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以人为本”基本问题的几点思考——探索以人为本的哲学内涵及其实现路径
2011-08-15刘占军
刘占军
(西北大学 哲学与社会学学院,陕西 西安 710127)
关于“以人为本”基本问题的几点思考
——探索以人为本的哲学内涵及其实现路径
刘占军
(西北大学 哲学与社会学学院,陕西 西安 710127)
在哲学视域内解读了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的“以人为本”的执政和发展理念。认为“以人为本”体现了“人与物”辩证统一的哲学品质,本质就是为了实现人的又好又快地发展。“以人为本”不仅是对马克思主义人学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更是马克思主义人的全面发展理论的具体运用。搞清以人为本的哲学内涵,探寻实现以人为本的现实路径是必要的,也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
以人为本;人与物;利益;实践;发展
“以人为本”的发展和执政理念,是对马克思主义“以人为本”思想的升华和发展。以人为本实质上是“人与物”辩证统一的哲学品质的体现,本质上就是为了实现人的又好又快的发展。在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阶段,提出“以人为本”的理念是符合中国具体国情的,也是时代的必然要求,是马克思主义人的全面发展思想的具体运用。厘清以人为本的哲学内涵,探寻实现以人为本的现实路径,对践行以人为本有其重要的意义。
一、以人为本的“人”的哲学蕴涵
1.以人为本的“人”是马克思主义现实的个人的当代底蕴
当前在对“以人为本”理念的贯彻和落实中,很多人有不同的理解,笔者认为在当代的中国,以人为本中的“人”是具体现实的人,即中国每一个现实的个人。在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以人为本只能是中国具体现实的个人,这样才能把以人为本的人作为有生命的人、现实的人、实践的人、社会的人来看待,避免把以人为本仅仅停留在抽象的人的概念上。人与自然是同一的,人是自然的构成部分,自然是包括人在内的一切宇宙观现象的总和。恩格斯讲:“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和存在于自然之中的”[1]。人本身就是物质的,人的生命存在就是客观存在,人就是一个客观事物。如果否定人的客观现实性,就不符合马克思主义对现实的人的确定。马克思和恩格斯对现实的个人的理解是:“这里所说的个人不是他们自己或别人想象中那种个人,而是现实中的个人,也就是说,这些个人是从事活动的,进行物质生产的,因而是在一定的物质的、不受他们的任意支配的界限、前提和条件下活动着的”[2]71-72。也可以说现实的个人就是进行物质生产活动的人。现实的人指处在社会关系中,进行物质生产保持生命的客观实在。人本身是现实的,“符合现实生活的考察方法则从现实的、有生命的个人本身出发”[2]73。那么,我们每一个中国人也不是抽象的人,而是有血有肉,具体的有现实生命的人。从人本身来看,人的现实性和物质性确证了“以人为本”的人,是马克思主义现实的个人的当代意蕴和现实阐释。
2.以人为本的“人”转向为中国的每一个公民是新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
(1)当代中国的以人为本,必然要对传统的民本思想进行批判和超越。传统民本思想是阶级社会的产物,是站在阶级社会的立场上的,是阶级分析的方法论。中国传统民本思想中的“民”,作为统治者政治统治的工具,是统治阶级以外的被统治者,是被压迫、被剥削的庶人,根本不享有任何权利或享有很少的权利,在社会中不具有地位;传统民本思想中的“民”,是统治者的子民,是被统治阶级奴役和管理的对象;传统民本思想中的“民”,是相对于君或王的,相对于统治者而言,其本质是为了维护统治阶级的统治地位,是君王实现自己统治的手段,是愚民、驭民、治民之术,其价值取向是君本位而非民本位,根本目的是维护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而不是为了民的生存和发展。传统民本思想的“民”,已不符合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以人为本的人的内涵了,应当受到批判,在新的时代必然要被突破和超越。
(2)以人为本的“人”,要对“人民”或“人民群众”的界定进行深化和发展。有人说以人为本就是以人民群众为本,以人为本的“人”就是人民或人民群众。“人民”或“人民群众”是一个抽象的概念,是一个价值取向,如果以人为本仅仅定位于以人民或人民群众为本,那就只能形成口号,流于形式,根本落实不了。要想真正地落实以人为本,就要以每一个公民为本,让现实的“你”“我”“他”切切实实地感受到“恩泽”,促进每一个公民又好又快地发展。
(3)以人为本必然要求突出公民个人的存在方式和地位。当代中国,现行的宪法和法律确立了公民个体的存在方式。在革命和战争年代,主要是以群体的方式进行着,突出集体或集团的力量,人多革命力量大,个人的力量太弱,常常被视而不见。现在是科学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新时期,公民个人在社会发展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同时公民的物质文化需求和其他各方面的要求也日益凸显出来;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也要求满足公民的各种利益、基本权利和自由。因此,以人为本“就应不仅以人民整体为本,而且以公民个体为本”[3],只有把人民群众与每一个公民统一起来,真正做到以每一位公民为本,才是真正地实现以人为本,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趋势和要求。
二、以人为本的“本”的哲学旨趣
1.利益是以人为本的“本”的根本
以人为本必须清楚以公民的什么为本,也就是说满足公民的什么才叫以人为本。对于公民来说,最重要、最根本的“本”,就是公民的根本利益。也就是说“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4]。这里的根本利益首先蕴含了公民的生命价值,公民的生命价值是最高最大的价值。生命是公民的最根本、最直接、最核心、最本质的利益,没有公民的生命存在,一切的利益都是空中楼阁,也毫无意义。生命的存在和发展需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正当利益的满足。只有当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利益对每一个公民满足的时候,才能促进每一个公民的发展,才能实现以人为本的价值和意义。当然,公民的“利益”必须是正当的利益,要坚决摒弃不正当利益,同时要采取合法、合理、合情的手段维护其个人的正当利益。
2.实践是以人为本之“本”的本源
实践是以人为本之“本”的本源,这里的本源是指根本来源,即实践是满足公民的正当利益的根本来源。每一个公民本身或生命的客观存在是离不开实践的,每一个公民要想生存和发展就要实践。实践是人对客观世界能动地改造的物质活动,也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活动。实践不仅是人的生命的存在形式,也使人本身和人类世界的物质性得到延续。人通过实践改造自然不仅满足自身的生存和发展,而且也为社会创造财富,也满足他人的正常需要。正是这种生产物质生活本身不断地创造着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根本条件,这种生产活动成为人生命之根、立命之本,即人的“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2]56。人通过实践达到“人与物”有机地辩证统一,也是说人的实践是“人与物”有机统一的根源,只有实践才能把人与物辩证地统一起来。以人为本在实质上也是“人与物”的辩证统一,实现以人为本,就是为了克服以往的“见物不见人”和“见人不见物”的实践观。人的需要是实践的根本动力;实践是需要得到满足的根本途径;二者是辩证统一的,相辅相成的,不可分割的。人在实践的过程中满足了现实的需要,人在生存和发展中不断产生新的需要,给实践以新的动力,使实践不断地创造新的世界满足人新的发展。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认为人化自然是“人的现实的自然界”,是“人类学的自然界”。自然人化过程的同时,也是社会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人们从事物质生产改造自然的同时,又改造和创造着自己的社会联系和社会关系,没有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就不可能有人与自然的现实关系。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指出:“自然界的属人的本质只有对社会的人来说才是存在着的……。只有社会中,自然界才表现为他自己的属人的存在的基础”[5]。人和人的实践活动创造的人类世界的物质性,诠释了马克思主义实践唯物主义的意义。我国公民是现实实践的人,通过实践为科学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造着一切财富,每一个公民为社会的和谐发展发挥着巨大的积极作用。实践是以每一个公民为本的基础和源泉,不仅确认了实践是人类世界的本原,同时也确证了实践是“以人为本”之“本”的来源。
三、实现以人为本的基本路径
1.明确以人为本的价值地位
实现以人为本要求明确以人为本的价值地位,也就是说要搞清楚以人为本的人在自然和社会中的价值地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本质就是“以每一个公民为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涵包括:马克思主义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爱国主义民族精神,改革创新的时代精神和社会主义荣耻观等。都是围绕我们每一个公民来说的。如果不是针对我们现实的人来说,这些价值体系就失去了载体,也就是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结构里的人的价值居于核心地位、最高的根本价值。”[6]人的价值固然是重中之重,但也不要忽视物的价值(自然物和人化物)和社会价值(经济、政治、文化、生态等)。也就是说以人为本的践行既要维护公民的根本利益,也要尊重社会发展中各个要素的价值和物的价值,把人的价值、物的价值和社会价值统一起来,协调经济、政治、文化、社会、自然和人的全面可持续发展。
2.重视和尊重每一位公民的实践
由绝大多数公民构成的人民群众是社会发展的终极力量,也是坚持以人为本的源泉,发展靠全体人民中的现实的每一个公民的实践,没有实践就谈不上发展。只有在实践的基础上才能谈得上尊重公民的生命和人格,尊重公民的利益和权利,才能满足公民在发展的过程中对物质、文化、权利、自由和能力的需求。我们每一个现实的个人,不仅在实践中保障了自己的生存和发展,也为社会的进步和发展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要满足每一位公民的根本利益,促进全体公民的全面发展,必须切实尊重每一个人的实践劳动和实践劳动成果 ,才能把“以人为本”落实到“你、我、他”之中 ,让每一个人得到实惠,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才能真正实现全体公民全面发展的价值取向。
[1] 恩格斯.自然辩证法[M]∥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384.
[2] 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M]∥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 王桂泉,胡延风.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问题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122.
[4] 胡锦涛.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2004年3月10日)[M]∥十六大以来党和国家重要文献选编:上(二).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1053.
[5] 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301.
[6] 周树智.论价值是事物的现实的历史的发展[M]∥价值哲学发展论.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9:24.
Basic Issues of People-oriented——Connotation and Realizations of People-oriented Philosophy
L IU Zhanjun
(School of Philosophy and Sociology,Northwestern University,Xi′an 710127,China)
The idea of“people-oriented”is interpreted in philosophy domain,which is the governance and development concept of the CPC Central Committee with Hu Jintao as general secretary.The concept of“people-oriented”reflects the philosophy quality of the dialectical unity of“persons and things”,and the essence of it is to achieve sound and rapid development of human nature.“People-oriented”is not only the inheritance and development of the Marxist ideology of science,but also the specific application of Marxist′s theory of human being’s overall development.It is necessary to find out philosophical connotation of people-oriented,and explore the reality path of achieving people-oriented,which is the inevitable requirement of the times.
people-oriented;persons and things;benefit;practice;development
D 61
A
1008-9225(2011)04-0038-03
2010-12-31
刘占军(1980-),男,河北魏县人,西北大学硕士研究生。
【责任编辑:王立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