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教育公平问题研究
2011-08-15曹洁
曹 洁
(安徽农业大学研究生院,安徽合肥 230036)
我国农村教育公平问题研究
曹 洁
(安徽农业大学研究生院,安徽合肥 230036)
农村教育公平一直是影响我国农村教育质量提高的重要因素。“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理念在我国农村教育中贯彻沿用长达几十年,然而在当今现代化的教育体系下,效率问题已经不是农村教育的主要矛盾,让更多的农村受教育群体接受平等教育机会、享受教育资源公平分配的权利,已经成为现代教育急需解决的问题。本文主要就农村教育公平所面临的问题成因和策略进行探讨。
农村;教育公平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首先是优先发展教育。而教育公平是当前我国教育良性发展的前提。同时,教育公平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一、教育公平的内涵
我国教育公平的思想最早可以追溯到伟大的教育家孔子提出的“有教无类”朴素教育思想。1949年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提出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新民主主义的教育方针也突出了新中国重视社会公平、教育公平的将价值理念。可见教育公平一直是我国教育发展的重要目标。
当前,对于我国教育公平内涵的理解植根于公平理论。所谓“公平”,从语义的层面看,它与“公正”一词相近,有公正、合理的意思,但公平并不是均等,它作为一个含有价值判断的“规范性概念”,比平等、均等更抽象、更具道德意味、伦理性和历史性。在此基础上,教育公平是指规定社会成员所享有的基本教育权利,规范教育资源在社会成员之间的合理分配。它包含两方面的内容:第一,过程公平,即社会成员在接受教育的过程中,能充分享有国家所提供的受教育权利,禁止差别待遇;第二,结果公平,即教育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后产生的教育效果应均等的体现在每一个社会成员身上。教育公平就是教育过程和教育结果的有机统一。
现代教育理论认为“教育公平”主要包含四层含义:第一,向人们提供达到某一规定水平的免费教育;第二,为所有儿童,不论社会背景如何,提供普通课程;第三,为不同社会背景的儿童提供进入同样学校的机会;第四,在同一特定地区范围内教育机会一律平等。在此基础上产生的教育机会均等,应该是在三个不同时期有不同的涵义,一是“起点均等论”,即指入学机会均等,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利,这里不区别对待农村儿童和城镇儿童,只要是适学年龄均可享受平等教育。二是“过程均等论”,指教育条件的均等,主张让每个儿童有机会享受同样的教育。不存在区别好坏的差别教育,无论受教育者的水平如何,成绩的好坏,都可享受均等教育条件 。三是“结果均等论”,强调学业成功机会均等,以便向每个学生提供使其天赋得以充分发展的机会,不存在优等生或是差等生,让每个学生均等获得成功的可能。
二、当前我国农村教育公平问题的现状审视
2009年12月,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北京益派市场咨询有限公司和民意中国网,对全国30个省、市、区2952名公众进行了一项调查。调查中,56.5%的人表达了他们对当下教育现状的担忧——“越来越不公平”。[1]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中国的教育事业本身就起点低、底子薄、任务重。而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导致我国当前教育资源、教育机会更多的集中于经济发展较快的城市和地区;这进一步加剧了农村的教育公平问题。
(一)教育观念落后导致了农村教育对象范围的缩小
任何一种观念的形成都有其深厚的历史及社会原因,在农村,尤其是偏远的地区残留的“重男轻女”、“读书无用论”等传统教育思想依然存在。在这些教育思想的作用下,一方面表现为:女子的受教育权利得不到保障,虽然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相关法律明确规定了男女平等的权利,但在受教育权利上,由于“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打水”等陈旧观念的影响,加上农村家庭保障子女接受教育的能力因经济缘故而不足时,女子受教育权利往往被剥夺,教育公平也难以实现;另一方面表现为:农村教育对象整体的收缩,“读书——上大学——就业”是中国传统的教育方向和目标,而在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今天,大学生就业的竞争日趋激烈,即使就业后所获得的回报与农村家庭在子女教育方面的投入发差较大,回报率低,在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经济投入后,上学的目标难以实现,家庭便反过来忽视子女的教育,由此形成的恶性循环导致学了知识没有用武之地,“读书无用论”的思想在农村有所回潮,这在一定程度上又加剧了教育不公平的程度。
(二)教育投入差异弱化了农村教育资源获取的能力
1993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颁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逐步提高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本世纪末达到百分之四。2007年制定的《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再次强调,国家将在“十一五”期间实现政府对义务教育负全责,逐步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并逐步使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4%。不断推出的国家政策本身就说明我国教育投入整体上的不足。据教育部、国家统计局、财政部2006年调查显示:我国有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比例比上年有不同程度的下降[2]。同时,由于我国传统的社会资源分配方式,城乡之间差异也十分显著。如据统计2005年义务教育生均拨款经费,小学生均预算内事业费支出城市为1679元,农村为1205元,城乡倍率为1.4;小学生均预算内公用支出城市为236元,农村为142元,城乡倍率为1.7。初中生均预算内事业费支出城市为1835元,农村为1315元,城乡倍率为1.4,初中生均预算内公用支出城市为307元,农村为193元,城乡倍率为1.6。[3]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农村教育资源获取的能力,进一步加剧了农村教育的不公平。
(三)师资力量不足限制了农村教育效果提高的程度
教师是学校的主导,教师的数量和质量直接决定着教学的效果。相比之下,农村教师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都无法与城市相提并论,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很多,主要表现为:第一,教师队伍不稳定,数量得不到保证。由于农村人口向城镇流动不断扩大,导致农村学生的数量逐渐减少,学校不断合并,农村教师中的年轻骨干教师也逐渐流入到城市,停留在农村的多数是年龄大的老教师,而从新教师的补充渠道来看,由于取消了中专系列的师范院校,只剩下大专以上的师范院校,毕业于这些学到的高学历的师范生,一般会留在城镇任教,或流向经济较发达的城市学校,很少再回到农村任教,农村教师的更新和补充乏力。第二,教师结构不合理,教学质量不断下滑。当前,现代教育已经从原始的课本教学课堂教学逐渐的转向课外实践的教学类型上,这就意味着原先的传统教育形式和设施已经不能满足现代教育的发展需要,因此越来越多的现代教学课目进入课堂,像计算机,英语,法律等。但在我国农村,由于教师的整体地位不高,社会认可度低,农村教师的经济待遇也普遍低于城市的标准等因素导致农村教师中,骨干教师、关键教师、特定课目教师数量急缺,如调查显示,在农村学校缺少信息技术教师达57.7%;缺少音、体、美教师达54.7%;缺少英语教师达57%。[4]教师的层次和结构畸形,这些都严重影响到农村教育教学的质量,也直接影响到农村的教育公平。
三、促进我国农村教育公平的有效策略
解决我国农村教育公平问题,关键在于所采用的措施要抓住重点、找准出路,切实保障措施能得到真正落实,发挥其有效性。
(一)加大宣传力度,更新教育观念,扩大农村教育对象的范围
陈旧的封建思想和传统观念是农村教育的发展严重束缚,是农村教育改革成败的根本,也是限制农村适龄教育对象享有公平教育的重要障碍。要想打破旧思想,树立新观念,实现思想上的四个转变:即从过去认为教育只是投入,周期长而效益慢,转变到应将教育提高到经济建设和生产发展的战略高度来认识;从过去认为上学只是为了升学,转变到教育的首要任务应是为当地经济建设培养人才来认识;从过去认为农村教育只是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盲,转变到应开办各种有利于当地经济发展的多种形式教育;从过去单纯依靠教育部门办教育,转变到全党办教育、全民办教育、全社会办教育。对此,应加大宣传力度,使上至政策的制定者下到普通的老百姓深刻地认识到农村教育的重要地位,农村教育的根本任务是提高农村人口的整体素质,是为农村培养人才,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农村经济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重视农村教育的公平发展本质上就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方面,以提高各级领导和各阶层群众进行农村教育改革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解决好“教育与经济”、“服务与依靠”关系,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就业观,切实保障农村适龄青少年都能享有受教育权利,不断推动农村教育公平的发展。
(二)增加投入总量,调整投入结构,改善农村教育的条件
教育投入是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前提,是实现教育公平的重要保障,没有较大的教育投入,教育改革和发展很难进行,教育公平也无法实现。对此,在农村教育领域实行补偿性投入,不断提高农村的教育教学条件,是促进农村教育公平的有效举措。在我国,教育公平中的补偿投入是指针对原来处于弱势地位的农村教育对象群体,在教育投入总量一定的情况下有所倾斜,进行适度的调整和补偿,立足教育的整体利益,使弱势群体普遍地得到由教育带来的收益,缩减城市和农村之间教育条件上的差距,以改善农村教育对象的教育环境。从表面上看,教育投入补偿方法是不平等的,但本质上却是公平的,因为它对教育领域中的强势群体和弱势群体使用并非同等的尺度,这样实际上就达到了某种补偿效果,在促进社会公平及教育公平方面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同时,加强对教育腐败与教育特权的监督。建立全方位的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体系,承认政府、市场、公民社会之间教育权力博弈的合法性,建立起政府、市场、公民社会之间公共教育权力的制衡机制。在制定公平与效率等重大的教育政策时,应彰显公平、公正的政策价值目标。
(三)重视教师培养,促进师资共享,提高农村教育的实效
教师是学校的核心竞争力,是学校的主导,学校之间办学质量的差距从根本上讲是师资水平的差距,因而,重视农村教师的培养,深入挖掘教师资源是体现教育公平,提高农村教育教学效果的有效方式。为此,我国政府从2007年秋季起,在6所教育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以吸引、鼓励更多优秀学生从事教师工作。2008年教师节前夕,温家宝总理在中南海的全国教师代表座谈会上提出:“今后的教育改革和发展要实行城乡统筹,把农村教育放在重要地位。要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还要鼓励大学生到农村任教。”[5]这都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加强教师培养、提高农村教师数量和水平的重视。而沈阳市在促进师资共享方面做出了积极的尝试。沈阳市实行“大学区”管理,组成“教育联合体”,骨干教师属于“学区”而非某个学校,以实现学区内教育资源共享,让所有学校实现共同发展,建立教师流动机制,规定凡是在一所学校任职、任教6年的校长、教师都要在“大学区”内进行异校交流,2006年交流比例已经达到专任教师编制的15%[6]。这种模式对于实现城市和农村教师之间的合理流动,优化农村的教师队伍,提高农村教育教学质量,实现农村教育公平提供了有益借鉴。
[1]肖舒楠.公众感受2009:仅11.2%的人认为教育公平中国青年报[N].2009-12-15(3).
[2]教育部、国家统计局、财政部.2006年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公告[N].中国青年报,2006-12-29(8).
[3]周洪宇.教育公平是和谐社会的基石[M].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7:97.
[4]雷万鹏.中国农村教育焦点问题实证研究[M].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07:135.
[5]李 斌.温家宝邀中小学教师做客中南海:教育大计 教师为本[N].中国教育报,2008-9-10(1).
[6]杨东平.深入推进教育公平[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145.
[7]袁连生.我国义务教育财政不公平探讨[J].教育与经济,2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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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屠彦斌.中小学择校问题与决策研究-基于北京市的实证分析[D].北京科技大学,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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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3-1794(2011)06-0087-03
曹 洁(1982-),女,硕士研究生在读,助教,研究方向:农业经济管理。
2011-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