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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月》四题

2011-08-15墙峻峰

成都工业学院学报 2011年2期
关键词:诗经

墙峻峰

(中南民族大学 预科教育学院,武汉 430074)

《诗经·小雅·正月》一篇,关于诗旨,一般并无异议。如《诗序》曰“大夫刺幽王也”,方玉润言“周大夫感时伤遇也”,现代屈万里谓“此伤时之诗”,皆同。但涉及其中具体细节,则多分歧。虽说“诗无达诂”,但亦应尽量求其确解。故笔者不揣浅陋,拟选其中四题进行探讨,以就正于方家。

1 忧心愈愈,是以有侮。

“侮”字毛传未释,传统解释均释为“侵侮”。如郑笺:“我民心忧政如是,是与讹言者殊涂,故用是见侵侮也。”朱熹、陈奂均同此说。今人杨任之《诗经探源》(第379页)也释“侮”为“侮辱”。另一说为“侮”当读“痗”。今人刘运兴《诗义知新》(第226页):“上古痗读明母之部,侮读明母侯部,明纽双声,之侯旁转,二字音近相通。《尔雅·释诂》曰:‘痗,病也。’《卫风·伯兮》‘使我心痗’、《小雅·十月之交》‘亦孔之痗’,传并训痗为病。诗曰‘忧心愈愈,是以有侮(痗)’,谓忧甚而致病也。”

此句分歧焦点在于“侮”字。传统解释为欺侮,侮辱,但细究诗意,则不合情理。岂因作者忧国忧民,便要受到欺侮?再者,如受欺凌,则全篇的感情基调应为愤怒而非忧伤。但纵观全篇,作者几乎全在忧虑,如“我心忧伤”、“忧心京京”、“哀我小心”、“忧心茕茕”、“心之忧矣”、“忧心惨惨”、“忧心殷殷”等,并无愤怒或委屈之辞。故余以为“侮”不应释为欺侮,侮辱,当以刘运兴先生为是:侮通痗,为“病”意。前文“癙忧以痒”、“父母生我,胡俾我愈”,此处“忧心愈愈,是以有侮”,均是说明作者因过于忧虑而导致病痛。

2 民之讹言,宁莫之惩!

“惩”字有三说。一说为制止。毛传虽于此处未释,但在《小雅·沔水》三章“民之讹言,宁莫之惩”中,释“惩”为“止也”。朱熹《诗集传》(第130页):“惩,止也”,“今民之讹言如此矣,而王犹安然莫之止也。”一说为惩通征,征验、审察之意。马瑞辰《通释》:“惩,古通作征。《楚辞》‘不清征其然否’,清征,谓审察也。”曾运乾《毛诗说》:“惩,清察也。”杨任之《诗经探源》(第380页):“征,当读为‘无征不信’之征,谓讹言如此显然,乃莫之征验,以刺君之听不聪。”一说为儆惩,惩戒。陈子展《诗经直解》(第656页)译“宁莫之惩”句为“难道不给他们儆惩?”黄典诚《诗经通译新诠》(第253页):“居然不肯引以为诫,没有从这里得到教训。”

此篇为刺时政而作,是明确站在“民”,即老百姓的立场上,而并非其对立面。故而诗人不可能因为人民对于时政有流言蜚语而要求惩戒他们。故“儆惩”之说非。马瑞辰说可从,但从上下文来看,后文为“召彼故老,讯之占梦”,正因为需要验证讹言的真假,才要召集故老占卜。故此处释为“审察”仍不惬人意,征应为“证明,验证”之意。

3 彼求我则,如不我得。

此句解释历来有争议,分歧焦点正在于“则”字。关于“则”字,注家大致可分2类。

3.1 是视“则”为虚词

1)“则”字上属为句,为句末语词。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中册(第606页):“则字为句末语助词,故笺但云‘王之始征求我’,不释则字。”又郭晋稀《蠡测》:“则之为言,哉也。语尾助词。”现代注家程俊英、袁梅等均承此说。

2)“则”字属下为文,为连词,表示承接,译为“就”。如俞樾《群经平议》将整句断为“彼求我,则如不我得”。曾运乾《毛诗说》:“则字连上,以取韵也。”

3.2 是视“则”为实词

1)“则”为法则之意。朱熹《诗集传》云:“夫始而求之以为法则,惟恐不我得也。”牟应震《毛诗质疑》亦云:“彼谓讹言者。则,法也。……彼讹言者求我则,彼所为如恐不我得。”

2)“则”通“败”。于省吾先生谓“则”字通“败”字,其《泽螺居诗经新证》卷上(第23页)云:“则、败古通。”并举《庄子·庚桑楚》之异文为证:“‘天钧败之’,一本作则。魏三体石经《春秋》古文‘败’字屡见,……即‘则’字。此诗谓彼求败伤我而不可得也。”屈万里同于先生,并进一步解释为:“败,坏也,犹过失也,言彼当政之人求我之过失,有如不我得者,以见其无微不至也。”(《诗经释义》第248页)《诗经新注》(第376页)采此说。

3)“则”通“即”,意为就也,近也。主此说者为今人刘运兴,其《诗义知新》(第230页)以为上古“即”、“则”二字双声相通,因其并属精纽。并以《说文·鱼部》“鲗或从即”,与郑玄注《礼记·王制》“必即天论”为“即,或为则”,及玄应《一切经音义》卷十引《邶风·终风》“愿言则嚏”为“愿言即嚏”为例,证明古时“则”“即”二字相通。“则”字即训“就近,亲近、拉拢”之意,全句即谓“彼秉政者拉拢我,唯恐不我得也”。

4)“则”通“贼”。黄典诚《诗经通译新诠》(第254页):“我贼,贼我,杀害我。”

5)“则”为疾义。王延海《诗经今注今译》(第460页)引《古书虚字集释》:“则读为稷,疾也……言彼求我则疾速,如不得我。”

此句的关键便在于“则”字的释义。“则”为语尾助词说难以成立。据向熹先生之《诗经词典》“则”字条,除第二项外(释“彼求我则”之“则”),“则”在《诗经》中共有7种用法,无一是作语尾助词。而先秦也几乎没有其它例证。故马瑞辰说不可取。

又郭晋稀以“则”为“哉”字,同样乃臆测之词。据杨树达《词诠》“哉”字条,当“哉”为语末助词时,或表感叹,或表疑问,或表反诘,或表拟议。而此处“彼求我哉”,纯粹是在叙述,且只是整件事情的前半部分,并无任何感情色彩。故此处不可能为“哉”。

释“则”为“法则”,是求之宾语,但于本篇诗义未安。试想一个失禄孤独、为权贵所轻的人,当权者怎么会向他求“法则”呢?而且也与下文“执我仇仇”的态度相矛盾。“法则”究何所指,也不明确。所以后世注家多不从此说。①

而于先生以“则”为“败”,其所举各例,应皆由于二字形近致讹,而非二字本身相通。“则”与“败”二字其音迥别,不能相谐。何况此诗作者为一失禄茕独之可怜人,并不能为权贵者之祸,何以必欲败伤之耶?且既然“彼求我败”,又怎会有下文的“执我仇仇,亦不我力”呢?以“则”为“贼”也同样有此疑问。

释“则”为“即”,似嫌牵强。“则”、“即”二字在虚词意义上或有相近之处,均可释为“就是”之义,但在实词意义上,两者并无相通之处。且“彼求我”之“求”字已显示执政者拉拢之意,何必再用“即”字,多此一举呢?

释“则”为“疾”,似可与后文“执我仇仇”对比,但并无更多文献依据。

此外,还有释“则”为先秦“低级贵族下大夫或子、男爵位不成国的采邑封地之名称”②者,但据文意,执政者何必苦求低级贵族的微薄封地、甚至于唯恐得不到?实不合常理。且与后文“执我仇仇,亦不我力”前后不符。

笔者认为当从俞樾说,“则”字属下为文,但应表“转接”,此与《大雅·云汉》四章“群公先正,则不我助”用法同。从文意来看,上句为“天之扼我,如不我克”,此句与之相对,意为老天即统治者要摧折我,唯恐不能战胜我;而当他求我时,却唯恐不能得到我。

4 民今之无禄,天夭是椓。

此句似乎并无多少难点,但在句子结构及具体释义上,各家仍有不少分歧。

4.1 沿袭传笺等传统解释

视“天夭是椓”为2个主谓结构,天、是或指君王、在位者,或指上天、王者之政。传曰:“君夭之,在位椓之。”笺云:“民于今而无禄者,天以荐瘥夭杀之,是王者之政又复椓破之。言遇害甚也。”孔颖达《正义》:“王夭害之。在位又椓谮之。”焦循《毛诗补疏》:“《传》以天为君,是为在位,‘是’字指上有屋有谷之人也……《正义》于《大雅》述毛义云,‘《传》意以《正月》云‘天夭是椓’,天谓夭杀,椓谓椓破’,是也。而此椓字则云‘在位又椓谮之’,是以椓为谣诼之诼……在位之于小民,无所为谮也。”

4.2 视“天夭是椓”为主宾述结构

或释“夭”为祸,“天夭”即天灾、天祸。朱熹《诗集传》:“夭,祸。”“而民今独无禄者,是天祸椓丧之尔,亦无所归怨之词也。”褚斌杰《诗经全注》(第227页):“天夭,自然灾害。”沈泽宜《诗经新解》(第321页):“夭,灾害。椓,敲打。”或谓“天夭”为统治者,如高亨《今注》:“夭,借为妖。天夭,天上的妖魔,指统治贵族。椓,击也。即摧残剥削。”杨合鸣《诗经疑难词语辨析》(第88页)同高亨,且言:“此句之‘是’相代‘民’,意谓‘统治者摧残剥削人民’。”一说视“天夭是椓”为主谓结构,或以“是”为语助词,无实义。如陈奂:“释文云夭,灾也。夭椓二字连文,并有残害侵削之义。”杨任之《诗经探源》(第381页):“天,指上天,喻上层统治者,夭,借为妖,为害于人。椓,指打,此谓摧残剥削。”黄典诚《诗经通译新诠》(第256页):“天灾是害。椓,害也。”或以“是”为“且”义,如王延海《诗经今注今译》(第462页):“天夭,自然灾害。是,且。椓,害,打击迫害。”或依韩诗,将“天夭”作“夭夭”,谓少壮之人。屈万里《诗经释义》:“夭夭”为是。“夭夭,少壮之貌,此谓少壮之人也。”并举《桧风·隰有苌楚》“夭之沃沃”之夭作名词为证。“民今之无禄,夭夭是椓”即言“一般民众遭逢丧乱,无以为生(无禄),致少壮者亦危死也。”

“是”字作指示代词时,其所代的事物一般都已出现在上文中。如《论语·微子》:“长沮、桀溺耦而耕,孔子过之,使子路问津焉。长沮曰:‘夫执舆者为谁?’子路曰:‘为孔丘。’曰:‘是鲁孔丘与?’曰:‘是也。’曰:‘是知津矣。’”故此处之“是”所复指事物在前面也应提及。上句为“民今之无禄”,可见“是”所复指的只能是“民”,而非传统解释所谓指在位者。

“天夭是椓”为主谓结构,不能成立。如“天夭”作“夭夭”,则此句应为“椓夭夭”,“是”为宾语提前的标志。但“是”字作结构助词,将宾语提前时,一般的格式是“唯……是……”式,如《左传·僖公二十四年》:“除君之恶,惟为是视。”《尚书·蔡仲之命》:“皇天无亲,惟德是辅。”“天夭椓”也不妥。既然“夭椓”连文,何不直言“天夭椓之”,为何要在中间插入“是”字?“是”作语助词时,一般在主谓之间,很少将两个同义的动词分开。“是”字释“且”义时,一般位于句首,如《战国策·秦策》:“今王之攻楚,不亦失乎?是王攻楚之日,则恶出兵?”有时“是夫”连用,相当于“且夫”。

笔者认为当从杨合鸣先生,“天夭是椓”为主宾述结构,“是”当指前句之“民”,此句法在《诗经》中也有多例,如《唐风·山有枢》“他人是保”、《大雅·菘高》“召伯是营”、《鲁颂·閟宫》“上帝是依”等。且如此解释合乎上下文意,百姓已无禄,此乃人祸,奈何又遭天灾,故诗人于文末感叹:“哿矣富人,哀此茕独”。

注释:

①关于朱熹释义之非,滕师志贤有精当论述,可参看。

②王宗石,《〈诗〉义新探三则》,《人文杂志》,1995年第3期,第80—81页。

[1]陈奂.诗毛氏传疏[M].北京:北京市中国书店,1984.

[2]陈子展.诗经直解[M].书林出版有限公司,1992.

[3]褚斌杰.诗经全注[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9.

[4]黄典诚.诗经新释通诠[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2.

[5]刘运兴.诗义知新[M].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1998.

[6]雒江生.诗经通诂[M].西安:三秦出版社,1998.

[7]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M].北京:中华书局,1989.

[8]屈万里.诗经释义[M].台北:中国文化大学出版部,1980.

[9]沈泽宜.诗经新解[M].上海:学林出版社,2000.

[10]滕志贤.诗经引论[M].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1996.

[11]王力.王力古汉语词典[M].北京:中华书局,2000.

[12]王延海.诗经今注今译[M].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2000.

[13]向熹.诗经词典[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7.

[14]杨合鸣.诗经疑难词语辨析[M].武汉:湖北辞书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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