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新阶层政治参与的双重政治影响
2011-08-15金卓
金 卓
(东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吉林长春 130024)
浅析新阶层政治参与的双重政治影响
金 卓
(东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吉林长春 130024)
社会转型时期,我国新阶层的政治参与呈现双重性特征。新阶层不仅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内容,更是社会和谐的保障。由于我国政治参与机制存在一些不足,并制约着新阶层政治参与的实际效果。本文从政治、经济、文化方面,分析党对新阶层政治参与的现状。这就要求对政治参与机制的政策创新,以满足社会新阶层的要求,充分调动新阶层政治参与的积极性,使新阶层的政治参与朝着和谐的方向发展。
阶层;政治参与;影响
胡锦涛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确保权利正确行使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要坚持国家一切权利属于人民,确保权利正确行使,必须在阳光下运行。”并且着重强调指出“鼓励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这是我国政治发展更加民主化的一个重要标志。但是由于新阶层在我国传统政治意识中的特殊性以及在当前我国经济发展中占有的重要地位,使得新阶层的政治参与必然带有较强的独特性与复杂性,而新阶层具有的这种独特性与复杂性在民主政治中表现出双重的效应。
一、新社会阶层与政治参与
政治参与是普通公民通过各种合法方式参加政治生活,并影响政治体系的构成、运行方式、运行规则和政策过程的行为。[1]政治参与作为政治社会的一种政治行为,其发展程度是衡量一个社会民主政治发展水平的重要尺度。随着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不断发展,必然要求社会公众以各种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不同程度地参与政治。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我党大力推进和深化各个领域的改革,在创新和试验的基础上,使社会各方面发生深刻变化;同时中国社会各个领域的新阶层正在崛起。
2007年中央统战部把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做为工作新的着力点,并且在会上明确指出新的社会阶层是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和自由人员等六方面的人员,他们是社会主义建设者。这为扩大我党的统一战线,促进社会主义政治民主化提供了强有力的群众基础,也为新阶层直接或间接地参与社会政治、诉求自身利益、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等赋予了新的责任和要求。
二、新的社会阶层政治参与的双重影响
政治参与作为在社会政治生活中,新社会阶层的政治权利得以实现的重要方式,反映了新社会阶层在社会政治关系中的地位、作用、选择范围、选择活动的方式。改革开放以来,新社会阶层积极而广泛的政治参与极大地丰富并改变着新时期我国公民政治参与的内容和面貌,新社会阶层有序的政治参与已成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战略。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阶层结构在进一步加快变迁,新社会阶层的政治参与对中国的政治发展产生的影响是极其深刻的,给我国的政治参与机制带来的影响是十分复杂的,对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既是机遇,也是挑战。
(一)新阶层政治参与对我国社会政治发展的正面影响
1.新阶层的政治参与促进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
“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本身就意味着政治参与的扩大”[2]267,而中央统战部对新阶层提出了“以社团为纽带,以社区为依托,以网络为媒介,以活动为抓手”的生动、形象的管理机制和方法,标志着新阶层政治参与的制度化。作为未来社会中的大多数——新阶层,这些不同利益群体和社会成员为实现自己利益的要求,迫切希望将自己的意志输入政治系统,并在实际中会用行动来维护自身利益,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促使政府决策更加趋于科学化、合理化。新阶层寻求公正、合法、民主的意愿,会辐射到社会其他领域,从而有利于相关问题在整个社会中得到合理的解决和思考。正是因为有了新阶层的产生和不断壮大,并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政治参与不断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作出评价,使政府决策更赋予透明度,不断扩大了社会普通公民对政府决策和政策的了解,促使更多人来了解和关心社会发展,使社会普通群众,特别是更多新阶层人士的政治参与,不断促进了社会民主政治的发展。
2.新阶层的政治参与有利于社会政治稳定
社会政治稳定是多方面的,但是导致社会政治不稳定的主要因素是“社会动员产生的过高期求与政治制度化水平低之间的矛盾”[2]268。由此得知,新阶层的主要利益诉求就是不断实现自身的经济效益。统战部提出的对新阶层的管理制度和方法,以民间组织为中介的社会管理制度,不仅仅有利于新阶层的发展,更重要的是这是一种创新的政治管理制度。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指出:“人是社会的人,人的一切活动必然与社会发生各种互动关系,必然对社会构成影响”。以各种民间组织为润滑剂的新阶层管理制度,不仅有利于本阶层人民的政治参与,而且有利于带动社会其他人员不断加入到民间组织中,通过民间组织制度化、规范的引导和教育,有利于人民大众对国家政治制度、方针政策的理解。同时,政府亦可以通过民间组织适时开展一些政府不便于以政府名义开展的活动,从而使政府各项政策的制定和实施,通过民间组织的协调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而更加科学、合理,也有利于政府在协调转型期产生的各阶层间的利益矛盾时,体现公正性、民主性、合法性,使政府形象不断得到提升,促进社会政治稳定,从而为社会各阶层实现经济发展的意愿提供了稳定的政治环境。
3.新阶层政治参与有利于扩大党的群众基础
“任何一个执政党,要巩固自己的执政地位,就必须提高自己的执政能力,改善自身的社会形象,同时还需扩大自己的群众基础。”[3]25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需要吸收社会各领域、各阶层、各个方面的优秀分子共同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对比中外各政党政治演变历程可以看出“一个执政党能否为那些新出现的潜在政治力量提供广泛的政治参与的渠道,并将其中的先进分子吸收到自己的体系中,对能否长期执政十分关键”。[3]26由此可见,扩大政治参与对执政党的重要作用。新阶层是一个占有强大资源的社会群体,是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经济发展的一个基础,因此吸收新阶层中的优秀代表入党以及通过建立各种民间组织等形式影响和带动新阶层人员参与到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中来,不但有利于引导这些新阶层人士更好地了解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也有利于通过新阶层人员的影响带动社会其他的阶层人员对社会、对国家的关心,从而增强为社会、为人民服务的决心,有利于社会稳定,扩大和巩固了党的群众基础。
(二)新阶层政治参与对我国社会政治发展的挑战
1.新阶层经济地位的提高引起政治参与诉求的变化
在我国新阶层人士主要是由非公有制人士和自由择业者的知识分子组成。到2001年底,非公有制经济创造的增加值已经占到我国 GDP的1/3。[7]新阶层为推动我国经济的发展做出了不可估量的贡献,甚至说新阶层的经济积累占据我国国民经济的二分之一以上。由此可见,新阶层的崛起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经济地位的提高,必然反映到社会政治领域中,而新阶层中大多数人主要是通过政治参与来体现他们在社会中的作用以及地位所在。他们是社会稳定的保障,在任何社会中,新阶层都是维系社会的主要力量,表现为新阶层是介于高层和底层的缓冲层,代表柔和、保守的社会意识形态,当这种意识形态占据主导地位时,极端的思想和冲突观念就会逐步发展,这是社会稳定的原因之一。
2.对我国社会政治制度保障基本社会正义和公正的影响
在政治文明高度发展的今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始终把民主政治建设同社会主义联系在一起,同社会主义现代化联系在一起。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它反映出民主政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必然要求全体人民充分享有国家事务和管理社会事务的民主权利,而新阶层中大多数人都属于中产阶级并且私有财产占绝大部分,所以新阶层政治参与时的公正性令人质疑。如遇到实际问题,这些不同利益群体和社会成员为实现自己利益的要求,迫切希望将自己的意志输入政治系统,并且直接影响结果。
新阶层为争取和实现自身利益已经充分认识到政治在社会利益和人们利益中的权威性,这种利益取向型参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占据主导地位。即政治参与的动机不同,这就要求我们客观认识新社会阶层意识产生社会环境,准确把握新阶层政治参与的共性特点,即功利性、以个人为中心和政治参与水平的层次性等弊端。这不仅对政治参与的公平和公正性动摇,也会引起其他社会阶层在思想上的波动,是政治参与带有一定的情感因素,但是在社会更加理性化、世俗化的大趋势下是很难成为政治参与的主流。
3.新阶层的建设者定位与实际政治素质、社会形象的巨大差距
当今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使很多人从事私人生产和经营,但是组成新阶层人士的政治诉求,由于来自不同的社会层面,个人的文化素质,思想道德,对政策的认识程度,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博爱等等方面的不同,产生的社会效应是参差不齐的。第一,对传统就业模式的影响,许多知识分子和专业人士都愿意去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当中很多人都认为在这样的单位保险。这足以表明他们对自由择业的认识水平不够,甚至有些偏激,而频繁的职业流动客观上加速了分化和重组速度。第二,新阶层中特别是私营企业和个体户的知识水平和素质相差很多。以部分人中,不同程度的存在着克扣工人工资、贿赂官员、败坏社会风气等等丑恶现象。第三,贫富地域差距拉大。马克思指出“人们斗争所争取的一切都由他们的利益决定。”[5]利益作为价值的体现,与人的生存和发展密切相关。随着分配形式的多元化,新阶层的贫富地域差距的拉大,这已影响到社会生活环境的优化。
三、党对新阶层政治参与的政策和措施
(一)政治方面:加强政治引导与制度创新
我们党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指导下,始终坚持改革开放和与时俱进的理念。对原有的传统思想束缚,在实践的基础上,不断进行理论创新、政策创新,使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繁荣。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决定》确立了“保护私有财产权,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6]的大政方针,给非公有制经济以明确的政治定位。
现阶段,新阶层体现出的对经济利益的执着性和政治参与上的不稳定性,决定了要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做好新阶层人士的政治引导工作显得尤为重要。这就要求党在政治体制上不断创新。“选拔和造就一批经过实践考验,与我党风雨同舟,荣辱与共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这具有战略意义的重大举措。”[7]
首先,积极推进制度创新,不断拓宽新社会阶层有序政治参与途径,推选新阶层的政治代言人。作荣誉性的政治安排,即在各级人大、政协中给非公有制经济代表安排一定的职务,扩大党的参政基础,参与国家大政方针的制定和社会管理;在工商联、青联、妇联等群团组织中推举一些阶层人士担任一定职务,参与相关的政治活动;其他私营企业主还通过支持社会公益事业,通过选举担任社区领导人以及加入中国共产党等方式来实现政治参与。
其次,在文明社会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必须发展社会主义制度,扩大公民政治参与就必须通过发展社会主义政党制度来实现。十七大报告紧扣社会脉搏,顺应人民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的新情况,做出推进党内民主建设,改革党内选举制度的举措。将扩大社会主义民主,以扩大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以增进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为主,更好保障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更加丰富,更加完备。
(二)经济方面:政策落实与构筑合理的阶层利益格局
在经济方面,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经济发生了很大变化,人们享受改革开放带来的喜悦的同时,也要承受经济不断膨胀,资源配置机制所产生的阶层不断深化的尴尬境。为了解决这一矛盾,党中央早在2004年9月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充分说明了尽快解决新阶层与其他阶层的利益矛盾,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刻不容缓:首先,积极推进市场经济秩序的建立和完善,从根本解决转型期产生的市场经济无序化状态,为市场经济的发展建立一个更加公平、合理、有序的市场经济发展机制。其次,充分发挥政府协调分配利益机制的宏观调控手段。政府利益分配的功能主要体现在税收和转移支付这个途径,政府通过这两个途径,充分发挥初次、再次分配都要重视公平和效率的原则,防止贫富差距和再分配不足。最后,改进宏观经济政策对新阶层利益的影响。如:教育政策、劳动力流动政策和产业结构政策等等,这些因素都对社会各个阶层的利益产生有巨大的影响,所以必须加以平衡他们实施后的效果。
(三)思想方面:加强教育培养与重塑社会形象
在思想方面,要加强对新阶层的思想政治教育,由于新阶层的成分比较复杂,人员的自身素质各不相同,同时他们的思维方式、价值取向等方面也存在很大差异。所以要加强对新阶层的思想引导,保证他们在政治参与过程中自觉地抵制西方错误思想,鉴定他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大力发展文化教育,提高新阶层的文化素质和政治素质,形成理性的思维。然后根据不同的层次性做出以下的思想教育方针。首先,对新阶层人士加强法制宣传,在法律和政策上明确新阶层的地位,对非公有制经济提供一定支持和保护,并且积极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其次,在社会转型时期,执政党必须认识到新阶层总体素质较低的事实,积极培养新阶层政治参与的主体意识,不断提高新阶层政治参与水平,努力促使新阶层政治文化的形成。再次,鼓励新阶层服务社会,回报人民,重塑良好的社会形象。鼓励他们积极参与社会各项公益活动,积累自身的知识含量。引导他们发挥改革开放、发展生产、扩大就业门路等积极作用。教育引导他们“爱国、遵纪守法、公平竞争、诚信友爱”的理念。
四、结论
新阶层对我国政治参与的影响从整体上看是积极的。该阶层整体的社会活动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规范化、有序化、完善化做出了不可估量的贡献。而对这个新阶层地位从制度上予以确认,是我国民主政治发展过程中的一个新的突破性发展。由于政治参与作为公民自下而上地影响政治生活的行为是一把双刃剑,有其积极的一面,也有其消极的一面。政治参与并不必然导致政治发展,有时会引起政治衰退,造成政治动荡。因此,对新社会阶层政治参与的作用要作实事求是地客观分析,对政治参与的发展进程必须有一个清醒的认识。
[1]王浦劬.政治学基础[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207.
[2]杨光斌.政治学导论(第2版)[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3]文道贵,陈志宇.新社会阶级的政治参与及执政党的政策引导[J].社会主义研究,2005(6):25.
[4]十六大报告辅导读本编写组.十六大报告辅导读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106.
[5](德)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6]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N].光明日报,2003-10-22.
[7]徐继舜.浅议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J].新视野,2003(5):61-63.
(责任编辑:李潇雨)
D9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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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2603(2011)01-0050-04
2010-12-20
金卓,女,东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