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杂居民族的共生和内生*
2011-08-15徐光有袁年兴
徐光有,袁年兴
(中南民族大学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4)
散杂居民族的共生和内生*
徐光有,袁年兴
(中南民族大学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4)
当前民族散杂居分布格局是在传统上的大杂居小聚居基础上,由近现代以来的工业化导致的。民族的散杂居是现代社会生产方式发展的客观的结果,是不以人意志为转移的自然历史过程,是现代社会运行内在逻辑的结果。散杂居住在一起的民族构成了一个共生系统,这个系统围绕着”内生”之核运转。要使散杂居民族共生系统中各民族单元都能得以“内生”发展,最关键的因素是促进各民族劳动者素质技能的提高。构建民族共生系统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各民族劳动者素质技能的提高,为民族的“内生”发展建构一个良性循环的生境。
散杂居;共生;内生
当前我国民族散杂居化日趋明显。散杂居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民族分散混合分布和居住状况。“当前我国散杂居少数民族的特点主要体现在‘广、多、散、杂、弱’上。”[1]这样的特点突出地反映了我国各民族在分布和居住格局上散杂居是一种很普遍情况。这种散和杂有两个层次。首先是传统上的大杂居小聚居。这是在中华民族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形成的。历史上引起我国人口迁移的原因,其中最直接的就是移民支边、战争和自然灾害。如在我国历史上,每发生一场战乱或者灾荒,就会引起一次较大规模的人口迁移。
其次,近现代以来,工业化的进程,导致人口大规模的迁徙和流动,在程度上和规模上都进一步地促进了民族分布和居住的分散和混合。“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增长十分迅速,目前在许多城市中甚至已经超过当地少数民族户籍人口。”[2]这种情况中外都一样。
当前民族散杂居分布格局是在传统上的大杂居小聚居基础上,由近现代以来的工业化导致的。民族的散杂居是现代社会生产方式发展的客观的结果,是不以人意志为转移的自然历史过程,是现代社会运行内在逻辑的结果。并且民族的散杂居的居住和分布格局,只会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而发展。一方面,不同民族之间的散杂居是一个自然的历史过程,是民族分布和居住的沿向未来路径。另一方面,世界上任何一个民族,都有自己比较完整的文化体系。不同的民族群体有自己对世界的适应方式,同时不同的民族适应方式有明显的差异性。各民族在历史的长河中,以自己的文化体系和对自己生境的适应方式为内应,尽情地挥洒着自己民族的个性。在我们这个古老的国度,民族也一样古老。不同民族的个体都承载了本民族数千年的文化传承。不同的民族群众分散混合分布和居住时,彼此之间文化的外显形式,如风俗习惯、生活方式、思维模式等等很多方面都存在着差异。他们都存在着适应彼此,适应着自己所在的特定的自然和社会环境。毋庸讳言,分散混合居住的不同民族文化虽然没有尊卑高下之分,却也存在着先进与落后的差异。落后民族对所处的社会环境的适应能力相对要差一些。在分散混合居住着的不同民族群体相互适应中,更多地表现为文化相对落后的民族群体对文化相对先进民族群体的适应。文化相对落后的民族在对所在的特定的社会环境以及大的社会环境的适应上要付出更多的艰辛和努力。
不同文化传承的散杂居民族在对彼此及环境的适应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失衡和冲突状况,小则出现民族情绪,大则导致社会冲突和动荡,影响社会的稳定与和谐。这种情况古今中外都有,并且当今世界很多国家都受到民族问题困扰,同时当今国际社会也饱受民族问题困扰。如何找到一个不同民族之间相处和相互之间的适应范式,是每一个民族问题研究者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
国内的一些学者针对民族散杂居的状况提出了“共生”范式。共生(Symbiosis)是生物科学中的一个重要的基本概念,涉及众多生物学分支学科,由德国微生物学家Anton deBary 1879年首次提出。[3]生物共生研究发展到今天,不仅成为了一种视野独特、逻辑严谨的描述生物物种之间关系的方法论,而且在其它领域也得到广泛借用。在全球化的时代背景下,共生理论已被注入了超出生物学领域的更深刻的社会意义,共生现象得到哲学抽象与升华。一些研究民族学的学者把共生理论引入了民族学,试图为找到不同民族之间相处的最佳范式。如许宪隆、纳日碧力戈等提出了“共生互补”理论,“共生”观点。“共生互补”“既包括人与自然的共生互补,又包括人类世界中的共生互补”。“在构建散杂居地区多民族和谐社会进程中,倡导‘共生互补’理念,原因在于它既是对人类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是各民族共同创造的、每个民族都有优于其它民族的独特文化元素这一历史唯物观的诠释,也是从社会共生理论的新视角对费孝通先生所提出的关于‘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理论,以及中国共产党提出的‘三个离不开’思想的科学性所作的逻辑证明和必要补充,这也是倡导‘共生互补’理念的理论基础。”共生哲学“作为一种哲学思维方式,它使我们审视民族与民族之间的关系有了新的视野和认识。”[4]
这些学者把分散混合居住在一起的各民族视作一个共生系统,各单个民族是系统中的共生单元。各单元在这个系统中因进行物质、能量、信息的交换而形成有机连接。我们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这样一个共生系统中,系统的核心是什么?许宪隆、袁年兴等学者都表达了相似的观点,民族共生关系核心是“共存”和“双赢”。“共存”很好理解,散杂居的各民族彼此和睦共处。“双赢”是指什么?“双赢”是指分散混合居住在一起的各民族构成一个共生系统,这个共生系统形成了散杂居住在一起的各民族生境的一个组成部分,系统中不同民族群体相互之间因为信息、物质、能量的流转而促进彼此的发展。双赢也可指多赢,它的主体是散杂居的各民族,因此民族共生关系的核心“共存”和“双赢”在实质上是各民族的“内生”,即在民族共生系统整体发展的同时,增强单个民族的族内共生能力增长,促进本民族社会、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整体发展。
共生系统需要围绕着各民族的“内生”这个核心进行运转,若遵循这个要求,民族共生系统的运转须秉承以下几个特性:
一、民族共生系统的和谐特性
1.民族共生系统的整体性。民族共生系统既要对系统内各民族单元和其它因素的共生运动,具有整体的制约作用;同时,相对于相关的社会和自然环境,系统呈现整体性。在系统共生整体性的基础上,形成了民族共生的层次性与顺序性。整体性是民族共生系统在一定时空和社会条件下保持稳定运转的前提和基础。
2.民族共生系统的秩序性。共生的各民族单元都能在这个系统中处于恰当的位置,能够各得其所。这种秩序性使系统运转围绕着“内生”这个核心,使各民族单元处于一种自然的优化状态,促进系统的有序和良性循环。
3.民族共生系统的协调性。虽然各民族单元处于同一系统中,但每一个民族单元都有自己的利益诉求,都有自己独特思想观念、思维模式、行为方式、生活习惯等等,即每个民族单元都有自己的个性。每个民族单元既有和共生系统相磨合的一面又有游离系统的一面。协调性就是制约民族单元的个性冲突,促进共生系统的稳定性。
二、民族共生系统共生互惠特性
1.民族共生系统的互动性。民族共生系统是建立在各民族单元差异性的基础上。系统内各共生单元之间存在差异性,内部单元在和系统外部环境的互动中也存在着差异性。这些差异性必然导致各民族单元既合作又竞争,从而各民族单元形成共生的互动性。系统内各民族共生单元因差异而互动,成为系统整体发展的动力源泉之一。
2.民族共生系统的渗透性。渗透性是互动性基础上系统进一步的良性运转。系统的共生不断是通过内部民族单元之间,以及与外部环境的互动来实现的,而且依赖于内部其它民族单元和外部环境的各种因素通过互动共同内在于同一个民族共生单元的发展演变。通过渗透性系统内部的各单元有机联系进一步加强。
3.民族共生系统互惠互利性。互惠是民族共生系统互动运转一个基本原则,也是“共生”这个核心的外在表现之一。李思强在《共生构建说(论纲)》中说:“在物质世界中,任何具体和真实的事物,自身内部诸元素之间及其与外部环境的互动,如果通过各自作用与影响的相互渗透,不但能够有助于相互关系的稳定以及各自生存的稳定性,而且能够有利于相互关系的不断完善与发展以及各自的不断完善与发展,因而能够构成不同层次、不同关系间相互作用的互利性。”[5]
三、民族共生系统的进化特性
1.民族共生系统的多样性。在民族共生系统中,尽管各民族单元一起构成了一个系统整体,但是在客观世界中,社会现象是复杂的,共生现象不仅仅在散杂居的民族群体中出现,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很多领域、很多层次与层面都有可能表现出某种形式的共生现象。系统中的各民族单元既在民族系统中与其它单元构成一个共生系统,但同时又与其它社会因素、自然因素、其它结构分别构成各自不同的相互制约共生现象。
2.民族共生系统的复杂性。民族共生系统中个民族的共生不是简单的共生,而是复杂的共生;不是趋于简单化的共生,而是趋于复杂化的共生。系统内部的各民族共生单元,系统外部的环境,各民族单元内部的各种因素,系统的各种结构关系相互影响,错综复杂,民族共生系统非常复杂。在这种复杂的关系中,不同的单元、不同的因素、不同的结构的演化方式、演化方向、演化速度都会呈现出不同特征,更进一步增加了民族共生系统的复杂性。这种复杂性会引起民族共生系统,或系统中的各民族共生单元演化方式、演化方向的多样化,给民族共生系统或系统内的各民族单元带来积极的或消极的影响。
3.民族共生系统的进化性。民族系统寻求和谐,寻求互惠最终的目的是促使民族共生系统的进化性。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和谐有序的系统会更好的适应环境,更好地和环境和自身内部进行物质、能量、信息的交流,从而促进系统整体的发展性演化。民族共生系统的发展性演化是民族共生系统演化的核心特征,它将系统演化的复杂性和多样性统一到系统的有序性、前进性、发展性的演化中来。促进各民族和社会整体的发展。
和谐特性有利于民族共生系统形成和稳定,是构建民族共生系统的前提和基础;互惠特性有利于民族共生系统运转的良性循环,是构建民族共生系统的保障;进化特性有利于民族共生系统的整体发展,是构建民族共生系统的目的和意义。这三个特性相互联系,相互支持,相得益彰,不能截然分开,一起构成了一个围绕着民族“内生”这个核心运转的民族共生系统。
构建民族共生系统的目的是促进共生民族单元的发展,民族单元发展的目的是促进民族单元中每一个个体因素的发展,即每一个民族群体中具体的每一个人的发展,每一个人素质的提高,从而使社会成为马克思所说的,“一切自由人的联合体”。
民族共生系统的核心是“内生”,即每一个民族单元的发展,更进一步说是每一个民族单元的每一个人的发展。民族的发展是指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各方面全面协调整体的发展。政治、文化和社会是以经济为载体,同时它们又是经济的外在和内在因素,因此,民族单元的发展是以经济为核心的整个社会的发展。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有力在起作用(这里的力是指一种推动力量,不仅仅是指物理学意义上的力。)同样社会的发展也有很多的力在起作用,其中最核心的力是社会生产力。生产力是人们解决社会同自然矛盾的实际能力,是人类征服和改造自然使其适应社会需要的客观物质力量。构成生产力的基本要素是:以生产工具为主的劳动资料,引入生产过程的劳动对象,具有一定生产经验与劳动技能的劳动者。这也即是所谓的“生产力三要素”。构成生产力的三个要素都有一个内在的逻辑关系,它们都建立在劳动者素质技能的基础上。以生产工具为主劳动资料的使用,劳动对象的引入,一定的生产经验和劳动技能都必须以劳动者的素质技能为前提。经济的发展以生产力的提高为基础,以经济为核心的共生系统中民族单元的发展也以生产力提高为基础,而生产力的提高以劳动者的素质技能为基础,所以内生之“内”核心就在于劳动者的素质技术,其“生”指劳动者素质技术的提高。
构建民族共生系统并不能完全解决民族单元的发展,而只是为民族单元的内生提供一个良性的生境,一种外在的条件。依据唯物辩证法事物的发展是内因和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据,外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民族共生系统只是为散杂居的各民族单元的内生发展提供了较为理想的外在社会条件,并且是民族单元内生发展所需要的众多的外在社会条件之一;各民族单元劳动者素质技能的提高才是促进民族内生发展最为根本的因素,是民族内生发展的内因;民族共生系统对民族单元内生发展的促进作用也需要通过各民族劳动者素质技能的提高来起作用。
要使散杂居民族共生系统中各民族单元都能得以内生发展,最关键的因素是促进各民族劳动者素质技能的提高。构建民族共生系统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各民族劳动者素质技能的提高,那么怎么利用这样一个共生系统来促进各民族劳动者素质技能的提高。
首先建构系统型平等,提高少数民族的社会地位,其次是学习,学习是促进各民族劳动者素质技能提高最根本的途径。民族平等是我国在社会主义时期出来民族问题的一项基本原则,也是我国实行各项民族政策的理论前提。民族的平等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竞争是其基本特征,竞争就要求规则平等,机会平等。机会平等要求机会对所有人不允许歧视地开放,由于历史和自然条件的原因,我国各民族发展程度差别很大,一些少数民族在进入公平竞争前,其自身的素质技能就处于不利的地位。在市场竞争过程中,一些少数民族由于其自身的素质技能原因,容易在竞争中处于劣势,在机会公平的条件下,形成事实上的不合理。“少数民族与汉族起点不同,不在一个起跑线上,这样表面的平等是不合理的。更何况我国实行优先发展沿海地区的政策和特区政策,这些政策本身就是向富裕的地方倾斜了。”[6]针对少数民族在市场竞争中不利地位,国家实行了很多民族平等的政策和措施,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文化、教育等事业,如加大财政转移支付等等。这些政策和措施一方面说明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少数民族由其素质技能原因,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另一方面这些政策和措施基本上是针对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对其它各种情况的散杂居民族并没有足够的关注。由于当代散杂居是工业化的结果,工业化导致城市化,在这个过程中起主导的经济体制是市场体制,市场经济自身是难以处理民族平等这个问题的。当代的散杂居又以城市最为典型,这样对于城市散杂居中的少数民族来说,就更容易形成事实上的不平等。按照传统的思维观念,市场经济条件下各民族不可能在经济上形成事实上的平等。民族共生系统对民族平等和各民族为提高其素质技能而进行学习提供了另外一种视角和思维模式。民族共生系统形成和稳定;民族共生系统运转的良性循环;民族共生系统的整体发展;民族共生系统围绕着民族“内生”这个核心运转;使各个民族单元形成了共生体系。在这种共生关系中,文化程度有差异的各民族单元相互依存、相互制约,在互动中形成某种平衡,在平衡中促进整体的发展和彼此的发展,每一个民族共生单元的发展是以整个共生系统和系统内其他民族单元的发展为条件,同时也是整个共生系统和系统内其他民族单元发展的依据。每一个民族的地位和贡献都是无法替代的,都是整个共生系统得以维持发展的基础。其中的机理就是系统的建立、稳定、运转、发展,必然使系统内各民族单元之间和各民族单元与系统所处的环境之间,以及系统整体与系统所处的环境之间出现一个适应与调适的动态过程。它们实质上是一种互动关系,是一种互动过程。互动的各方都会进行物质、能量、信息的交换,都会对对方施加作用,同时又得接受对方所作出的反馈。“互动的过程,也是一个不断深化,不断重构的过程,在作用与反馈的交互运动中,当事的各方都会从对方接受到有意义的影响,同时又回赠给对方有益的作用。致使它们之间的文化因子互相借用,因子结构也互相渗透,最终造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局面。”[7]在这种局面中,平等只是传统意义上的一种习惯说法而已,民族共生系统的形成和良性运转已经超越了传统上所说的民族平等,从而也就在更高层面上解决了民族平等,形成了各民族不分大小,不分文化先进落后的对等关系。学习是人类(个体或团队,组织)在认识与实践过程中获取经验和知识,掌握客观规律,使身心获得发展的社会活动,学习的本质是人类个体和人类整体的自我意识与自我超越,从而更好地与自然,他人,社会更好地适应与调适,学习的深入是更高层次的适应与调适。在民族共生系统中,各共生单元之间,共生单元和系统之间,系统和外在环境之间,都处于一个良好的物质、能量、信息的交流,循环生境中,从而使系统中的各单元、各种因素处于一种自然的适应与调适中,让学习在最自然的环境中自然生成。
总之,当前民族散杂居分布格局是在传统上的大杂居小聚居基础上,由近现代以来的工业化导致的。民族的散杂居是现代社会生产方式发展的客观的结果,是不以人意志为转移的自然历史过程,是现代社会运行内在逻辑的结果。散杂居住在一起的民族构成了一个共生系统,这个系统围绕着”内生”之核运转。要使散杂居民族共生系统中各民族单元都能得以“内生”发展,最关键的因素是促进各民族劳动者素质技能的提高。构建民族共生系统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各民族劳动者素质技能的提高,为民族的“内生”发展建构一个提供一个良性的生境。
[1]许宪隆.共生互补:构建和谐的散杂居民族地区[J].中国民族,2008,(1).
[2]沈林,张继焦,等.中国城市民族工作的理论与实际[M].北京:民族出版社,2001.
[3]A.E.Douglas.Symbiotic Interactions[M].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4.1 ~10.
[4]袁年兴,许宪隆.民族共生理论:散杂居民族关系及目标范式研究[J].青海民族研究,2009,(1).
[5]李思强.共生构建说(论纲)[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
[6]王铁志.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民族平等问题[J].民族研究,2005,(5).
[7]罗康隆.族际关系论[M].贵州:贵州民族出版社,1998.
D633.0
A
1006-5342(2011)09-0015-03
2011-06-09
湖北民委项目“民族关系评价指标体系与和谐湖北的构建”(HBMW20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