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居建设中农村环境教育的发展思路
2011-08-15宋海鸥朴光洙曹晓凡
宋海鸥,朴光洙,曹晓凡,王 琼
(1.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河北秦皇岛066004; 2.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河北秦皇岛066004)
新民居建设中农村环境教育的发展思路
宋海鸥1,朴光洙1,曹晓凡1,王 琼2
(1.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河北秦皇岛066004; 2.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河北秦皇岛066004)
新民居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发展农村环境教育能有效促进农村环境的改善。我国农村环境教育目前存在重视程度不够、教育主体和方式相对单一以及缺乏必要的教育目标等问题。在发展农村环境教育方面明确受教育的主体,并从扩大教育实施主体、开展直接教育和间接教育以及增加政府财经投入等方面入手,才能实现经济发展与农村环境改善的协调发展。
新民居建设;农村环境教育;发展思路
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而新民居建设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河北省城镇建设“三年大变样”的战略部署下,河北省新民居建设正有序展开。积极推进农村新民居建设,一方面可以加快村庄改造步伐,改善村容村貌,促进农民生活方式改变;另一方面可以带动与之配套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强和改善农村民生,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新民居建设中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十分密切,农村环境状况的改善也有赖于广大农民的积极参与。因此,大力发展农村环境教育,对于提高农民参与新民居建设的积极性和参与环境保护的意识,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 新民居建设与环境问题
环境是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诸多因素的总体。在新民居建设中,涉及的与环境相关的事项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1 土地的使用
在统一的农村新民居规划指导下,通过合并村、分散居住地整合、旧村整治、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举措,合理利用农村建设用地及宅基地资源。在此过程中需关注农村土地置换、土地使用途径的变更等问题,同时防止占用农用地的情况发生。
1.2 新民居的规划
在农村进行的新民居建设绝非一个“盖房子”问题,而是牵涉到土地利用、建筑材料的使用、节能技术的采纳等方面的重要举措。新民居的建设规划,既包括总体规划也包括专项规划,如生态规划,故、新民居建设及使用的过程中应考虑以下问题:(1)如何对资源和能源的耗量减至最小;(2)如何使建筑废弃物对环境的污染降到最低;(3)如何保障生态环境与建筑本身的协调;(4)如何保障生态环境与人们居住环境改善相协调。
1.3 生活垃圾处理等配套设施建设
农村生活垃圾污染是当前农村面源污染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广大农村没有专门的垃圾处理设施和机构,生活垃圾随意丢弃的现象十分普遍;其次,由于畜禽的散养,粪便等有机物不能得到及时、有效地处理;再次,生活污水未经处理就直排河流中,导致河流污染,富营养化程度提高。在新民居建设中,规划建设专门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对于创建“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发展目标尤为必要。
1.4 节能建筑材料的使用
在新民居建设中,广泛采用空心砖、中空玻璃节能保温窗,墙壁内外使用保温材料等能较大程度降低能源的消耗,与发展低碳经济的目标相协调。
1.5 清洁能源的使用
加快农村能源建设,改善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用能条件,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国家《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指出,按照“因地制宜,多元发展”的原则,在继续加快小型水电和农网建设的同时,大力发展适宜村镇、农户使用的风电、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到2010年,村镇小型风机使用量达到30万台,总容量7.5万kW;户用沼气4 000万户,规模化养殖场沼气工程达到4 700处,全国农村沼气产量达到160亿m3;农村太阳能热水器保有量达到5 000万m2,太阳灶保有量达到100万台。《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调整能源消费结构,增加非化石能源比重,推动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变革,构建安全、稳定、经济、清洁的现代能源产业体系”。国网能源研究院对“十二五”及中长期的清洁能源发展前景的研究结果表明,2020年全国发电装机规模将超过17亿kW,其中煤电约10亿kW、燃气发电5 900万kW、核电8 000万kW、常规水电3.4亿kW、抽水蓄能5 400万kW、风电1.5亿kW、太阳能发电2 400万kW、生物质发电1 500万kW;清洁能源装机规模达6亿kW,约占35%。因此,未来清洁能源利用比重的加大将促使新民居建设中能源利用结构的改变。
2 我国农村环境教育的现状
2.1 农村环境教育的重视程度不够
当前,我国进行的环境教育主要集中在城市,针对农村的环境教育几乎没有。产生这一现象的原因,一是从立法上对农村环境保护重视度不够。尽管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对农村畜禽粪便的处置予以规定,但对于农村在化肥、农药、除草剂等有机物使用对农村环境污染的防治,以及农村生活垃圾的处置问题仍缺乏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二是政府管理方面对农村环境教育不够重视。从中央角度看,国家公共财政支出中还没有建立农村环保专项资金,使得农村地区基本的环境设施欠缺,加速了环境污染[1]。从基层角度看,调查显示仅有约23%的基层干部很支持或者支持农村环境教育[2]。三是农民自身对环境的关注度不够。很多农民不认为诸如乱丢生活垃圾、使用农药和化肥会产生环境污染;对于环境教育,更多人认为这仅针对青少年而言,对成年人没有必要。这种思想的存在势必对日益严峻的农村生态环境局面产生不利影响,也无助于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
2.2 农村环境教育的主体和方式单一
针对“学校的环境教育过于注重环境知识的传授,而忽略了相应的价值观与技能的培养,在培养未来公民正确的环境伦理观和社会责任感,以及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方面尤显薄弱”等问题,1996年教育部出台的《中小学环境教育实施指南》指出,应对我国中小学开展环境保护教育,创建绿色校园。目前,环境教育主要集中于中小学学校,在教育方法上,缺乏有力的实践,致使学生对环境保护缺乏切身的感受。有些地方,由于师资力量的薄弱或者教学条件的差异,对学生环境教育尚未启动,这不能不说是一件十分遗憾的事情。农民是环境教育中最重要的受众,除了一些相对发达的地区,直接针对农民的环境教育少之又少;而且,我国很多乡镇还没有环保机构,没有从政府层面进行环境指导,即使设有相关环保机构的乡镇,工作人员由于缺乏必要的岗位培训,使环保工作流于形式。这些因素导致农村地区环境保护工作相对落后,尽管不少地区农民的环境权益正遭受侵害,但是其权益却处于保障不力的状态。
2.3 缺乏系统的教育目标
原国家环保总局在《2006年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中指出,要“全面启动面向农村的环境教育”。但在农村环境教育要实现的目标问题上,该文件并未提及。国际环境教育经历了从萌芽到确立、蓬勃发展和深入发展的历程。在此过程中,国际环境教育目标正在由原来旨在主要帮助人们获得正确认识环境、掌握解决环境问题的知识和技术,向培养人们的态度、价值,促进人们树立可持续发展观念,提高有效参与的技能的方向转变[3]。我国农村人口占比高,确立阶段性教育目标,一方面有利于提高全民族的环境保护素质,另一方面,能切实遏制农村生态环境恶化的态势。
3 农村环境教育的发展思路
3.1 农村环境教育的必要性
3.1.1 农村环境污染严重
目前,农村地区环境污染严重,生态功能退化,以生活污水及垃圾污染、畜禽养殖的有机物污染、农药化肥的污染和工业的污染为典型代表。
首先是农业生产造成的污染。原始的农业生产对环境的影响微乎其微。工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加速了农业发展的脚步,主要表现在生产工具的革新和生产资料的更新换代。化肥越来越多地代替“农家肥”成为主要的农业养料来源,农药则在更广的范围内被使用。随着农业生产技术的提高,一些特殊的生产工艺也被引入,如农用膜。我国农用膜量和覆盖面积已居世界首位,仅2003年农用膜的用量超过60万t,大量农用膜最终形成巨大的“白色污染”。据浙江省环保局的调查,被调查地区农用膜平均残留量为3.78 t/km2,造成减产损失达到产值的1/5左右。随着中西部农业现代化的发展,这类污染在中西部粮食主产区普遍出现[4]。
其次是农村生活垃圾污染。相较于城市,专门的固体垃圾处理场所以及农村公共设施的欠缺导致农村生活垃圾污染现象十分严重。生活垃圾任意堆放,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排河流,有机排泄物既不能有效处理,也不能有效进入农田生态系统中,农村家禽散养带来的有机物污染问题同样严重。即使是新农村建设中的富裕村、小康村等,依然不能摆脱相关配套设施落后导致的环境问题。在一些旅游资源丰富的地区,“农家乐”在旅游旺季成为环境综合性污染的主要来源。
再次是工业区转移农村带来的污染。居民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加强使得城市对环境问题的关注度日益提高。面对城市环境容量不足的现实,对环境有较大影响的工业逐渐从城区撤退,进入城乡结合部或者农村。生活垃圾的处理是我国进入21世纪面临的重大环境问题。目前,城市生活垃圾往往被运至农村掩埋或者焚烧处置,造成农村大气、水污染。我国农村地区有3亿人的饮水安全没有保障,长期饮用被污染的地下水带来诸多健康隐患,绝大多数“癌症村”的形成原因与饮水安全有关。
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2007〕63号) 指出,“我国农村环境形势十分严峻,点源污染与面源污染共存,生活污染和工业污染叠加,各种新旧污染相互交织;工业及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危及农村饮水安全和农产品安全;农村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标准体系不健全;一些农村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危害农民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的重要因素,制约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加强农村环境教育,有助于提高农民的环境保护意识,改善日渐脆弱的农村生态环境。
3.1.2 新农村建设需要新型农民的积极参与
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指出,要“坚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方略,在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的同时,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并规定要加快发展农村教育、技能培训,培育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加强农村环境教育是大势所趋。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力军,农民的环境意识和素质是农村环境保护的根本和关键,新型农民环境意识的提高能成为农村生态环境改善的有效推动力。
3.2 发展农村环境教育的途径
3.2.1 扩大承担教育任务的主体范围
一般来说,承担环境教育的主体主要是当地政府和学校。“指导和协调环境宣传教育”是国家环保部的重要职责,发展农村环境教育,需要自上而下地展开。因此,环保部门进行环境宣传和教育应首先有针对性地制作适宜农村的环境教育规划,以此引导基层环保部门环境教育工作的开展。扩大承担教育任务的主体范围,意在动员全社会力量维护生态平衡。
首先,发挥NGO组织的作用,推动NGO组织在农村进行各种形式的环境教育和宣传活动。我国环保民间组织开展活动的方式之一就是搞环境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举办讲座、发放资料等方法,利用网站、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和公众传播环保知识、环境理念,唤醒社会的环境意识,强化公众的环保自觉性,使环境价值观念得以实现[5]。随着社会对环境问题的日益关注,越来越多的NGO组织参与到环境保护相关的事宜当中,成为环境维护的重要民间力量。其次,加强与高校等教育机构的联系,联合制定农村环境教育大纲和实施细则,为农民环境意识的提升奠定坚实理论基础。再次,为环保题材的文艺创作提供良好的空间,使文艺工作者能够从百姓中间挖掘素材,创作符合农民欣赏口味的、易于接受的作品,并通过作品演绎教育农民。
3.2.2 开展形式多样的直接教育
我国农民受教育的程度普遍较低,在环境教育上应当采取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方式,例如,通过农村广播、电视等途径进行宣传。在具体形式上,挖掘本地有关环境问题的事例,进行文艺作品形式的编排,通过文艺表演形式向农村传播环境保护知识,让农民朋友容易接受,也乐于接受。其次,通过墙体壁画、标语等形式宣传国家环境法律法规,让广大农民有了解国家政策法律的途径。第三,通过展览等形式展示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典型案例,以警示的方式向农民传递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的不利后果,激发其保护环境的意识。第四,举办定期讲座,请有关专家向广大农民传授环境保护理念,解读国家环境保护方针,传授维护权利的方法,解答农民在接触环境教育过程中的疑惑。
3.2.3 由农业科技部门引导的间接教育
环境教育的目标之一是让农民在生产、生活中形成保护环境的意识,认识到人类行为对环境的影响,从而主动约束自己的生产和生活行为。笔者认为尤其重要的一点是将环境保护的技术与农民的生产、生活相结合,才能更直接地起作用。农业科技部门引导的间接教育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生产过程中的指导:农业科技部门应指导农民正确使用化肥和农药,通过不同层次的培训推广生物杀虫技术,鼓励利用农家肥,最大限度降低农业生产对农村环境污染的程度;推广农作物、蔬菜种植新技术,在农用地膜方面给予全面指导,尽可能降低农村白色污染程度。
(2)农村产业结构方面的引导:根据国家有关产业结构调整的总体构思,指导农民淘汰产值低、质量差的种植物,合理发展养殖业;调整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的种植比例,发展高效农业;积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形成完整的农业产业链,降低资源消耗。
(3)农村生活方面的指导:推广沼气利用技术,培训专门的沼气利用技术能手,建设农村沼气站,宣传利用沼气的益处,带动农民使用沼气的积极性;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培训,引导农民形成良好的生活垃圾处置意识,摒弃乱丢乱扔的不良习惯。
3.2.4 加大环境保护教育资金投入
随着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不断深入,国家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投入也逐年增加。我国“九五”期间的环保投入约3 500亿元,“十五”期间的环保投入超过7 000亿元,“十一五”期间国家环保投入继续增加,仅2006—2008年期间的环保投入已经超过5 500亿元。国家环保投入的加大促进了污染的控制力度,有效保护了生态环境。我国从“十一五”开始加大对农村地区环境保护的力度,并通过环保部制定有关环境教育的方案。教育是一项公共产品,其支出有赖于政府的支持。保障农村环境教育资金的投入,有利于促进多种教育力量的跟进,有助于在广大农村地区实现以教育提高环境保护意识,进而促使农村地区的环境保护由被动改善向主动防治角度的转变。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指出,“按照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要求,搞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加快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村义务教育质量和均衡发展水平,推进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免费进程”。2011年5月25日,环境保护部、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2011—2015年)》 (以下简称《纲要》)。《纲要》指出要构建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的全民环境教育培训机制,建立环境宣传教育统一战线,形成全民参与环境保护的社会行动体系;加大农村环境宣传教育的力度,并首次明确应利用广播、电视、电影、图书、文艺表演、经典诵读和技能培训等多种形式,扎实开展“环保知识下乡”活动,深化生态文明村创建工作,传播生态文明理念,引导农民自觉保护生态环境,转变生产与生活方式,提高生活质量。2011年是国家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对农村环境教育重视程度的加强必将改善农村环境质量,在提高农民环境意识的同时增强国民环境保护、生态保护的意识。
[1]申秀英,刘沛林.加强农村环境教育的必要性与途径[J].教育评论,2009,(4):45.
[2]仰和芝,欧阳晓安.新农村建设中农村环境教育面临的困境与对策[J]. 农业经济,2007,(10):115-117.
[3]仰和芝,张德乾.国际环境教育目标发展对构建中国农村环境教育目标的启示[J]. 世界农业,2007,(4):67-70.
[4]李绍先.“新农村”建设与农村环境污染问题初论[J].四川工程技术职业学院学报,2009,(2):63.
[5]孙大鹏.环境NGO在环境保护中的作用探讨[J].甘肃农业,2009,(1):88,90.
The Development Concept of Rural Environment Education in New House Construction
Song Haiou1, Piao Guangzhu1, Cao Xiaofan1, Wang Qiong2
(1.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College of China, Qinhuangdao Hebei066004;2.Northeastern University at Qinhuangdao,Qinhuangdao Hebei 066004)
The new house construction is an important way of building new socialist countryside and developing rural environment education can promoting the improvement of rural environment effectively.At present rural environment education has some defects,such as not paying attention enough,the single subjects and way of environment education and lacking the necessary education targets.In order to coordinate the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environment improvement,developing rural environment education should pay attention to these aspects as follows:clearing the receiving education subjects,expansion education subjects,carrying on the direct and indirect education and increasing the government finance investment.
new house construction; rural environment education; development concept
G056
A
1008-813(2011)03-0030-05
10.3969/j.issn.1008-813X.2011.03.009
2011-05-04
河北省教育厅课题《河北新民居建设法律问题研究》(SZ2010115)
宋海鸥(1976—),女,河南安阳人,毕业于重庆大学法学院环境法专业,硕士,讲师,研究方向:环境法和经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