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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探索——中国应对低碳经济之策

2011-08-15

海南开放大学学报 2011年3期
关键词:交易市场交易所交易

邱 峰

(中国人民银行镇江市中心支行,江苏镇江 212004)

建设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探索
——中国应对低碳经济之策

邱 峰

(中国人民银行镇江市中心支行,江苏镇江 212004)

众多的减排方法中,碳交易和碳税同为间接降低二氧化碳排放的手段,被世界各国广泛接受和采用。碳交易和碳税各有优缺点,哪一个更适合中国尚无定论。由于我国碳交易市场发展严重滞后,处在全球碳交易产业链的最底层,因此,我国需要进一步探索和发展碳交易市场,走好低碳经济时代的增长之路。

碳交易;碳交易市场;运转失灵;路径选择

一引言

碳排放权交易(简称碳交易)是利用市场机制引领低碳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具有改进宏观经济帕累托、减排成本收益转化、促使低碳技术转移、引发低碳能源革命、促进低碳经济转型等现实意义[1],成为全球公认的解决环境问题的重要手段。尽管我国现阶段不必履行《京都议定书》规定的减排义务,但作为温室气体排放大国,被课以强制减排义务的可能性极大。因此,低碳经济背景下我国碳交易市场亟待建立。

二 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理论基础

碳交易的概念源于排污权交易概念,其理论基础:Pigou的外部性理论奠定了现代环境经济学理论和政策基础,揭示了CO2排放的社会成本,使碳排放外部性问题得到重视。Coase的科斯定理为排污权交易的理论基础,碳交易的理论关键是建立一个有效的排放权体系,保证外部性的内部化。Ostrom的公共选择理论激励实践者去设计和创新机制以解决气候变化问题,由此推动哥本哈根协议的达成。

企业获取利润的同时并未承担排放CO2对环境的污染成本,环境资源的经济价值没有体现。碳交易市场正是建立在理论基础上,用市场机制评价环境资源的价值。为解决碳排放而产生的市场机制,理论可追溯到Dales提出的对排污公共物品引入可转让产权体系来管理环境质量理论。建立碳市场就是使CO2排放权成为必须付出代价才能得到的资源,并为CO2提供排放空间数量化、资产化、市场化的有效途径。

三 国际、国内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实践

(一)国际碳交易量急速扩张,未来空间广阔

经过多年发展,碳交易市场日趋成熟,碳排放权“准金融属性”凸显,成为具有极大投资价值的资产。2005年全球碳市场交易仅100亿美元,而2009年交易额增长超过十倍,其中,配额交易占全球交易量的85.5%,项目交易仅占2.3%;项目交易中,CDM占79.5%。2010年全球碳交易达1200亿美元。彭博新能源财经认为,2011年全球碳市场将重拾增势,增至1360亿美元。联合国和世界银行预测2012年碳交易市场有望超过石油市场成为世界第一大市场。预计到2020年全球将高达3.5万亿美元。

(二)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UETS)占据绝对主导地位,尚未形成统一的国际碳交易市场

《京都议定书》建立了三个“灵活机制”,即排放交易机制(ET)、联合履行机制(JI)和清洁发展机制(CDM),以最小成本实现全球CO2减排目标,推动全球碳交易市场的发展,形成以强制减排机制下的欧洲(EUETS)、自愿减排机制下北美(CCX)为核心的市场体系。EUETS是全球最大碳交易市场,2010年占80%。欧洲有四大交易所参与碳交易,即阿姆斯特丹的欧洲气候交易所、奥斯陆的北方电力交易所、法国的未来电力交易所、德国的欧洲能源交易所。按交易标的可分为两类:一是基于配额的交易市场,主要在EUETS、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交易所(NSW)、美国芝加哥气候交易所(CCX)和英国排放交易体系等可供交易的商品的ET;二是基于项目的交易市场,通过CDM和JI及其他减排义务获得减排信用交易额。

(三)我国是全球碳减排资源的主要供给方且议价能力偏低,发展潜力巨大

我国主要通过CDM参与国际碳交易,其中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项目占七成。我国每年通过CDM完成的CO2减排量占全球注册项目的六成,注册项目数量和年减排量均居世界第一。然而碳交易市场严重滞后,价格发现功能未得到有效发挥,使我国丧失定价权。我国碳价格每吨比印度少2-3欧元,更不及欧洲二级市场价格的一半。尽管欧盟碳交易市场最成熟,美国自愿碳交易也很发达,但我国碳交易潜力最大。占世界GDP7%的中国,排放却占20%以上。预计我国今后排放量可能从目前70亿吨上升到100-120亿吨。通过CDM在国际上获取丰厚利润令人欣喜,但也引发了不少学者的担忧[2-3],认为当前我国碳排放权的出口量存在最优规模。CDM实质是一种远期交易,当前所售的是项目未来运行所产生的碳减排量。未来减排任务严峻时,廉价减排资源枯竭,我国将面临高价回收碳排放权的风险。

(四)我国地方性碳交易机构建设步伐加快,运作不顺畅

据初步统计,我国拥有环境权益类交易所9家,专业性环境交易所19家。西部首家环境资源交易中心于2011年1月在重庆挂牌。目前,我国已成立四个碳交易所,包括成立于2008年的北京环境交易所、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天津排放权交易所以及2010年10月成立的深圳排放权交易所。此外,不少省市筹划碳交易所,部分省市对其可行性进行论证(韩城,2011等)。在全国性碳交易规则缺失下,受地方利益驱动,国内竞相建立碳交易所的繁荣背后,数据却显示,各地碳交易所成立以来,碳交易屈指可数。截至2010年末,我国能提供成功运作经验、具备全球资源的交易所并不多。

四 我国碳交易市场运转失灵的原因分析

(一)约束机制的缺失,碳交易主体缺位

未执行碳排放强制交易是我国碳交易市场运作失灵的最根本原因。CO2自愿减排依靠道德约束,并不构成制度要求和制约力,削弱购买碳排放权的积极性。只有对碳排放的使用上限控制,才能使碳排放权成为稀缺物品,才具备交易的动力。历史经验表明若没有市场机制,仅通过企业和个人的自愿或强制行为无法达到减排目标。目前全球碳交易市场中,自愿减排交易值仅占0.6%,交易量只占2.6%。因此,需要排放总量控制,培育碳购买方,形成碳交易供需机制。

(二)缺乏碳交易中介服务机构,金融机构参与不够

没有足够数量的能够核实项目、编制高质量CDM项目设计文件、项目开发以及熟悉碳交易商务的中介机构和专家。按照国际经验,CO2等温室气体已是金融投资工具,须有各类金融机构的广泛参与。然而,国内金融机构对碳金融的利润空间、运作模式、风险管理、操作方法等尚不熟悉,对碳减排资源的市场潜力认识不足,为企业提供碳交易服务的金融机构不多。

(三)碳交易标准不一,交易标的非标准化

各地差异化发展,形成了多种碳交易标准,如北京环境交易所主导制订的自愿减排“熊猫标准”适用于大农业方面,天津方面的碳交易标准适用于建筑领域等。每笔碳交易因所在行业、所在地区、项目类型、采用的方法学、项目规模、开发期限等不同而具有独特性,交易标的不是标准化交易合约,而是数量、期限不一的基于项目的合约。

(四)碳交易机构众多,规模经济效应弱化

受限于各地经济结构模式、计量办法、交易规则等一系列影响因素,地方化的碳交易模式成长空间有限,不足以支撑整个行业的成长。欧盟、英国、美国均建立统一碳交易市场,一个国家或地区一般只有一个交易所。国内碳交易所过多,易造成交易量低迷以及买家严重缺失,资源浪费,不利于碳产品的国际对接。应当限制地方碳交易市场的数量,避免过度竞争,整合现有资源,建立统一的国家级碳交易平台。

五 我国建立和发展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路径选择

(一)试点先行,逐步建立基于经济发展不均衡的区域性碳交易市场,在此基础上构建全国统一的碳交易市场

1.试点先行

通过试点,发现存在的问题,逐步完善碳交易市场的相关机制,如价格机制、交易机制、登记核查机制、监管机制等,同时能够逐步增加参与主体,为形成全国统一碳交易市场奠定基础。对于试点区域的选择,至少应符合整体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和地域范围具有一定广度的标准[5]。对于试点行业的选择,可以选择电力、钢铁、水泥等碳排放较多的行业。根据“可测量、可报告、可核实”基本条件和国际经验(EUETS、RGGI等均从电力行业开始),电力行业是首选。

2.首先建立区域性碳交易市场是一种较可行的方案

与区域经济特点密切关联、采取严格的WCI和温和的RGGI两种应对方案的美国碳交易市场值得我国借鉴。遵循区域发展条件和经济基础内在一致性与区外较大的差异性、区域中心城市带动性和区域联系紧密性的原则[6],可以成立八大区域性碳交易市场。经济较发达的地区采取严格的减排政策,以此促进该地区实现产业升级,而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地区则采取较为温和的减排政策,在保持经济增长前提下,通过政策引导,鼓励更多地采用低碳发展模式。在此基础上构建全国统一碳交易市场框架体系。探索建立自愿减排交易注册登记系统,保证交易的公开、公正和透明,提高效率。届时,全国性、区域性交易系统若能有效地结合,减排控制效果将会更为有效。

(二)碳交易现货市场建设的同时加快期货市场的进程

加快碳交易期货市场发展主要基于:一是国际上实践经验,金融层次上参与国际竞争的需要。国际上现货市场出现不久期货市场就得到迅速发展;二是有助于价格的形成,为现货市场碳交易提供经营决策的依据。黄明皓[7]研究表明CDM推动下的碳减排额度CER期货市场具有较好的短期价格发现功能;三是防范价格波动风险的需要。期货期权已成为EUETS最基本的风险管理工具,2009年EUETS内60%以上的行为是套期保值。借鉴EUETS和CCX的碳期货合约,建立完善的期货交易和结算机制,包括碳期货交易所的布局、价格形成制度、实物交割制度等。同时,政府应出台激励机制,鼓励国内金融机构广泛参与,提供碳交易服务,设计和开发更多碳金融产品和衍生工具,丰富和活跃市场。

(三)构建具备良好运行的碳排放交易市场要件的路径选择

1.碳交易市场的基础——碳足迹数据库和碳核算准则

完整的碳足迹的数据库应由国家权威机构对各种工业产品以及其他产品设定一定的CO2排放标准,以确保数据的统一性和权威性。碳核算准则相当于碳经济时代的企业会计准则,即能够算出一个产品最终应附上多少碳排放量的公式。数据库涉及范围要深度覆盖,特别是能源密集型的排放行业,以确保碳排放交易机制的有效性。建立这样一个系统的碳排放指标评价体系,促进围绕这一行业的中介机构发展,逐渐形成完整的产业链。

2.碳交易市场的核心——基于总量控制上的碳排放额度分配

排放总量控制是碳交易实施的前提条件。总量确定的基础上,碳排放额度的公平分配异常重要。国际上通常有三种方式,即公开竞价拍卖、定价出售和无偿分配。免费分配有利于排放权交易制度和现存排放收费制度的对接。而拍卖方式将会提高企业获取排放权的成本,减排压力和动力更大。政府可将拍卖收入用于补贴消费者,给企业或消费者减税。考虑我国国情,初期可免费分配排放限额,后期可逐年缩小免费份额的比例,提高拍卖份额,直至实行完全拍卖。这种缓冲式安排可给予企业适应时间,形成减排的心理预期。2013年开始,欧盟将在能源领域开始100%的碳排放权拍卖交易,其他领域免费发放额度也会逐年减少,2027年将被全面取消[8]。排放配额一经确定,企业可根据自身的减排成本和排放权市场价格来决定排放权买卖规模,促使个体排放成本与社会成本趋于一致,最终实现排放权最有效分配。

3.碳交易市场的关键——可核查和认证机制

为了确保碳排放权的稀缺性,排放行为必须受到严格监控。实际排放量的监测、报告与验证是碳市场成功运作的关键一环。欧洲、英国ET采取的方式均是先由企业上报数据,然后由经授权的、有资质的独立第三方进行核查,从而获得真实可信的基础数据。我国亦可采取该模式,建立第三方核查和认证机构,培养出一批独立、公正的碳减排核查机构和从业人员。

4.碳交易市场的保障——严厉的处罚措施

政府对超标且不购买配额的企业进行严厉的处罚是碳排放权交易的必要保障。处罚力度应使当事人受到处罚带来的损失远大于违规获利。处罚方式可以借鉴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的经验(2005-2007年罚款每吨CO240欧元,2008-2012年提至100欧元),实行逐年累进制罚款,直至责令停产整顿。若处罚措施缺位,必然导致机会主义盛行,减排效果将会大打折扣。同时,政府必须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本国注册系统的安全性,防止碳排放配额被盗现象出现。

[1]傅强,李涛.我国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国际借鉴及路径选择[J].中国科技论坛,2010(9).

[2]史亚东.中国在当前国际碳排放权交易中最优出口规模研究[J].世界经济研究,2010(1).

[3]张云,杨来科,赵捧莲.国际碳排放权交易利益分配与出口规模研究[J].财经研究,2011(4).

[4]韩城.辽宁省碳交易市场建设中的问题及建议[J].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2011(3).

[5]王毅刚.如何斡旋碳交易[J].中国经济和信息化,2010(17).

[6]汪阳红.我国经济区域规划范围划分原则及方案研究[J].宏观经济管理,2008(7).

[7]黄明皓,李永宁,肖翔.国际碳排放交易市场的有效性研究[J].财贸经济,2010(11).

[8]Wolfgang Seidel.欧盟碳排放权拍卖交易或成国际趋势[N].中国经济时报,2011.7.18.

Exploration of the Construction of Carbon Emissions Trading Market——China’s Response to a Policy of Low - Carbon Economy

QIU Feng
(Zhenjiang Central Sub - branch of People's Bank of China,Zhenjiang,212004,China)

Among the ways to reduce carbon emissions,carbon trading and carbon tax,as indirect means of reducing emissions of carbon dioxide,are widely used and accepted around the world.Carbon trading and carbon tax are of both advantages and disadvantages.It is inconclusive,which is more suitable for China.As China's carbon trading market has seriously lagged behind many nations,it is forced to the bottom of the chain in the global carbon trading industry.Therefore,China needs to further explore and develop its carbon trading market so as to take a healthy growth path of low -carbon economy.

Carbon trading;Carbon trading market;Malfunctioning;Path selection

F205

A

1009-9743(2011)03-0148-04

2011-05-21

邱峰(1977-),男,汉族,江苏响水人。硕士。中国人民银行镇江市中心支行职员。主要研究方向:金融学。

(责任编辑:于保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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