展的必然趋势,这是经济发展对教育提出的客观要求,也是高职生存、竞争和发展的内在需要。然而,高职教育校企合作层次不高、定位不准,仍有待改善和深化。大部分院校合作的表现形式基本上处于初期阶段,停留在推荐毕业生就业的合作层次。一些院校为了和企业建立联系,甚至中断教学计划,将学生送往企业进行简单技能的生产,为繁忙的企业创造利润。在此期间,学校和企业一般不配备教师进行指导,学生进行的是简单重复的工作,系统学习得不到保证,简单的合作使得学生变成了低层次的打工仔。这种校企合作模式往往没有严格的教育培养计划,更没有树立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育理念,忽视了教育体系的建立,培养出来的学生只具备单一技能,不具备完善的职业能力,没有发展后劲,更不可能有创新能力。

4.校企合作稳定性较差

校企双方在合作之初,往往较为热情与冲动。尤其在双方功利性目标驱动下,校企双方的合作意愿都较为强烈,往往使得学校为了解决学生就业而盲目地与企业开展合作,对企业的品质不加评估;而企业为了吸纳廉价劳动力或出于其他利益目的,以“学校必须为企业提供多少劳动力”为条件答应与学校合作。在这种合作情况下,校企双方的合作往往比较仓促,学校极易将“劣单”企业引入学校,而企业也不会真正开展学校所需要的合作项目,学校往往在得到经验教训后不得不提前终止合作关系,导致“一次性合作”现象突出。而在与优质企业的合作中,由于缺乏再续合作,也使得已有的合作成果得不到巩固和加强。

二、高职教育校企合作面临困境的原因分析

1.制度和法律保障措施不力

虽然校企合作备受政府、院校、企业、学生、家长和社会等各方面的关注,已经成为评价院校和培训成果的重要内容之一,但至今仍没有形成完备的体制、机制和制度的保障,缺乏强有力的政策措施支持。我国的《职业教育法》明确规定企业应当承担职业教育的责任,包括免费接收职业学校实习生,但就校企合作并未制定相应的具体实施条例,并未从法律层面上建立有效的校企合作保障机制,对校企合作中的学校、企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缺乏必要的监督和约束,缺乏具体指引和鼓励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支持职业教育的政策导向和具体化的引导及约束机制。这些都使得合作的层面较低,合作的稳定性、长期性较差,合作的效能得不到充分发挥。

2.政府的主导与支撑作用缺失

校企合作作为高职教育发展的必由之路,培养高技能人才的重要途径,对于提升国家的尖端制造业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也有着重要意义,受到了发达国家政府的高度重视。美国早在1962年就成立了国家合作教育委员会和合作教育协会负责协调全美1000多所院校的合作教育工作。1994年克林顿政府通过的从学校到职场机会法案更是把美国企业与学校之间的合作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要求各州政府建立“从学校到职场机会”教育体系,同时联邦政府拨出专项资金用以开展校企之间的合作。

目前,我国的校企结合仍然带有明显的自发性、民间性,缺乏足够的政府财政和政策支持,缺乏统筹规划、统一布局。目前,各级政府尚未建立专门的协调机构,负责设计、监督、考核和推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造成很多合作项目难以获得企业主管单位、劳动部门和教育部门的支持,校企合作主要靠关系和信誉建立、维系,缺乏合作办学的内在动力,难以形成长效的合作机制。同时,由于存在征地、资金短缺、基本建设、设备采购、运行机制等一系列困难和问题,缺少政府的大力支持和积极推进,部分地区虽已开始启动区域共享的产学研合作实训基地建设,但进展缓慢。

3.对校企合作存在认识上的误区

目前,无论政府、行业(企业),还是院校本身,都还处于“叶公好龙”阶段。一方面院校偏重利益,更多地考虑校内教职工的收入问题,总想从企业方面得到些什么。学校既不愿意及时调整其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及整个人才培养方案,也不愿意投入大量的人力、精力和财力,发展与企业的合作关系为企业利益考虑,致使校企合作难以深入下去。另一方面,很多企业缺乏对校企合作的战略思考和实践经验。企业过分强调自身的经济利益,而忽视了自身应承担的社会责任。企业普遍认为,人才培养是院校的责任。还认为在当前人才市场供过于求的情况下,企业自身可以以较低的成本解决劳动力、技能人才和技术、信息方面的问题,没有必要花费较大成本与高职院校合作解决。以上认识的结果导致企业在校企合作中处于“消极、被动”的状态,校企合作最终成为企业对院校的“公益支持”或“功利性投资”。另外,政府缺乏有力的财政和政策支持,很多地方的校企合作仅仅停留在“政府搭台,政府唱戏”的表面形式上。

4.不重视与中小企业的合作

纵观美国校企合作的历史,我们不难看出,校企合作最初发起的根本动因其实是为了解决当地企业技术工人短缺的问题,因此地方企业参与的要求更为迫切。随着社区学院在美国高等教育中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其与当地中小型企业合作、为当地经济发展服务的特色也越来越明显。

但是,在我国要实现职业院校与中小企业的校企合作,具体操作起来是有困难的,尤其是公办职业院校。一方面他们与中小企业素无往来,如果不做市场调查,根本不可能知道这些企业的人才需求;另一方面,许多学校仍然套用过去安排生产实习的方式,在寻找产学合作教育的合作对象时走不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圈子,同时为了便于管理,往往希望把学生安排在少数几个工作单位,就算有中小企业自己找上门来,职业院校在没有转变观念之前也多数是热情不高。这个时候如果政府,具体来说就是职业院校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民营)企业的主管部门能够出面做“中介”,把职业教育和中小企业对接作为政府的一项工作,那么双方合作的成功率就会大大提高。

三、建 议

校企之间的成功合作既能为高职提高办学能力,又能为企业培养大批既有足够的理论知识,又了解企业用人要求,具有实际操作能力的实用型人才,将为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笔者结合我国校企合作的现状与问题提出以下建议,或许会对我国校企合作的进一步开展提供一些有益的帮助。

1.加大政府的支持力度

一方面,政府应该通过立法把企业与学校之间的合作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同时应拨出专项资金用以开展校企之间的合作。另一方面,政府应提供相应的激励机制和激励政策如税收减免、财政补贴及专项资金支持等政策来吸引企业加入校企合作。

2.成立专门机构协调校企合作

职业教育与企业各自属于不同的行业,校企之间的合作很难像一般企业那样直接达成契约或股份合作,而设立专门组织机构如行业协会,在校企之间搭建桥梁,通过协会之间的沟通,校企之间的合作就会比较顺利。

3.重视与中小企业的合作

有句话说得好,“适合的就是最好的”,因此合作双方的层次、类型一定要相符。在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现代化程度日益提高的今天,大型企业对人才的需求层次很高,这些企业其实不是职业教育的主要消费对象,而中小型企业所急需的中、高级技术人才正与职业教育培养的人才层次相符合,因此中小企业才是职业教育的目标消费者。

[1]胡常胜.高职院校校企合作中企业动力不足的原因探析明[J].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6,(6).

[2]刘存刚.美国校企合作及其对我国职业教育的借鉴意义[J].教育探索,2007,(8).

[3]彭新宇.湖南省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校企合作研究[D].国防科学技术大学,2005.

[4]郭宗诚,张连峰.当前高职院校产学研结合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6,6(6).

[5]李芳.我国高职教育滞后原因及对策[J].考试周刊,2007,(20):18-19.

2011-02-06

李慧英(1972-),女,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工学硕士,主要从事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与职业教育教学工作。

猜你喜欢

职业院校校企院校
如何加强职业院校学生的德育教育
深化校企合作促进应用型人才培养实现校企生三方共赢
浅谈职业院校中的美术教育
校企联合对人才培养的作用
校企合作运行机制初探
校企合作五反思
支持水利职业院校发展
院校传真
院校传真
院校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