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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尼族祖先崇拜略论

2011-08-15白春苗

红河学院学报 2011年1期
关键词:哈尼族祖先家族

白春苗

(1.云南民族大学昆明 650031;2.云南省蒙自市财政局云南蒙自 661100)

哈尼族祖先崇拜略论

白春苗1,2

(1.云南民族大学昆明 650031;2.云南省蒙自市财政局云南蒙自 661100)

哈尼族祖先崇拜是对亡灵的崇拜,其经历了早期图腾女始祖崇拜、母系氏族女祖先崇拜、父系氏族祖先崇拜、部落祖先崇拜、宗族祖先崇拜、家族祖先崇拜和家庭祖先崇拜,其中家族祖先崇拜还分父系家族祖先崇拜和母系家族祖先崇拜,并哈尼族祖先崇拜在哈尼族社会发展的各个阶段中曾以不同的形式居于原始宗教信仰的主导地位。

哈尼族;祖先崇拜;形式

一 祖先崇拜的起因及其变迁

宗教学界普遍认为,原始宗教的本质就是灵魂观念,认识基础是“万物有灵”和“灵魂不死”,灵魂可以附着于自然物身上,可以与人的肉体结合在一起,也可以离开自然物和人的肉体而单独存在,乃至变为有其生活世界的神灵。灵魂变为神灵后,母系氏族社会的原始人对神灵表现畏惧和崇拜及祈求,而随着生产力和人们思维能力的逐渐提高,到父系氏族社会的原始人既对神灵表现惧怕又反抗,既崇拜又斗争,既祈求又企图控制。因而,哈尼族祖先崇拜在哈尼族社会发展的各个阶段中曾以不同的形式居于原始宗教信仰的主导地位。

哈尼族祖先崇拜是对亡灵的崇拜。据考古发掘所发现的最古墓葬,距今四万至数十万年前的尼安德(Hononeandertnlensis)墓葬和祖先崇拜是对亡灵的崇拜,距今1800年的北京周口店山顶洞人墓葬具有明显的灵魂观念和人死后灵魂继续生活的迹象。“在远古时代,人们还完全不知道自己身体的构造,并且受梦中景象的影响,于是产生了一种观念:他们的思维和感觉不是他们身体的活动,而是一种独特的、寓于这个身体之中而在人死亡时离开身体的灵魂的活动。”[1]哈尼族还认为,人死后灵魂不灭,其灵魂是永远不会死的,是永恒的东西。人死只是其灵魂离开身体的体现,身体只不过是灵魂存在的一个实体,没有灵魂的存在,体内血和气就不会产生,因此也就不复存在。但目前有两种观点:一是死后灵魂继续生活或存在;二是死后灵魂长期游荡于各地,特别是坟茔附近。

哈尼族传统思想观念认为,正常死亡的祖先灵魂永存不灭,并主要活动在三个地方:一是在红土和黄土中间,即在坟墓中;二是在“莫咪罗嗨”的地方,即天神的门口;三是在家里称为“侯勾”的地方,类似彝族和汉族的神龛,是专门祭献祖先用的固定地点。祖魂经常来往于这三个地方,同在世间一样生活。哈尼族虽有祖先崇拜,并十分虔诚崇拜,但无偶像,也无灵牌。每个哈尼族家里,大多设置二至三处祭献祖先的“侯勾”,一处是火塘上的“火坑”,火塘是哈尼族家庭中的圣地,是家庭成员进行各种活动的中心;一处是堂屋的左墙角或右墙角处;一处是堂屋左边墙壁上。后两处分别设有祭台。据说,逢年过节,自家的祖先神灵就会来到这里享祭。然而,哈尼族祖先崇拜,主要体现在丧葬礼仪和逢年过节的祭祖活动中。

从哈尼族传统丧葬活动中可以看中,丧者之魂其形象不仅多样,且有主次之分。对亡者举办隆重的丧礼的目的,实际上是对亡者不同层次的灵魂作不同的安置,使每个灵魂都有相应的归宿。哈尼族观念认为,一个人死后,其魂需要后人子孙祭奠的主要有三个,即:一魂由莫批祭司指路送往“莫咪”的地方,与历代祖先团聚,举办丧礼时祭奠,送到“莫咪”此魂主要在的地方后就不必再祭;一魂随灵柩到坟地,此魂主要在清明节前后上坟时祭奠;一魂在家堂内的边柱上,此魂在逢年过节祭奠。家外还有守护田地、游荡于路边山箐随主人外出等魂魄。在这众多的魂魄中,最主要的是送往“莫咪”地方的那个魂,此魂若不指路送往“莫咪”地方的归宿,丧家在吃每一顿饭时,都要以饭菜献祭。这样,有的家庭由于经济原因,无力给亡者办丧,致使几辈亡者之魂均居留于家中,成为人“鬼”不分的家庭,吃饭时要摆许多碗筷献祭。这不仅给居家生活带来诸多不便和麻烦,而且常遭到亲朋邻里的取笑。因此,一旦他们家中死人后,都要想方设法操办丧事,让丧者的每一个阴魂都有妥当的归宿。

哈尼族对灵魂的这些观念及这些观念左右下进行的隆重而繁锁的丧葬活动,反映了哈尼族对灵魂及祖先的崇拜源远流长,其产生和发展过程正如恩格斯所指的那样:

既然灵魂在人死时离开肉体而活着,那么就没有任何理由设想它本身还会死。这样就产生了灵魂不会死的观念。[1]219

基于这种认识,人们对亡灵既敬畏它,又害怕它。也就是说灵魂会作祟,会制造灾难,人们只好进行祭礼、供奉,讨得它的欢心,免受其害,求得一种精神上的慰藉,其结果使灵魂这非物质的因素,在人们的心中更加具有了灵性。

哈尼族丧葬礼俗与崇拜祖先的活动,正是这一祖先崇拜的证实。哈尼族对灵魂及祖先的崇拜,通过对处理亡者之魂的一系列祭奠礼俗中具体反映和具体体现出来,而这一繁锁而又循序渐进的丧葬礼俗,是经过世辈承传,逐一完善而形成相对固定的葬礼程序,成为显示一个民族特征之一的重要的民俗事项。而纵观这一民俗活动的全过程,展示的是在灵魂这一精神本体的护佑中,充满着哈尼族后世子孙对祖先生前功绩的歌颂,其中虽有不少消极迷信的一面,但其颂扬历代祖先在认识自然、改造自然、征服自然激烈的斗争过程中的勇敢和机智与教育族人后生尊老爱幼和艰苦创业等方面内容的融合,则是哈尼族传统美德得以世辈相传和沿袭的一个重要原因。因而,这样的活动对继承一个民族的传统优秀文化,促进精神文明建设,不能说没有一点好处。

二 祖先崇拜的层次与形式

哈尼族“万物有灵”和“灵魂不灭”的观念,表现出对祖先的崇拜和祈求,这显然不符合社会生活的实际,是“颠倒了的世界”,严重影响了哈尼族原始先民的全部社会生活实践活动,但这些毕竟是哈尼族原始先民在改造客观世界的社会生活实践活动中最初的理性思维活动的结果,而且这种原始宗教与传统思想有着相辅相成的必然联系。从某种意义上说,哈尼族祖先崇拜产生以后,在其后的哈尼族社会发展中,祖先崇拜一直是哈尼族原始宗教信仰活动中的主要形式。但哈尼族祖先崇拜有一个演变过程,其经历了早期图腾女始祖崇拜、母系氏族女祖先崇拜、父系氏族祖先崇拜、部落祖先崇拜、宗族祖先崇拜、家族祖先崇拜和家庭祖先崇拜,其中家族祖先崇拜还分父系家族祖先崇拜和母系家族祖先崇拜,形成前后相继而有彼此内容和形式不同的各个崇拜层次和形式及其主要内容。

(一)图腾女始祖崇拜

据考古学、民族学资料表明,原始宗教与氏族同时产生,当时人们还不能把人和自然区别开来,图腾观念只不过是图腾变人或人变图腾,人和动物都不过是图腾的化身。当人类的思想意识进一步提高后,人类开始认识到妇女生殖的作用,因而就不再甘心认为自然灵或植物灵等祖先,而认为人的祖先应当是人,于是女始祖崇拜逐渐取代其他自然崇拜和图腾崇拜。当时人企图和自然区别,但还不能彻底分开。因此,女始祖崇拜仍属于图腾范畴。女始祖一般都是半人半兽的形象,后期才基本像人。哈尼族女始祖的迹象很多,流传于红河、元江等县哈尼族民间《它朋然嘎阿玛生子传人种的传说》[2]便是如此。

传说远古的时候,世上莽莽苍苍,一无所有,只有一个名叫“它朋然嘎阿玛”的妇女。有一天,在一棵参天大树下乘凉打瞌睡,忽然吹来一阵轻风,不禁打了一寒噤,竞使这妇女受孕,不久就生下人类和二十四种飞禽走兽。

流传最广、脍炙人口、儒幼皆知的是《塔婆取种》,也类似说法:

天地初开,哈尼族始祖母塔婆在“虎尼虎纳”岩洞里,先后生下二十一个孩子。可她的孩子们先后分别变成了虎、豹、龙、鹰、猿等飞禽走兽,并奔向森林、河谷、高山、大水边……离开了塔婆阿妈,活到老都没有一个孩子陪伴着她过日子。她先后找到大儿子(哈腊)老虎和二儿子(哈遮)老鹰,不但不理她,还说它们已经变成了猛兽和猛禽,叫塔婆阿妈远离它们,不然会伤害她。三儿子龙王欧罗听到母亲疾苦后,接到龙宫享福,可她不愿在龙宫里过舒适的日子,开口跟儿子龙王要五谷种、六畜种和金银珠宝种,要回到人间去拯救苦难的人们。龙王欧罗只好依了母亲,送给老母亲装有五谷、六畜、金银财宝的三个竹筒。从此,人间就有了五谷、六畜、金银珠宝。始祖塔婆去世后,哈尼族就兴下一个规矩:每年收割庄稼前的农历八月属龙日子这天,沿习祖先习俗过尝新节,俗称吃新米饭,用一年辛勤劳动所收获的丰收成果,祭献心地善良的塔婆老妈妈和她那孝顺的儿子龙王欧罗。

上述神话传说将女始祖与自己祖先血缘联系在一起,作为一种社会意识的迹象流传至今,并上述两则图腾女始祖神话与汉文献记载的“九隆神话”、“竹王神话”以及“触沉木而孕”、“吞珠而生禹”、“吞玄鸟蛋而孕”、“践巨人而身动孕”等同工异曲,如出一辙。又各自哈尼族父子连名制中第一代“奥玛”或“姆玛”和第二代“木翁”或“奥翁”为女性祖先。“奥玛”,按哈尼语意为“天女”,属于哈尼族社会的末代女祖妣,并其到“它朋布”或“末雨直”这二十一代是人鬼分不清楚的蒙昧时代,“体思里”是天地朗开时期。到后期母系氏族后期,随着生产力的逐步发展,女子的生育作用随之被进一步认识,女子成为氏族血缘关系的纽带,晚期就不再以图腾女始妣崇拜为中心形式。

(二)父系氏族祖先崇拜

哈尼族父系祖先崇拜代替母系祖先崇拜,反映了哈尼族在生育上实践认识,确立了男性在妇女孕育中的实际作用,同时在经济生活中,男性劳力比女性要强一些,因此男子成为社会和家庭的中心人物,作为家长男子有全力支配家庭成员和家庭财产,世系计算,且财产继承都按父系血缘的来确定。在这一时期,女性祖先虽居下位,男性祖先成为氏族的主要保护神,但在祭祀上却是祖妣同尊或夫妻同享,祖先崇拜的范围达到最大限度,可以说包括氏族历代全体成员的祖魂。哈尼族民间流传的创世史诗《十二奴局》和《窝果策尼果》与迁徙史诗《哈尼族先祖过江来》和《哈尼阿培聪坡坡》等都反映了父系氏族祖先崇拜的形成和特征。据各地哈尼族谱牒透露,如前述“奥玛”为哈尼族社会的末代女性祖先,第八代“思尼雨”或“苏来乌”及其子第九代“尼余”或“苏米乌”就出现了哈尼族父系氏族社会的端倪。各地哈尼族且哈尼族学者认为“苏米乌”或“送米窝”是哈尼族共同的父系祖先,各地哈尼族都认同他们是“苏米乌”或“松米窝”的后代。

从哈尼族口头传承的谱系中可以清楚地看出,各支系各宗支的脉络,形成了一个以“扎它朋”或“尊他朋”以前的第十八代至第四十二代祖先为主杆,第二十代“扎它朋”或“尊他朋”生有七子,分成“他朋麻”、“他朋沙”、“他朋结”、“他朋们”、“他朋迷”、“他朋连”、“他朋约”等七大“枝桠”以千百万个哈尼族家庭为树枝的参天“族谱树”。具体地说:“他朋麻”支主要分布在西双版纳地区,其后裔已发展了四十余代人;“他朋沙”支主要分布在西双版纳地区和红河县洛恩乡一带,其后裔已发展了六十余代人;“他朋结”支主要分布在红河县乐育乡、架车乡一带,其后裔已发展了五十余代人;“他朋们”和“他朋迷”支主要分布在墨江县癸能地区,其后裔已发展了四十余代人;其余“他朋连”支和“他朋约”支,但目前为止,尚未具体的谱系资料。[3]

哈尼族著名学者毛佑全先生认为,哈尼族父子连名谱系中的第三十三代“麻者”或“仰资”(或“仰者”)是红河、元江等地哈尼族各支系的共同祖先,历代哈尼族子孙将其尊称为“阿波麻者”(阿爷麻者)或“阿波仰资”(阿爷仰资),即遥远而神圣的曾祖父。“麻者”或“仰资”或“仰者”是红河、绿春、元江等地哈尼族大迁徙时期领路的总父亲(首领),他在哈尼族口传史中居于重要地位。至今,这一带地区的哈尼族人们每每以自己是“麻者”或“仰资”(“仰者”)的子孙为自豪。他曾养育了八个儿子,分别形成了哈尼族阿梭、碧约、奕车、腊咪等支系和绿春县和元江县打芒以及红河县乐育、浪堤等地哈尼族的共同祖先。他的八个儿子,长大娶妻成家后,并将他们分居到较为广阔的地区安家立业,繁衍后代。也就是说,长子者谋,分居于“思玉郎灰”之地;次子者车,分居于“车瑟缩阿布巷孟”之地;三子者夺,分居与“孟仰思欧乙彩”之地;四子者吕,分居于“吕波伙者然乙”之地;五子者搓,分居于“野其搓玛阿黑”之地;六子者居,分居于“基脚拉杀米德”之地;七子者奕,分居于“奕车阿普阿奎”之地;八子者欧,分居于“欧甲甲车腊米”之地。其中七子者奕生有三子即长子奕车、次子奕秋、三子奕沙,为“阿波仰者”的三世孙,继后长子奕车又生养了三个儿子,即长子车奴、次子车邦、三字车普,成为今天红河县浪堤、大羊街、车古等三乡自称“奕车搓”的哈尼族三个祖先。[4]

而毛佑全先生在《哈尼族文化初探》一书中对“阿波仰者”的八个儿子记述是:长子“者鲁”,定居地区不详;次子“者每”,为元江县打芒一带的哈尼族祖先;三子“者腊”,为哈尼族梭比、阿梭支系的祖先;四子“者息”,为哈尼族碧约、多搭支系的祖先;五子“者奕”,为哈尼族奕车支系的祖先;六子“者威”,为红河县乐育乡一带哈尼族的祖先;七子“者野”,为绿春县哈尼族的祖先;八子“者欧”,为红河县浪堤乡一带哈尼族的祖先。[2]129

黄世荣先生搜集整理的民间故事《哈尼三祖先》中详细记述了哈尼族三个祖先“仰资”(或“仰者”)、“区依然”、“莫作然”,用超人的聪慧,敏锐的眼光,过人的胆识,超群的本领,顽强的毅力,坚强的意志,坚忍不拔的精神,分别统率部分族民从祖国西北一个叫“诺玛阿美”地方至“谷哈”(今昆明)和“哈煞汞”(今滇池)湖畔,最后至哀牢山、无量山及红河流域定居的长时间大迁徙过程中,克服重重困难、战胜频频争战和累累灾难的伟大功绩,以及最后他们三个祖先以背诵谱牒来相认和认同,然后同杀一只大红鸡,祭祖认宗认弟兄,并把红河南岸分成三截,“仰资”或“仰者”及其后代定居红河上游(红河、元江两县),“区依然”及其后代定居红河中游(元阳县),“莫作然”及其后代定居红河下游(金平县),各自带领各自的后代子孙开田垦地,生儿育女,发展壮大成为如今哀牢山区的哈尼族。[5]

三 祖先崇拜的具体活动

(一)丧葬礼俗中的祖先崇拜

哈尼族丧葬礼俗非常繁杂,但具体的祖先崇拜主要在以下几个礼俗活动中:

1.续气接福。哈尼族认为老者去世时,丧家按古规要鸣三响土炮,其意有三:第一响向邻居对门、同宗门第、亲朋好友报丧;第二响向天神“莫咪”及其神灵告知此老人已去世了;第三响向地上和地下的一切生灵告知此老人已去了。这一此举充分体现了对祖宗的崇拜心理。

哈尼族认为老者去世时,子女没在其身边接气续气,是最大的憾事,也是最大的不孝,所以老人病危时全家守护其身边。断气时,长子用左手拉着袖子接过最后一口气,然后拿入内屋,放进米柜或米缸里。认为这样做,接过来的是福气,老人会把一切福份都留给后代子孙,将来子孙的日子过得幸福安康,人丁兴旺。

与此同时,杀一白公鸡。认为杀了此鸡,老人就不会立即变成鬼。另外,白公鸡能顺利地叫开阴间的大门,老人不死的灵魂到那里同历代祖先亡灵相聚在一起。此乃称“断气鸡引阴路”老人断气后,要给其含银子、大蒜、姜和酒等物。据说,死者口中含有银,死者不死的灵魂到了阴间才体面荣耀,不受别人的气。而含大蒜、姜等植物,意在告诉过去亡故的祖先,他和他们的关系是一棵蒜苗根上开的花,像姜一样一块根上发的芽,亲亲热热在一处,喜喜欢欢在一起。此乃谓之“含口银连祖”。

2.叙家谱续祖。哈尼族除了清明节前后扫墓或丧葬以外,一般忌讳叙家谱。关于哈尼族谱系,不同的村寨有不同的家谱,并不同的家族有不同的家谱,一般都正在六十至七十代左右。哈尼族在整个丧葬活动要多次叙述家谱,或顺着叙,或倒着叙。但不论顺着叙还是倒着叙,都是趁丧礼活动之机,追怀亡故的祖先,使后生不忘自己的祖宗,牢记自己家族的谱系。又把当时死亡的老者阴魂和历代祖先连接起来,把他不死的灵魂送入家族祖先的行列。据说,如果丧礼中不叙家谱,死者不死的灵魂就会变成没有归宿的孤魂野魄。

3.指明阴路。哈尼族举行丧礼时,在出殡之前,由莫批祭司给死者不死的灵魂指明阴路,送到祖先的发祥地。如果丧葬中,不指明阴路,死者不死的灵魂,虽已历代谱系连接上了,但因不知阴路,仍然回不到祖先的发祥地而变成找不到归宿的孤魂野鬼。因此在他们的指路词中明确唱到:

你和历代祖先的谱系连起来了,你跟历代祖宗辈分理清楚了,你去跟他们在一起,你同他们住一块。先去的祖先们,你们的亲人来到了,冷时给他火塘边取暖,饿时给他一碗饭吃。他不是其他人,是你们同根相连的家族。你们要象姜块一样连在一起,象蒜瓣一样挤在一处……念过指明阴路词后,认为死者不死的阴魂与历代祖先生活在一起,共同保佑和庇护着自己的后代子孙。[3]36

(二)过年过节中的祭祖活动

哈尼族过年过节中祭祖活动分祭献父系家族祖先和母系家族祖先两种:

1.祭献父系家族祖先。如前述,哈尼族认为,每每逢年过节的时候,祖先的神灵回到家里来,接受后世子孙对历代祖先的祭奉。因此每当过节开饭前,首先要祭献历代祖先,他们谓之“扎侯侯”即献饭。由家庭主妇或男主人主持。一般情况下,祭献历代祖先需糯米饭、酒水、茶水各两碗及两碗肉(包括肝、肚、肠等)、两双筷,外加盐碟。这些祭品有序地摆放在一个小篾桌上,由主持人端着祭品恭恭敬敬地先后向火塘、中柱、神龛、堂屋门等“侯勾”祭献,并连续三次,最后抬回堂屋里。

哈尼族祭献历代祖先是神圣的,态度严肃,形貌庄重和虔诚,务必戴帽祭献,并祭献过程中严禁把碗、筷弄翻或掉在地上。祭献完毕,全家老小务必戴帽子向“侯勾”磕头,否则是对历代祖先不尊敬和不虔诚。祭献历代祖先用过的饭菜酒,须由家中年事最高的人先尝一口,小辈才能动筷享用。即使这些饭菜凉了,也不能泡汤或重热,否则认为对祖先不顺眼。这很可能与哈尼族原始先民生活饮食有关。

2.祭祀母系家族祖先。在父系家族中祭献父系祖先的同时,也要到母亲家族中祭献母系家族的母系祖先。这里所说的母系祖先,就是母亲家族的祖先,其中包括母亲家族的男性祖先和女系祖先。前述哈尼族祭献祖先的三处“侯勾”中,安放在堂屋门左边的“侯勾”,据说就是专门为外祖先设置的。另外,还以“扎侯皮”即以送供品的形式祭献母亲家族的祖先。也就是说,女子除了在夫家的“侯勾”处祭献母亲家族的祖先外,还要派把供品送到母亲家族中进行祭献。供品数量多寡,是由母亲家族直系血亲户头多少来决定,每户一份,绝对不能遗漏。供品主要是煮熟的食品,并以糯米饭为主,一般是一包糯米饭或糯米糌粑、一壶酒、一包肉,或送豆面汤圆,或一生一熟两包肉。当供品送到娘家亲戚家后,拿出来有序地放在托盘上,由主人向“侯勾”祭献祖先。送供品来的人,必须在这家亲戚的“侯勾”磕头。送供品的人返家时,接受供品的亲戚须给一定的礼物回赠,如一只小鸡,或一个鸡鸭蛋或钱币等。得到小鸡是最高的礼品。这种姻亲关系之间的供品来往习俗,在当地哈尼族逢年过节中非常盛行。究其根源,可能追溯到哈尼族父系制度占据了绝对的统治地位以后,母系残余势力不甘心退出社会历史舞台,仍然强烈地怀念和崇拜并追忆母亲家族的祖先,父系势力也不得不作出一定的让步和妥协,让母亲势力祭献自己的祖先。逢年过节期间,亲戚间互相馈赠礼品或供品,一是恭贺新喜,二是祭献母亲家族的祖先,决不忘自己的血缘关系。这种思想维系着姻亲、亲友乃至整个哈尼族,对社会的发展有着积极的意义。

综上所述,哈尼族祖先崇拜的主要内容及其具体活动方式就是整个族群血亲认同感、社会文化整合功能和互助协作等伦理价值取向,无疑包涵着有助于增强中华民族精神的内聚力,促进民族团结、尊老爱幼的良好风尚和依恋祖先时代生活过的故土的深层内容。当然,作为哈尼族祖先崇拜核心的血缘纽带为基础的伦理价值取向,不仅把迁居到远离故土的异乡视为不符合历代祖先传统的行为,从而把人们紧紧束缚在“斯于生、斯于长”的故土家园里,一旦离开这块故园乐土,就会产生一种无名的外在感乃至孤独感,倍感不安。正如哈尼族著名学者毛佑全先生所言:哈尼族对祖先、血亲和故土的依恋近乎于固执,眼光过于死盯在脚下这块故园土地上,眷戚目光下、向内的习性,造成思维方式的短视和狭窄,乐于追怀往昔,崇尚传统。……与此同时,哈尼族中曾受到现代汉文化教育、社交范围广、经常接触高层文化领域的大批干部、工人、青年知识分子和广泛涉足异地他乡从事各行各业的无以计数的打工者,他们以身作则,率先与本民族崇祖、守土传统观念和传统生活方式彻底决裂,汇成传播现代文化的澎湃潮流,推进其传统观念的和传统生活方式的彻底改革。[4]53~54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219.

[2]毛佑全.哈尼族文化初探[M].昆明:云南民族出版社.1991:123~124.

[3]李期博.哈尼族文化新论[M].昆明:云南民族出版社.2009:13.

[4]毛佑全.哈尼族弈车的历史与文化.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2006:10~12.

[责任编辑姜仁达]

On the Ancestor Worship of Hani People

BAI Chun-miao1,2
(1.Yunnan Nationlities University,Kunming650031,China; 2.Finance Bureau in Yunnan mengzi,Mengzi 661100,China)

The ancestor worship of Hani People has experienced various forms including the worship of the totems of the early female ancestors,the ancestors of the matriarchal and patriarchal clans,and that of the ancestors of the tribes,clans and families.All of these forms have respectively taken a leading part in the Hani's religious belief during the periods of their social development.

Hani people;ancestor worship;form

C951

A

1008-9128(2011)01-0001-05

2011-01-16

白春苗(1968-),女(彝族),云南蒙自人,云南省蒙自市财政局副局长,在读硕士。研究方向:彝族和哈尼族传统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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