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张旭诗的真伪问题
2011-08-15吴有祥
吴有祥
(潍坊学院,山东 潍坊 261061)
《全唐诗》卷一一七收录盛唐书家张旭的绝句六首,其中的三首(《桃花溪》、《山行留客》、《春游值雨》)经莫砺锋先生考证,断定为宋人蔡襄的诗作,只是诗题及个别文字有异。这三首诗在南宋王十朋编定的《蔡端明文集》中分别题作《度南涧》、《入天竺山留客》和《十二日晚》。莫先生并且推论《唐诗三百首》误收《桃花溪》为张旭诗作的原因,是由于洪迈编选《万首唐人绝句》贪多务博考核不精所致。他列举了内、外两方面的证据。内证是王十朋编定的《蔡端明文集》成书时间早于洪迈的《万首唐人绝句》,且宋本《莆阳居士蔡公文集》卷七中的二十多首诗歌基本上按写作时间排列,与蔡襄于英宗治平三年春出知杭州的出游行迹相符;外证是蔡集中与《桃花溪》同属一组的另外两首诗的蔡襄墨迹至今尚存(笔者案:今藏故宫博物院),且经后世多位书家鉴定;而历代公私书谱中著录张旭的墨迹则很少,传世的张旭书迹只有《春草帖》一首是自书诗作。因此莫先生认为:“洪迈所编的《万首唐人绝句》远不及王十朋所编蔡襄文集可靠,如果没有其它文献根据的话,把这三首诗归属于张旭名下是根据不足的。”莫文并且认为现存的唐诗选集总集中混杂有后世的诗作,说明唐宋诗风的差异并非泾渭分明。莫文论证缜密,结论精审,文章以“《唐诗三百首》中有宋诗吗?”为题刊于《文学遗产》2001年第5期,立即在学界及社会上产生了巨大反响,引发人们去重新思考历代唐诗选集的讹误,重新认识唐宋诗风的时代差异问题。当然也有人对莫先生的结论持异议。最近读到李定广先生的商榷文章(载《学术界》2007年第5期,文章题目也是“《唐诗三百首》中有宋诗吗?”),对莫先生的全部证据和论证过程提出质疑和辨正,认为这三首诗的著作权应归张旭。他列举的反证有:1、清初人对此诗的归属已有辩论和判断,莫文不应避而不提。2、王十朋所编的蔡集版本并非确实可靠。3、北宋人喜欢用书法手段题写唐诗,这些诗作常被误收入题写者的文集。4、蔡襄书法日期不能等同于行迹。5、经名家鉴定的蔡襄书迹与《桃花溪》的作者间无必然联系。6、对《升庵诗话》中的反证不能轻描淡写。7、许多唐诗名篇皆首见于南宋以后文献,不能因此否定其真实性。8、张旭《桃花溪》有宋代其他文献佐证。9、蔡襄集与张旭诗题及正文相异处,是判断著作权归属的重要依据。10、《万首唐人绝句》所录张旭诗是录自张旭的书法作品。
笔者于古诗涉猎不多,对这一论争不敢妄作论断。最近粗略翻检了一些唐宋文献,从中发现了若干条资料,窃以为可作为莫先生考论的一点旁证,证明上述三首诗的著作权应属宋人蔡襄,而非唐人张旭,今对此问题略述管见。
先将《全唐诗》卷一一七(《唐诗三百首》卷八)中所收张旭《桃花溪》(溪一作矶)诗抄录如下:
隐隐飞桥隔野烟,石矶西畔问渔船。
桃花尽日随流水,洞在清溪何处边。[1]
这首诗在《莆阳居士蔡公文集》(北京图书馆古籍珍本丛刊影宋刊本)卷七题作《度南涧》,文字全同。《全唐诗》卷一一七所收张旭的《山行留客》(宋本《蔡公文集》卷七作《入天竺山留客》)文字如下:
山光物态弄春晖,莫为轻阴便拟归。
纵使晴明无雨过(一作色),入云深处亦沾衣。
《全唐诗》卷一一七所收张旭的《春游值雨》(宋本《蔡公文集》卷七作《十二日晚》)文字如下:
欲寻轩槛倒清樽,江上烟云向晚昏。
须倩东风吹散雨,明朝却待入花园。
张旭在历史上以书法尤其是狂草著称,而不以能诗名家,同时代的人对此基本持相同的看法。如杜甫《饮中八仙歌》:“张旭三杯草圣传,脱帽露顶王公前,挥毫落纸如云烟。”称赞的就是他纵迈任诞的性情和书艺,并未提及他的诗歌。又如杜甫《观公孙大娘弟子舞剑器行序》:“昔者吴人张旭善草书、书帖,数尝于邺县见公孙大娘舞西河剑器,自此草书长进,豪荡感激。”也只是论及其书艺。年代稍晚于张旭的韩愈在《送高闲上人序》中也说:“往时张旭善草书,不治他伎。喜怒、窘穷、忧悲、愉佚、怨恨、思慕、酣醉、无聊、不平,有动于心,必于草书焉发之。……故旭之书,变动犹鬼神,不可端倪,以此终其身而名后世。”所谓的“不治他伎”,就是说他对其他伎艺不甚用心,这自然也包括诗歌在内。他不会象杜甫、贾岛等人那样为写诗而呕心沥血、“语不惊人死不休”。两《唐书》中有关张旭事迹的记载极简略,其事附见于《旧唐书》卷190《文苑·贺知章传》后:“时有吴郡张旭,亦与知章相善。旭善草书,而好酒,每醉后号呼狂走,索笔挥洒,变化无穷,若有神助,时人号为张颠。”《新唐书》卷202《文艺·张旭传》基本抄袭《旧唐书》而成,只是增加了两则传说:“旭,苏州吴人。嗜酒,每大醉,呼叫狂走,乃下笔,或以头濡墨而书,既醒自视,以为神,不可复得也,世呼张颠。”同卷《李白传》称:“文宗时,诏以白歌诗、裴旻剑舞、张旭草书为三绝。”均未提及其诗作。在诗歌创作高度繁荣的盛唐时代,张旭无疑会写诗,但肯定不是当时第一流的诗人,他生前的诗作数量也不会太多,这从相关文献记载中也能得到旁证。
南宋学者范成大编纂的《吴郡志》[2]是现存宋代一部著名的方志,内容涉及吴郡及其属县的地理沿革、风俗物产、人文掌故、奇闻异事等39个门类,《四库提要》称其“征引浩博,而叙述简核,为地志中之善本”。书中所载历代吴郡士人或曾流寓吴郡的士人的事迹及诗文之关于风土者,尤足珍贵,可补史传文集之阙。如卷8“古迹”中多录陆龟蒙、皮日休、李绅、白居易等唐代诗人的诗作,卷16“虎丘”多录许浑、皎然、权德舆、刘禹锡等人的诗作,卷49“杂咏”多录白居易、刘禹锡、杜牧、韦应物等人的诗作,但笔者翻检全书,却未找到张旭的一首诗文作品,仅在卷24“人物门”中查到张旭的记载,基本抄自《新唐书》本传:
张旭,吴人,草书嗜酒,每大醉,呼叫狂走,乃下笔。或以头濡墨而书,既醒,自视以为神,不可复得也,世呼张颠。初仕为常熟尉,有老人陈牒求判,宿昔又来,旭怒其烦。老人曰:“观公笔迹奇妙,欲以藏家尔。”旭因问所藏,尽出其父书。旭视之,天下奇笔也,自是尽其法。后人论书,欧、虞、褚、陆皆有异论,至旭,无非短者。传其法,惟崔邈、颜真卿。文宗时,诏以李白歌诗、裴旻剑舞、张旭草书为三绝。
范成大(1126—1193)是苏州人,晚年退居苏州石湖,号石湖居士,是南宋著名的诗人,熟谙家乡吴郡(宋代称平江府)的风土人情和人文掌故;而且他生活的南宋初期上距盛唐时代不算太远,自然对前辈乡贤张旭的事迹不会陌生。据现有资料所载,张旭一生的活动区域主要在苏州一带,如果张旭生前以诗闻名,即使所作数量不多,也必定会在当地留下若干首题壁诗作,因为唐代诗人有题诗于壁(寺壁、石壁、殿壁)的风气,如《全唐诗》卷574载贾岛有《题隐者居》、《题兴化寺园亭》,卷681载韩偓有《访隐者遇沉醉书其门而归》;而苏州一带文物古迹众多,张旭长期生活在此,又是名扬天下的大书家,如何没有片言只句留存于吴郡寺院宫观的墙壁上,范成大又如何不将其采录于《吴郡志》中?此为上述三诗非张旭所作的反证之一。
与范成大同邑且年辈稍早的另一位苏州昆山籍学者龚明之,亦以熟谙乡邦典故文献而著称。他所著的《中吴纪闻》一书,成书于淳熙九年(1182)也就是他去世的那一年,是他最晚年的著作。此书共六卷,是一部有关吴郡人文掌故的笔记杂著,但笔者翻检全书,仅找到一条有关张旭的记载,即卷一“唐郎官题名”条:
唐郎官题名碑,承平时在学舍中堂之后,已渐刓缺,兵火后不复存矣。序文乃张长史楷书。长史以草圣得名,未尝作楷书,世尤爱之。题名之人虽不一,亦尽得古笔法。唐世崇尚字学,用此以取人,凡书皆可观。今所传止序文尔。长史苏人,故立碑于此。[3]
而同书卷三“蔡君谟题壁”条却载:“张子野宰吴江,因如归旧亭撤而新之。蔡君谟题壁间云:苏州吴江之滨,有亭曰如归者,隘坏不可居。康定元年冬十月,知县事秘书丞张先,治而大之,以称其名。既成,记工作之始,以示于后。”据此可知,至南宋初年,张旭存世的书迹(包括石刻)在苏州一带就已属凤毛麟角,而蔡襄的石刻书迹在吴郡却有留存,因此明人杨慎在《升庵诗话》卷十中记他于崔鸿胪处所见的张旭石刻三诗,并非是张旭亲自书丹上石的唐代文物,而很可能是后人摹刻的蔡襄或其他书家的书迹;石刻上署名“张旭”并不能证明上面的诗即是张旭所作,因为后世的很多刻帖都有考订不精以讹传讹的毛病。此为上述三诗非张旭所作的反证之二。
又,南宋末学者郑虎臣所编的《吴都文粹》九卷(文渊阁四库全书本)是一部专收吴地乡邦文献的文学总集,《四库提要》称:“是书虽称文粹,实与地志相表里。东南文献,藉是有征,与范成大《吴郡志》相辅而行,亦如骖有靳矣。”书中所录历代吴郡籍或仕宦寄寓于吴郡的文人的诗文作品颇多,仅唐代诗人,就有杜牧、张继、韦应物、白居易、皮日休、陆龟蒙、刘禹锡、曹邺、李白、陈羽、李绅、罗隐、李嘉祐、方干、张祜、赵嘏、许浑、权德舆、独孤及、颜真卿、李德裕、刘长卿、宋之问、顾况、孟郊、崔融等人的诗歌多首,但笔者翻检全书,其中找不到一首张旭的诗歌。明代钱谷编《吴都文粹续集五十六卷补遗二卷》(四库全书本),也同样如此,这就充分说明了张旭生前的诗作,到南宋时代就基本亡佚殆尽了,否则,多少会在以上两部总集中留下蛛丝马迹。此为反证之三。
北宋初学者乐史所编的《太平寰宇记》[4]200卷虽是一部地理总志,但其中也涉及到各地历史人物的诗词艺文。《四库提要》称:“其书采摭繁富,惟取赅博。于列朝人物,一一并登。至于题咏古迹,若张祜《金山诗》之类,亦皆并录。后来方志必列人物艺文者,其体皆始于史。”该书卷91“江南东道三·苏州”记载苏州下属八县吴县、长洲、昆山、常熟、吴江等地的山川古迹颇详,间录艺文,其中也未见有张旭诗作。北宋元丰年间朱长文撰《吴郡图经续记》[5]兼载地理与人文,其中附载一些唐代诗人的诗作,但未见张旭的诗,仅卷下“事志”类有张旭的小传一则,同样也是抄自两《唐书》。此为反证之四。
又,陈尚君先生《全唐诗续拾》[6]卷十一辑补了张旭的诗歌四首,全部为五言绝句,与《全唐诗》所载张旭的《清溪泛舟》相同,这是否说明张旭所擅长的诗体是五绝,而非七绝。这也可作为反证之五。
若从正面证明上述三首诗为蔡襄所作,最有力的证据就是宋本《莆阳居士蔡公文集》卷七中标有日期的《三月十二日晚》与《十三日吉祥院探花》,蔡氏这两首七绝的手书墨迹今藏故宫博物院,纸本,行楷书,纵24.8厘米,横26.7厘米。上钤有“古香书屋”、“嘉庆御览之宝”、“石渠宝笈”、“宝笈三编”、“项”、“安岐之印”等印章,曾经明末大收藏家项元汴及清内府收藏,且经众多书画名家鉴定,不仅墨迹为真,而且为蔡襄书自作诗无疑。因为故宫博物院于1941年影印的《宋蔡襄自书诗札》,就包括这幅墨迹,题名为《山堂书帖》,当年故宫博物院的众多书画鉴定专家不会轻率地将一幅蔡襄书写的唐诗当作自作诗收入;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1990年影印出版《蔡襄墨迹大观》,题名为《山堂诗》。现将墨迹上的文字抄录如下:
丙午三月十二日晚
欲寻轩槛倒清樽,江上烟云向晚昏。须倩东风吹散雨,明朝却待入花园。
十三日吉祥院探花
花未全开月未圆,看花待月思依然。明知花月无情物,若使多情更可怜。
——十五日山堂书
诗帖末尾标明此二诗的书写时间是“十五日”,地点为“山堂”。整幅作品布局疏朗,字字独立,笔墨优游不迫,潇洒大方,洵为蔡氏传世法书的合作。两首诗为同一时间所写,可知是誊录的定稿。两首诗同书于一幅纸上,且诗题所标时间前后衔接:仔细寻绎两诗诗旨,前诗当是诗人三月十二日晚闲坐书斋的遣兴抒怀之作,当时天空阴云密布,诗人事先已与友人约好了明日游园,见此情景不免有一丝担忧,生怕大雨会阻碍明天的出游,所以企盼东风吹散乌云,明朝好畅游花园。《全唐诗》题作“春游值雨”,显然与诗意不符,因为诗人只是计划明日出游。后诗当是第二天如约游玩之后所写,诗人回味当天的游览之乐,意犹未尽,信手写下此诗,且在诗题中标明时间和情事。通过这两首诗,我们便能大致捕捉到诗人的游踪行迹以及出游前后的心情,显然蔡襄这里所书的是自己的诗作。
蔡襄是北宋初的名臣,为书法史上“宋四家”之一,但同时也是一位诗人。《宋史》卷320本传称:“蔡襄字君谟,兴化仙游人。举进士,为西京留守推官、馆阁校勘。范仲淹以言事去国,余靖论救之,尹洙请与同贬,欧阳修移书责司谏高若讷,由是三人者皆坐谴。襄作《四贤一不肖诗》,都人士争相传写,鬻书者市之,得厚利。契丹使适至,买以归,张于幽州馆。”[7]这件事不仅说明其人品的刚毅正直,也说明其诗歌造诣较深,否则这首《四贤一不肖诗》不会获得众人争相传写,乃至流播契丹的轰动效果。《四库提要》卷151《蔡忠惠集提要》:“王十朋序称所编凡古律诗三百七十首……襄于仁宗朝危言谠论,持正不挠,一时号为名臣。不但以书法名一世,其诗文亦光明磊落,如其为人。”又,宋本《蔡公文集》卷三十四载蔡襄评张旭的书法:“张长史正书甚谨严,至于草圣,出入有无,风云飞动,势非笔力可到,可谓雄俊不常者耶。”并未涉及对张旭诗艺的评价。这三条材料连同上文的五条反证,足以证明《全唐诗》所收张旭的三首诗《桃花溪》、《山行留客》、《春游值雨》的著作权应属蔡襄。
[1][清]彭定求,等.全唐诗(第四册)[M].北京:中华书局,1979.
[2][宋]范成大.吴郡志.民国十五年吴兴张氏《择是居丛书》本.
[3][宋]龚明之.中吴纪闻.《知不足斋丛书》本.
[4][宋]乐史.太平寰宇记.乾隆五十八年洪亮吉校刊本.
[5][宋]朱长文.吴郡图.经续记.民国十三年乌程蒋氏景宋刊本.
[6]陈尚君.全唐诗续拾[M].北京:中华书局,1992.
[7][元]脱脱.宋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