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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儒家“天人合一”的生命伦理观

2011-08-15卢霞

关键词:伦理观天人合一仁爱

卢霞

(南京林业大学 研究生院,江苏 南京 210037)

浅谈儒家“天人合一”的生命伦理观

卢霞

(南京林业大学 研究生院,江苏 南京 210037)

中国儒家思想博大精深,其中“天人合一”思想集中体现了儒家爱人、爱物的宇宙生命观。儒家思想亲人而爱物,尊重一切生命价值与尊严,形成了既“悲天悯人”又“民胞物与”的伦理关怀。这种关怀既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深厚的人文精神,又是对“人类中心论”的一种超越;既是中国先哲的智慧结晶,也为我们应对现代生态危机提供了可资借鉴的宝贵资源。

儒家;生命伦理观;天人合一;仁者爱人;仁民爱物

“仁”是儒家思想的核心,其主旨是“爱人”。不过儒家的仁爱至此并未结束,“亲亲,仁民”之外,儒家还主张“爱物”,体现出一种“天人合一”的生命伦理观。

一、爱人

(一)贵生

人文主义是儒家思想的基本精神,人是儒家所关注的重心,因此关注人类生命的存在与价值成为儒家思想的重要特征。积极入世的儒家十分强调人的价值与地位,表现出一种贵生精神,认为人是万物之灵长,是万物中最“贵”的。《孝经·圣治章》云:“天地之性,人为贵”,《礼记·礼运》说“人者,天地之心也,五行之端也”,这些都强调了人在宇宙万物中的重要性。由于强调贵生精神,儒家反对任何伤害人类生命的行为。如《孝经·开宗明义》:“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来反对自杀轻生的行为,以此强调生命的可贵。儒家的另一代表人物荀子也主张“人为贵”的思想,指出“人者最为天下贵”。儒家认为,既然天道贵生,人道就应遵循天道,将生命视为道德关怀的对象,儒家的贵生思想肯定了人的价值与尊严,赋予人类在宇宙中的崇高地位,这对于当今我国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落实科学发展观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仁者爱人

“仁”是儒家思想的核心,仁爱生命也是儒家生命伦理的重要观点。“仁者,爱人”(《论语·颜渊》)是孔子“仁”的思想的核心。孔子“仁者爱人”思想中的“人”,不仅指奴隶主贵族,而是泛指自己以外的所有阶层的人。例如,一次马厩失火,孔子得知立即问:“‘伤人乎’?不问马”,体现了孔子对人的生命的肯定与重视。这种超越人的自私心理,提倡对他人应有“仁爱”精神的思想,不论在中国伦理思想史上,还是在整个世界思想史上,都具有重大的意义。[1]“仁义”被孟子看作是最高的道德原则,他还强调统治者应推行仁政,爱护百姓,“老吾老及人之老,幼吾幼及人之幼”体现了孟子爱人,仁民的伦理思想。虽然,儒家思想中的仁爱有着一定的“爱有差等”的色彩,但这种基于人的血缘亲情而建立起来的真实、朴素的仁爱思想,依然表现了儒家对人的重视及对生命价值的肯定。

(三)豁达的生死观

儒家不仅关注生命的存在问题,而且还关注生命的终结问题。尽管儒家“乐生哀死”,提倡积极入世,但其并不回避死亡这一现实。对于死亡,儒家表现出一种豁达思想和超越态度,认为生命在经历生长、成熟、老化过程之后终将走向死亡,死亡只是一个客观的自然生理现象。而更重要的是,儒家认为人可以超越有限生命以实现生命的永恒。儒家强调人生活在天地万物之中,应自强不息,不断奋斗,“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周易·乾卦·象传》)。即面对有限的生命,人应通过生前不懈的努力来追求生命的价值,达到生命的不朽,从而实现超越死亡的目标,具体的途径就是“立德、立言、立功”。《左传·襄公二十四年》说:“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虽久不废,此之谓不朽。”儒家这种坦然面对死亡、积极追求生命的完善与不朽的思想对于当今我国精神文明建设有着深刻的启迪意义,成为现代人自我完善的重要的精神财富。当今社会的发展节奏越来越快,人们的压力也越来越大,社会普遍呈现出一种浮躁的氛围。在各种各样的诱惑面前,人们热衷于当下的现实的利益,而往往忽视了人生的终极。儒家这种超越生死,追求生命意义的态度必然会激励人们坚持积极的进取精神,用有限的生命去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从而为社会做出贡献,这是一种科学的“生”,对于个人的发展,社会的建设都具有积极的建设性意义。[2]

二、爱物

儒家“天人合一”生命伦理观一方面肯定了人在自然宇宙中的重要地位,另一方面又强调了人与自然不可分割的依存关系,宣扬“天”与“人”相统一的宇宙生命观。人是自然的一部分,人的生存与发展离不开自然,因此,人类要遵循自然规律,保护自然,从而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儒家“天人合一”的生命伦理观,不仅对人,而且对物也表现出了高度的尊重,显示出这种伦理学对“人类中心主义”的超越。

(一)“万物一体”论

儒家十分推崇“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的思想,认为整个自然界就是一个有机的生命系统,人类与其他动植物一样,都是这个生命统一体中的组成部分,《礼记·祭法》曰“大凡生于天地之间者皆曰命”,孔子说“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论语·阳货篇》)这些都证明了儒家思想中对自然万物生命的肯定。在儒家思想看来,整个宇宙天地都是一个不断变化发展的生命统一体,我们不仅要珍视人类的生命,还要尊重自然界一切生物,爱护一切动植物,因为在生命的层次上它们同人类是平等的,都是自然界的组成部分,都具有生命的价值与尊严。张载说“性者万物之一源,非我之得私也。惟打人为能进其道,立必俱立,知必周知,爱必兼爱,成不独成。”(《正蒙·证明》)也就是说,天地万物有统一的本性,这种本性不是人类独有的,而是相互联系在一起。人若要自己生存,就必须同时让万物都生存;人若要爱自己,必须兼爱其他人和万物;人成长发展,就必须让万物都得以成长与发展。因此人的生命与万物的生命是统一的,而不是对立的,人与天地万物和谐交融,兼爱万物,“并育而不伤害”。在张载之后,无论是陈颢的“万物生意最可观”的观点、还是朱熹的“人物之心各得天地之心以为心”的思想,都是儒家坚持“天人合一”,尊重生命,兼爱万物思想的体现。

(二)自然为本

自然界不是僵死的存在,而是有生命的,并不断创造生命,“生生不息”。儒家思想虽然肯定人在宇宙自然中的重要地位,但是,他们并没有把人与自然对立起来,而是把自然界放在重要的地位。因为他们认识到,人是自然的产物,其生命与价值根源都来自于自然界,所谓“生之本”、“生之始”,如果把人类凌驾于自然之上,这本身就是“忘本”。《礼记·祭义》中记载曾子曾说:“夫子曰:‘断一树,杀一兽,非以其时,非孝也’”这是对孔子和曾子对孝的一种理解,在他们看来,乱砍滥杀动植物就是不孝。张载在《西铭》中说:“乾称父,坤称母,…民吾同胞;物,吾与也。”认为人的生命和价值都是自然界赋予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天地就是父母,因此我们对待自然应该要像对待父母那样亲近而敬畏,要珍爱天地自然以此为孝。这些思想将儒家学说中的孝道扩展到整个自然界,具有特殊的意义。《礼记·郊特牲》也提到:“万物本乎天,人本乎祖,此所以配上帝也。郊之祭也,大报本反始也。”这里的“上帝”指的是天地自然,是万物之本,因此要有敬意,要“报本”。[3]

(三)仁民爱物

仁学是儒家思想的核心,但人们在理解“仁”时,往往只看到了“仁”的社会性,即仅把其看成是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原则。但“仁”的本质不仅限于此,而是对一切生命的关爱,其内容不但是爱人,还有爱物。儒家认为,和谐的生活是“亲亲、仁民、爱物”,最终达到“天地万物一体之仁”的最高境界。仁爱不仅要爱人,还要推及至自然万物。孔子“智者乐水,仁者乐山”便体现了这种不仅要“爱人”,还应热爱大自然的伦理情怀;虽然孔子的思想中包含了爱物的内容,但真正提出“爱物”观点的是孟子,其在《尽心上》中正式提出“仁民爱物”的观点,主张将仁爱由人推及自然万物,不但实现人与人的和谐,还要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这是“仁”思想的理想境界。董仲舒在《春秋繁露·仁义法》中明确指出“质于爱民以下,至于鸟兽昆虫莫不爱,不爱,奚足为人?仁者,爱人之名也。”他在《春秋繁露·离合根》中又强调了这一爱物思想。他说:“泛爱群生,不以喜怒赏罚,所以为仁。”即广泛地爱护一切生物,才能表现出仁爱来。[4]出于“仁民爱物”的思想,因此儒家主张,人们在改造自然的过程中,应充分认识并尊重自然界的规律,对自然万物加以合理、适宜的利用,人们应该要节制自己的欲望,不能毫无节制地向自然索取,破坏自然,这样才不会扼杀宇宙的生机,人类社会才能得以生存和持续的发展。孔子主张“钓而不纲,弋不射宿”;曾子曾说∶“树木以时伐焉,禽兽以时杀焉。”《孟子·梁惠王上》曰:“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谷与鱼鳖不可胜食,材木不可胜用,是使民养生丧死无憾也”指出如果违反自然规律,对自然界过分掠夺,最终将危害人类自身。当今世界日益严重的生态危机,就是人类未能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造成的,人类为了自身的利益而对大自然进行掠夺式的开发和利用,从而破坏了人类与自然环境之间的平衡。要化解人与自然之间的这种矛盾状态,维护生态平衡,解决人类日益严重的生存危机,我们当然要依靠今天的高科技手段,但同时也必须看到,中国传统文化在这方面有其独特的利用价值。[5]

三、结语

儒家“天人合一”的宇宙生命伦理观,表明儒家对生命真挚、理性的关爱,体现了儒家珍视生命的博爱胸怀,又显示出儒家对宇宙本质、人与自然关系的独特思考,这些思考包含了深远的历史意义和当代价值。

首先,儒家观强调生命的神圣性,尤其是突出了人的生命的尊严和价值,有利于遏制专制统治的极端恶化,尽管不能根本扭转专制的反人性的本质,但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限制统治者暴戾滥杀,促使其收敛的作用。另一方面,儒家思想对人的价值的肯定与尊重对我国实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有着重大的借鉴作用。

其次,儒家“天人合一”的生命伦理精神,为应对当今生态环境危机提供了宝贵的思想资源。儒家不仅关注人的生存与发展,而且重视自然万物的生存权利,认为不仅爱人,还应爱物,主张把自然万物由被征服的对象转变为关爱的对象,为生态保护提供了理论支撑,突出地表达了人与万物同源共生、相依相存、和谐共处的天人合一观,这种观念为当代的和谐生态建设,不仅提供了一种颇有说服力的理据,而且还是一种充满诗意和感召力的激励。[6]

[1]王正平.中国传统道德论探索[M].上海三联书店,2004,(5).

[2]梁琳.“儒、道、佛”生死观认识与比较[J].哲学研究.

[3]蒙培元.人与自然——中国哲学生态观[J].人民出版社,2004,(8).

[4]任俊华,刘晓华.环境伦理的文化阐释——中国古代生态智慧探考[M].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3).

[5]方刚.儒家生态伦理思想的现实价值[J].社科论坛.

[6]胡发贵.儒家“敬畏生命”的伦理情怀[J].江海学刊,20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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