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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当代大学生思想教育中法律信仰的培养

2011-08-15刘文永施依柠

关键词:信仰法治法律

刘文永, 施依柠

(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辽宁大连116026)

论当代大学生思想教育中法律信仰的培养

刘文永, 施依柠

(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辽宁大连116026)

培养大学生的法律信仰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也是大学生自身成长成才以致成熟的需要。分析高校培养大学生法律信仰的现状、特点和重要意义,提出了从加强法治教育、丰富教学方法、强化法制实践等方面来培养大学生法律信仰的对策。

大学生; 法律信仰; 思想教育

一、法律信仰的含义

美国法学家伯尔曼说过,“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1](P14)。那么,何谓法律信仰?和所有的法学理论的基本概念一样,法律信仰牵涉法理学、法哲学、法心理学等多门法学学科,其基本内涵在法学界也是众说纷纭。有的学者认为,“所谓法律信仰是两个方面的有机统一:一方面是指主体以坚定的法律信念为前提并在其支配下把规则作为其行为准则;另一方面是主体在严格的法律准则支配下的活动”[2](P8)。另有学者认为,法律信仰是“人们对法律极度信任和崇高尊敬,用法律作为自己行为的准则或指南”[3](P661~665)。还有学者认为,“法律信仰是指社会主体对社会法的现象在理性认识基础上油然而生的一种心悦诚服的认同感,是人们对法的理性和激情的升华,是主体关于法主观心理状态的上乘境界”[4](P2)。

结合以上学者的观点,笔者认为,目前关于法律信仰含义的主流观点是:法律信仰是一个主客观相统一的存在,从主观方面来讲,法律信仰是人们对法律自心底油然而生的尊敬与崇拜,认为法律在规范基本行为准则方面有着无法撼动的地位和权威;从客观方面来讲,法律信仰是人们基于主观上对法律的信任而自发地用法律所规定的行为准则来约束自己,不但主动知法、守法与用法,还能够积极向周围的人群普法,并在违法现象发生时自觉护法。也就是说,信仰作为人类各种基本情感和心理状态的最高层次之一,有着其他情感无法撼动的地位,是人类的知识水平、道德修养、生活阅历累积到一定程度自然而然升华成的一种境界。同样,法律信仰作为信仰的具体表现形式之一,在所有的法学修为当中也处于至高无上的地位,是法学作为理性学科之中不多见的激情与冲动,而这种激情与冲动并不是一时的,是长期的法学知识、法律职业道德、法学实践积累到一定程度的迸发,进而内化到自身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大学生作为国家重点培养的高素质人才,其法律信仰处于一种更加理想化的状态。既对法律有一定的了解,但又在混沌的界限处徘徊。培养其法律信仰,即是引导他们逐步树立和坚定对法律的信任,使他们在纷繁复杂的社会规则的诱惑中,能够坚持以法律为自身的行为准则,对国家和社会主义法治有着一往无前的认同和信心。所以,高校教育在对大学生的法律信仰培养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社会主义法治现代化的最终实现也有着深远的意义和影响。

二、当代大学生法律信仰培养的现状与特点

(一)当代大学生法律信仰培养的现状

纵观高校大力加强大学生法治教育的短短几年,我国高校对大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律信仰的培养历经了几个不同的阶段。

第一,高校对大学生法律信仰培养的力度不够。大学生在高校学习与生活,处于从家庭生活向社会生活过渡的特殊时期,高校理应承担起大学生在校期间的思想教育工作。因此,大学生法律信仰的缺失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出高校法治教育的缺失。自2005年以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充分发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作用,普通高校四年制本科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程调整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四门必修课[5](P32~33)。虽然看上去是加大了法治教育的力度,但是贯彻落实并不到位。很多高校在授课过程中,仍然只注重基本的思想政治理论的教学,对法律基础的引导略微带过,有的教师甚至自身对法律基础知识的掌握和对法律意识的理解都并不深刻,更不要说来引导学生夯实法律基础,培养法律信仰。

第二,高校对大学生法律信仰培养的理解有偏差。虽然高校对大学生法律素质的培养越来越重视,但多数高校所呈现出来的培养模式表明,其对如何加强大学生法律信仰的培养在认识上有偏差,即只是在法学知识上予以普及,没有从根本上有意识地培养大学生的法律信仰,这点在教学中体现得尤为明显。如上文中所提及,自2005年,普通高校四年制本科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增加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必修课以来,很多高校还是以思想政治教育为主。不仅如此,由于对大学生法律信仰培养的理解上产生了偏差,使得“法律基础”的教学上也问题重重。学时上的限制以及任课教师自身的非专业性,使得这门课程变成了普法课,很多教师在课堂上只是一味地讲解法律条文和司法解释,并强制学生进行背诵,对法律精神和立法思想的教育置若罔闻,认为这就是对大学生法律信仰的培养,因此造成了大多数学生在枯燥的背诵中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产生了对法律条文甚至于法律和法律精神的逆反心理,进而从根本上造成了大学生法律意识仍然较为淡薄。

第三,大学生法律信仰的培养与实践脱节。这也是目前高校在大学生法律信仰培养中存在的最大问题,即一切都停滞于应然状态,打着“应该培养”、“必须加强培养”的旗号,却没有将培养落到实处。法律是一门应用型学科,实践性很强,必须不断在实践中加强理解并最终得以升华。所以,很多律师在暮年选择回归高校进行法律道德和法律信仰教学,也是对法律这一特点的最好诠释。但我国的高校往往忽略法律的实践性,使得法律教学本身与实践脱节,更不必谈法律信仰的树立。即便有的高校开展课外实践,其内容也局限于少量的法制讲座,缺乏课外实践基地的建立和拓展,从提高法律能力的角度看无异于杯水车薪,远远无法满足大学生法律信仰培养的需要。

(二)当代大学生法律信仰培养的特点

第一,滞后性。大学生是精英人才,对网络的了解和运用已经达到了驾轻就熟的程度,再加上高校学习环境相对自由和宽松,大学生们有很多的课余时间供自己利用。所以,当发生了一些影响较为重大的法制事件时,大学生往往是得到第一手资料的群体。又由于集中住宿,同学中的广泛讨论,彼此之间相互影响形成一边倒的情绪也是司空见惯的事情。而高校对即时法治现象的反应远跟不上网络的速度,其所开设的讲座和课堂上少之又少的提及对大学生理解和认识上的影响收效甚微,很难将大学生的法律素养向正确的方向引导。这种滞后性具有时代特点,而且较难避免,高校在接下来的法治教育工作中应当有针对性地进行革新和改进。

第二,局限性。大学生们也渴望了解法律,渴望成为一个有法律信仰的人,但是这动力的来源并不是主动而自觉的。据调查了解,大部分大学生了解的法律往往是与切身利益相关的劳动就业、教育教学方面,以解决自身可能面临的法律问题。所以,高校往往根据学生的需要以及就业率的需要,将法律知识的普及局限在这些方面,使得法律沦为高校和大学生所利用的工具。在这种心态驱使下,不可能真正做到将法律信仰的培养体系建立起来。

第三,波动性。当今法治环境尚不稳定,直接导致了大学生在面临法治腐败现象时产生对法律尊严怀疑的态度。再加上大学生本身情绪化的特点,很容易因为一个违法不究或者执法不严,就使他们对法律信仰培养的信心丧失得荡然无存[6](P267)。高校针对这方面的法治教育极易受到政治环境和大学生情绪双方面的影响,产生一定的波动,进而反作用于大学生的情绪,这样会导致适得其反的效果。所以,高校在完善法治教育的进程中应当将稳定性作为重点之一予以考量。

三、培养大学生法律信仰的方法与措施

(一)加强高校法治教育,提高思政教师素养

高校承担着大学生思想教育的重任,对于学生的法治教育更是责无旁贷。不仅要灌输法律的基本知识,更要从根本上使大学生们对法律肃然起敬。

首先,针对不同专业的学生采取不同方式、不同强度的法治教育。一方面,对于非法学专业的学生,不但要对他们普及法律的基本常识,还要普及宪法学的理论知识。学习宪法能使大学生们意识到我国立法的根本是对人权的尊重和保障,才能真正培养大学生对法律的信仰。另一方面,对法学专业的学生,课程设置应该注重层次性和实践性,力求在大学四年形成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拥有全面的法学思想,在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中升华自身的法律素养和法律信仰。

其次,提升高校思政教师的法律素养。对高校教师法律素质和法律信仰的要求也同样适用于思政教师。高校可以要求思政教师阅读指定的法治教育书籍,撰写相关论文,按时汇总学生的法治思想进展,以班级为单位开展法治活动等,这样才能与学生的课堂学习相结合,达到培养其法律信仰的最佳效果[7](P102~103)。

(二)丰富教学方法,寓兴趣于教学

首先,要丰富课堂教学的形式。一方面,可以将案例教学和讨论式教学结合起来。选取社会热点案例和典型案例,结合社会舆论和媒体观点,从中提炼出值得思考的法律焦点问题,引导同学们进行小组讨论,鼓励学生案情重演或者模拟审判,在轻松的教学中达到掌握法律知识,进而形成一种自觉的法律思维习惯的目的。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多媒体教学优势,在课堂上播放一些蜚声国际的具有法律意义的电影佳作,结合影片的情节加深学生对法律的理解。

其次,在高校的日常管理中尝试依法治校[8](P33)。依法制定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使学校每项工作都有章可循。学校全体教职员工都要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学生工作中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如在制定各种与学生利益密切相关的规章制度时,应注意听取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尊重学生的权利;在学生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校内学生的法律援助组织要积极帮助他们,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必要时可以组织小型听证会。总之,只有在对学生日常教育和管理的各个层面、各个环节都体现了法治精神,让学生在学校的学习生活处处受到法律理念的熏陶,才能在良好的法治环境中培养大学生的法律信仰[9](P113)。

(三)给大学生更多的机会走出校园,进行法律的实践工作

高校应该在法律信仰培养的过程中,为大学生提供更多的亲身接触到法律的机会,将理论和实践结合起来,才更有利于法律信仰的树立。

一方面,可以通过组织学生旁听法庭审判,参观监狱、劳改场所,邀请专家做法制报告,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或者模拟法庭等形式,潜移默化地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让他们感受法律在社会实践中的权威作用。另一方面,可以组织学生开展法律咨询与法律援助活动。如开设法律诊所、成立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担任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让学生切实利用法律途径处理现实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培养依法办事的思维方式和灵活运用法律解决法律问题等优秀素质的同时,使学生产生因法律信仰而带来的成就感,使学生通过法治力量维护弱势群体的利益,伸张社会正义,从而更加坚定自身的法律信仰。

四、结语

大学生是国家重点培养的栋梁之才,高校则是国家人才储备的基地。国家在普及政策和思想的过程中,最为重要的一环就是把好高校教育关,使大学生们把握好自己的思想方向,在逐渐形成对社会环境认知的同时,树立自身正确的世界观,最终找到在国家政治思想宏观指导下更适合自己的意识和信仰。在法治建设进程如此迅速的今天,培养大学生对法律的信仰是大势所趋。为了我们的国家走向现代化,实现依法治国,就必须让法律成为圣经,成为社会中唯一具有权威性的规范和机制,使法律成为大学生的信仰,从而使法律信仰融入到大学生的血液中,落实到行动上。

[1] (美)伯尔曼著.法律与宗教[M].上海:三联书店,1991.

[2] 谢晖.法律信仰的理念与基础[M].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97.

[3] 李延,罗海峰.论法律信仰的培养[J].石家庄经济学院学报,2005,(5).

[4] 刘旺红.法制现代化研究[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1996.

[5] 周娉,贾孔会.论新课程体系下大学生法律信仰的培养[J].潍坊教育学院学报,2006,(4).

[6] 魏晓春.对当代大学生法律信仰培养的思考[J].才智,2010,(7).

[7] 傅红,张红,廖桂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课堂教学实践探索[J].重庆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10(6).

[8] 董翼.论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特征[J].重庆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9(1).

[9] 廖深基.论大学生法律信仰的培养[J].福建农林大学学报,2007,10(4).

Abstract:To foster college students'law belief is the need of building a socialist country ruled by law and of college students'self-development.To cultivate students'law belief in college,its status,characteristics and significance was analyzed.The measures to foster college students'law belief in terms of strengthening law education,enrich teaching methods were put forward.

Key words:undergraduate;legal belief;ideological education

Cultivating Undergraduates'Legal Belief in the Idealistic Education

LIU Wen-yong,SHI Yi-ning
(School of Law,Dalian Maritime University,Dalian,Liaoning 116026,China)

G41

A

1674-0297(2011)05-0108-03

2011-04-06

刘文永(1982-),男,河北昌黎人,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讲师,硕士,主要从事思想政治教育、海商法研究。

(责任编辑:张 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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