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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民办高等院校发展的历史回顾

2011-08-15余美杰

淮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1年6期
关键词:民办福建办学

余美杰

(福建师范大学 教育学院,福建 福州 350007)

福建省民办高等院校发展的历史回顾

余美杰

(福建师范大学 教育学院,福建 福州 350007)

民办高等教育是相对公办高等教育而言,福建的民办高等教育具有很长的发展历史,是从古代的私学,近代的教会学校、私立教育、私立学校,以及社会力量办学等等发展演变而来。福建民办高等教育对于公办高等教育有着发展补充的作用,同时也在不断的成长,加强自身的竞争力,成为福建高等教育不可缺失的办学力量。

福建;民办高等院校;发展;历史回顾

民办高等教育的举办主体是除了政府以外的社会组织、民间团体或个人,经费主要来源是举办者自筹或者吸收社会资金,产权归属于个体或团体或者混合式,它的服务对象是面向社会公众,主要的业务是面向社会举办高等学历教育或者培训。在1952年前,我国非国家投资举办的高等教育通常都称之为私立高等教育。因此要真正了解福建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就需要从更久远的历史来回顾。

一、古代私学——民办高等教育的模子

私学早在春秋时期就已经出现。福建由于受到地理位置和远离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的影响,直到西晋时期才出现私学。不过随着封建经济重心的向南转移,福建的教育也开始逐步发展起来。唐时期,闽王王审知在闽大兴“四门学”,又在闽各地广设庠序。如:唐景龙二年(708年),首任漳州刺史陈珦建的“松州书院”。到了宋代,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当时闽人以读书为出路,福建民间私塾遍布八闽,时人称“三家两书堂”。到了元代,随着政治中心的北移,由于民族气节的原因,许多闽士人不愿就读官学,而是进入私人书院学习。对此,元统治者通过赐田、委山长等形式对书院进行渗透控制,使私人书院逐渐官学化。到了清代,绝大多数的书院都已经官学化,少数是私人书院。清末,随着西学东渐的脚步,福建也出现一些外文的私塾[1]。

古代私学的兴衰与历代统治者的文教政策息息相关。在文化、教育氛围宽松自由,统治者大力支持倡导之时,私学得以勃兴,在遭到禁毁之时便沉寂,但是它具有极强的生命力,终究禁而不绝。虽然书院、私学等办学形式并不能确切的定位为民办高等教育,但是他们对于后世的民办高等教育具有深远的影响。

二、近代私立院校的办学

1.教会学校

1842年8月中英《南京条约》签订后,福州和厦门两地成为西方传教士创办教会学校最早的地方。教会办学初期,学校基本上属于小学程度,设施简陋,还受到国人排斥。不过由于其教学质量高,待遇好,而且也比较容易找工作,逐渐被大众所接受。这也造就了19世纪70~90年代,教会学校办学区域从福州和厦门扩展到莆田、泉州、漳州等地,办学层次从幼稚园、小学上升到中学、大学,办学类型包括中等专科职业学校、女子学校等。到了20世纪初,教会在福建创办了两所具有影响力的高等院校。一所是1908年美国在华基督教会创办的福州女子学院预科(南省华英女子学堂),1916年改名为华南女子学院(两年制),1917年定名为华南女子大学(四年制)。[2]这是西方教会在福建办的第一所高等院校,也是当时南方第一所女子大学。另一所是1916年教会创办的福建协和学院,1918年改名为福建协和大学。

教会学校的创办开创女子接受教育的先例,在一定程度解放了妇女,同时也传播了西方先进的科学知识,促进了福建教育的近代化发展。

2.私立专科学校

由于戊戌变法的思想撞击、义和团运动的冲击和西方列强的联合入侵等事件,清政府为了维护自身的统治,只好采取新政。在教育变革方面颁布新的学制,实行新的教育行政管理体系。1904年1月清政府颁布的《奏定学堂章程学务纲要》规定私立学堂不能培养法政人才。1910年1月,浙江巡抚增蕴奏请朝廷变通有关“禁止私立学堂专习法政”的规定。同年5月,学部奏《议复浙抚变通部章准予私立学堂专习法政折》,私立浙江法政学堂率先创办。福建也援引该成案,于1911年创办当时福建唯一的私立高等专科学堂。随着1912年1月1日中华民国成立后,私立福建法政学堂于当年改名为私立福建法政学校。1929年南京国民政府教育部先后颁布《专科学校组织法》和《专科学校规程》,为了适应政府的政策,原福建法政专门学校于1932年经过教育部备案成立私立福建学院。

近代意义上的私立专科学校在封建旧教育与现代教育之间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不仅传播了西方文化、科学,而且对旧教育进行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改革,对我国近代教育的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3.华侨办学

民国初期,国家处于军阀割据,外国侵略中华,国家内忧外患,民不聊生,有识之士纷纷寻找救国图存之路。一些志士开始兴办高等教育,爱国华侨陈嘉庚就是在这个时代背景下于1921年在家乡福建厦门创办厦门大学,该校是当时全国第一所侨办大学,到1937年才改为国立。

直到1949年建国前,福建全省民办高等院校只有私立福建学院、教会办的私立福建协和大学以及华南女子文理学院三所学校。而到了1952年,由于我国高校院系大调整,所有的私立院校都被收归国有,福建的民办高等教育也就此中断。[3]

三、改革开放以来民办高等院校的发展

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开启了中国改革开放的大门。随着改革潮流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福建各地对多规格、高层次的人才需求剧增[4]。虽然在80年代福建各地兴办了11所职业大学,但是仍然满足不了大众对于教育的需求,继而就出现一些由私人创办的中学后的教育机构,福建的现代民办高等教育也就随之拉开序幕。

回顾改革开放以来的福建民办高等院校的发展,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恢复阶段(1978~1985)

随着1980年教育部对我国首批13所职业大学的批准建立,民办高职院校也得到国家法律方面的支持。1982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9条第4款规定:“国家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国家企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依照法律规定举办各种教育事业”。这是我国在最高法当中第一次明确的提到鼓励社会力量办学,为民办高职院校的创办真正意义上提供了法律保障。

1984年,对于福建民办高等院校是一个具有纪念意义的年份。1985年10月,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华南女子文理学院暨附中校友会创办华南女子职业学院。[5]华南女子职业学院的创办重新开启了福建省民办高等教育的新纪元。作为依托海外优势的民办高等院校,开设的专业具有女子学校特色,同时也适应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需要,也为后面陆续出现的民办高等院校的发展奠定基础。

2.停滞阶段(1986~1999)

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首次对社会力量办学提出“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十六字方针。这一时期是全国民办高校大发展的时期。1997年,国务院颁布《社会力量办学条例》,这是新中国第一个规范民办教育的行政法规。到了1999年,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召开,第一次把民办教育是“对公办教育的补充”改为“与公办教育并重”,可以看出国家对于民办教育的支持。

而在这些国家政策的支持下,像江西、西安、广东等地,民办高职迅速发展起来,但是反观福建,在这14年间出现的唯一一所就是1987年爱国华侨吴庆星先生及其家族设立的仰恩基金会创建的仰恩大学,从1994年作为中国教育改革的试点,由仰恩基金会独立办学。仰恩大学也成为这一阶段福建民办高等院校的一颗独苗。

从这一阶段的空白也可以看出,一方面,我国民办高等教育事业是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开始恢复的,但是新中国第一个规范民办教育的行政法规《社会力量办学条例》直到1997年才颁布,整整落后了近20年。另一方面,政府对民办高校的行政干预过多,管的太死,限制太多,使民办高校缺乏面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依法办学的活力和自主权。可以说是多方面的原因造成福建民办院校的发展落后于那些民办高校大省,没有历史的沉淀,使后面出现的民办院校走了不少弯路。

3.发展阶段(2000~2011)

从2000年开始,福建民办高等教育事业经历前一阶段的停滞发展,开始反弹,出现了势不可挡的发展势头。当然这也离不开国家在法律政策方面的支持。随着2002年《民办教育促进法》的颁布以及2004年2月出台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正式确立了民办教育的法律地位,真正意义在法律地位上给予民办教育合理、公平的地位。这也是促进福建民办高职院校突飞发展的一个动力源泉,到2010年福建省已经成立了24所民办高职院校。

2003年,教育部发布《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我国独立学院开始在国家政策支持下向自主办学机构过渡,也是第一次明确提出了“独立学院”的概念,给独立学院的发展做出重大的指示,也促进独立学院的发展,

2003年福建就创办了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厦门大学嘉庚学院等5所独立学院,到2010年7月,教育部批准成立的独立学院福建就有9所。

回顾福建省民办高等院校的发展脚步,可以说,福建的民办高等教育经历了起起伏伏,但是正是这些经历,让福建的民办高等教育事业茁壮成长。而现在随着海西建设大潮的来临,福建的民办高等院校也将会有更多的发展机遇与挑战。

[1]中华文化通志编委会.中华文化通志·闽台文化志[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

[2]傅先庆,林素川.福建高等教育发展研究[M].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1999.

[3]陈祖兴.福建高等教育的历史回顾(1949~1986)[J].中国高教研究,1987(Z1).

[4]毛涤生.福建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研究[M].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1999.

[5]毛涤生,郭启熹,等.福建省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大事记[Z].福建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会,1998.

G472.1,G53/57

A

1671-8275(2011)06-0037-02

2011-10-09

余美杰(1984-),男,福建福州人,福建师范大学教育学院高等教育学专业2009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高等职业教育。

责任编辑:訾兴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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