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繁母猪、奶牛保险补贴
2011-08-15
湖北植保 2011年5期
根据2007 年12月国办发明电〔2007〕53 号和2007 年8 月14 日省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80 号)精神,湖北省对能繁母猪、奶牛实行“应保尽保”。能繁母猪每头保险金额1 000 元,保费60 元,其中中央财政负担50%、省财政负担30%,饲养户负担20%,保费1 000 元。
2011-08-15
根据2007 年12月国办发明电〔2007〕53 号和2007 年8 月14 日省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80 号)精神,湖北省对能繁母猪、奶牛实行“应保尽保”。能繁母猪每头保险金额1 000 元,保费60 元,其中中央财政负担50%、省财政负担30%,饲养户负担20%,保费1 0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