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培养大学生生命责任意识入手进行生命教育
2011-08-15陶恩前
陶恩前
浙江树人大学 浙江 杭州 310015
1 大学生生命责任意识教育的现实需要
哲人泰戈尔曾说过:“教育的目的是应当向人类传送生命的气息。”然而,不尽如人意的却是,我国长期以来的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都比较重视对青少年的应试教育、成才教育或所谓的成功教育,反而忽视了最应该进行的、最根本的生命教育。
人拥有生命权利的同时,也拥有生命的责任。生命责任不仅指个人对自己生命的责任,也包括对他人生命的责任,任何人都没有剥夺他人生命的权利。
许多大学生没有真正理解生命的特征和包容性,片面地把自我生命的珍贵性看成是唯一的,把对生命的责任看成是对自己生命的责任,不知道珍爱生命不仅是个体生存的需要与权利,更是一种责任与共同生活的基本法则。珍爱生命是不仅要珍惜自我的生命,同样也要珍惜他人的生命,珍惜他人的生命同样是自己的责任。
然而,近年来大学生自杀、杀人以及网络相约自杀的事件频频出现,特别是去年发生的大学生撞人后捅死伤者以及复旦大学生黄山被困事件,更折射出当代80后、90后大学生生命意识、责任意识淡薄的现实,再次把大学教育推到风口浪尖,大学生生命教育已刻不容缓。
2 大学生生命责任意识缺失的原因
当前大学生生命责任意识的缺乏不能简简单单归咎于大学教育,需从家庭、学校和社会多方面来查找原因,从而更有针对性地开展大学生生命教育。
2.1 家长观念和知识的缺乏
国外生命教育起步比较早,在一些发达国家,生命责任教育始于中小学。我国当前形势的发展客观上要求家长必须要具备专业的生命教育知识来从事子女的生命教育工作。作为家长应该提前掌握这些知识,引导学生建立生命与自然、生命与社会的和谐关系,学会关心自然、关心社会,帮助他们形成正确的生命观。但中国的家庭教育存在一定的偏差,父母对子女的期望很高,对子女的评判多以智能高低、学业成绩作为衡量成功的标准。许多家长只重视子女的考分,忽视了对子女身心健康和非智力因素的关注,对子女生命责任意识的培养十分欠缺。
虽然我国近年来也比较重视生命教育,但家长获取相关知识的途径缺乏,得不到必要的和有效的专业指导,家庭与学校之间缺乏有效的互动沟通和协助配合,割裂了生命教育的连贯性。
2.2 学校教育的失误和缺失
由于长期受应试教育的影响,成绩成为教育的指挥棒,从而导致学校教育存在一定的失误和缺失。学习成为压倒一切的首要任务,教育功利化,实用主义至上,对受教育者的人文关怀、价值关怀不足。
从小学到大学,我们往往教育学生见义勇为、奋不顾身,却很少教育他们珍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 中学片面追求升学率,重视智育,轻视德育,学生人文素养不够。而大学生命教育一般仅包含在思想政治教育和心理咨询中,对生命教育的地位与教育内容缺乏明确的定位,生命教育没有系统的知识体系和专门的生命教育教师队伍;对大学生生命责任意识的培养缺乏系统性和针对性,往往流于形式,忽视了个人对社会责任的自觉意识和生命体验,难以内化为大学生自身的自觉行为。
2.3 社会环境的不良影响
美国学者柏忠言在其名著《西方社会病》中,把自杀看成一种“社会病”。在他眼里,自杀既是缺乏社会责任感的结果,也是缺乏社会责任感的典型表现。 在社会处于转型期和网络高速发展的今天,大学生会受到来自社会各个方面的影响。社会上频繁发生的因种种原因浪费、轻视、践踏自己和他人生命的事件,会对大学生的思维方式、意识观念、行为活动等造成冲击。
近年来出现的《死亡笔记》、网络相约自杀、自杀日记等不可避免地对大学生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当悲观绝望的情绪在一定范围蔓延的时候,会不同程度地影响到他人的情绪,导致自杀者越来越多。日本新潟清陵大学心理学教授碓井真文说:“年轻人发现在聊天网站上,他们可谈论隐私话题,包括求死之心。其实许多人并不是真心求死,但一旦有人提出具体实施计划,便会促使人们下决心自杀。”
随着我国社会结构的变化,人的个性独立化程度不断提高,大学生在价值取向上已明显地偏向于自我,非常关心自己的发展前途和现实利益,强调人首先应对自身和现在负责,希望通过努力,为自己创造一个优越、充裕的物质生活。将对自己的责任置于人生责任之首,这本无可厚非,但值得注意的是,少数同学对个人爱好的偏执和对个人利益的过分敏感,使他们的自我责任意识呈现出明显的情绪化和功利化倾向,个人责任和社会责任错位。有些学生为了自身私利不惜牺牲他人利益甚至剥夺生命。去年发生的大学生药家鑫撞人后“怕撞到农村人,特别难缠”而对伤者连刺8刀致其死亡,就是典型的例子。
3 大学生生命责任意识培养的途径
生命教育与其他知识的教授不同,它与我们的生活紧密相连,从家庭到社会都是生命教育的课堂。因此,需要发挥各方的能动作用,共同构建“家庭、学校、社会”相互配合的生命教育网络及教育实践操作体系。
3.1 家庭教育
家长要转变观念,重视孩子的全面发展和健全人格的培养,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通过不同的方式引导孩子珍惜生命、珍爱他人,培养孩子积极向上、乐观进取的生命价值观;增强孩子的受挫能力,建立与他人和社会的良好互动关系,树立正确的责任意识。另外,家长应通过参加培训班掌握系统科学的生命教育知识,在有关高校和研究所的指导下组成生命教育家长联盟,探讨生命教育心得,交流学习和育子经验。同时,积极借鉴国外生命教育的理念,积极拓展生命教育的空间,丰富生命教育的方式,配合学校做好生命教育工作。
3.2 学校教育
学校教育应顺应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实际需要,不断进行教育教学改革,改进人才培养模式,构建科学合理的教育体系和评价机制。生命教育作为大学教育一项极其重要的内容,大学要勇于担负起使命,真正贯彻“以学生为本”的人文关怀理念,开设生命教育课程,组建专职的生命教育师资队伍,积极探索适合大学生特征的生命教育方式,为学生传授系统的生命教育知识。建立健全心理危机预警、干预和宣泄机制,注重心理疏导。转变只关注问题学生,忽视优秀生的一般做法。鼓励学生组建关爱生命的社团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园文化活动,形成积极向上,相互关爱,珍爱生命的校园文化氛围。
苏霍姆林斯基曾说过,没有自我教育,就没有真正的教育。生命教育不只是知识的简单传授,更注重受教者的切身感悟,具有较强的实践性,因此,生命教育基地的建立必不可少。通过不同的形式让大学生进行实地参观、考察和亲身参与,在实践中不断提高对生命的认识,摈弃错误的生命价值观,从而更加珍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
3.3 社会环境的净化
在全社会培育生命道德观念。正是由于道德管辖方式的独特性和管辖范围的普遍性,任何社会都不能无视道德在社会治理过程中的独特作用,即使在法治国家里也不能无视道德观念和伦理精神的作用,必须利用道德本身的理想性,大力弘扬各种基本的伦理道德准则 。生命道德作为一种基本的、崇高的伦理精神或道德理念,自然应成为大力倡导的对象。首先,在观念上,全社会应形成尊重生命、爱护生命的伦理价值观念,倡导生命价值高于一切物质利益的理念。生命利益的损失是一种无可挽回的损失。任何个体的生命都不具有替代性。其次,在行为上,崇尚舍己救人、见义勇为等自觉维护生命利益的行为,反对虐待、遗弃、自杀等践踏和伤害生命的行为。正是因为每个个体的生命都是宝贵的,用自己的生命维护别人的生命利益才显示出道德上的崇高性,而那些虐待残害生命的行为应该首先在道义上受到谴责。
国家要加强和完善法制建设,严惩各种轻视、践踏他人生命的行为,积极进行正面的舆论宣传和引导。社会转型期也是社会冲突的多发期,必须大力发展生产力,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积极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切实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为人民的利益诉求提供畅通的渠道,使“不满情绪”得到合理的宣泄。相关部门要加强网络监管,净化网络环境,及时清除不良信息,有效利用互联网,开设心理咨询以及防止自杀的网站,为困惑的网民提供有效的心理疏导。
生命教育贯穿人的一生,应该从小抓起,从家庭到学校的各个阶段要不断地进行教育。家庭教育是基础,学校教育是关键,社会教育是重要补充,只有在家庭、学校、社会三者的协同配合下,结合大学生的实际,不断探索有效的生命教育方式,才能真正从源头上减少甚至杜绝大学生轻视生命事件的发生,从而培养出知识扎实、人格健全、敢于担当的符合社会需要的合格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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