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宏观调控政策与发展循环经济的研究
2011-08-15李涤凡
李涤凡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金融学院,河南 郑州 450002)
我国宏观调控政策与发展循环经济的研究
李涤凡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金融学院,河南 郑州 450002)
以循环经济为代表的可持续发展之路,在我国引起了越来越广泛的重视。发展循环经济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现实载体和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战略选择,其中政府的作用必不可少,尤其是以绿色税收和绿色资本市场为代表的宏观调控手段是发展循环经济的必然选择。
循环经济;宏观调控;绿色税收;绿色资本市场
循环经济一词,是由美国经济学家K.波尔丁在20世纪60年代提出的,是指在人、自然资源和科学技术的大系统内,在资源投入、企业生产、产品消费及其废弃的全过程中,把传统的依赖资源消耗增长的经济,转变为依靠生态型资源循环来发展的经济。从物质流动的方向看,传统工业社会的经济是一种单向流动的线性经济,即“资源——产品——废弃物”,而循环经济的增长模式是“资源——产品——再生资源”。循环经济最重要的操作原则是“减量、再用、循环”。资源利用的减量原则,即在生产的投入端尽可能少地输入自然资源;产品的再用原则,即尽可能延长产品的使用周期,并在多种场合使用;废弃物的循环原则,即最大限度地减少废弃物排放,力争做到排放的无害化,实现资源循环利用。循环经济作为一种发展观,其特点在于:一是体现了新的经济观,即在传统工业经济的资本循环、劳动力循环的基础上,强调自然资源也应该形成循环;二是体现了新的价值观,将自然作为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利用科技促进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三是体现了新的生产观,即在生产中不断提高自然资源的利用效率,循环使用资源,尽可能地利用可再生资源替代不可再生资源;四是体现了新的消费观,提倡物质的适度消费、层次消费,在消费的同时就考虑到废气物的资源化,建立循环生产和消费的观念。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可再生能源比重显著上升。主要污染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文明观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新理念的提出,标志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以较少的资源消耗和较小的环境代价,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新时期,强调了促进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谐共生的全面发展,这是对循环经济的巨大推动。
一、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严峻形势
世界发展进程的规律表明,当一个国家或地区人均GDP达到500~3000美元时,往往就对应着人口、资源、环境等瓶颈约束最严重的阶段,而我国目前正处在这一阶段。从总体上说,我国目前正处于工业化中期阶段,多数行业沿用的仍是“高消耗、高产出、高排放”的线性经济模式。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消耗了大量的资源,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趋于恶化,在21世纪前20年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我国国内生产总值要达到4万亿到5万亿美元,人均GDP达到3000美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这个宏伟目标,既需要全国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不懈奋斗,又需要资源和环境的有利支撑。但我国人多、地少、水缺,矿产资源人均储量低。如果不从根本上改变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就会受到影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就难以实现。因此,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由传统工业文明向现代工业文明的转变,是我们唯一正确的战略选择。但必须关注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严峻形势。
从我国国情看,我国发展过程中面临的环境问题比西方发达国家更加特殊而严重。西方国家的工业化起步早,当时的自然资源存量和生态环境容量相对较大,国际环境规则约束少,面临的问题和压力根本没有现在这样突出。我国的工业化时间比西方发达国家晚得多,而且正呈现出加速发展趋势,自然资源存量、生态环境容量已经远远不及过去,所以如果要走西方国家那种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注定是行不通的。而目前的严峻形势使发展循环经济刻不容缓。
在我国推行循环经济,如果没有政府推动很难取得实效。因为从短期看,发展循环经济一定会在某种程度上增加企业成本,而企业追求的是经济效益。为了让企业在发展循环经济中具有积极性,政府就必须出面进行干预,而干预的主要措施就是有利于循环经济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手段。
二、在经济政策上实行建立绿色国民账户的核算方法
从经济学角度看,环境污染属于一种负外部效应。为了让生产具有负外部效应企业为自己造成的社会成本买单,英国经济学家庇古1920年就在其《福利经济学》一书中,首先提出了对污染征税或费的想法。庇古认为,所征收的这部分税或费,其数额相当于治理、恢复这部分环境污染所需要的成本,这种将外部成本内部化的做法,就是所谓的庇古税。环境问题很大程度上根源于环境资源的滥用。而引发环境资源滥用的经济机制在于缺乏合理的环境资源价格体系来消除经济活动的外部性问题。在现实经济中,环境资源的价格本能正确地反映其供求关系,低价甚至免费的资源使用使人们产生了资源丰富的错觉,促使人们对有关资源过分使用,引发大量的环境污染。如果能够建立完整的环境资源价格体系,使环境价值得到相对完整的体现,环境滥用的现象就可以得到有效的缓解。因此,经济政策的重点就在于利用市场机制,明晰环境产权,使资源和其他物品一样走入市场,使其价格正确地反映它的全部社会成本。明确的产权、合理的价格会促进稀有资源的有效使用,确保循环经济原则的实施。在宏观层次上,现行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也不适应循环经济的需要。在现行体制下,人类生产和消费活动中使用环境和自然资源的真实成本得不到反映,而环境质量的退化等环境债务也在国民账户的资产负债表上缺乏反映。同时,在GDP计算方法上,环境污染导致环境质量的下降,不仅没有从最终附加值中扣除,环境治理的费用还被列入了国民收入。现行核算方法严重背离了实际的经济运行,并不能对循环经济原则的实施提供正确的指导,应当推行绿色国民账户的核算方法。
采用符合循环经济的绿色国民经济核算方法,使其准确地反映发展中资源的代价和环境污染的程度。总的来说,经济政策可以从以下几个措施来具体体现:首先,要建立和完善循环经济产品的标示制度,鼓励公众购买循环经济产品;其次,要在政府采购中,确定购买循环经济产品的法定比例,推动政府绿色采购;再次,要通过政策调整,使得循环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有利可图,使企业和个人对环境保护的外部效益内部化。按照“污染者付费、利用者补偿、开发者保护、破坏者恢复”的原则,大力推进生态环境的有偿使用制度。另外,要引入绿色国民经济核算方法,使其准确地反映发展中资源的代价和环境污染的程度,从而使得使用环境和自然资源的真实成本得以反映。最后,要专门设立环境技术开发基金,重点支持废旧物品回收处理和再利用技术的研究与开发,促进区域环境综合治理等公用性事业方面适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利用。
三、在产业政策上绿化现有产业发展环保产业
与传统经济发展相比,循环经济的核心是以物质闭环流动为特征,运用生态学规律把经济活动重构成一个“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反馈式流程和“低开采、高利用、低排放”的循环利用模式,使得经济系统和谐地纳入到自然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过程中,从而实现经济活动的绿色生态化。鼓励工业企业向园区集中,大力拓展集中处理途径。同时积极推进传统产业的生态转型,扶植一批按照清洁生产循环工艺充分回用废弃物的典型企业。
循环经济并没有所谓的“循环产业”,它只是要求对现有的产业进行“绿化”,使之符合循环经济的要求。对工业而言,应该大力发展生态工业,也就是运用工业生态学的观念来改造现行的工业系统。就微观层次而言,就是按照清洁生产的理念来组织工业生产,促进原料和能源的循环利用;就宏观层次而言,就是要大力发展工业生态链和兴建工业生态园,在产业、地区、国家甚至世界范围内实施循环经济法则,使微观企业之间形成共生系统,尽量避免废弃物的产生。与工业类似,循环经济的农业也应该是可持续的,它包括有机农业、生态农业等形式。目前欧盟已有包括德国在内的6个国家正在推广一种 “作物综合管理”的持续农业计划,拟减少对环境有害的化肥和农药的用量,同时增加有机肥的投入。
大力发展环保产业是改善现有环境的重要手段,目前我国的环境已经遭受了严重的破坏,基于此,我们应该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确保以后的环境不再遭受破坏。但对于已经遭受的损害,应该采用积极的方式恢复环境的清洁面貌,环保产业是弥补我们以前对环境欠账的有效措施。从广义上讲,资源回收产业也是环保产业的一个组成部分。资源回收和绿色消费及绿色生产相互衔接起来,就会形成一个全社会范围内的“自然资源——产品和用品——再生资源”的完整的循环经济环境。
四、推行绿色税收政策
税收政策也是财政政策的一部分,可以用来作为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调节杠杆。在美国,对公共事业建设公共投资项目,都给予免税优惠待遇。在德国,对排除和减少环境危害的产品可以免除销售税,并且还有折旧优惠。对比国外的做法,目前我国的税收政策,涉及环境保护的税种太少,一些容易给环境带来污染的消费品没有列入征税范围,如电池、一次性产品、煤炭等。即使是现有税种,也由于规定不健全、税率过低、征收范围狭窄,对资源的合理使用起不到明显的调节作用。与国外相对完善的生态税收制度相比,我国缺少针对污染、破坏环境的行为或产品课征的专门性税种,这就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税收对环境污染的调控力度,同时也无法形成专门的用于环保的税收收入来源,弱化了税收在环保方面的作用。为了加强税收在循环经济中的作用,我国亦应运用绿色税收政策。比如:(1)环境税。环境税是以保护环境为主要目的而征收的税收的总称。(2)差别税收。差别税收是指针对不同的纳税对象的行为、产品、生产方式、环境保护活动等来决定其纳税水平,旨在鼓励清洁生产、资源再利用和绿色消费能在更大的范围和更广阔的领域得到推广。(3)修订增值税和资源税条例。增值税是我国现行税收制度中的主要税收来源,可是它对企业节约资源、循环利用资源起到的却是抑制作用。因为循环利用资源的企业,原材料成本较低,成本中的增值部分所占比例较高,这样反而要交更高比例的税款。目前我国的资源税普遍较低,而且还有大量的减免、欠交,从而造成资源价格偏低,不利于激励企业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因此政府应当采取切实措施改变这种局面,或者通过修改企业增值税、资源税条例解决这个问题,或者通过特定税收减免、补贴来解决,真正让循环利用资源的企业能从中得到实惠。
五、建立绿色资本市场和绿色保险
建立绿色资本市场,斩断污染者的资金链条,保护环境保护项目的投入。企业融资的途径有两种:一是间接融资,指企业通过商业银行获得贷款;二是直接融资,指企业通过发行债券和股票进行融资。通过直接或间接手段“斩断”污染企业资金链条,等于对它们开征了间接污染税。对间接融资渠道,可以推行“绿色贷款”或“绿色政策性贷款”,对环境友好型企业或机构提供贷款扶持并实施优惠性低利率;而对污染企业的新建项目投资和流动资金进行贷款额度限制并实施惩罚性高利率。对直接融资渠道,对于环保设施不配套、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环境事故多、环境影响风险大的企业,要在上市融资和上市后的再融资等环节进行严格限制,甚至可考虑以“一票否决制”截断其资金链条;而对环境友好型企业的上市融资应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建立绿色保险。绿色保险又叫生态保险,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环境风险管理的一项基本手段。其中,由保险公司对污染受害者进行赔偿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最具代表性。可以设想,一家企业突然发生了重大环境污染事
故,在巨大的赔偿和污染治理费用面前,这家企业将被迫破产。受害者得不到及时的补偿救济,环境破坏只能由政府花巨资来治理。受害者、企业、政府三方都将承受巨大损失。但如果企业参加了环境保险,一旦事故发生,由保险公司给被害者提供赔偿,企业避免了破产,政府又减轻了财政负担,这符合三方的共同利益。但这并不意味有保险公司兜底,企业就可以放心大胆地去污染。因为环境保险的收费与企业污染程度成正比。如果企业污染事故风险极大,那么高昂的保费会压得企业不堪重负。保险公司还会雇佣专家,对被保险人的环境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这种市场机制的监督作用将迫使企业降低污染程度。如今,环境生态保险已在发达国家广泛应用。
[1]吴宗杰.从传统经济到循环经济的产业转型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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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喻新安.科学发展观解读[M].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2007.
[4]孔玉芳.形式与任务教育[M].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2007.
F123
A
1671-2862(2011)01-0022-03
2010-11-30
李涤凡,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